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歪曲的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03:4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十四、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


上述内容是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第14条的原文。

在很多讨论外蒙古独立、以及讨论西藏、新疆等热点问题的帖子里,经常有人将这一条款当做证据拿出来。用来证明什么呢?证明土共卖国。

是啊,如果只看这一条款,确实能蒙蔽一些对历史无知的人。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这不是土共在公然支持民族分裂吗?

可事实是,这就象那个“老毛感谢日本侵略”的著名网络谣言一样,是用断章取义的手法捏造成出来的。只要将这一条款与当时的历史背景联系起来,便可正本清源,看出其中的真实内涵。

中/共/今天的国家体制,是中央集权制。然而,在早期土共的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却是设想将未来的中国建设成一个联邦制国家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时候土共仿效的样本——苏联,就是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邦制国家,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也实行联邦制,美国也是联邦制。因此,在当时的土共看来,联邦制是一种先进的国家体制。

因此,以瑞金为首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其宪法就是一部联邦制国家宪法。这其中所谓的“独立”、“建国”,不是说要分裂中国,而是要建立联邦体制下的加盟共和国。这样的“国家”,就象前苏联属下的白俄罗斯共和国、阿联酋属下的阿治曼酋长国一样,是加盟共和国。

而且,某些人在拿着苏维埃宪法大纲到处招摇,指责土共“卖国”的同时,还对同时期的另外一些重要证据搞起了选择性失明。因为如果将所有的文献证据都拿出来,相互一比较,那就会真相大白,谣言就维持不下去了。我们看看,同时期还有那些土共的文献吧。先看看这个: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只有打倒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宣言》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四)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宣言说的很清楚,一方面允许蒙、回、藏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但同时也要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这难道是卖国吗?如果这就是分裂、卖国,那苏联、美国都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难道列宁、斯大林、华盛顿、林肯都是卖国贼?

另外还有,1938年10月,毛泽东的《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提出“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说的也是一回事,联邦体制下的民族自决。

当然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共没有搞联邦制,而是走向了中国古代传统的体制----中央集权。至于土共为什么革命时期支持搞联邦,建国后却走向了中央集权。这个变化过程是怎么产生的,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在此不讨论。

本帖主要是澄清一个基本事实,苏维埃宪法大纲中的所谓“建国”,是建立联邦制下的“加盟共和国”,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国家,拿这个当做土共“卖国”、土共支持外蒙独立的证据。其实就是一种对历史的歪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十四、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


上述内容是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第14条的原文。

在很多讨论外蒙古独立、以及讨论西藏、新疆等热点问题的帖子里,经常有人将这一条款当做证据拿出来。用来证明什么呢?证明土共卖国。

是啊,如果只看这一条款,确实能蒙蔽一些对历史无知的人。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这不是土共在公然支持民族分裂吗?

可事实是,这就象那个“老毛感谢日本侵略”的著名网络谣言一样,是用断章取义的手法捏造成出来的。只要将这一条款与当时的历史背景联系起来,便可正本清源,看出其中的真实内涵。

中/共/今天的国家体制,是中央集权制。然而,在早期土共的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却是设想将未来的中国建设成一个联邦制国家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时候土共仿效的样本——苏联,就是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邦制国家,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也实行联邦制,美国也是联邦制。因此,在当时的土共看来,联邦制是一种先进的国家体制。

因此,以瑞金为首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其宪法就是一部联邦制国家宪法。这其中所谓的“独立”、“建国”,不是说要分裂中国,而是要建立联邦体制下的加盟共和国。这样的“国家”,就象前苏联属下的白俄罗斯共和国、阿联酋属下的阿治曼酋长国一样,是加盟共和国。

而且,某些人在拿着苏维埃宪法大纲到处招摇,指责土共“卖国”的同时,还对同时期的另外一些重要证据搞起了选择性失明。因为如果将所有的文献证据都拿出来,相互一比较,那就会真相大白,谣言就维持不下去了。我们看看,同时期还有那些土共的文献吧。先看看这个: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只有打倒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宣言》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四)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宣言说的很清楚,一方面允许蒙、回、藏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但同时也要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这难道是卖国吗?如果这就是分裂、卖国,那苏联、美国都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难道列宁、斯大林、华盛顿、林肯都是卖国贼?

