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们,联合起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3:52:51
拆迁户们,联合起来!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502050278.asp    2005-02-05 09:18:1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李艳
</P>  市拆迁办呼吁:同一地块联合起来告开发商,肯定能胜诉,且能较快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广州有60块烂尾地成了“老大难”,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多年悬而未决,怎么办呢?对此,昨天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已确定引导被拆迁人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拍卖地块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他呼吁烂尾地块的被拆迁户联合起来一起告开发商,这样肯定能胜诉,还能比较快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问题 烂尾地临迁户有14000多

  在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座谈会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潘建中副主任介绍,上世纪90年代出现房地产热,大拆迁、大开发带来了烂尾地问题。烂尾地出现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得不到解决。

  2003年广州市登记在册的烂尾地共有125宗,用地面积91.5万平方米,已拆房屋95.53万平方米,涉及临迁户14000多户,42000多人。烂尾地主要出现在老四区,东山39块,荔湾24块,海珠30块,芳村1块。去年《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后,一系列新措施杜绝了烂尾地的新增。

  一些烂尾地闲置十几年,被拆迁户一直没有得到补偿安置,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对此,广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烂尾地块带来的被拆迁户补偿安置问题。2003年10月14日下午,张广宁市长主持召开现场会,布置处理烂尾地块工作。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工作部署,对全市125宗烂尾地块进行深入摸查,一宗一宗建立了档案。

  目前烂尾地块处理工作进展顺利。广州市通过一地一策的方式处理烂尾地,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解决:一是督促用地单位修复房屋,将被拆迁人原址安置,政府依法收地;二是盘活开发项目;三是动员被拆迁户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目前有42宗烂尾地块已妥善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或已被盘活转入正常开发,并按时支付临迁费;有23宗地块的用地单位正想方设法通过盘活地块来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试点 被拆迁人全部胜诉

  对剩余的60宗“老大难”烂尾地块,广州市已确定了引导被拆迁人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拍卖地块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基本工作思路。

  目前第一批18个地块的动员诉讼工作已全面铺开。据悉,目前以法律途径来解决烂尾地遗留问题试点工作进展良好,已审理案件中,被拆迁人全部胜诉,而且一个法律程序走下来,大约4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解决拖了十几年的问题。

  其中进展较理想的包括海珠区穗京公司的龙田地块、荔湾区中建粤公司光复北路地块、荔湾工业总公司龙津中路地块(见附文)。
  
  提醒 同一地块要联合起来告

  据介绍,对于解决“老大难”地块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工作难度最大的是引导被拆迁户起诉,一些被拆迁户坚持回迁的观念,不愿起诉。其实,去年《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后,被拆迁人除了要追临迁费,还要解决货币补偿安置的问题。

  对此,潘建中呼吁,烂尾地块的被拆迁户,一齐告开发商,肯定能胜诉,还能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他介绍,从目前起诉开发商的情况看,被拆迁户百分之百胜诉,地块拍卖后可得到补偿安置。要特别提醒的是,一个地块的被拆迁户要联合起来告,这样,拍卖时就可以达到一定的诉讼标的,而补偿时法院也好分配。简单来说,联合起诉解决问题比单独起诉要快得多,被拆迁户也能比较快拿到补偿。

  据悉,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广州市在全国率先规定,烂尾地拍卖后第一受偿人为被拆迁人,优先于银行债权和政府相关税费的债权。因此,被拆迁户告开发商胜诉,土地拍卖后就可得到补偿安置金。

  附:联合起诉胜诉的地块

  海珠区穗京公司的龙田地块:有116户被拆迁人的诉讼已立案,已开庭审理106宗并全部判决,海珠区法院已查封地块并发出公告,告知未提起诉讼的被拆迁人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身的权益;

  荔湾区中建粤公司光复北路地块:已有99户被拆迁人的诉讼已立案,并已全部开庭审理,现已判决68宗,同时已查封地块;

  荔湾工业总公司龙津中路地块:已有82户被拆迁人的诉讼已立案,目前已有78宗案件已判决,并已查封土地。

 
  出2000万帮被拆迁户告状
  政府设专项资金为经济困难者垫付律师费,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偿还

  昨天,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部分经济困难被拆迁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广州市政府已设立2000万元专项启动资金,为被拆迁户垫付律师代理费用,这项举措将烂尾地处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确定处理纠纷系列原则

  前几年,处理烂尾地块工作收效不大。自从去年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烂尾地块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以来,此措施在短时间内促进了一批用地单位修复房屋或盘活项目,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

