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谁制造了助学贷款困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2:57:14
<P>郭宇宽 </P>
<P>我国自从1989年开始实行大学收费制度,每学年学费已从最初的200元涨到了如今的4000~1万元,涨幅近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无疑给相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2003年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北京,有64%的居民家庭认为目前的高校学费太高;对于一家供养一个大学生,33%认为很困难,37%认为勉强供得起,只有30%的家庭认为毫无困难。在居民收入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值的首都尚且如此,在我国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情况则更为严峻。
就像那句公益广告中的口号“知识改变命运”所形容的,教育是一个社会阶层流动的基本途径,假如一个社会中优秀的寒门子弟通过接受教育改变自己命运的道路被阻碍,这无疑会严重损害人们对社会公正的信心。特别是近年来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中城镇生源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全国普遍已经占到大半以上,有些地方占到七八成,和国家总体人口结构恰恰相反,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严峻性。当前要想真正实现中央反复强调和宣传的“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开展助学贷款,让贫困学生能够通过预支远期收益来实现对自己的投资,是一项最基本也最可行的保障措施。而国家助学贷款与一般个人消费贷款不同的是,它是由国家财政贴息的商业贷款,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对于贫困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不需要担保(很多真正贫困的家庭难于提供担保人),完全依靠个人信用。该项工程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从理论上讲当前我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学生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但是,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普遍陷入僵局。以北京为例,据报道,目前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及中国人民大学3所大学学生还可以享受助学贷款,而每所大学贷款人数限制在100人,其余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暂停。而在其他地区情况则更加严重。记者了解到,特别是在一些西部地区高校、师范院校,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元的标准,贫困生比例有时高于20%,因为交不起学费,或者即使减免了学费,也没有生活费的贫困学生来说,因为无法获得贷款而不得不放弃高等教育的学生,不在少数。
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部门年初曾经联合发布过一个通知,明确要求“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能擅自停办。对辖区内已经被停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高校,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积极妥善措施尽快恢复”。但据记者了解,很多地区虽然名义上没有停办国家助学贷款,但并不积极推行该项业务,不再审批新的助学贷款,能拖就拖,或者设置各种障碍使得学生获贷比例极低。广西一所师范院校开办助学贷款业务,银行去敲锣打鼓,电视台也拍了片子,最后却没有一个学生真正获得贷款。
当前的舆论和媒体报道普遍将这一现象归咎为“大学生缺乏诚信”,几大商业银行由于“政府请客,银行买单”当了冤大头而受到普遍同情。据披露,大学生违约现象极为普遍,在广州、北京等地一些商业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比率高达20%~40%”。十年寒窗得以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青年人就是这样没有责任心,而且忘恩负义么?这让记者感到强烈的困惑。