另外还有,1938年10月,毛泽东的《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提出“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说的也是一回事,联邦体制下的民族自决。

当然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共没有搞联邦制,而是走向了中国古代传统的体制----中央集权。至于土共为什么革命时期支持搞联邦,建国后却走向了中央集权。这个变化过程是怎么产生的,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在此不讨论。

本帖主要是澄清一个基本事实,苏维埃宪法大纲中的所谓“建国”,是建立联邦制下的“加盟共和国”,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国家,拿这个当做土共“卖国”、土共支持外蒙独立的证据。其实就是一种对历史的歪曲。


"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这种事情去指鹿为马来强辩没意思,TG说了就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了不敢认反而显得TG阴暗了。

TG的策略随着自己的实力强弱而在不断变化,是很自然的事情。弱小时为了反对国民党,支持民族分裂也算是对国民党斗争的方式之一,强大了以后自然也就不再用这种饮鸩止渴的口号了。这跟TG弱小时呼吁民主强大了就独裁,革命时分田地胜利了就土地国有等等,都是同样的历史轨迹。

"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这种事情去指鹿为马来强辩没意思,TG说了就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了不敢认反而显得TG阴暗了。

TG的策略随着自己的实力强弱而在不断变化,是很自然的事情。弱小时为了反对国民党,支持民族分裂也算是对国民党斗争的方式之一,强大了以后自然也就不再用这种饮鸩止渴的口号了。这跟TG弱小时呼吁民主强大了就独裁,革命时分田地胜利了就土地国有等等,都是同样的历史轨迹。
联邦制?其实也不是不行。美国不就是吗?

问题是为什么后来又不实行了???
;(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这两条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一定要玩选择性失明,只看一条不看另一条,就说土共支持分裂,那谁也没办法.
另外再说一句,当年的辛亥革命,其实就是以各省先宣布独立,然后再统一为中华民国的方式搞成了的。
这与土共所说的“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路子完全一样。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当年的同盟会好象还说过“满洲非中国”。按照那种指责土共的逻辑,是不是也可以说,同盟会是用“支持民族分裂的方式”推翻了满清啊?
杀之 发表于 2009-10-18 22:55


这个说起来就话长了。土共为什么由联邦制演变成了后来的中央集权?这个原因应该很多。

有一种说法是,李维汉在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是李维汉向老毛进言说联邦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看看这个:http://222.177.17.20/ebrs/gmdk/v ... ;NH=2008&QH=006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19 20:01

不存在选择性失明的问题,宪法是根本大法,跟一个宣言不存在什么相辅相成的关系,宣言不能成为宪法的“司法解释”。把宪法跟宣言联系在一起,恰恰是对宪法的歪曲。

反过来说,苏维埃宪法里明确说明少数民族自治体有脱离苏维埃联邦的自由,这与宣言里TG宣称的建立包括少数民族自治体在内的统一国家的目标并不矛盾--前者是TG对自治体权利的客观认定;后者是TG主观上的期望值而已。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19 20:59

你这是在用现代西方政治学的观点来理解1931年的中国。如果是在“三权分立”的西方政体下,宪法地位当然要高于党的代表大会文件。可是在1931年的中国,无论共产党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党高于宪法,因为最高法院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其效力也是要高于苏维埃宪法的。

其实,别说是1931年了。就是在今天,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与宪法相比,你说说那个更有权威和效力?
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
不成熟就是不成熟

小孩拉裤子尿床,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长大了还尿床才丢人

非要把TB在三岁幼稚时期拉在裤裆里的一泡干屎橛硬说成是一束香花儿,未免无聊了些
理论上,任何国家的任何民族都有脱离的权利,前提是必须先得到该国家的多数认同
以后我在新浪,再遇到这样的拿“GCD从一开始就卖国”的这些民主人士的论调,我就这么说他们!
其实,看1991年的政治应景片《开天辟地》,讲的就是当年TG成立的时候的故事。

就有提到过,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对他的老师说,他的梦想就是湖南独立成一个国家。

当时小,没注意这句台词。但是在后来,我再重新看的时候,注意了。

我当时也曾经心存疑惑。后来解开了!
这个提法也是学习苏联老大哥的吧!
leekkeek 发表于 2009-10-21 16:10


是向苏联学来的,苏联宪法中也有“各加盟共和国自愿加入或退出苏联”的条款。


要说那时候的土共不够成熟,生搬硬套的挪用苏联的宪法条文,这个说的没错。可要说土共是有意卖国,搞这一条款的目的是想支持民族分裂。这纯粹是胡扯!

