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开审邪恶三人团伙,主犯当庭认罪;房产商是否故意杀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7:31:42
长江商报
  李思桐(曾用名李燕),男,1981年6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白音特拉乡卜拉乌素村。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先后判处有期徒刑共四年零八个月。

  申小群,男,1985年1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湖北省宜城市小河镇山河村一组。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1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邓虎,男,1984年12月5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书房坡村1社24号。曾因犯抢夺罪,于2005年11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3名80后青年,在坐牢时相识。出狱后,3人相互勾结,预谋控制有钱人杀流浪汉来获取钱财。在孝感,他们物色到一名房产老板后,当着该老板的面,残忍地将一名流浪汉杀死,然后逼迫该老板效仿。归案后,主犯李思桐在看守所里,又伙同他人挟持管教民警越狱。

  昨日,该案在孝感中院开庭,主犯李思桐被控故意杀人罪和组织越狱罪。庭审中,李思桐当庭认罪。

  【案情回放】

  手中无钱,3牢友预谋控制有钱人

  李思桐、申小群、邓虎3人都是80后,分别因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过刑。

  2005年,3人在黄浦区看守所服刑期间,相互熟识。2006年,李思桐先行刑满释放。2008年10月份,刑满释放的申小群、邓虎先后找到李思桐。

  3人碰头后,感觉手头没有钱用,便一起谋划来钱的法子。经商议决定,采取先获取有钱人的信息,然后逼迫有钱人杀死街上流浪人员,以此方法来控制有钱人并获取钱财。

  “先寻找2个流浪人员,当着有钱人的面先杀死1个,再逼着有钱人将第2个流浪人员杀掉,用照相机将有钱人杀人的过程记录下来。”李思桐认为,这样可以达到控制有钱人的目的。

  对于这个意见,申小群、邓虎表示同意。此后,3人先后窜至山西、河南、四川等地寻找有钱人,因未找到合适对象而未成。

  2008年11月下旬,三人到达四川后,李思桐打电话邀约孝感籍朋友肖某(另案处理)赶至四川。

  2008年11月底,李思桐、申小群、邓虎及肖某,驾乘在四川购买的面包车窜至孝感市,伺机作案。

  谎称购房,捆绑房产商一家三口

  2008年12月初,李思桐通过肖某获知,李某系房屋开发商,比较有钱,通过踩点查明其家庭住址等信息后,决定将其控制。

  2008年12月5日,李思桐、申小群、邓虎驾驶面包车,在孝感市火车站附近,找到两名男性流浪人员,并安排他们暂住在车厢内。

  次日晚9时许,三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胶带、双截棍、尖刀、对讲机等作案工具,驾驶面包车带着两名流浪人员,窜至孝感开发区共青村3组李某家中。三人以购买李某正在销售的房屋的名义,将其骗至3楼,用绳索将其手脚捆绑住。

  接着,李思桐返回1楼,持单刃尖刀威胁李某的妻子谭某,并用绳索和毛巾将其手脚捆绑、嘴堵塞住。然后,指使邓虎持刀看守谭某及其儿子。

  杀流浪汉,用相机拍下杀人过程

  将李某一家三口控制后,李思桐回到3楼,令申小群将其中的1名男性流浪人员,从面包车厢内带至3楼。

  当着李某的面,李思桐将该男性流浪人员用双截棍勒死。割开喉咙放血后,又令申小群将另一男性流浪人员带到3楼。

  “照这样的方法,把他杀掉。否则,就杀了你的妻子和儿子。”李思桐等人恶狠狠地威逼李某。

  被逼无奈,李某用双截棍,猛勒另一流浪人员的颈部致其死亡,并用尖刀割开其喉咙放血。

  李思桐在一旁,用照相机拍下了整个过程。

  天网恢恢,三名疑凶相继落网

  紧接着,李思桐、申小群打扫现场。三人以为李某作案后已经就范了,便放松了警惕。李某趁着几人外出打水清洗现场的机会,到一楼找到了妻子,并迅速拨打110报警。

  公安民警闻讯赶到现场,李思桐从二楼楼梯口的窗户跳下,逃跑数百米后被民警抓获。申小群见无路可逃,窜至6楼的楼梯间欲割颈自杀,被民警迅速送到医院抢救。混乱中,邓虎则趁机逃跑。

  今年1月初,邓虎在成都出现。经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看守所里,挟持管教民警欲越狱

  2008年12月7日,李思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关押在孝感市第一看守所106监室后,多次邀约同监室的胡某、安某,欲一起逃出看守所,胡某、安某表示同意。