今年5月9日《中国教育报》一篇不到200字的消息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其中报道,2003年贵州省累计发放贷款资金首次突破亿元,获得贷款学生人数占在校生的比例为13.29%,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更难能可贵的是很多学校实现了“零违约率”,全省实现了没有一所学校因“双20违约”(按照2003年8月央行通知,指违约贷款学生占应还款学生比例达20%和违约人数达20人以上)而被经办银行暂停办理放贷业务;也没有一例因违约引起银行起诉学生或学生起诉银行的案例发生。这难道是因为贵州的大学生比全国其他地方的学生更加诚信吗?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在贵阳开展了实地调查。

当贫困学生遇上“老爷”银行

实地了解后记者发现贵州最初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也并非一帆风顺,和当地农业银行签约是助学贷款发放的转折点。这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要从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开始推行谈起。由于历史原因(教育厅曾下过文件),贵州高校的基本户都设立在工商银行。
当时由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是新生事物,普遍对学生的信用和还贷能力信心不足,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不尽合理的限制,比如平均成绩低于75分不能贷款、补考超过两门不能贷款等。记者在贵州民族学院了解到,2000年贵州民族学院766名贫困学生申请贷款,工商银行只批准了234人,而且在贷款额度上打了很多折扣,比如只给学费贷款,而砍掉生活费贷款。2001年学院多次请求,工商银行也未到学校设立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新生入学时银行应派专人到学校现场办公,对家庭困难、无钱交纳学费的新生提供现场申请、现场确认的服务,新生持《贷款确认书》即可顺利办理报到、注册入学等手续),而且批准人数进一步下降到134人。另一方面已经批准的贷款也不能按时发放,有些学生急得只有向老师同学借生活费。记者在贵州师范大学也了解到类似的情况。
谈起这段经历,两所高校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都有一肚子苦水。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处的田景德副处长记得当时学校党政两个一把手专门把当地工商银行的领导请来“座谈”,酒桌上都说好了,回头还是老样子。贵州民院学生处的龙尧处长,回忆当时院长亲自出面请工商行领导吃饭,自己拎着茅台酒跟在后面,结果“好话说尽都没用”。眼看着广大贫困生遭受的巨大压力,学校老师们坐不住了。在这种情况下,两所高校的领导作出了一个不得已的决定:中止协议,更换合作银行。经过和几家银行的分头谈判,农业银行的态度和承诺打动了高校。农行贵阳市花溪支行的杨新副行长告诉记者,当时协议的最重要一条就是承诺让不低于20%的新生享受到贷款帮助。
和农行签约当年,贵州师范和贵州民院就分别有1256人和1574人获得了助学贷款,绝大多数申请的学生都得到了帮助,据说有的同学当场就哭了起来。既然合作如此顺利,在2003年两所高校索性把基本户也从工商银行转到农业银行。这下工商银行的领导慌了,一改往日的傲慢,主动登门寻求谅解,希望保持合作,不过为时已晚,用贵州民院学生处龙处长的话说,“我们的心早就给伤透了”。2003年贵阳高校开学的时候,工商银行也赶到学校开设“绿色通道”,戏剧性的情形发生了,农业银行的柜台前排起了长队,而工商银行的柜台却无人问津,最后只有悄悄收场。这一现象在贵州其他高校产生了连锁反应,截至记者采访时为止,贵州33所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已有14所中止了与工商银行的合作,转而与农业银行合作,而在2003年农行发放贷款的金额更是占到了全省的51.6%,另有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合作的共计11所,而工商银行在贵州高校遭到了全面的挫折。
农行贵阳支行的客户经理张虎告诉记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如果不是为了开发潜在客户,从眼前来看利润是比较低的。拿农行来说,开办助学贷款以后,光是铁皮档案柜就添了一大批。一个房地产项目一贷就是几千万,可几乎花费同样的功夫和成本,办一个学生助学贷款才几千元。有人这样形容不同的银行对待国家助学贷款的态度:“如果平时吃惯了肉,现在给他骨头根本懒得啃。”他认为农业银行中很多职工都是大学毕业的农家子弟,所以对于贫困学生更有感情,而且农业银行在小额贷款方面也更有经验一些。
对于大学生违约的问题,张虎认为,不可否认,会有极个别学生有不负责任的想法,但总体上来说,只要学校和银行联手加强教育督促,这种情况很难发生,比如贵阳的高校在大学生毕业时都会在转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中夹一份措辞得体的提醒函。学生自己也要掂量一下,为了几千块钱失去了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后在社会上立足都困难,更不要说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谁愿意办这种傻事呢?而且对于由于贷款人死亡、失踪造成的坏账,国家予以政策性核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银行的风险。

被蓄意制造的违约?

