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老板网上为4名俄籍卖淫女招嫖获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13:34
核心提示:为谋取利益,上海一对同居男女招聘一批卖淫女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介绍10多人到俄罗斯女子住处嫖娼。   新民网12月22日报道 合伙开酒吧、发廊,为谋取利益招聘卖淫女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介绍10多人到俄罗斯女子住处嫖娼。12月21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一中获悉,法院对这起容留、介绍卖淫的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决,驳回赵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杨雪芹和赵强是在黑龙江一起长大的老同学,两人来沪后开始同居,并开有两家酒吧。2007年底,由于酒吧生意清淡,两人便招聘了一批卖淫女在发廊里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营利。
  2008年3月,两人在酒吧里搭识了四名俄罗斯女子,此后开始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为俄罗斯卖淫女招嫖客,并从中获取介绍费。
  2008年4月7日,公安人员在杨雪芹和赵强开在老沪闵路的发廊内当场查获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并于次日拘捕了杨雪芹和赵强。公安机关同时从杨雪芹等相关的手机通讯记录、网络聊天记录中掌握了两人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招嫖,介绍嫖客至四名俄罗斯卖淫女租住房屋的事实。
  一审审理后判决杨雪芹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赵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赵强以其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原判对其量刑过重为由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赵强、杨雪芹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十余次,其行为均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从本案两行为人的关系、案件起因、实行行为的具体实施以及收益花用等情况看,两人在共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中并无明显的主次之分,裁定驳回赵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胡彦珣 敖颖婕)核心提示:为谋取利益,上海一对同居男女招聘一批卖淫女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介绍10多人到俄罗斯女子住处嫖娼。   新民网12月22日报道 合伙开酒吧、发廊,为谋取利益招聘卖淫女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发布招嫖信息,介绍10多人到俄罗斯女子住处嫖娼。12月21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一中获悉,法院对这起容留、介绍卖淫的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决,驳回赵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杨雪芹和赵强是在黑龙江一起长大的老同学,两人来沪后开始同居,并开有两家酒吧。2007年底,由于酒吧生意清淡,两人便招聘了一批卖淫女在发廊里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营利。
  2008年3月,两人在酒吧里搭识了四名俄罗斯女子,此后开始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为俄罗斯卖淫女招嫖客,并从中获取介绍费。
  2008年4月7日,公安人员在杨雪芹和赵强开在老沪闵路的发廊内当场查获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并于次日拘捕了杨雪芹和赵强。公安机关同时从杨雪芹等相关的手机通讯记录、网络聊天记录中掌握了两人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招嫖,介绍嫖客至四名俄罗斯卖淫女租住房屋的事实。
  一审审理后判决杨雪芹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赵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赵强以其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原判对其量刑过重为由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赵强、杨雪芹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十余次,其行为均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从本案两行为人的关系、案件起因、实行行为的具体实施以及收益花用等情况看,两人在共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中并无明显的主次之分,裁定驳回赵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胡彦珣 敖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