第一、这一条款本身是从苏联宪法中挪用过来的。可是没有人因为这一条指责列宁、斯大林阴谋分裂国家,怎么到了土共这里就是支持分裂了?

第二、在1931年的中国,党的权威和效力实际高于宪法,最高法院也在党的领导之下。而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规定了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有这样明确表示统一的宣言,如何能谈的上分裂?

要说那时候的土共不够成熟,生搬硬套的挪用苏联的宪法条文,这个说的没错。可要说土共是有意卖国,搞这一条款的目的是想支持民族分裂。这纯粹是胡扯!

第一、这一条款本身是从苏联宪法中挪用过来的。可是没有人因为这一条指责列宁、斯大林阴谋分裂国家,怎么到了土共这里就是支持分裂了?

第二、在1931年的中国,党的权威和效力实际高于宪法,最高法院也在党的领导之下。而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规定了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有这样明确表示统一的宣言,如何能谈的上分裂?

要说那时候的土共不够成熟,生搬硬套的挪用苏联的宪法条文,这个说的没错。可要说土共是有意卖国,搞这一条款的目的是想支持民族分裂。这纯粹是胡扯!

第一、这一条款本身是从苏联宪法中挪用过来的。可是没有人因 ...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1 16:39


对TG可真够体贴的啊!

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可彻底是两码事,人家是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能独立行使主权和进行外交活动。中国当时的少数民族区域根本还不具备独立主权的事实,和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完全不是同一种属性。

要拿苏联相比的话,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有类似地位的,是苏联治下的共和国。苏联宪法可是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的

TG的所谓苏维埃联邦的想法,只是为了给国民党添乱的斗争策略,以民族自治和独立为诱饵,激起少数民族势力对中央政府的反对情绪而已。TG早期的斗争策略是为了动摇国民党的统治而不择手段,对TG而言,国家和民族利益都远远不上阶级利益,为了实现阶级利益它们都是可以牺牲掉的。

歌幽描述得很传神,TG早期不成熟时干点傻事也没什么丢脸的,但到了今天还指鹿为马来给自己涂脂抹粉,就很可笑了。
要说那时候的土共不够成熟,生搬硬套的挪用苏联的宪法条文,这个说的没错。可要说土共是有意卖国,搞这一条款的目的是想支持民族分裂。这纯粹是胡扯!

第一、这一条款本身是从苏联宪法中挪用过来的。可是没有人因 ...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1 16:39


对TG可真够体贴的啊!

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可彻底是两码事,人家是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能独立行使主权和进行外交活动。中国当时的少数民族区域根本还不具备独立主权的事实,和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完全不是同一种属性。

要拿苏联相比的话,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有类似地位的,是苏联治下的共和国。苏联宪法可是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的

TG的所谓苏维埃联邦的想法,只是为了给国民党添乱的斗争策略,以民族自治和独立为诱饵,激起少数民族势力对中央政府的反对情绪而已。TG早期的斗争策略是为了动摇国民党的统治而不择手段,对TG而言,国家和民族利益都远远不上阶级利益,为了实现阶级利益它们都是可以牺牲掉的。

歌幽描述得很传神,TG早期不成熟时干点傻事也没什么丢脸的,但到了今天还指鹿为马来给自己涂脂抹粉,就很可笑了。
杀之 发表于 2009-10-18 22:55
当时几个少数民族独立的水很深啊.再说共产党当时照搬苏联体制.想弄成联邦制也不是不可能.要知那时候可是一班留苏派在掌权.后来成熟了,再加上中国人本来根深蒂固的大统一思想,搞共和也能说得过去.我就是为了说圆而说圆了.至少还能自洽吧.{:3_82:}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18 22:24