那么前一段时间报道的全国各地受贷大学生大面积违约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因为北京、广州等地的大学生素质不如贵州高?贵州省教育厅贷款办的周忆江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贵州的经验来看,学生的恶意拖欠只是个例,不应该被大肆渲染,不合理的还款协议才是造成大面积违约的根本原因。
按照国家政策,大学生可以在毕业后的4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计划,因为很多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往往起点较低,刚毕业时并不能立刻找到十分合适的工作,而且几年大学读下来,家里往往都已经欠了一屁股的债,所以常常没有足够的能力马上开始还贷。这时依照国家政策给予学生比较宽松的还贷期限,对银行来说不过举手之劳,而且由于每年都有利息,甚至对银行也是一件好事。他给记者展示了几份2000年和2001年的工商银行和学生签订的合同,其中规定学生从毕业起即需按月或按季度还款,周主任认为这违反了《合同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有“霸王条款”的嫌疑。这样不合理的条款造成贫困学生还贷困难,被逼“违约”,而工商银行既不协商甚至也不追讨,就单方面宣布学生“违约率超过20%”。
周主任认为工商银行在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中表现出的态度,既“不可思议”又“合乎情理”。有一件事最有代表性,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由财政提供50%的贴息,贷款办打电话过去,农业银行3天之内就办完了全部手续,可是和工商银行联系要求他们提供核算金额以便于支付时,工商银行的态度一点都不热情,多次打电话过去都推脱,拖了一个多月才办理。这只能说明对有些“老爷银行”来说,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一点金额,“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
所以,不奇怪的是,有的银行谈到在大学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时就叫苦不迭,另一方面却积极在同样的校园中对大学生开展收费较高的信用卡业务,看来这些银行真正担心的并不是大学生的信用问题,而是利润。
日前教育部、银行、高校曾多次召开关于助学贷款的座谈会,并对增强还贷约束力提出了许多具体设想,比如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的查询;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公安部门的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唯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的地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进一步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有一些已经在实施中。
随着这些制度的逐步完善,大学生的诚信应该不是一个值得过于担心的问题,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道德水平反而低于中国人民的平均水平。如果情况真像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北京、广州等地名牌高校20%以上的贫困大学生都不诚信,恐怕我们不是要为这些大学生担心,而是要为我们这个国家的前途和未来担心,为我们这个民族还配不配被称作勤劳、勇敢、正直、善良而担心。
眼下,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对国有“老爷银行”的监督,也许才是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最重要的任务。</P><P>郭宇宽 </P>
<P>我国自从1989年开始实行大学收费制度,每学年学费已从最初的200元涨到了如今的4000~1万元,涨幅近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无疑给相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2003年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北京,有64%的居民家庭认为目前的高校学费太高;对于一家供养一个大学生,33%认为很困难,37%认为勉强供得起,只有30%的家庭认为毫无困难。在居民收入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值的首都尚且如此,在我国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情况则更为严峻。
就像那句公益广告中的口号“知识改变命运”所形容的,教育是一个社会阶层流动的基本途径,假如一个社会中优秀的寒门子弟通过接受教育改变自己命运的道路被阻碍,这无疑会严重损害人们对社会公正的信心。特别是近年来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中城镇生源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全国普遍已经占到大半以上,有些地方占到七八成,和国家总体人口结构恰恰相反,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严峻性。当前要想真正实现中央反复强调和宣传的“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开展助学贷款,让贫困学生能够通过预支远期收益来实现对自己的投资,是一项最基本也最可行的保障措施。而国家助学贷款与一般个人消费贷款不同的是,它是由国家财政贴息的商业贷款,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对于贫困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不需要担保(很多真正贫困的家庭难于提供担保人),完全依靠个人信用。该项工程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从理论上讲当前我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学生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但是,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普遍陷入僵局。以北京为例,据报道,目前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及中国人民大学3所大学学生还可以享受助学贷款,而每所大学贷款人数限制在100人,其余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暂停。而在其他地区情况则更加严重。记者了解到,特别是在一些西部地区高校、师范院校,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元的标准,贫困生比例有时高于20%,因为交不起学费,或者即使减免了学费,也没有生活费的贫困学生来说,因为无法获得贷款而不得不放弃高等教育的学生,不在少数。
