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赤峰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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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10:33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7日电(记者 吴国清 汤计) 27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位于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而“父母官”徐国元竟在6年里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年均敛财533.3万元,月均敛财44.42万元,日均受贿达1.5万元。

  作为握有重权的市长,徐国元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社会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

  徐国元收受礼金的次数和数额逐年攀升,收送礼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渐多样化:有的利用项目审批、剪彩、典礼的机会送;有的以谋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礼尚往来送;有的以顾问费、辛苦费、赞助费等名义送……

  在徐国元案中,被查扣的货币有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铢等,物品有金、银、玉、翠、象牙、鸡血石和古董字画等。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

  2006年,徐国元受贿一套价值380多万元别墅的事情已经败露,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已经对他进行案前调查。然而,在相关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一边信誓旦旦地向组织表白清廉,一边毫不收敛地顶风作案:有人在此时送其30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时,徐国元照样“笑纳”。

  据办案人员介绍,接受调查期间,反而是徐国元受贿敛财的“高峰”。仅2007年,他就“进账”1000多万元。被抓的前一天,徐国元夫妻俩还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画,其胆大妄为和贪得无厌达到极致。

  检方指控,徐国元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受贿约3200万元,他明知自己罪不能赦,还幻想寻求佛的保佑。他在家中设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俩每天烧香拜佛。即使进了监狱,也每日手捧佛经念诵。

  实际上,徐国元并非真心信佛,也不想诵经忏悔,而是心存侥幸。每收到一笔赃钱,他都要先在“佛龛”下面放一段时间。由于心里有鬼,在他隐匿赃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摆放一捆钞票,中间放置“金佛”或“菩萨”,企求“平安”。他甚至还荒唐地幻想“放生”一条蛇,期待佛陀赐他长命百岁。

  在隐匿和转移赃物中,他居然能把赃款赃物转移至寺庙。2006年,有关部门对徐国元开始初查,他一边挖空心思编造虚假事实、伪造书证,为其违纪违法所得捏造合法来源,一边向外转移藏匿现金和贵重物品。他把200余万元现金和珠宝装在一个密码箱里,运至云南省的一座寺院里,放置在寺院住持的住处,密码箱的钥匙竟轻薄地藏匿在了佛像耳朵里。

  2004年12月26日,徐国元和妻子李敏杰在北京逛商场,看好一副价值10万元的玉镯子。尽管李敏杰随身带有上百万元的银联卡,徐国元却不让妻子划卡购物。他把妻子购物当作一次索贿的机会,指使妻子给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打电话“借”钱。次日,刘某某就乖乖地将10万元人民币汇入了李敏杰的账号上。

    徐国元在《忏悔书》中说“我不是个庸官,却是一个贪官”。他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下过乡,36岁就当上一个县级市市长,39岁晋升为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长,48岁任赤峰市市长,有30多年的党龄,也有过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有所作为的昨天。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徐国元私欲恶性膨胀,把权力当成敛财工具,在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等的拍板决策中,完全按照个人意志操作。2003年,巴林右旗建设投资1750万元草原水库工程,一房地产开发商找到徐国元,说明想用虚假资质投标该工程,他满口承诺。之后,在他的操作下,这个房地产开发商居然以中水十三局的资质中标。而徐国元先后从中受贿210万元人民币、7万美元和1万欧元。

  2005年初,大连开发商孙某在赤峰市开发“水榭花都”住宅小区,徐国元未依法变更规划,仅在餐桌上开了个所谓的“市长办公会”,就决定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附近的文化娱乐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和压缩原规划城市绿地扩增的土地出让,并指示赤峰市建委协调自治区建设厅减免“水榭花都”小区的建设老保基金。他还决定缓交“水榭花都”小区契税。据孙某交代,这个项目他净赚2亿元,徐国元也得到一套精装修、带家具的高级别墅和30万美元、20万元人民币。

  内蒙古某矿冶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与徐国元相识后,先利用过节“赠送”徐100万元人民币理财金卡和2万美元。2004年王某开始收取回报,让徐国元帮助收购林西县铅冶炼厂,徐便在饭桌上与林西县领导“协调”,让王某以环保标准明显低于他人、增值税返还比例高于他人20%、退税截止期限模糊等优惠条件成功收购了这个厂。这起收购案仅税款就给国家造成120余万元损失。