也不是策略的问题。

TG的发展也有个过程,早期的TG领导人有许多不成熟之处。

拿TG早期的一些言行政策否定TG,是没意义的。

也不是策略的问题。

TG的发展也有个过程,早期的TG领导人有许多不成熟之处。

拿TG早期的一些言行政策否定TG,是没意义的。
契卡主席 发表于 2009-10-21 18:15


早期不成熟很正常,也不想去多做批评,只是就事论事觉得LZ的帖子指鹿为马了。
说到策略,对当时本来处于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少数民族给以所谓出入联邦的自由权力,实为不智也不合情理。或许有师从苏联的因素,但要知道苏联的联邦制是在革命派取得初步胜利的条件下,根据苏联民族矛盾的特点审时度势的决定。而对比TG,在自身处于弱势且中国民族矛盾并不尖锐时提出联邦制的想法,恐怕还是挑拨中央和民族地方对立以图乱中取利的成分居多。
也不是策略的问题。

TG的发展也有个过程,早期的TG领导人有许多不成熟之处。

拿TG早期的一些言行政策否定TG,是没意义的。
契卡主席 发表于 2009-10-21 18:15


早期不成熟很正常,也不想去多做批评,只是就事论事觉得LZ的帖子指鹿为马了。
说到策略,对当时本来处于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少数民族给以所谓出入联邦的自由权力,实为不智也不合情理。或许有师从苏联的因素,但要知道苏联的联邦制是在革命派取得初步胜利的条件下,根据苏联民族矛盾的特点审时度势的决定。而对比TG,在自身处于弱势且中国民族矛盾并不尖锐时提出联邦制的想法,恐怕还是挑拨中央和民族地方对立以图乱中取利的成分居多。
美国的各州一开始也有退出联邦的权力的,于是乎有了南北战争……在南方的政治精英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认为这不是为了保卫奴隶制而是保卫州权的战争,所以奴隶主派政治家们对这些纯州权派是很有意见的……
太极张三丰 发表于 2009-10-21 11:53


1920年长沙大公报

分中国为二十七国

省外不知有他国

湖南的门罗主义

湖南是湖南人的湖南

对TG可真够体贴的啊!

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可彻底是两码事,人家是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能独立行使主权和进行外交活动。中国当时的少数民族区域根本还不具备独立主权的事实,和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完全不是同一种属性。

要拿苏联相比的话,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有类似地位的,是苏联治下的共和国。苏联宪法可是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的。
TG的所谓苏维埃联邦的想法,只是为了给国民党添乱的斗争策略,以民族自治和独立为诱饵,激起少数民族势力对中央政府的反对情绪而已。TG早期的斗争策略是为了动摇国民党的统治而不择手段,对TG而言,国家和民族利益都远远不上阶级利益,为了实现阶级利益它们都是可以牺牲掉的。歌幽描述得很传神,TG早期不成熟时干点傻事也没什么丢脸的,但到了今天还指鹿为马来给自己涂脂抹粉,就很可笑了。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1 17:17


历史讨论的基本要求是实事求是,说假话可就没什么意思了。

照你的说法,苏联宪法中是有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退出苏联的。而土共是为了动摇国民党的统治不择手段,不惜损害民族利益。是这样吗?

那好,既然如此,我就将1924苏联宪法的原文发出来,看看到底是谁在指鹿为马。
对TG可真够体贴的啊!

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可彻底是两码事,人家是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能独立行使主权和进行外交活动。中国当时的少数民族区域根本还不具备独立主权的事实,和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完全不是同一种属性。

要拿苏联相比的话,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有类似地位的,是苏联治下的共和国。苏联宪法可是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的。
TG的所谓苏维埃联邦的想法,只是为了给国民党添乱的斗争策略,以民族自治和独立为诱饵,激起少数民族势力对中央政府的反对情绪而已。TG早期的斗争策略是为了动摇国民党的统治而不择手段,对TG而言,国家和民族利益都远远不上阶级利益,为了实现阶级利益它们都是可以牺牲掉的。歌幽描述得很传神,TG早期不成熟时干点傻事也没什么丢脸的,但到了今天还指鹿为马来给自己涂脂抹粉,就很可笑了。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1 17:17


历史讨论的基本要求是实事求是,说假话可就没什么意思了。

照你的说法,苏联宪法中是有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退出苏联的。而土共是为了动摇国民党的统治不择手段,不惜损害民族利益。是这样吗?