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部门年初曾经联合发布过一个通知,明确要求“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能擅自停办。对辖区内已经被停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高校,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积极妥善措施尽快恢复”。但据记者了解,很多地区虽然名义上没有停办国家助学贷款,但并不积极推行该项业务,不再审批新的助学贷款,能拖就拖,或者设置各种障碍使得学生获贷比例极低。广西一所师范院校开办助学贷款业务,银行去敲锣打鼓,电视台也拍了片子,最后却没有一个学生真正获得贷款。
当前的舆论和媒体报道普遍将这一现象归咎为“大学生缺乏诚信”,几大商业银行由于“政府请客,银行买单”当了冤大头而受到普遍同情。据披露,大学生违约现象极为普遍,在广州、北京等地一些商业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比率高达20%~40%”。十年寒窗得以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青年人就是这样没有责任心,而且忘恩负义么?这让记者感到强烈的困惑。
今年5月9日《中国教育报》一篇不到200字的消息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其中报道,2003年贵州省累计发放贷款资金首次突破亿元,获得贷款学生人数占在校生的比例为13.29%,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更难能可贵的是很多学校实现了“零违约率”,全省实现了没有一所学校因“双20违约”(按照2003年8月央行通知,指违约贷款学生占应还款学生比例达20%和违约人数达20人以上)而被经办银行暂停办理放贷业务;也没有一例因违约引起银行起诉学生或学生起诉银行的案例发生。这难道是因为贵州的大学生比全国其他地方的学生更加诚信吗?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在贵阳开展了实地调查。

当贫困学生遇上“老爷”银行

实地了解后记者发现贵州最初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也并非一帆风顺,和当地农业银行签约是助学贷款发放的转折点。这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要从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开始推行谈起。由于历史原因(教育厅曾下过文件),贵州高校的基本户都设立在工商银行。
当时由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是新生事物,普遍对学生的信用和还贷能力信心不足,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不尽合理的限制,比如平均成绩低于75分不能贷款、补考超过两门不能贷款等。记者在贵州民族学院了解到,2000年贵州民族学院766名贫困学生申请贷款,工商银行只批准了234人,而且在贷款额度上打了很多折扣,比如只给学费贷款,而砍掉生活费贷款。2001年学院多次请求,工商银行也未到学校设立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新生入学时银行应派专人到学校现场办公,对家庭困难、无钱交纳学费的新生提供现场申请、现场确认的服务,新生持《贷款确认书》即可顺利办理报到、注册入学等手续),而且批准人数进一步下降到134人。另一方面已经批准的贷款也不能按时发放,有些学生急得只有向老师同学借生活费。记者在贵州师范大学也了解到类似的情况。
谈起这段经历,两所高校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都有一肚子苦水。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处的田景德副处长记得当时学校党政两个一把手专门把当地工商银行的领导请来“座谈”,酒桌上都说好了,回头还是老样子。贵州民院学生处的龙尧处长,回忆当时院长亲自出面请工商行领导吃饭,自己拎着茅台酒跟在后面,结果“好话说尽都没用”。眼看着广大贫困生遭受的巨大压力,学校老师们坐不住了。在这种情况下,两所高校的领导作出了一个不得已的决定:中止协议,更换合作银行。经过和几家银行的分头谈判,农业银行的态度和承诺打动了高校。农行贵阳市花溪支行的杨新副行长告诉记者,当时协议的最重要一条就是承诺让不低于20%的新生享受到贷款帮助。
和农行签约当年,贵州师范和贵州民院就分别有1256人和1574人获得了助学贷款,绝大多数申请的学生都得到了帮助,据说有的同学当场就哭了起来。既然合作如此顺利,在2003年两所高校索性把基本户也从工商银行转到农业银行。这下工商银行的领导慌了,一改往日的傲慢,主动登门寻求谅解,希望保持合作,不过为时已晚,用贵州民院学生处龙处长的话说,“我们的心早就给伤透了”。2003年贵阳高校开学的时候,工商银行也赶到学校开设“绿色通道”,戏剧性的情形发生了,农业银行的柜台前排起了长队,而工商银行的柜台却无人问津,最后只有悄悄收场。这一现象在贵州其他高校产生了连锁反应,截至记者采访时为止,贵州33所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已有14所中止了与工商银行的合作,转而与农业银行合作,而在2003年农行发放贷款的金额更是占到了全省的51.6%,另有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合作的共计11所,而工商银行在贵州高校遭到了全面的挫折。
农行贵阳支行的客户经理张虎告诉记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如果不是为了开发潜在客户,从眼前来看利润是比较低的。拿农行来说,开办助学贷款以后,光是铁皮档案柜就添了一大批。一个房地产项目一贷就是几千万,可几乎花费同样的功夫和成本,办一个学生助学贷款才几千元。有人这样形容不同的银行对待国家助学贷款的态度:“如果平时吃惯了肉,现在给他骨头根本懒得啃。”他认为农业银行中很多职工都是大学毕业的农家子弟,所以对于贫困学生更有感情,而且农业银行在小额贷款方面也更有经验一些。
对于大学生违约的问题,张虎认为,不可否认,会有极个别学生有不负责任的想法,但总体上来说,只要学校和银行联手加强教育督促,这种情况很难发生,比如贵阳的高校在大学生毕业时都会在转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中夹一份措辞得体的提醒函。学生自己也要掂量一下,为了几千块钱失去了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后在社会上立足都困难,更不要说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谁愿意办这种傻事呢?而且对于由于贷款人死亡、失踪造成的坏账,国家予以政策性核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银行的风险。

被蓄意制造的违约?

