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两万名犬成民工盘中餐 一个月前刚怀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31:53
怀孕名犬刚走失找到已成锅中餐

    ■民工家属称狗是被车撞死后才捡来食用的 ■据称狗值近2万元,主人将视民工态度索赔

  家住杨家坪的刘潇潇很气愤:23日中午,陪伴她3年、价值近2万元的拉布拉多犬“Q妹”在水碾转盘附近的草坪玩耍时失踪,当她和朋友找到爱犬时,竟发现几个民工正在煮食爱犬的残肢。



后来因犬尸归还数量残缺,双方发生争执,不得不到马王乡派出所寻求解决。刘潇潇和朋友称,将看对方态度如何,再决定索赔金额。

  爱犬被民工剥皮下锅

  刘潇潇介绍,“Q妹”是她和同伴杨丽丽合养的。23日上午11点过,她像往常一样,带着爱犬“Q妹”在九龙坡区水碾转盘附近一个草坪上玩耍。因为“Q妹”从来不会乱跑,所以她并没圈养,但中午时“Q妹”并没回家,她和朋友立即四处寻找。一个路人告知她,一条拉布拉多犬被附近工地的一个民工抱走了。当她们在下午1点过赶到该民工住处时,发现“Q妹”的头已经被砍下,皮也被剥掉了,而身体正放在锅里煮,3个民工和一个小孩正在旁边等着食用。

  刘潇潇经过询问得知,附近的几家住户都分到了“Q妹”的肉。民工们经过协商,将“Q妹”的残肢还给了刘潇潇,但朋友发现“Q妹”的尸体并不完整,差了两条腿。

  看民工态度决定索赔金额

  23日晚,刘潇潇将此事发到网上后,引来网友关注。当晚,便有网友找到刘潇潇,考虑到狗的死因不明不白,尸体也不完整,共邀约了13人(2男11女)再次找到几名民工理论。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其间,两个男网友被打伤。经人报警后,双方被带到马王乡派出所调解。民警表示,此事中双方均有责任,应相互赔礼道歉,并互不要求赔偿,以后也不能再因此发生纠纷。但刘潇潇和网友对调解结果并不满意。据刘的一位朋友介绍,他们将视民工的态度,再考虑索赔2000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金额。

  民工家属称狗是被车撞死

  昨日,记者随刘潇潇来到该民工住处,却并没有找到当事的3名民工。“我们并没有杀死那条狗,只是分得了一些狗肉。”其中一名民工的家属尹大妈解释说,民工是看到狗被汽车撞死后才把肉拿回家的。“第二根电杆的地方就是撞死狗的地方。”

  记者随后来到第二根电杆处,并没有发现狗毛等杂物,只看到了几处明显的黑色痕迹,但不能确定是狗的血迹。

  “Q妹”一个月前刚怀孕

  杨丽丽告诉记者,去年自己曾将“Q妹”的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了上万网友的关注,成了网络小明星。记者在“Q妹”两个月前的一个视频中看到,十分可爱的“Q妹”可以做出许多新奇的高难度动作。刘潇潇介绍,2005年7月,她花了2920元将“Q妹”买回家,饲养3年共花费了万余元。一个月前,“Q妹”刚刚有了身孕,算上肚子里的“孩子”,如今的“Q妹”价值已接近2万元。昨日,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杨老师也证实,怀孕的“Q妹”能值近2万元。

  律师:事实决定责任大小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昌松。胡表示,此事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圈养,而在于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Q妹”是被民工杀死的。如果“Q妹”活着时被民工杀死,民工就侵犯了狗主人的财产权,应当赔偿狗的原有价值。但如果“Q妹”是在已被汽车撞死的情况下,被民工捡回家煮食,那民工则只是不当得利,只需赔偿狗肉的价值。怀孕名犬刚走失找到已成锅中餐

    ■民工家属称狗是被车撞死后才捡来食用的 ■据称狗值近2万元,主人将视民工态度索赔

  家住杨家坪的刘潇潇很气愤:23日中午,陪伴她3年、价值近2万元的拉布拉多犬“Q妹”在水碾转盘附近的草坪玩耍时失踪,当她和朋友找到爱犬时,竟发现几个民工正在煮食爱犬的残肢。