那好,既然如此,我就将1924苏联宪法的原文发出来,看看到底是谁在指鹿为马。


作者:王丽娟   /2001-05/10/
前言: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全国之前,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主张是一个不断明晰的过程,这也与它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不断深化有关。
1,否定武人割据式的联省自治:
“主张此说者,不是失意政客观欲挟西南为奇货,以达其总裁头衔及分赃会议的欲望;便是贪鄙腐儒欲据此以为拥黎地步而已”。这与其说是对联省自治的否定,还不如说是对武人割据的否定。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应该反对军阀的分治主张,而赞成资产阶级的国民统一运动,并促进代表资产阶级的民主派互相结合,而极力反对其互相分裂或与军阀合作……”____ 1923年,《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之主张》
2,实行联邦制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
从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抗日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多次提出通过联邦制这一国家结构形式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即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或“中华苏维埃联邦”。
参见:二大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
抗日战争开始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革命政府虽然继续主张联邦制,主张通过联邦制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但在其有关国内民族问题的重要文件中则主要使用了中国境内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的提法。
参见:《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论联合政府》。
1946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之后,“省宪”这一颇具联邦色彩的概念在《和平建国纲领》中已不再出现,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的态度已开始发生转变。
3,建立单一制的多民族国家: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如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做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的多民族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它是“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这是其一。其二,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结论: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的“以联邦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转向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框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是对中国国情基本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又是趋近于对于联邦制的本质认识的结果:在中国,汉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并在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生活经历中成为统一国族(中华民族)的核心力量;同时,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只集中分布于局部地区,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地域基础这一使民族因素对国家结构形式产生影响的重要中介。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的事实,加之中国现实的民族状况(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以及各少数民族的地域分布等),一方面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实行以民族为基础的联邦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另一方面却为通过民族区域自治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巩固国家统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摘自《联邦制与世界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作者:王丽娟   /2001-05/10/
前言: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全国之前,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主张是一个不断明晰的过程,这也与它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不断深化有关。
1,否定武人割据式的联省自治:
“主张此说者,不是失意政客观欲挟西南为奇货,以达其总裁头衔及分赃会议的欲望;便是贪鄙腐儒欲据此以为拥黎地步而已”。这与其说是对联省自治的否定,还不如说是对武人割据的否定。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应该反对军阀的分治主张,而赞成资产阶级的国民统一运动,并促进代表资产阶级的民主派互相结合,而极力反对其互相分裂或与军阀合作……”____ 1923年,《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之主张》
2,实行联邦制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
从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抗日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多次提出通过联邦制这一国家结构形式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即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或“中华苏维埃联邦”。
参见:二大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
抗日战争开始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革命政府虽然继续主张联邦制,主张通过联邦制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但在其有关国内民族问题的重要文件中则主要使用了中国境内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的提法。
参见:《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论联合政府》。
1946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之后,“省宪”这一颇具联邦色彩的概念在《和平建国纲领》中已不再出现,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的态度已开始发生转变。
3,建立单一制的多民族国家: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如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做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的多民族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它是“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这是其一。其二,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结论: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的“以联邦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转向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框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是对中国国情基本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又是趋近于对于联邦制的本质认识的结果:在中国,汉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并在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生活经历中成为统一国族(中华民族)的核心力量;同时,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只集中分布于局部地区,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地域基础这一使民族因素对国家结构形式产生影响的重要中介。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的事实,加之中国现实的民族状况(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以及各少数民族的地域分布等),一方面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实行以民族为基础的联邦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另一方面却为通过民族区域自治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巩固国家统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摘自《联邦制与世界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可靠地保证了下列的情况:这个联盟是各平权民族的自愿联合;每一共和国均有自由退出联盟之权;一切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要产生的,均可加入联盟;新的联盟国家将是在1917年1O月间即已确立的关于各族人民和平共处与友爱合作的各项原则的宝贵结晶;它将是反对世界资本主义的可靠堡垒,而作为全世界劳动者结合为一个世界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道路上具有决定意义的新的一步。
第四条每一加盟共和国均保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