那么前一段时间报道的全国各地受贷大学生大面积违约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因为北京、广州等地的大学生素质不如贵州高?贵州省教育厅贷款办的周忆江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贵州的经验来看,学生的恶意拖欠只是个例,不应该被大肆渲染,不合理的还款协议才是造成大面积违约的根本原因。
按照国家政策,大学生可以在毕业后的4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计划,因为很多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往往起点较低,刚毕业时并不能立刻找到十分合适的工作,而且几年大学读下来,家里往往都已经欠了一屁股的债,所以常常没有足够的能力马上开始还贷。这时依照国家政策给予学生比较宽松的还贷期限,对银行来说不过举手之劳,而且由于每年都有利息,甚至对银行也是一件好事。他给记者展示了几份2000年和2001年的工商银行和学生签订的合同,其中规定学生从毕业起即需按月或按季度还款,周主任认为这违反了《合同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有“霸王条款”的嫌疑。这样不合理的条款造成贫困学生还贷困难,被逼“违约”,而工商银行既不协商甚至也不追讨,就单方面宣布学生“违约率超过20%”。
周主任认为工商银行在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中表现出的态度,既“不可思议”又“合乎情理”。有一件事最有代表性,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由财政提供50%的贴息,贷款办打电话过去,农业银行3天之内就办完了全部手续,可是和工商银行联系要求他们提供核算金额以便于支付时,工商银行的态度一点都不热情,多次打电话过去都推脱,拖了一个多月才办理。这只能说明对有些“老爷银行”来说,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一点金额,“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
所以,不奇怪的是,有的银行谈到在大学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时就叫苦不迭,另一方面却积极在同样的校园中对大学生开展收费较高的信用卡业务,看来这些银行真正担心的并不是大学生的信用问题,而是利润。
日前教育部、银行、高校曾多次召开关于助学贷款的座谈会,并对增强还贷约束力提出了许多具体设想,比如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的查询;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公安部门的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唯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的地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进一步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有一些已经在实施中。
随着这些制度的逐步完善,大学生的诚信应该不是一个值得过于担心的问题,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道德水平反而低于中国人民的平均水平。如果情况真像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北京、广州等地名牌高校20%以上的贫困大学生都不诚信,恐怕我们不是要为这些大学生担心,而是要为我们这个国家的前途和未来担心,为我们这个民族还配不配被称作勤劳、勇敢、正直、善良而担心。
眼下,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对国有“老爷银行”的监督,也许才是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最重要的任务。</P>
我上的学校很小,没什么实力。也搞助学贷款,可是要搞就要说怎么怎么穷才行。拿到钱的,只是拿去买新衣服,见女朋友。问他想不想还,回答是God knows
<P>我不知道楼主的意思是不是助学贷款的问题在银行,按我的理解,上面说的只是记者的一面之词,如果我是银行,特别是商业银行,是绝对不会发放所谓的助学贷款的。我个人认为大学生的还款能力很值得怀疑,记得信用卡的申请是必须有正当的工作的,我申请的时候还会向我的单位调查,为什么?就是要确保贷款/透支人有还款能力,最可怕的是没有还款意识。作为一个银行来说,慎重放贷是很正确的做法,而不是所谓的老爷</P>
<P>我们学校学校年学费1万8,新合办专业年学费5万</P>
<P>随着学费的上涨,助学贷款是解决贫困学生入学的唯一办法,发生逃贷等现象也正常,解决的办法应该是建立更好的个人信用体制,个人财务制度,加强银行间的沟通,从根本上杜绝这类现象。曾经有过调查,很多逃贷并非是不愿还,而是还不起,比如毕业后没有找到好工作等等原因,银行应该增加人力,做好与贷款学生的沟通,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是关起门来把学生拒之门外。</P>
一句话,对于银行来说,助学贷款的投入和收益不成比例,要不是国家强制要做,根本不会有任何一家商业银行会按现在的这种贷款模式去做助学贷款。钱贷给你,收不回来贷款的学生、学校和要求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政府完全只有道义的责任,唯独银行是实实在在的有了资金上的损失。
<P>一个相对完善、透明的制度下,人人参与进来——或许能解决一部分!</P><P>包括政府、银行、民间等个种捐款、奖学金,方法多种多样。</P><P>每个发达国家都曾遇到这样的问题,多多参考人家的成功经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