后来因犬尸归还数量残缺,双方发生争执,不得不到马王乡派出所寻求解决。刘潇潇和朋友称,将看对方态度如何,再决定索赔金额。

  爱犬被民工剥皮下锅

  刘潇潇介绍,“Q妹”是她和同伴杨丽丽合养的。23日上午11点过,她像往常一样,带着爱犬“Q妹”在九龙坡区水碾转盘附近一个草坪上玩耍。因为“Q妹”从来不会乱跑,所以她并没圈养,但中午时“Q妹”并没回家,她和朋友立即四处寻找。一个路人告知她,一条拉布拉多犬被附近工地的一个民工抱走了。当她们在下午1点过赶到该民工住处时,发现“Q妹”的头已经被砍下,皮也被剥掉了,而身体正放在锅里煮,3个民工和一个小孩正在旁边等着食用。

  刘潇潇经过询问得知,附近的几家住户都分到了“Q妹”的肉。民工们经过协商,将“Q妹”的残肢还给了刘潇潇,但朋友发现“Q妹”的尸体并不完整,差了两条腿。

  看民工态度决定索赔金额

  23日晚,刘潇潇将此事发到网上后,引来网友关注。当晚,便有网友找到刘潇潇,考虑到狗的死因不明不白,尸体也不完整,共邀约了13人(2男11女)再次找到几名民工理论。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其间,两个男网友被打伤。经人报警后,双方被带到马王乡派出所调解。民警表示,此事中双方均有责任,应相互赔礼道歉,并互不要求赔偿,以后也不能再因此发生纠纷。但刘潇潇和网友对调解结果并不满意。据刘的一位朋友介绍,他们将视民工的态度,再考虑索赔2000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金额。

  民工家属称狗是被车撞死

  昨日,记者随刘潇潇来到该民工住处,却并没有找到当事的3名民工。“我们并没有杀死那条狗,只是分得了一些狗肉。”其中一名民工的家属尹大妈解释说,民工是看到狗被汽车撞死后才把肉拿回家的。“第二根电杆的地方就是撞死狗的地方。”

  记者随后来到第二根电杆处,并没有发现狗毛等杂物,只看到了几处明显的黑色痕迹,但不能确定是狗的血迹。

  “Q妹”一个月前刚怀孕

  杨丽丽告诉记者,去年自己曾将“Q妹”的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了上万网友的关注,成了网络小明星。记者在“Q妹”两个月前的一个视频中看到,十分可爱的“Q妹”可以做出许多新奇的高难度动作。刘潇潇介绍,2005年7月,她花了2920元将“Q妹”买回家,饲养3年共花费了万余元。一个月前,“Q妹”刚刚有了身孕,算上肚子里的“孩子”,如今的“Q妹”价值已接近2万元。昨日,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杨老师也证实,怀孕的“Q妹”能值近2万元。

  律师:事实决定责任大小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昌松。胡表示,此事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圈养,而在于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Q妹”是被民工杀死的。如果“Q妹”活着时被民工杀死,民工就侵犯了狗主人的财产权,应当赔偿狗的原有价值。但如果“Q妹”是在已被汽车撞死的情况下,被民工捡回家煮食,那民工则只是不当得利,只需赔偿狗肉的价值。
也许是我太孤陋寡闻,跑过那么多个狗场,没见过拉布拉多能卖那么贵,少个0还差不多。
除非是国外的种。
这女人真够矫情……还带人去理论;去就去吧,还带十多个人;带十多个人吧,还只有两个男的……这不是找打么?
两万  请些无业的人 殴打一下那些民工就算了
LS,小心人家把你家端了,换个地方打工。
前几年有个农科院价值10万的葡萄新种也是让民工吃得一颗不剩:D
狗出门要栓链。。。另外,办证没有?没办证就更惨。。。
这狗真惨啊;funk
原帖由 jg0083 于 2009-2-25 21:31 发表
前几年有个农科院价值10万的葡萄新种也是让民工吃得一颗不剩:D


最中科院科学家都要抓狂了,十年的心血,吃就吃吧,居然一颗都没留下:L :L
[:a11:] 我看过藏獒被带到动物园里。。居然隔着铁拦朝老虎”咆哮“。。。要是其他的狗,早被吓跑了
那是因为藏獒比较笨:D
所以我不养对陌生人温驯的狗
好象天价葡萄那次民工最后没有赔钱
难道民工还不如狗值钱 民工可能好长时间没吃过肉了,就当犒劳民工啦
太残忍了……
哎,怎么说这些农民工呢···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呢?
还是无知惹的祸啊,拉布拉多能有多好吃啊?土狗好吃多了!