  第五条各加盟共和国得根据本宪法的规定对自己所宪法进行修改。

  第六条各加盟共和国的疆域,非经各该共和国同意,不得变更,而本宪法第四条的修改、限制或废除,则须征得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全体共和国的同意。

  第七条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公民均有统一的联盟国籍。

  第三章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

  第八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最主权力机关为苏维埃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联盟苏维埃和民族苏维埃所组成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九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由下列代表组成之:市苏维埃和市镇苏埃埃每选民二万五千人选派代表一人,郡苏维埃代表大会每居民十二万五千人选派代表一人。

  第十条郡参加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郡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之。凡不设郡的共和国,由该共和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代表。

  第十一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常会,每年举行一次,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召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自己的决议,或联盟苏维埃、民族苏维埃的请求,或二个加盟共和国的请求,得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遇有非常情况阻碍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如期召开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权延期召开代表大会。
1924年苏联宪法的条款已经发出来了。前面不是有人说苏联宪法中没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条文吗?还说我是在指鹿为马,说我在给TG涂脂抹粉。好啊,现在我将苏联宪法的条文拿出来了。好好看看,到底是谁在指鹿为马?恐怕是某些人出于抹黑TG的目的在指鹿为马吧?

1924年苏联宪法的条款已经发出来了。前面不是有人说苏联宪法中没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条文吗?还说我是在指鹿为马,说我在给TG涂脂抹粉。好啊,现在我将苏联宪法的条文拿出来了。好好看看,到底是谁在指鹿为马?恐怕是某 ...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3:05


别急着兴奋,先搞清楚苏联“加盟共和国”和“共和国”的区别再来说话。

话说回来,正是因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有自由退盟权,这才不是值得高兴的事。TG当年主张把国内的民族区域变成有自由退盟权的加盟共和国,你觉得符合当时中国的民族实际和国家利益吗?

别再说什么党内文件给宪法做解释的笑话了,党的文件能从侧面反映出TG的思路,但不代表它能扭曲宪法规定的事实。要说宣言反映了TG在联邦制的问题上还是有所保留和长远打算的,还算能说得过去。要说宣言在“解释”宪法,除了“指鹿为马”没有更恰当的描述了。TG后来对早期的联邦制想法是有修正,但如果把这种后来的“修正”理解成一开始就有的“深谋远虑”,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假定当时要是真有民族区域起来闹革命闹独立,你说TG是会按宪法所述给他们待遇呢?还是按照会党的宣言所述给他们待遇呢?呵呵呵。
1924年苏联宪法的条款已经发出来了。前面不是有人说苏联宪法中没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条文吗?还说我是在指鹿为马,说我在给TG涂脂抹粉。好啊,现在我将苏联宪法的条文拿出来了。好好看看,到底是谁在指鹿为马?恐怕是某 ...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3:05


别急着兴奋,先搞清楚苏联“加盟共和国”和“共和国”的区别再来说话。

话说回来,正是因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有自由退盟权,这才不是值得高兴的事。TG当年主张把国内的民族区域变成有自由退盟权的加盟共和国,你觉得符合当时中国的民族实际和国家利益吗?

