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一国两制和人大常委权威在香港受到严重挑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59:15
凤凰卫视五月十一日消息 据香港大公报讯,被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退回动议后,民主党副主席何俊仁昨日答应删除动议中部分字眼。民主党主席杨森声称,稍后将提出挑战范太裁决的动议。





范徐丽泰早前在退回何俊仁动议时指出,动议中「既不符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一句不符合议会规程,用辞相等于指控人大常委会违法,并可能贬低人大常委会在市民心中的形象,必须修改才能通过。而中联办发言人亦指明,立法会无权提出挑战全国人大的动议。





何俊仁早前对此裁决曾扬言,不会改变有关措辞,并称考虑司法复核范太的裁决。但他昨日在记者会上说,「为获得在立法会辩论的机会,而决定删除有关字眼」,「但民主党立场没有改变,有关字眼将在辩论的发言中由议员提出」。





杨森表示,民主党反对及不同意范徐丽泰主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会限制立法会的言论空间。民主党稍后将提出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以表达不满。他说,「在翻查英国有关规定后发现,基本上有此权力。但动议的具体字眼仍在商讨中」。





至于早前曾称要进行司法复核,杨森以「『民主派』有很多人不赞成」为由,表示不会采取该方法抗争。





立法会早餐派议员李家祥批评,距立法会选举日近,如果民主党真的提挑战立法会主席的动议,将有「借动议打击选举对手」之嫌。他认为,即使在外国,挑战议会主席的动议亦十分少见,该动议将有损立会形象,对任何人都没好处



凤凰卫视五月十一日消息 据香港大公报讯(记者 陈小瑜报道):「民主派」议员计划提议案,挑战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否决「遗憾人大常委会」议案的裁决,当事人范太安然处之,表示但求问心无愧,不会猜测提案者的动机是否与九月立法会选举临近有关。她反驳「限制立法会言论空间」的指控,指民主党混淆事实。





议员提议案挑战主席裁决,在外国议会及回归前的立法局亦曾发生过,例如九七年一月,立法局议员黄钱其濂动议,质疑当时的立法局主席黄宏发加入临立会的决定,会与现职有利益冲突。朱幼麟提修订案,支持黄宏发继续任主席。修订案最终获通过。





范徐丽泰昨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挑战主席的议案,有先例可援,只要符合议事规则,她便会批准。她说:「如(议案)通过了,范太便立即鞠躬下台,好少事而矣。」范太强调,不会恋栈主席之位,如果要她舍弃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便「情愿不做主席」。





有评论认为,议员挑战主席裁决的权威,将对立法会的威信造成冲击,范太对此也感到担忧。她说:「任何一个议会,内部互相攻击,如果这些矛盾是为市民争取权益而出现,自然得到更多尊重,但如果被人觉得好无谓,对你(立法会)的印象便会打个折扣。」





范徐丽泰首次响应民主党有人指她「限制立法会言论自由」的「指控」。她指出,议员在议案辩论时的发言,是代表个人感受,但议案却是代表着整个议会的立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她尊重议员的言论自由,尽量容许议员在辩论上各抒己见,但不可能随便通过不合议事规程的议案,「把整个立法机关拉到一个位置上,指责另一个立法机关违法,我无法批准。」





她在访问时多次强调,作为立法机关,议案措词一字一句也非常重要,主席考虑是否批准议案列入议程时,有责任考虑议案一旦获通过,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议案指人大常委会违法,即一个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指责另一个立法机关、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委员会违法,这指责非常严重,不可列在议程之上。」





前线刘慧卿说,过往立法会也提过议案,就居英权问题谴责中、英政府。范徐丽泰反驳说:「那个根本不是议案,那是休会辩论。」





范太指出,议案也分两种,一种是动议辩论议案,一种是休会辩论议案,后者议案措词只有一句:本会休会待续。然后议员便各抒己见,根本没有所谓「谴责英国政府或议会」的议案。「他们(「民主派」)在某程度上把这些事实混淆了。」





中联办日前发表声明,指议案表示遗憾及不满人大常委会,已超出香港立法会的职权,「民主派」指这是「干预立法会」。范太说:「我们平日讲言论自由,没有指明对象,既然有这么多议员、学者、名嘴、传媒、专业人士可以作评论,何以中联办又不能作评论?我们要公道,既然香港有言论自由,便所有在香港的人和机构也有这份自由。」





