中国水企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17:25
中国水企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
一些地方政府卖水企产权妨碍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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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8 07:30:23 【字号大中小 】【打印】【关闭】
  法制网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近日结束的第四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获悉,今后我国水务企业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坚持国有化道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务领域权威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份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组织编写的调研报告目前已提交住建部,完善后将申请国务院批准。调研报告对2002年原建设部出台《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后各地供水行业的改革情况和经验进行了评估,在肯定改革成果的前提下,指出一些地区在卖掉供水企业国有股权后,供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政府对价格等调控能力下降。

  调研报告称,各地供水行业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对供水事业的公用属性没有形成共识,违背了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的目的和宗旨;在市场化问题上,有些地方片面追求盘活国有资产,采取产权转让的方式,非但没能根本性改善水企资金实力和资产流动性,供水安全还无法得到保障;在价格问题上,目前定价机制难以客观真实反映动态供水变化,价格政策执行中随意性、主观性较大,科学合理的水价调控机制还没有形成;供水监管体系建设滞后,监管缺乏依据和手段,监管工作不到位。

  上述权威人士解读称,调研报告实际上涉及了当前两大热点问题,即水务改革中如何运用外资、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地方政府在水价调控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

  “外资等社会资本存在‘绑架’地方政府上调水价的嫌疑”。该权威人士指出,虽然社会资本称其股权比例不足50%、涨价需要当地政府批准等,在此轮水价上涨中不具有主导权,“但社会资本不是活雷锋,特别是在高溢价收购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已经将当地政府‘绑架’了,不涨价当地政府很可能成为被告,这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将水务企业产权一卖了之的恶果”。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具体建议,认为水务改革的着力点不在产权而在经营权,地方政府应当是供水行业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行业特许营业的主体和水价控制主体,在保证地方政府所有者地位和控制力的前提下,建立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立法明确供水事业定位和改革目的,明确供水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水务改革必须以维护公众利益,保障水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权威人士表示。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 ... content_2000974.htm中国水企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
一些地方政府卖水企产权妨碍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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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8 07:30:23 【字号大中小 】【打印】【关闭】
  法制网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近日结束的第四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获悉,今后我国水务企业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坚持国有化道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务领域权威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份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组织编写的调研报告目前已提交住建部,完善后将申请国务院批准。调研报告对2002年原建设部出台《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后各地供水行业的改革情况和经验进行了评估,在肯定改革成果的前提下,指出一些地区在卖掉供水企业国有股权后,供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政府对价格等调控能力下降。

  调研报告称,各地供水行业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对供水事业的公用属性没有形成共识,违背了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的目的和宗旨;在市场化问题上,有些地方片面追求盘活国有资产,采取产权转让的方式,非但没能根本性改善水企资金实力和资产流动性,供水安全还无法得到保障;在价格问题上,目前定价机制难以客观真实反映动态供水变化,价格政策执行中随意性、主观性较大,科学合理的水价调控机制还没有形成;供水监管体系建设滞后,监管缺乏依据和手段,监管工作不到位。

  上述权威人士解读称,调研报告实际上涉及了当前两大热点问题,即水务改革中如何运用外资、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地方政府在水价调控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

  “外资等社会资本存在‘绑架’地方政府上调水价的嫌疑”。该权威人士指出,虽然社会资本称其股权比例不足50%、涨价需要当地政府批准等,在此轮水价上涨中不具有主导权,“但社会资本不是活雷锋,特别是在高溢价收购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已经将当地政府‘绑架’了,不涨价当地政府很可能成为被告,这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将水务企业产权一卖了之的恶果”。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具体建议,认为水务改革的着力点不在产权而在经营权,地方政府应当是供水行业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行业特许营业的主体和水价控制主体,在保证地方政府所有者地位和控制力的前提下,建立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立法明确供水事业定位和改革目的,明确供水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水务改革必须以维护公众利益,保障水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权威人士表示。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 ... content_2000974.htm
去年发帖子说这个问题,可是有一大堆人蹦跶的欢啊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php?tid=481702
Astarte 发表于 2009-12-9 17:43
都说过CD太多SB的愤青。给某些贪官奸臣卖了还免费当5毛。
lin_snake 发表于 2009-12-9 18:09

有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