  此后,李思桐趁看守所管教人员不备,利用监室内的晾衣铁丝制作了3把铁钎,并陆续收集了一些辣椒油以备越狱时使用。

  2009年3月21日晚6时许,李思桐以痔疮发作需清洗为由,诈骗看守所民警邹某等人,将其带到106对面的内劳监室放风场内清洗。随后李思桐又以安某会处理痔疮为由,欺骗民警邹某将安某带至放风场。

  当两名民警正在为李思桐处理痔疮时,李思桐拿出随身携带的自制铁钎,将邹某挟持,要求放风场内的人员全部趴下,并暗示安某动手。

  安某跑出放风场,将胡某从106监室内叫出,示意其前去帮助李思桐。胡某遂持另一把自制铁钎,冲进内劳监室放风场。

  与此同时,一名民警趁机将地上的棉被掀起扑向李思桐,邹某则借此逃脱。李思桐摆脱后,持铁钎刺向民警,民警抓住李思桐的手腕将其控制住。

  随后,又见胡某持铁钎冲过来,民警用力将其踢出放风场门外。胡某爬起后再次冲回放风场,多名民警持拖把等工具,合力将李思桐、胡某手中的铁钎夺下。

  随后,公安民警闻讯赶来,将3人再次关押。邹某等两名民警在与李思桐搏斗中均受轻伤。

  【庭审现场】

  主犯当庭自愿认罪

  昨日上午9时,李思桐等6人,在法警的押解下,缓步走入孝感中院的刑事审判庭。能容纳百人的法庭里座无虚席,很多学校的学生也前来旁听。

  长达8页的起诉书,公诉人花了半个小时念完。起诉书指控,李思桐、申小群、邓虎、李某4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李思桐、胡某、安某3人,涉嫌组织越狱罪。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你有没有意见?”法官问。

  “我没有意见,我自愿认罪。”主犯李思桐表示,对故意杀人和胁迫李某杀人的经过,不持异议。

  但是,申小群和邓虎则不认账:“很多事情我们并不清楚,我们是受了李思桐的指使才作案的。”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李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日,李某在受审时,控辩双方就他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进行了争辩。

  李某认为,去年12月5日,李思桐、申小群、邓虎3人以买房为由进入他家,并对其实施了捆绑,将其妻子和儿子也绑住了。

  随后,3人将其带到三楼,当面杀掉一名流浪人员,接着又逼迫他杀另一名流浪人员。在他不从的情况下,对方一方面对其进行了殴打,另一方面又以杀死其妻儿相威胁。当他受逼迫拿起双截棍勒流浪人员的脖子时,没有主观杀人的目的,因而他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杀人。

  公诉人则认为,当李某拿起双截棍勒住流浪人员的脖子时,表示故意杀人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应对其追究故意杀人罪。不过,鉴于李某在案发后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抓获李思桐等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公诉人员请求法院合议庭,对其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每晚无法入睡,

  床头放刀防不测”

  “我很无辜,我没有犯罪。”昨日下午,庭审后的李某见到记者时,睁大布满血丝的眼睛激动地说。

  案发以后,周围的居民都觉得李某的家门前是个不吉利的地方,门前小路几乎没人走动,邻居们都是绕道而行。

  李某说,案发时的恐怖场景,常常在他的脑海里重现,他和家人都感觉到整栋楼房都非常阴森和恐怖。

  无奈之下,取保候审的李某和家人在外居住了4个月,并对整栋楼房重新进行了装修。“为了打官司,别人欠我的90余万债务,根本无暇追讨。”

  李某称,自从他被无端卷入杀人案后,白天,他不敢一个人单独外出,晚上天还未黑,全家人都不外出,任何人敲他家的门都一概不理。即便是防盗门,他在门上还是额外增加了一把钢锁,而且还是一个月换一把。

  记者在李某卧室中看到,卧室内除了摆放着一台电视机外,没有什么高档的家具。他长时间躲在房内看电视,双人床靠背上都被磨掉了两块油漆。

  “每到晚上我都无法入睡,这都是磨出来的。”李某说,只要眼睛一闭,案发时恐怖的场景就会出现在眼前,他只有打开电视,靠在床头一直坚持到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睡。每个夜晚,他总担心有人忽然潜入室内伤害家人,于是他找来一把菜刀斧头放在床头,以防不测。

  本报特派记者 谭经田 熊辉

  事发后,孝感房产商李某每晚无法入睡,床头放着斧头和菜刀防不测。记者 熊辉 摄
http://news.sina.com.cn/c/2009-11-19/021216629696s.shtml长江商报
  李思桐(曾用名李燕),男,1981年6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白音特拉乡卜拉乌素村。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先后判处有期徒刑共四年零八个月。

