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索价比评估价高近200万元被强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38:40
http://news.sina.com.cn/s/2009-04-25/021617683681.shtml
 本报讯 (记者 李立强)昨日下午,西城区法院等部门对西长安街一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该处是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用地项目。

  昨日,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用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拆迁户索要300万元的高价,比评估价多出近200万元,经多次调解无效后实施强拆。

  现场

  法警拍照后实施拆除

  被强制拆迁的房屋系西长安街双栅栏胡同2号。昨日15时许,院子里的大部分房屋已经拆除,工人们正在清理砖头和垃圾。目击居民介绍,14时许,西城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出动了数十人到大院执行强拆。

  房主是韩来喜,认识他的居民介绍,当时屋内无人,法警对屋内进行拍照后实施拆除。拆迁方调集了4辆搬家的货车,但该房屋很少有人住,基本是当仓库使用,屋内家具很少,搬家的车没派上用场。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韩来喜。

  说法

  多次调解无效实施强拆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韩来喜一家目前居住在石景山区,此次被拆的3间房屋,建筑面积35.72平方米。经北京市西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拆迁补偿款共114万余元,评估报告已于3月11日送达本人。

  自3月6日拆迁公告以来,工作人员多次与韩来喜协商搬迁,但韩始终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并坚持索要300万元补偿款。

  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西城区房屋管理局于4月1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谈话未果。该局于4月15日做出行政裁决,并于4月16日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此后,西城区法院先后两次对韩拆迁一事进行调解未果。西城区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并于4月22日张贴强制执行公告,韩并未履行裁定内容。

  ■ 新闻背景

  项目拆迁补偿 每平米3.07万

  该项目位于西城区长安街新华门南侧,东至石碑胡同,西至中组部办公楼,北至长安街南沿线,南至西安福胡同、东安福胡同西段、东安福胡同东段南延35米。

  作为试点,本次拆迁首次按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此前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补偿价为30706元/建筑平方米。该负责人表示,补偿标准不会有第二种价格,以前拆迁“早走一个价,晚走一个价”的情况,将不会在这次拆迁中出现。http://news.sina.com.cn/s/2009-04-25/021617683681.shtml
 本报讯 (记者 李立强)昨日下午,西城区法院等部门对西长安街一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该处是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用地项目。

  昨日,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用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拆迁户索要300万元的高价,比评估价多出近200万元,经多次调解无效后实施强拆。

  现场

  法警拍照后实施拆除

  被强制拆迁的房屋系西长安街双栅栏胡同2号。昨日15时许,院子里的大部分房屋已经拆除,工人们正在清理砖头和垃圾。目击居民介绍,14时许,西城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出动了数十人到大院执行强拆。

  房主是韩来喜,认识他的居民介绍,当时屋内无人,法警对屋内进行拍照后实施拆除。拆迁方调集了4辆搬家的货车,但该房屋很少有人住,基本是当仓库使用,屋内家具很少,搬家的车没派上用场。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韩来喜。

  说法

  多次调解无效实施强拆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韩来喜一家目前居住在石景山区,此次被拆的3间房屋,建筑面积35.72平方米。经北京市西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拆迁补偿款共114万余元,评估报告已于3月11日送达本人。

  自3月6日拆迁公告以来,工作人员多次与韩来喜协商搬迁,但韩始终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并坚持索要300万元补偿款。

  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西城区房屋管理局于4月1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谈话未果。该局于4月15日做出行政裁决,并于4月16日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此后,西城区法院先后两次对韩拆迁一事进行调解未果。西城区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并于4月22日张贴强制执行公告,韩并未履行裁定内容。

  ■ 新闻背景

  项目拆迁补偿 每平米3.07万

  该项目位于西城区长安街新华门南侧,东至石碑胡同,西至中组部办公楼,北至长安街南沿线,南至西安福胡同、东安福胡同西段、东安福胡同东段南延35米。

  作为试点,本次拆迁首次按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此前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补偿价为30706元/建筑平方米。该负责人表示,补偿标准不会有第二种价格,以前拆迁“早走一个价,晚走一个价”的情况,将不会在这次拆迁中出现。
以前拆迁“早走一个价,晚走一个价”的情况,将不会在这次拆迁中出现。:handshake
凭什么拆人家房子
以前拆迁“早走一个价,晚走一个价”的情况,将不会在这次拆迁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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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自暴家丑?
本地政府最怕的就是被拆迁人士,个个都是血口大开...
还是上海市zf狠,新规定几个月内(忘了)签约率不满2/3的就停止动迁,2年内也不会动。
杨浦区有块地就这样做了,因为那些不签的弄得想走的走人家也不掉了,让你们dqh互掐。
qq65712421 发表于 2009-4-25 12:40
如果是道路用地,经过法院是可以强拆的,当然是政府补偿了在正常评估价下的补偿款的情况下!只是不知本案的原告是谁!
PS:此次行为可以说还是做得比较合理合法的,当然是报道属实的情况下!
能够争取合理的经济补偿就拆迁吧,不要狮子开大口,一个普通老百姓是拧不过TG的大腿的,要是突破TG的忍耐底线,把TG惹急了,就有好受的,重庆的钉子户也只是特例,不具有普遍性
只能说真是够便宜的了,政府就是不如开发商呀。开发商给的可就不会是这个价格了,政府可真够黑的。
市政动迁没什么好谈的,到期就要走人的。商业动迁就可以谈了。
赖在长安街上,赌性太大了。
光荣的寒假党 发表于 2009-4-27 14:48


{:2_63:}
首先得了解这新闻多少真实性,其实,评估价怎么得来的?够不够就近买回同等面积房屋?
之前看凤凰卫视讲最名副其实的钉子户,评估价格是按03年标准算的。
如果是开发商用地,该谈什么价是什么价,不应有强拆的情况发生。但如果是公共用地,特别是道路之类的用地,必要时还是要强拆的。以前一条出道就一批百万富翁的事不能再发生了,这是对公共财富的不负责任。前两两年改设计的事也有问题,看看京西某条拓宽路,为了几个违张建筑把个笔直的路搞得蛇一样。更搞笑的是旁边一条路,路口处因为两边的违张建筑不能拓宽,搞了个葫芦型的怪路。
apirlshide 发表于 2009-4-27 18:54


算了吧!关键问题那个征地03年开始讨价还价的!南部称当时就以06、07的标准谈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