  为解决部分经济困难被拆迁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广州市政府去年通过设立2000万元专项启动资金,为被拆迁户垫付律师代理费用。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偿还律师费。这项举措将烂尾地处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同时,市委、市政府经研究确定了两级法院对烂尾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的一系列处理原则:包括在诉讼过程中,缓收一、二审案件的受理费、执行费,免交诉讼保全担保金,法院可依职权直接采取查封、冻结财产的保全措施。支持拆迁户提出的改变补偿安置方式的诉讼请求,即由房屋补偿变更为货币补偿,由市估价所无偿评估标的物;在执行阶段,可以按现状对烂尾地块进行拍卖或挂牌转让,在拍卖所得资金分配方面,优先偿付拆迁户的拆迁补偿费、临迁费本金、诉讼费、执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种方式可缓交诉讼费

  被拆迁人提起诉讼有三种方式,一是可以委托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事务所,二是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免费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适用缓交诉讼费、免财产担保、免费评估房屋等政策。

  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了一批素质较高、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参与诉讼工作,免费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咨询,以优惠的收费代理被拆迁人的诉讼案件。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诉讼状的范本,提供给不聘请律师的被拆迁人自行诉讼。拆迁户们,联合起来!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502050278.asp    2005-02-05 09:18:1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李艳
</P>  市拆迁办呼吁:同一地块联合起来告开发商,肯定能胜诉,且能较快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广州有60块烂尾地成了“老大难”,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多年悬而未决,怎么办呢?对此,昨天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已确定引导被拆迁人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拍卖地块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他呼吁烂尾地块的被拆迁户联合起来一起告开发商,这样肯定能胜诉,还能比较快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问题 烂尾地临迁户有14000多

  在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座谈会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潘建中副主任介绍,上世纪90年代出现房地产热,大拆迁、大开发带来了烂尾地问题。烂尾地出现后,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得不到解决。

  2003年广州市登记在册的烂尾地共有125宗,用地面积91.5万平方米,已拆房屋95.53万平方米,涉及临迁户14000多户,42000多人。烂尾地主要出现在老四区,东山39块,荔湾24块,海珠30块,芳村1块。去年《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后,一系列新措施杜绝了烂尾地的新增。

  一些烂尾地闲置十几年,被拆迁户一直没有得到补偿安置,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对此,广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烂尾地块带来的被拆迁户补偿安置问题。2003年10月14日下午,张广宁市长主持召开现场会,布置处理烂尾地块工作。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工作部署,对全市125宗烂尾地块进行深入摸查,一宗一宗建立了档案。

  目前烂尾地块处理工作进展顺利。广州市通过一地一策的方式处理烂尾地,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解决:一是督促用地单位修复房屋,将被拆迁人原址安置,政府依法收地;二是盘活开发项目;三是动员被拆迁户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目前有42宗烂尾地块已妥善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或已被盘活转入正常开发,并按时支付临迁费;有23宗地块的用地单位正想方设法通过盘活地块来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试点 被拆迁人全部胜诉

  对剩余的60宗“老大难”烂尾地块,广州市已确定了引导被拆迁人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拍卖地块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基本工作思路。

  目前第一批18个地块的动员诉讼工作已全面铺开。据悉,目前以法律途径来解决烂尾地遗留问题试点工作进展良好,已审理案件中,被拆迁人全部胜诉,而且一个法律程序走下来,大约4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解决拖了十几年的问题。

  其中进展较理想的包括海珠区穗京公司的龙田地块、荔湾区中建粤公司光复北路地块、荔湾工业总公司龙津中路地块(见附文)。
  
  提醒 同一地块要联合起来告

  据介绍,对于解决“老大难”地块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工作难度最大的是引导被拆迁户起诉,一些被拆迁户坚持回迁的观念,不愿起诉。其实,去年《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后,被拆迁人除了要追临迁费,还要解决货币补偿安置的问题。

  对此,潘建中呼吁,烂尾地块的被拆迁户,一齐告开发商,肯定能胜诉,还能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他介绍,从目前起诉开发商的情况看,被拆迁户百分之百胜诉,地块拍卖后可得到补偿安置。要特别提醒的是,一个地块的被拆迁户要联合起来告,这样,拍卖时就可以达到一定的诉讼标的,而补偿时法院也好分配。简单来说,联合起诉解决问题比单独起诉要快得多,被拆迁户也能比较快拿到补偿。

  据悉,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广州市在全国率先规定,烂尾地拍卖后第一受偿人为被拆迁人,优先于银行债权和政府相关税费的债权。因此,被拆迁户告开发商胜诉,土地拍卖后就可得到补偿安置金。