  徐国元的身边经常簇拥着许多“大款”朋友,他与“大款”们称兄道弟,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以至于当地很多官员找徐国元办事都得找他的“大款兄弟”——赤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刘某某搭桥。

    其实,徐国元和刘某某也是一种金钱关系。从2002年10月至2007年9月,徐国元多次收受刘某某贿赂217万多元,美元1万元。办案人员说:“刘某某不送钱徐国元照样不给他办事。”

  徐国元在仕途上发迹,妻子李敏杰则在私下里发财。徐案的许多行贿、送礼者,都是通过李敏杰实现的。凡有人到徐家送钱送物,不管丈夫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误,甚至一些送钱物的人她根本不认识,也照样收下。孙某送别墅时,徐国元起先也有拒绝之意,但李敏杰坚持要。正是这套豪华别墅引爆了徐国元腐败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10:33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7日电(记者 吴国清 汤计) 27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位于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而“父母官”徐国元竟在6年里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年均敛财533.3万元,月均敛财44.42万元,日均受贿达1.5万元。

  作为握有重权的市长,徐国元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社会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

  徐国元收受礼金的次数和数额逐年攀升,收送礼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渐多样化:有的利用项目审批、剪彩、典礼的机会送;有的以谋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礼尚往来送;有的以顾问费、辛苦费、赞助费等名义送……

  在徐国元案中,被查扣的货币有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铢等,物品有金、银、玉、翠、象牙、鸡血石和古董字画等。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

  2006年,徐国元受贿一套价值380多万元别墅的事情已经败露,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已经对他进行案前调查。然而,在相关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一边信誓旦旦地向组织表白清廉,一边毫不收敛地顶风作案:有人在此时送其30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时,徐国元照样“笑纳”。

  据办案人员介绍,接受调查期间,反而是徐国元受贿敛财的“高峰”。仅2007年,他就“进账”1000多万元。被抓的前一天,徐国元夫妻俩还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画,其胆大妄为和贪得无厌达到极致。

  检方指控,徐国元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受贿约3200万元,他明知自己罪不能赦,还幻想寻求佛的保佑。他在家中设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俩每天烧香拜佛。即使进了监狱,也每日手捧佛经念诵。

  实际上,徐国元并非真心信佛,也不想诵经忏悔,而是心存侥幸。每收到一笔赃钱,他都要先在“佛龛”下面放一段时间。由于心里有鬼,在他隐匿赃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摆放一捆钞票,中间放置“金佛”或“菩萨”,企求“平安”。他甚至还荒唐地幻想“放生”一条蛇,期待佛陀赐他长命百岁。

  在隐匿和转移赃物中,他居然能把赃款赃物转移至寺庙。2006年,有关部门对徐国元开始初查,他一边挖空心思编造虚假事实、伪造书证,为其违纪违法所得捏造合法来源,一边向外转移藏匿现金和贵重物品。他把200余万元现金和珠宝装在一个密码箱里,运至云南省的一座寺院里,放置在寺院住持的住处,密码箱的钥匙竟轻薄地藏匿在了佛像耳朵里。

  2004年12月26日,徐国元和妻子李敏杰在北京逛商场,看好一副价值10万元的玉镯子。尽管李敏杰随身带有上百万元的银联卡,徐国元却不让妻子划卡购物。他把妻子购物当作一次索贿的机会,指使妻子给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打电话“借”钱。次日,刘某某就乖乖地将10万元人民币汇入了李敏杰的账号上。

    徐国元在《忏悔书》中说“我不是个庸官,却是一个贪官”。他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下过乡,36岁就当上一个县级市市长,39岁晋升为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长,48岁任赤峰市市长,有30多年的党龄,也有过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有所作为的昨天。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徐国元私欲恶性膨胀,把权力当成敛财工具,在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等的拍板决策中,完全按照个人意志操作。2003年,巴林右旗建设投资1750万元草原水库工程,一房地产开发商找到徐国元,说明想用虚假资质投标该工程,他满口承诺。之后,在他的操作下,这个房地产开发商居然以中水十三局的资质中标。而徐国元先后从中受贿210万元人民币、7万美元和1万欧元。