别再说什么党内文件给宪法做解释的笑话了,党的文件能从侧面反映出TG的思路,但不代表它能扭曲宪法规定的事实。要说宣言反映了TG在联邦制的问题上还是有所保留和长远打算的,还算能说得过去。要说宣言在“解释”宪法,除了“指鹿为马”没有更恰当的描述了。TG后来对早期的联邦制想法是有修正,但如果把这种后来的“修正”理解成一开始就有的“深谋远虑”,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假定当时要是真有民族区域起来闹革命闹独立,你说TG是会按宪法所述给他们待遇呢?还是按照会党的宣言所述给他们待遇呢?呵呵呵。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2 14:38

苏联宪法中所说的共和国就是指加盟共和国。怎么了?前一个“无权自由退出苏联”的谎言扯不下去了,又想玩文字游戏了?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4:56

回头仔细看看17楼,是谁在玩文字游戏?;P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2 15:05

第17楼明明就是你的帖子,还能有谁啊?有话就直说。

第17楼明明就是你的帖子,还能有谁啊?有话就直说。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5:17


17楼是说:“要拿苏联相比的话,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有类似地位的,是苏联治下的共和国。苏联宪法可是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的。”

17楼不是说“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你断章取义了。

苏联治下的“加盟共和国”与“共和国(好像是叫自治共和国)”不是同一个东西。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根据当时国情和现实,应该是与苏联的“共和国”拥有类似地位--不能自由退出联邦的民族自治实体,而不应该拥有退盟权。
第17楼明明就是你的帖子,还能有谁啊?有话就直说。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5:17


17楼是说:“要拿苏联相比的话,跟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有类似地位的,是苏联治下的共和国。苏联宪法可是明确规定共和国是非主权国家,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的。”

17楼不是说“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不能自由选择退出苏联。”,你断章取义了。

苏联治下的“加盟共和国”与“共和国(好像是叫自治共和国)”不是同一个东西。中华苏维埃下的联邦,根据当时国情和现实,应该是与苏联的“共和国”拥有类似地位--不能自由退出联邦的民族自治实体,而不应该拥有退盟权。
前苏联的历史上有两类共和国,一类是加盟共和国,隶属于苏联。还有一类叫自治共和国,隶属于各加盟共和国,例如俄罗斯的布里亚特。在苏联宪法中,共和国一词是指加盟共和国。

TG制订的中华苏维埃宪法,仿照苏联宪法为样本,所说的是给予蒙、回、藏这些少数民族地区以加盟共和国的地位。因此中共的二大宣言中才有“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华本部、蒙古、西藏、回疆为中华联邦共和国”的说法。

而某些抹黑TG的人,采用了断章取义的手法,对中共二大宣言避而不说,只将宪法大纲拿出来,以此来造谣说土共阴谋分裂国家。可事实上,实行联邦制难道就是分裂国家吗?难道斯大林是苏联的卖国贼?
这个联盟是各平权民族的自愿联合;每一共和国均有自由退出联盟之权;一切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要产生的,均可加入联盟;新的联盟国家将是在1917年1O月间即已确立的关于各族人民和平共处与友爱合作的各项原则的宝贵结晶;它将是反对世界资本主义的可靠堡垒,而作为全世界劳动者结合为一个世界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道路上具有决定意义的新的一步。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5:51

24楼转的文章我比较赞同,你要问的问题在文章里也能找到答案。

至于你理解的二大宣言为宪法做解释之类的,我只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假定当时要是真有某民族区域起来闹革命要独立建国,你说当时TG是会按宪法所述允许他们不加入苏维埃联邦呢?还是会按照党的宣言所述强迫他们加入联邦呢?
请正面回答不要转进。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5:58

你试图证明什么?想证明苏联宪法规定自治共和国也有自由退盟权么?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2 15:45


苏联宪法中所说的共和国就是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在苏联宪法中根本就没说。因为,自治共和国并不是直接从属于苏联的,而是从属于苏联下辖的加盟共和国,因此在苏联宪法中没有说。

土共的苏维埃宪法是以苏联宪法为样本的,既然苏联宪法中的“共和国”是“加盟共和国”,那土共所仿照的也就是加盟共和国的权力,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变成“自治共和国”了?