范太强调,在裁决「遗憾人大常委会」议案的过程中,中方没有对她施加压力,而她亦单以立法会主席的角度进行裁决,没有考虑过自己也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因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1 17:07:52编辑过]
凤凰卫视五月十一日消息 据香港大公报讯,被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退回动议后,民主党副主席何俊仁昨日答应删除动议中部分字眼。民主党主席杨森声称,稍后将提出挑战范太裁决的动议。





范徐丽泰早前在退回何俊仁动议时指出,动议中「既不符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一句不符合议会规程,用辞相等于指控人大常委会违法,并可能贬低人大常委会在市民心中的形象,必须修改才能通过。而中联办发言人亦指明,立法会无权提出挑战全国人大的动议。





何俊仁早前对此裁决曾扬言,不会改变有关措辞,并称考虑司法复核范太的裁决。但他昨日在记者会上说,「为获得在立法会辩论的机会,而决定删除有关字眼」,「但民主党立场没有改变,有关字眼将在辩论的发言中由议员提出」。





杨森表示,民主党反对及不同意范徐丽泰主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会限制立法会的言论空间。民主党稍后将提出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以表达不满。他说,「在翻查英国有关规定后发现,基本上有此权力。但动议的具体字眼仍在商讨中」。





至于早前曾称要进行司法复核,杨森以「『民主派』有很多人不赞成」为由,表示不会采取该方法抗争。





立法会早餐派议员李家祥批评,距立法会选举日近,如果民主党真的提挑战立法会主席的动议,将有「借动议打击选举对手」之嫌。他认为,即使在外国,挑战议会主席的动议亦十分少见,该动议将有损立会形象,对任何人都没好处



凤凰卫视五月十一日消息 据香港大公报讯(记者 陈小瑜报道):「民主派」议员计划提议案,挑战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否决「遗憾人大常委会」议案的裁决,当事人范太安然处之,表示但求问心无愧,不会猜测提案者的动机是否与九月立法会选举临近有关。她反驳「限制立法会言论空间」的指控,指民主党混淆事实。





议员提议案挑战主席裁决,在外国议会及回归前的立法局亦曾发生过,例如九七年一月,立法局议员黄钱其濂动议,质疑当时的立法局主席黄宏发加入临立会的决定,会与现职有利益冲突。朱幼麟提修订案,支持黄宏发继续任主席。修订案最终获通过。





范徐丽泰昨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挑战主席的议案,有先例可援,只要符合议事规则,她便会批准。她说:「如(议案)通过了,范太便立即鞠躬下台,好少事而矣。」范太强调,不会恋栈主席之位,如果要她舍弃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便「情愿不做主席」。





有评论认为,议员挑战主席裁决的权威,将对立法会的威信造成冲击,范太对此也感到担忧。她说:「任何一个议会,内部互相攻击,如果这些矛盾是为市民争取权益而出现,自然得到更多尊重,但如果被人觉得好无谓,对你(立法会)的印象便会打个折扣。」





范徐丽泰首次响应民主党有人指她「限制立法会言论自由」的「指控」。她指出,议员在议案辩论时的发言,是代表个人感受,但议案却是代表着整个议会的立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她尊重议员的言论自由,尽量容许议员在辩论上各抒己见,但不可能随便通过不合议事规程的议案,「把整个立法机关拉到一个位置上,指责另一个立法机关违法,我无法批准。」





她在访问时多次强调,作为立法机关,议案措词一字一句也非常重要,主席考虑是否批准议案列入议程时,有责任考虑议案一旦获通过,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议案指人大常委会违法,即一个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指责另一个立法机关、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委员会违法,这指责非常严重,不可列在议程之上。」





前线刘慧卿说,过往立法会也提过议案,就居英权问题谴责中、英政府。范徐丽泰反驳说:「那个根本不是议案,那是休会辩论。」





范太指出,议案也分两种,一种是动议辩论议案,一种是休会辩论议案,后者议案措词只有一句:本会休会待续。然后议员便各抒己见,根本没有所谓「谴责英国政府或议会」的议案。「他们(「民主派」)在某程度上把这些事实混淆了。」





中联办日前发表声明,指议案表示遗憾及不满人大常委会,已超出香港立法会的职权,「民主派」指这是「干预立法会」。范太说:「我们平日讲言论自由,没有指明对象,既然有这么多议员、学者、名嘴、传媒、专业人士可以作评论,何以中联办又不能作评论?我们要公道,既然香港有言论自由,便所有在香港的人和机构也有这份自由。」