  2005年初,大连开发商孙某在赤峰市开发“水榭花都”住宅小区,徐国元未依法变更规划,仅在餐桌上开了个所谓的“市长办公会”,就决定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附近的文化娱乐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和压缩原规划城市绿地扩增的土地出让,并指示赤峰市建委协调自治区建设厅减免“水榭花都”小区的建设老保基金。他还决定缓交“水榭花都”小区契税。据孙某交代,这个项目他净赚2亿元,徐国元也得到一套精装修、带家具的高级别墅和30万美元、20万元人民币。

  内蒙古某矿冶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与徐国元相识后,先利用过节“赠送”徐100万元人民币理财金卡和2万美元。2004年王某开始收取回报,让徐国元帮助收购林西县铅冶炼厂,徐便在饭桌上与林西县领导“协调”,让王某以环保标准明显低于他人、增值税返还比例高于他人20%、退税截止期限模糊等优惠条件成功收购了这个厂。这起收购案仅税款就给国家造成120余万元损失。

  徐国元的身边经常簇拥着许多“大款”朋友,他与“大款”们称兄道弟,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以至于当地很多官员找徐国元办事都得找他的“大款兄弟”——赤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刘某某搭桥。

    其实,徐国元和刘某某也是一种金钱关系。从2002年10月至2007年9月,徐国元多次收受刘某某贿赂217万多元,美元1万元。办案人员说:“刘某某不送钱徐国元照样不给他办事。”

  徐国元在仕途上发迹,妻子李敏杰则在私下里发财。徐案的许多行贿、送礼者,都是通过李敏杰实现的。凡有人到徐家送钱送物,不管丈夫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误,甚至一些送钱物的人她根本不认识,也照样收下。孙某送别墅时,徐国元起先也有拒绝之意,但李敏杰坚持要。正是这套豪华别墅引爆了徐国元腐败案件。


·内蒙赤峰原市长狂敛3200万 只要有人送什么都敢收

  27日,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妻子李敏杰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被告人徐国元,男,1956年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被告人李敏杰,女,1957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赤峰市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系被告人徐国元的妻子。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徐国元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敏杰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振新、赤峰白音罕山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王凡、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孙才科、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何平、赤峰市鑫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谭文明等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徐国元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10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2.95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30万元的贵重物品两件;被告人徐国元伙同李敏杰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万元。

  被告人徐国元有价值人民币11819076.58元,美元271490.17元、欧元2.20万元、加元2万元、英镑1380元、日元1万元、港币105740元、泰币2000铢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被告人李敏杰明知徐国元收受的部分款物系犯罪所得,2006年下半年在得知徐国元收受孙才科所送大连别墅的事情被举报后,为掩盖徐国元部分犯罪事实,在徐国元的授意下,将徐国元收受的部分贿赂款物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国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李敏杰共同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国元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伙同徐国元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17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为掩盖徐国元的犯罪事实,在明知是受贿所得财物的情况下积极进行转移存放、投资入股等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http://fanfu.people.com.cn/

·内蒙赤峰原市长狂敛3200万 只要有人送什么都敢收

  27日,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妻子李敏杰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被告人徐国元,男,1956年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被告人李敏杰,女,1957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赤峰市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系被告人徐国元的妻子。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徐国元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敏杰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振新、赤峰白音罕山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王凡、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孙才科、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何平、赤峰市鑫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谭文明等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徐国元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10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2.95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30万元的贵重物品两件;被告人徐国元伙同李敏杰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万元。

  被告人徐国元有价值人民币11819076.58元,美元271490.17元、欧元2.20万元、加元2万元、英镑1380元、日元1万元、港币105740元、泰币2000铢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被告人李敏杰明知徐国元收受的部分款物系犯罪所得,2006年下半年在得知徐国元收受孙才科所送大连别墅的事情被举报后,为掩盖徐国元部分犯罪事实,在徐国元的授意下,将徐国元收受的部分贿赂款物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国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李敏杰共同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国元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伙同徐国元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17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为掩盖徐国元的犯罪事实,在明知是受贿所得财物的情况下积极进行转移存放、投资入股等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http://fanfu.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