  附:联合起诉胜诉的地块

  海珠区穗京公司的龙田地块:有116户被拆迁人的诉讼已立案,已开庭审理106宗并全部判决,海珠区法院已查封地块并发出公告,告知未提起诉讼的被拆迁人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身的权益;

  荔湾区中建粤公司光复北路地块:已有99户被拆迁人的诉讼已立案,并已全部开庭审理,现已判决68宗,同时已查封地块;

  荔湾工业总公司龙津中路地块:已有82户被拆迁人的诉讼已立案,目前已有78宗案件已判决,并已查封土地。

 
  出2000万帮被拆迁户告状
  政府设专项资金为经济困难者垫付律师费,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偿还

  昨天,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部分经济困难被拆迁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广州市政府已设立2000万元专项启动资金,为被拆迁户垫付律师代理费用,这项举措将烂尾地处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确定处理纠纷系列原则

  前几年,处理烂尾地块工作收效不大。自从去年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烂尾地块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以来,此措施在短时间内促进了一批用地单位修复房屋或盘活项目,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

  为解决部分经济困难被拆迁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广州市政府去年通过设立2000万元专项启动资金,为被拆迁户垫付律师代理费用。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偿还律师费。这项举措将烂尾地处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同时,市委、市政府经研究确定了两级法院对烂尾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的一系列处理原则:包括在诉讼过程中,缓收一、二审案件的受理费、执行费,免交诉讼保全担保金,法院可依职权直接采取查封、冻结财产的保全措施。支持拆迁户提出的改变补偿安置方式的诉讼请求,即由房屋补偿变更为货币补偿,由市估价所无偿评估标的物;在执行阶段,可以按现状对烂尾地块进行拍卖或挂牌转让,在拍卖所得资金分配方面,优先偿付拆迁户的拆迁补偿费、临迁费本金、诉讼费、执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种方式可缓交诉讼费

  被拆迁人提起诉讼有三种方式,一是可以委托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事务所,二是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免费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适用缓交诉讼费、免财产担保、免费评估房屋等政策。

  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了一批素质较高、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参与诉讼工作,免费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咨询,以优惠的收费代理被拆迁人的诉讼案件。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诉讼状的范本,提供给不聘请律师的被拆迁人自行诉讼。
造反哪!公然与政府对抗!
<B>以下是引用<I>S.W.A.T.</I>在2005-2-5 11:10:41的发言:</B>
造反哪!公然与政府对抗!

<P>晕!你说的意思刚好和这个主题内容相反啊!
<P>     政府鼓励利益受到不法侵害的人们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说明政府在维护人民利益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另一个方面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去达到目标,而是引导大家走法律维权的道路。好!</P>
<P>…………昨天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已确定引导被拆迁人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拍卖地块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他呼吁烂尾地块的被拆迁户联合起来一起告开发商,这样肯定能胜诉,还能比较快解决补偿安置问题。</P><P>=======是政府出面呼吁被拆迁户联合起来一起告开发商。是政府为人民服务。</P>
<P>真不好意思,没看清楚。。。</P>[em04]
  有错就认,爽快。谁没有看贴不仔细的时候?
<P>当年政府也参加圈地捞钱的啊,现在不好收场了吧</P>
<P>唉</P><P>想想海南的房地产热都是被什么人炒起来的吧</P>[em06]
拆迁户很可怜啊
<P>是啊</P><P>谁看他们都不顺眼</P><P>自己又属于弱势族群</P>[em06]
<B>以下是引用<I>nebraska</I>在2005-2-5 16:56:58的发言:</B>

<P>唉</P>
<P>想想海南的房地产热都是被什么人炒起来的吧</P>[em06]


海南?看看北海吧~
<B>以下是引用<I>作战参谋</I>在2005-2-5 15:53:24的发言:</B>

<P>当年政府也参加圈地捞钱的啊,现在不好收场了吧</P>


有同感,只是把问题推给了开发商!!!!
<P>开发商提高拆迁费用,势必使成本增加,房价上升。倒霉的还是大众呀。</P><P>这种事情不好乱扇动群众。</P>
8关偶地事。
拆迁户固然可怜,但钉子户更加可恶
<B>以下是引用<i>neithernor</i>在2005-2-6 16:46:59的发言:</B>
拆迁户固然可怜,但钉子户更加可恶
<p>
<P>拆迁户固然可怜,但钉子户更加可恶

-----------------------------------------------------------</P><P>深有同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