突然想到:土狗的简称也是T....:L
凭什么证明是她的狗呢?
拉布拉多就她一人养?有没有证据啊?
我对一些喜欢顺手牵羊的民工很反感,以前请民工来装修一下房间,随后发现40斤的哑铃不见了,那是我用四个铅球焊上去的
养狗不拴链子,没了活该
什么玩意!狗为什么不牵上 由它乱跑?咬了人怎么办?!
小区里也有几个大妈成天穿着睡衣又拖又抱的带几个狗出来遛 每次碰到我只好把刚会走路的女儿抱起来 有次电梯们一开先冲进一条狗来 奔女儿就过来了 女儿太小还不懂事 还"狗狗 狗狗"的直高兴 倒把我吓得不轻 飞起一脚....过后当然吵了一架
狗狗好可怜:')
有些人就是喜欢偷人家的猫猫狗狗,自己吃还算好的。
我姐朋友2只名贵狗还被人毒死卖给路边小摊做烤肉了!
还有人专门在我们附近小区下毒捉猫的,可怕啊!!
天价葡萄只值千元左右 3名馋嘴民工被取保候审

http://news.QQ.com  2004年05月27日08:50  

新华网 

记者经多方采访获悉,曾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天价葡萄案”目前有了最新进展。经过两次退补侦查,“天价葡萄”最终估价比去年9月2日公布的11220元大幅减少,据了解约在千元左右。3个偷吃“天价葡萄”的馋嘴民工不久前已经被取保候审。

  2003年8月7日凌晨,民警巡逻至北京香山门头村幼儿园门前时,发现有4名男子抬着一个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获悉,该4名男子的编织袋中为其偷来的47斤科研用葡萄。经调查,其中一名男子未成年被释放。这些葡萄是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民工的馋嘴之举令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估量。后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估价,被偷葡萄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1220元。这一侦查结论上报检察院后,由于对“天价葡萄”该如何估价争议较大,科研用葡萄该如何估价在法律界还是从来没有遇见过的新问题。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将此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目前两次退补侦查已经完成。按照法律规定,下一步将由检察机关根据补充侦查的最终结论,决定对馋嘴民工是否起诉。

  据有关法律界人士分析,由于在北京地区,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目前退补侦查的结果,3名馋嘴民工有可能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我就支持对待动物实行[:a16:] ,因为现实中需要关心的事太多了,那些吃饱了饭没事做的人就去猫啊狗啊的,恶心死了.如果是乡下养倒是好点,可以看家护院,市区就是困扰其他不喜欢动物的人了.也制造麻烦
原帖由 287912227 于 2009-2-26 03:57 发表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我就支持对待动物实行[:a16:] ,因为现实中需要关心的事太多了,那些吃饱了饭没事做的人就去猫啊狗啊的,恶心死了.如果是乡下养倒是好点,可以看家护院,市区就是困扰其他不喜欢动物的人了 ...

宠物是人类的朋友,宠物犯错也是主人的错。
吃了就吃了,自己没看好啊,还能怪别人?
拉不拉多狗乃大型狗。。。

首先,办证了没有。
其次,乱跑,没了活该。。。

再次,幸好没伤着人。:D
c398352551663730d507424d.jpg
拉不拉多不会咬人!:D 除非是狂犬!:victory:
拉布拉多犬肉没有吃过!不知道好不好吃!!![:a2:]
坚决支持民工兄弟,这狗留着就是祸害。
——被狗咬伤的人留。:( :(
如果民工的生活水平教育水平像城市白领阶层  谁没事去宰流浪狗吃肉呢 要冒安全风险的
跟葡萄那个区别很大。
民工完全可以否认呀,拿出证据证明狗是他的,买狗的发票或者养狗证。狗她说多少钱就多少钱???这不讹人嘛。

老子最JB讨厌这些养狗的人,狗不拴好,在小区到处拉屎。弄得满地狗屎,一步小心就会踩到。
:D 民工可反告恶狗伤人,正当防卫,劈死恶狗,顺便煮了吃。
大型犬只闹市敞放,人人得以诛之:@
或播打110,城管电话,请城市灭犬队:D
身高超过35cm,闹事放养,狗主人的素质还不如民工...
最烦这种大型犬,居然还让狗自己跑,活该!
不拴链子多好,咬了人就不承认,被人咬了就讹钱
人家是有证的狗,这些嘴贱的人,将受到最恶毒的诅咒,吃了这狗肉的,全家将不得好死!我们这边养狗协会已经准备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这些民工行为和强盗没有区别!:@
LS这些乱叫的人,去看看重庆台的630,人家狗主人哭的多惨,我们这边的基本上一致的谴责这些民工,他们偷腊肉,偷皮鞋,偷衣服根本就是社会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