范太强调,在裁决「遗憾人大常委会」议案的过程中,中方没有对她施加压力,而她亦单以立法会主席的角度进行裁决,没有考虑过自己也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因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1 17:07:52编辑过]
香港这帮人现在闹得很凶阿。
成不了大事,不过是些跳梁小丑而已!
要是时机适当,干脆一国一制,省得那帮人呱噪!!![em10][em10][em10]
坚决拥护全国人大,相信他们有能力处理好这种情况
ai ,不想多说!!!
受人驱使, 成不了气候。
如果香港同胞不爱国,那香港岂非早就乱了。
杨森表示,民主党反对及不同意范徐丽泰主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会限制立法会的言论空间。民主党稍后将提出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以表达不满。他说,「在---------翻查英国有关规定--------后发现,基本上有此权力。但动议的具体字眼仍在商讨中」。
我靠,还发现,他以为他在哪国?
以下是引用遥远的星空在2004-5-11 22:10:00的发言:
杨森表示,民主党反对及不同意范徐丽泰主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会限制立法会的言论空间。民主党稍后将提出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以表达不满。他说,「在---------翻查英国有关规定--------后发现,基本上有此权力。但动议的具体字眼仍在商讨中」。
**,还发现,他以为他在哪国?
就是!
这是在中国,不是在英国。如果不愿意做中国人,就滚出香港!
一国两制太麻烦拉!!
争论争论也好。难道世界上非要一个声音就是最好?
香港好像有自己的立法权阿!!!
以下是引用cx00009在2004-5-12 8:15:00的发言:
争论争论也好。难道世界上非要一个声音就是最好?


难道做“动不动就把洋人抬出来的”洋奴就好 ?

怎么某位中国香港人跑到美国国会去告状说香港没有民主自由、待回到香港被香港同胞骂他卖国时又连忙辩解说香港是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出现不同声音很正常。
难道你们这些民主人士都是撒谎搞笑的天才吗?
这是基本法中规定的香港的立法权:

第 十 七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享 有 立 法 權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立 法 機 關 制 定 的 法 律 須 報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備 案 。 備 案 不 影 響 該 法 律 的 生 效 。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在 徵 詢 其 所 屬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委 員 會 後 , 如 認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機 關 制 定 的 任 何 法 律 不 符 合 本 法 關 於 中 央 管 理 的 事 務 及 中 央 和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關 係 的 條 款 , 可 將 有 關 法 律 發 回 , 但 不 作 修 改 。 經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發 回 的 法 律 立 即 失 效 。 該 法 律 的 失 效 , 除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外 , 無 溯 及 力 。
以下是引用QtidusQ在2004-5-12 8:48:00的发言:
香港好像有自己的立法权阿!!!

立法权不等于制宪权
一帮傻子,在中国从来没有给外国当狗的人能成了气候,也不看看中国的历史。张作霖一个土匪,还知道不能公开给日本人当狗,宁可被炸死;汪精卫聪明一生,一失足永世不得翻身。香港的所谓民主派,以为靠上了美国主子,就开始跳梁,真正可笑。
以下是引用大笨蛋在2004-5-11 21:26:00的发言:
受人驱使, 成不了气候。
如果香港同胞不爱国,那香港岂非早就乱了。


同意!

我们并不怕矛盾,应该勇于面对!
以下是引用youzi在2004-5-11 23:21: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遥远的星空在2004-5-11 22:10:00的发言:
杨森表示,民主党反对及不同意范徐丽泰主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会限制立法会的言论空间。民主党稍后将提出挑战立法会主席的裁决,以表达不满。他说,「在---------翻查英国有关规定--------后发现,基本上有此权力。但动议的具体字眼仍在商讨中」。
  **,还发现,他以为他在哪国?
就是!
这是在中国,不是在英国。如果不愿意做中国人,就滚出香港!
[/quote]那帮畜生还以为自己是什么呢。
以下是引用夜孤灯明在2004-5-11 21:09:00的发言:
要是时机适当,干脆一国一制,省得那帮人呱噪!!![em10][em10][em10]
严重支持。
这些香港人都没有把全国人大和中央放在眼里,我看不能跟她们太好了,要不就真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香港立法会的立法权是全国人大根据宪法通过制定基本法赋予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