而且,一个关键的问题你始终没有回答:苏联宪法中规定,各加盟共和国有权退出苏联。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斯大林心怀叵测,故意想把苏联搞分裂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条款?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2 16:04

我已经说过了,自治共和国是在加盟共和国的管辖之下的。因此苏联宪法并没有提到自治共和国。

如果一个加盟共和国退出了苏联,那么从属于这个加盟共和国的自治共和国,也会一同退出。

苏联宪法中所说的共和国就是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在苏联宪法中根本就没说。因为,自治共和国并不是直接从属于苏联的,而是从属于苏联下辖的加盟共和国,因此在苏联宪法中没有说。

土共的苏维埃宪法是以苏 ...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6:09


扣帽子不是你这样扣的。

上面的回帖里我说的很清楚了:

TG的宪法是否师从苏联,并不是TG赋予中国民族地区过分权力的理由;

苏联的联邦制是基于当时苏联的民族现实而制定的,在当时而言对苏联是合理的;
TG的所谓联邦制,与中国当时汉族占主体且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共存基础的民族现实是不符的。在苏联合适的政策,不代表在中国也合适;

TG制定上述不合理政策的原因,分析来看无非有二,一TG不成熟不理解这样做的危害性,二饮鸩止渴故意挑起民族与中央的矛盾以图乱中取利;

所谓二大宣言提出的党的奋斗目标,无法改变宪法中对民族区域赋权的事实。假使当时真有不愿加入联邦的民族区域闹独立建国了,TG也只能按照宪法执行而不可能按照宣言来执行,否则对百姓而言就是言而无信;

对于二大宣言,我认为比较客观的理解是:TG对联邦制也是有所顾虑和保留的,所以对党内提出明确的奋斗目标,而对外则出于挑起斗争的需要还是对民族地区许下承诺。这就是为什么宣言和宪法的口径不一致的原因。宪法和宣言的关系,是底线与期望值的关系,是策略与实际目标的关系。

TG后来对早期的民族政策有所修正,但如果把后期的修正说成TG开始就是这么想的,只是一厢情愿的涂脂抹粉。
苏联宪法中所说的共和国就是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在苏联宪法中根本就没说。因为,自治共和国并不是直接从属于苏联的,而是从属于苏联下辖的加盟共和国,因此在苏联宪法中没有说。

土共的苏维埃宪法是以苏 ...
龙在海角 发表于 2009-10-22 16:09


扣帽子不是你这样扣的。

上面的回帖里我说的很清楚了:

TG的宪法是否师从苏联,并不是TG赋予中国民族地区过分权力的理由;

苏联的联邦制是基于当时苏联的民族现实而制定的,在当时而言对苏联是合理的;
TG的所谓联邦制,与中国当时汉族占主体且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共存基础的民族现实是不符的。在苏联合适的政策,不代表在中国也合适;

TG制定上述不合理政策的原因,分析来看无非有二,一TG不成熟不理解这样做的危害性,二饮鸩止渴故意挑起民族与中央的矛盾以图乱中取利;

所谓二大宣言提出的党的奋斗目标,无法改变宪法中对民族区域赋权的事实。假使当时真有不愿加入联邦的民族区域闹独立建国了,TG也只能按照宪法执行而不可能按照宣言来执行,否则对百姓而言就是言而无信;

对于二大宣言,我认为比较客观的理解是:TG对联邦制也是有所顾虑和保留的,所以对党内提出明确的奋斗目标,而对外则出于挑起斗争的需要还是对民族地区许下承诺。这就是为什么宣言和宪法的口径不一致的原因。宪法和宣言的关系,是底线与期望值的关系,是策略与实际目标的关系。

TG后来对早期的民族政策有所修正,但如果把后期的修正说成TG开始就是这么想的,只是一厢情愿的涂脂抹粉。
zhigangd 发表于 2009-10-22 15:59

当然是后者。这个问题,历史事实已经做出了回答。外蒙古独立之后,不仅得到了国民政府的承认,而且还一度与中华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毛泽东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将先后两次提出要求外蒙古回归中国。。在苏联方面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成功。在这里,老毛没有依照苏维埃宪法,而是按党的宣言去做的。内蒙古也曾经过要求独立建国的组织-----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该组织曾经控制了内蒙东部,号称东蒙政府。与中共掌握的西蒙相对应。1946年东西蒙两方谈判,结果是中共掌握的西蒙吞并了东蒙,内人党和东蒙政府至此解散。在这里,也还是党的宣言超越了苏维埃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