  申小群,男,1985年1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湖北省宜城市小河镇山河村一组。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1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邓虎,男,1984年12月5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书房坡村1社24号。曾因犯抢夺罪,于2005年11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3名80后青年,在坐牢时相识。出狱后,3人相互勾结,预谋控制有钱人杀流浪汉来获取钱财。在孝感,他们物色到一名房产老板后,当着该老板的面,残忍地将一名流浪汉杀死,然后逼迫该老板效仿。归案后,主犯李思桐在看守所里,又伙同他人挟持管教民警越狱。

  昨日,该案在孝感中院开庭,主犯李思桐被控故意杀人罪和组织越狱罪。庭审中,李思桐当庭认罪。

  【案情回放】

  手中无钱,3牢友预谋控制有钱人

  李思桐、申小群、邓虎3人都是80后,分别因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过刑。

  2005年,3人在黄浦区看守所服刑期间,相互熟识。2006年,李思桐先行刑满释放。2008年10月份,刑满释放的申小群、邓虎先后找到李思桐。

  3人碰头后,感觉手头没有钱用,便一起谋划来钱的法子。经商议决定,采取先获取有钱人的信息,然后逼迫有钱人杀死街上流浪人员,以此方法来控制有钱人并获取钱财。

  “先寻找2个流浪人员,当着有钱人的面先杀死1个,再逼着有钱人将第2个流浪人员杀掉,用照相机将有钱人杀人的过程记录下来。”李思桐认为,这样可以达到控制有钱人的目的。

  对于这个意见,申小群、邓虎表示同意。此后,3人先后窜至山西、河南、四川等地寻找有钱人,因未找到合适对象而未成。

  2008年11月下旬,三人到达四川后,李思桐打电话邀约孝感籍朋友肖某(另案处理)赶至四川。

  2008年11月底,李思桐、申小群、邓虎及肖某,驾乘在四川购买的面包车窜至孝感市,伺机作案。

  谎称购房,捆绑房产商一家三口

  2008年12月初,李思桐通过肖某获知,李某系房屋开发商,比较有钱,通过踩点查明其家庭住址等信息后,决定将其控制。

  2008年12月5日,李思桐、申小群、邓虎驾驶面包车,在孝感市火车站附近,找到两名男性流浪人员,并安排他们暂住在车厢内。

  次日晚9时许,三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胶带、双截棍、尖刀、对讲机等作案工具,驾驶面包车带着两名流浪人员,窜至孝感开发区共青村3组李某家中。三人以购买李某正在销售的房屋的名义,将其骗至3楼,用绳索将其手脚捆绑住。

  接着,李思桐返回1楼,持单刃尖刀威胁李某的妻子谭某,并用绳索和毛巾将其手脚捆绑、嘴堵塞住。然后,指使邓虎持刀看守谭某及其儿子。

  杀流浪汉,用相机拍下杀人过程

  将李某一家三口控制后,李思桐回到3楼,令申小群将其中的1名男性流浪人员,从面包车厢内带至3楼。

  当着李某的面,李思桐将该男性流浪人员用双截棍勒死。割开喉咙放血后,又令申小群将另一男性流浪人员带到3楼。

  “照这样的方法,把他杀掉。否则,就杀了你的妻子和儿子。”李思桐等人恶狠狠地威逼李某。

  被逼无奈,李某用双截棍,猛勒另一流浪人员的颈部致其死亡,并用尖刀割开其喉咙放血。

  李思桐在一旁,用照相机拍下了整个过程。

  天网恢恢,三名疑凶相继落网

  紧接着,李思桐、申小群打扫现场。三人以为李某作案后已经就范了,便放松了警惕。李某趁着几人外出打水清洗现场的机会,到一楼找到了妻子,并迅速拨打110报警。

  公安民警闻讯赶到现场,李思桐从二楼楼梯口的窗户跳下,逃跑数百米后被民警抓获。申小群见无路可逃,窜至6楼的楼梯间欲割颈自杀,被民警迅速送到医院抢救。混乱中,邓虎则趁机逃跑。

  今年1月初,邓虎在成都出现。经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看守所里,挟持管教民警欲越狱

  2008年12月7日,李思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关押在孝感市第一看守所106监室后,多次邀约同监室的胡某、安某,欲一起逃出看守所,胡某、安某表示同意。

  此后,李思桐趁看守所管教人员不备,利用监室内的晾衣铁丝制作了3把铁钎,并陆续收集了一些辣椒油以备越狱时使用。

  2009年3月21日晚6时许,李思桐以痔疮发作需清洗为由,诈骗看守所民警邹某等人,将其带到106对面的内劳监室放风场内清洗。随后李思桐又以安某会处理痔疮为由,欺骗民警邹某将安某带至放风场。

