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50万“重罚”,“楼倒倒”房企乐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20:19
[提要]50万,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笔巨款,但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来说,拔根毛都比它粗。28日,上海倒楼事件的处理出来了,造出“楼倒倒”的房企,被罚的就是这个数目。
50万,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笔巨款,但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来说,拔根毛都比它粗。28日,上海倒楼事件的处理出来了,造出“楼倒倒”的房企,被罚的就是这个数目。  
  

公众肯定觉得很不过瘾。50万,搁现在的楼市,半套房也买不了。“楼倒倒”在趴下前,身价可是早破了万元大关。对于一个楼盘动辄能赚上数千万上亿元的开发商来说,这样的处罚和我们扔个钢蹦给乞丐差不了多少。但政府部门似乎也很无奈,新闻中特地点明了,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的最高限额罚款。法律摆在那儿,这是准绳,没得商量的。

这样看来,就是这根绳子架得太低了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可以轻松地在绳子上跳来跳去,就算不小心绊了一下,顶多也就裤子上挂个小洞,不疼不疼——也不知道这“相关法律法规”是哪一年制定的,真该与时俱进了。

轻飘飘的罚款,哪有威摄力可言,反而助长了铤而走险的勇气。查不到,我就可以享受暴利,查到了,也不过“罚酒三杯”,整改一下。毕竟,能把楼整塌掉的质量问题总是少数,偷点工减点料的,查出来的机率低着呢,“楼倒倒”假如能立着,它还不是过五关斩六将,一堆的合格证书摆在桌上让你随便看。

接受了“重罚”或者看到了“重罚”的开发商们,都可以松一口气了。在这个“资金为王”的市场,有了钱,东山再起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吊销了开发资质有啥关系?再注册一家或者收购一家就行了,顶多我做个“影子股东”。蹲了班房的得怨自己运气太背,谁让你太离谱把全国人民都惊动了呢。下次造房子得汲取教训了,起码得让它能站得起来。

中国有部《产品质量法》,按照这部法律,“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可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这 “楼倒倒”,可不就是生产、销售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了?要照这条法来罚,敢拿质量开玩笑的开发商就要痛了,倾家荡产都不够。谁想玩点猫腻,就得掂量掂量。

可惜的是,法律界人士提醒我,这法律不适用于房地产。因为房子是特殊商品,与一般产品是区别对待的——唉,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在中国许多地方,房地产和开发商都是享受“特殊待遇”的。这“特殊待遇”不除,50万已经是罚上天了。
http://soufun.com/news/2009-07-30/2704713.htm[提要]50万,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笔巨款,但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来说,拔根毛都比它粗。28日,上海倒楼事件的处理出来了,造出“楼倒倒”的房企,被罚的就是这个数目。
50万,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笔巨款,但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来说,拔根毛都比它粗。28日,上海倒楼事件的处理出来了,造出“楼倒倒”的房企,被罚的就是这个数目。  
  

公众肯定觉得很不过瘾。50万,搁现在的楼市,半套房也买不了。“楼倒倒”在趴下前,身价可是早破了万元大关。对于一个楼盘动辄能赚上数千万上亿元的开发商来说,这样的处罚和我们扔个钢蹦给乞丐差不了多少。但政府部门似乎也很无奈,新闻中特地点明了,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的最高限额罚款。法律摆在那儿,这是准绳,没得商量的。

这样看来,就是这根绳子架得太低了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可以轻松地在绳子上跳来跳去,就算不小心绊了一下,顶多也就裤子上挂个小洞,不疼不疼——也不知道这“相关法律法规”是哪一年制定的,真该与时俱进了。

轻飘飘的罚款,哪有威摄力可言,反而助长了铤而走险的勇气。查不到,我就可以享受暴利,查到了,也不过“罚酒三杯”,整改一下。毕竟,能把楼整塌掉的质量问题总是少数,偷点工减点料的,查出来的机率低着呢,“楼倒倒”假如能立着,它还不是过五关斩六将,一堆的合格证书摆在桌上让你随便看。

接受了“重罚”或者看到了“重罚”的开发商们,都可以松一口气了。在这个“资金为王”的市场,有了钱,东山再起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吊销了开发资质有啥关系?再注册一家或者收购一家就行了,顶多我做个“影子股东”。蹲了班房的得怨自己运气太背,谁让你太离谱把全国人民都惊动了呢。下次造房子得汲取教训了,起码得让它能站得起来。

中国有部《产品质量法》,按照这部法律,“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可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这 “楼倒倒”,可不就是生产、销售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了?要照这条法来罚,敢拿质量开玩笑的开发商就要痛了,倾家荡产都不够。谁想玩点猫腻,就得掂量掂量。

可惜的是,法律界人士提醒我,这法律不适用于房地产。因为房子是特殊商品,与一般产品是区别对待的——唉,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在中国许多地方,房地产和开发商都是享受“特殊待遇”的。这“特殊待遇”不除,50万已经是罚上天了。
http://soufun.com/news/2009-07-30/2704713.htm
50万?
加两个00 才勉强够分量
50万算什么呀:@
不是吊销营业执照了吗?
楼上的, 你们都是网络暴民, 你们都不懂法律, 你们........

我们要依法治国, 要按制度办事, 不能被网民的情绪干扰, 要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要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要...............
两个字,我cao!
两个字,我cao!
  我一直都很支持调整罚款力度,对于一个注册资金才几万元的企业来说,罚款十万也许很厉害,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房地产企业,五十万算什么?毛毛雨而已。

  其实,按照注册资金的比例进行罚款不就完了?违规,好,罚上10%,看你老不老实..........
三个字,TMD!
说明人家公司腰粗!:victory:
50万,相当于这挑一套卖个特价吧
要是把开发商的资金都给罚没了,谁赔偿购房的
这个年代,童话的年代,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半套房都不到。。。真是“亲不亲,自己人”啊。。
谁知道如果严格按照法规来,应该罚多少?
歼击机07 发表于 2009-7-31 10:18
那要看用那部法律?!
法律这个东西,要么超前、要么滞后,非常正常。
5亿还差不多
应该把沾边的人都抓起来,扔进养河蟹的池子里!
伟大的D,,伟大的祖 国

按注册资金的比例罚款不错。。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09-7-30 20:13
严重同意,网络暴民不要干扰司法公正。才死了一个人,50W已经很重了,你们还想怎么样?
要企业倾家荡产么?那那么多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企业是不是都要完蛋?懂不懂法你们?不懂回家补习去。我都不惜的说你们是“*盲”:D :D :D 邪恶地笑
感谢党
感谢祖国
没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


今年又要流行多少各新词汇,“俯卧撑”,“躲猫猫”,“信曾哥上本科”,“不明真相的群众”,“网络暴民”,现在又来个“楼倒倒”,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又一次得到了极大丰富

今年又要流行多少各新词汇,“俯卧撑”,“躲猫猫”,“信曾哥上本科”,“不明真相的群众”,“网络暴民”,现在又来个“楼倒倒”,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又一次得到了极大丰富
没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
能开出这个价,也是需要水平的。我们的政府就是有水平。你们那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不要参与了~!
这个帖子怎么这么多网络暴民,不和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