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木上诉了,原来是被冤枉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27:51
日前,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被判定犯强奸罪,处以有期徒刑4年。昨天下午,宋山木通过辩护律师甘勇明正式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中称,宋山木因罗云(化名)事发八小时后的报案而发案,侦查机关对罗云所称“给小三打电话”、“拍裸照”等威胁手段进行了调查取证,结果,电话清单、相机检测等证据均不支持罗云的指控,证明罗云有说谎之嫌。不能排除罗云因为钱而自愿与上诉人发生性行为,因为没有得到钱而在其男朋友报案后不得不报案的可能。一审法院仅凭罗云的陈述推定上诉人违背罗云意志,强行与罗云发生性关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去年底宋山木案件宣判,央视在新闻中播放了宋山木和被害人罗云进入公寓电梯间时的视频监控录像。
被害人罗云(化名)称,宋山木以打扫卫生为由将其带入公寓。视频监控录象显示当时的时间是2010年5月3日0:45。
http://news.sohu.com/20110105/n278674898.shtml
重点注意上面粗体部分“一个单身女孩凌晨12:45到老板家去打扫卫生,其中没有猫腻有人会信吗?”日前,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被判定犯强奸罪,处以有期徒刑4年。昨天下午,宋山木通过辩护律师甘勇明正式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中称,宋山木因罗云(化名)事发八小时后的报案而发案,侦查机关对罗云所称“给小三打电话”、“拍裸照”等威胁手段进行了调查取证,结果,电话清单、相机检测等证据均不支持罗云的指控,证明罗云有说谎之嫌。不能排除罗云因为钱而自愿与上诉人发生性行为,因为没有得到钱而在其男朋友报案后不得不报案的可能。一审法院仅凭罗云的陈述推定上诉人违背罗云意志,强行与罗云发生性关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去年底宋山木案件宣判,央视在新闻中播放了宋山木和被害人罗云进入公寓电梯间时的视频监控录像。
被害人罗云(化名)称,宋山木以打扫卫生为由将其带入公寓。视频监控录象显示当时的时间是2010年5月3日0:45。
http://news.sohu.com/20110105/n278674898.shtml
重点注意上面粗体部分“一个单身女孩凌晨12:45到老板家去打扫卫生,其中没有猫腻有人会信吗?”
一个单身女孩,在没有暴力威胁的情况下,自愿在深夜随同异性前往居处。强X的可能性确实很小啊……
{:3_86:}都不是好鸟
两者都是活该。
这个难说啊。

就像陈水扁的儿子,半夜12点独自一人开车去约见某年轻女子,他们会干什么呢?

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没干什么,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确实也没办法。
这家伙不是有功能障碍的吗
丫说冤也冤说不冤也不冤~

他以前这种事情都是拿钱摆平的~

而这回被害人摆不平是后面有高人指点~
地铁上见过这个大胡子,带着几个属下,在地铁上和陌生女人侃侃而谈。
据说山木强x的时候 那个女孩子正在生理期 TMD他口味也太重了吧 真的假的
半夜12点去老板家打扫卫生…

个人卫生?
应该是他老婆李木子搞得仙人跳。这不,山木培训很快就要改名了,哈哈
强奸罪,对男人来说是很严格的
女性开始愿意,中间改主意了,不愿意了,也能构成本罪
就等着看戏
胖子早点拿钱打发那女的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了。
莫非有人在背后使坏?
凌晨12:45
--------
就等着看戏
借用一句话:武大郎玩夜猫子,啥人玩啥鸟。
这案子真有些搞笑,深夜去老板家打扫卫生, 和躲猫猫水平差不多, 这对男女都不是好东西, 现在狗咬狗, 不相关的人看笑话,相关的等着坐收渔利,这商场如战场,真不是好混的
我靠以后和妞上床后起吗一礼拜都不能惹她生气
只要符合强奸就可以了
比如说夫妻俩想玩点花样
捆绑戴眼罩神马的
如果以后女的和男的有矛盾
充分利用下,也可以告强奸的
所以说做人手脚一定要干净
一样黑 我相信两伙是一起的  都黑

楼主以为没有背景能让山木坐牢? 中国赚钱的哪个没有背景?
现在强奸才4年?我记得小的时候是枪毙啊,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黑五 发表于 2011-1-6 00:59


    我记得小时侯还有在学校门口拦住女孩摸下mm被毙了的
yzbh 发表于 2011-1-5 19:46

你这是女权主义者的观点,即发生性行为必须得到女性的内心确认。这个观点只是观点而已,并不会指导司法实践。
当然,中国是个很特殊的国家,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想法,有不少法官认为只要女的不同意就构成强奸,而是否不同意,只要看受害人陈述就可以了,反正我见过类似案例。
所以山木这个案子,只要女方一口咬定强奸而又没有其他直接证据、原始证据做相反证明,深圳法院判强奸,山木只能自认倒霉。
黑五 发表于 2011-1-6 00:59


    你是70年代生人吧?你说的应该是严打时期的案例
   在这种特殊时期,还有抢包烟被枪毙的。不过现在严打已经被当成反面典型不怎么提了。
这个有点扯淡,深更半夜去老板家难道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宋山木又没有用暴力胁迫这个女的。

不管怎么样,说宋山木强奸确实有点冤枉,最多是通奸,两人最后分赃不均,条件谈不妥,女人属于恶人先告状而已
山木是萎男,是用器具调戏的女下属
oo7yjg 发表于 2011-1-6 08:45

非严打时期强奸判死刑在80年代初是很常见的。最少也是无期。
回楼上
依据的是老刑法吧,没看过,不太清楚
不过这种所谓恶性犯罪,80年代一般都是从重的
oo7yjg 发表于 2011-1-6 08:43


    科比·布莱恩特发来贺电,他的名声不就是因为想干女孩不想干的体位而完蛋的嘛。
傅广 发表于 2011-1-6 10:59

我觉得根本原因还是科比给的钱太少.
cutter 发表于 2011-1-6 11:25

准确的说,是科比给的钱不足以让那女的献出科比想要的体位。貌似NBA球员的惯例是让保镖把条件和价位谈好后再让球星开炮。而科比因为不合群、没有人提点,结果搞出乌龙了。
其实是器具强奸,不是山木强奸,应该判器具死刑
重点注意上面粗体部分“一个单身女孩凌晨12:45到老板家去打扫卫生,其中没有猫腻有人会信吗?”

客房服务员半夜两三点钟还要去客人房里打扫卫生 你不信吗?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1-1-6 15:20

客房服务员和山木他下属有可比性么?
rythem 发表于 2011-1-6 15:28 都是听从领导的安排去工作.....
yzbh 发表于 2011-1-5 19:46


    他大爷的,这不是明白着害人嘛,一会火里一会冰里谁受得了啊
回复 34# cqx7711cqx7711
应该是没收作案工具并处罚款
别说是下属,就是男女情侣开房,也有“约会强奸”一说。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都自己看看去,替胖子喊冤,早了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