  当两名民警正在为李思桐处理痔疮时,李思桐拿出随身携带的自制铁钎,将邹某挟持,要求放风场内的人员全部趴下,并暗示安某动手。

  安某跑出放风场,将胡某从106监室内叫出,示意其前去帮助李思桐。胡某遂持另一把自制铁钎,冲进内劳监室放风场。

  与此同时,一名民警趁机将地上的棉被掀起扑向李思桐,邹某则借此逃脱。李思桐摆脱后,持铁钎刺向民警,民警抓住李思桐的手腕将其控制住。

  随后,又见胡某持铁钎冲过来,民警用力将其踢出放风场门外。胡某爬起后再次冲回放风场,多名民警持拖把等工具,合力将李思桐、胡某手中的铁钎夺下。

  随后,公安民警闻讯赶来,将3人再次关押。邹某等两名民警在与李思桐搏斗中均受轻伤。

  【庭审现场】

  主犯当庭自愿认罪

  昨日上午9时,李思桐等6人,在法警的押解下,缓步走入孝感中院的刑事审判庭。能容纳百人的法庭里座无虚席,很多学校的学生也前来旁听。

  长达8页的起诉书,公诉人花了半个小时念完。起诉书指控,李思桐、申小群、邓虎、李某4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李思桐、胡某、安某3人,涉嫌组织越狱罪。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你有没有意见?”法官问。

  “我没有意见,我自愿认罪。”主犯李思桐表示,对故意杀人和胁迫李某杀人的经过,不持异议。

  但是,申小群和邓虎则不认账:“很多事情我们并不清楚,我们是受了李思桐的指使才作案的。”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李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日,李某在受审时,控辩双方就他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进行了争辩。

  李某认为,去年12月5日,李思桐、申小群、邓虎3人以买房为由进入他家,并对其实施了捆绑,将其妻子和儿子也绑住了。

  随后,3人将其带到三楼,当面杀掉一名流浪人员,接着又逼迫他杀另一名流浪人员。在他不从的情况下,对方一方面对其进行了殴打,另一方面又以杀死其妻儿相威胁。当他受逼迫拿起双截棍勒流浪人员的脖子时,没有主观杀人的目的,因而他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杀人。

  公诉人则认为,当李某拿起双截棍勒住流浪人员的脖子时,表示故意杀人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应对其追究故意杀人罪。不过,鉴于李某在案发后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抓获李思桐等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公诉人员请求法院合议庭,对其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每晚无法入睡,

  床头放刀防不测”

  “我很无辜,我没有犯罪。”昨日下午,庭审后的李某见到记者时,睁大布满血丝的眼睛激动地说。

  案发以后,周围的居民都觉得李某的家门前是个不吉利的地方,门前小路几乎没人走动,邻居们都是绕道而行。

  李某说,案发时的恐怖场景,常常在他的脑海里重现,他和家人都感觉到整栋楼房都非常阴森和恐怖。

  无奈之下,取保候审的李某和家人在外居住了4个月,并对整栋楼房重新进行了装修。“为了打官司,别人欠我的90余万债务,根本无暇追讨。”

  李某称,自从他被无端卷入杀人案后,白天,他不敢一个人单独外出,晚上天还未黑,全家人都不外出,任何人敲他家的门都一概不理。即便是防盗门,他在门上还是额外增加了一把钢锁,而且还是一个月换一把。

  记者在李某卧室中看到,卧室内除了摆放着一台电视机外,没有什么高档的家具。他长时间躲在房内看电视,双人床靠背上都被磨掉了两块油漆。

  “每到晚上我都无法入睡,这都是磨出来的。”李某说,只要眼睛一闭,案发时恐怖的场景就会出现在眼前,他只有打开电视,靠在床头一直坚持到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睡。每个夜晚,他总担心有人忽然潜入室内伤害家人,于是他找来一把菜刀斧头放在床头,以防不测。

  本报特派记者 谭经田 熊辉

  事发后,孝感房产商李某每晚无法入睡,床头放着斧头和菜刀防不测。记者 熊辉 摄
http://news.sina.com.cn/c/2009-11-19/021216629696s.shtml
被杀人
公诉人则认为,当李某拿起双截棍勒住流浪人员的脖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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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故意 ? 不是受威迫麽 ?;funk
歹徒很凶狠啊,先当着李某的面杀掉一个人,让李某知道自己是玩真的.当李某的妻子和儿子被作为人质的时候.要吗杀掉一个不认识的流浪汉,要吗自己的妻子儿子甚至自己被歹徒杀掉......估计如果遇到相同的处境,CD上的绝大多数男人都会选择前者.
不过,个人以为不论李某有何种理由,杀掉一个毫无反抗能力,并且对自己和周围的人毫无生命威胁的无辜者,应当算作故意杀人.这个和正当防卫或过当防卫有明显的区别.
镰刀斧头 发表于 2009-11-20 18:42

类似发生过几起都是不起诉被迫杀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