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观察 把你送进精神病院看还敢下访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44:36
为了不出现越级下访,不受上级处分,一些地方政府采用了一种骇人听闻的方法,把下访者送入精神病院。今年10月,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农民孙法武赴京下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下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84岁的时亨生老

  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秘密进行着自己的“任务”,迄今,他记录了18名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下访者。(2008年12月8日《新京报》)

  这是一种恶劣的行径,它让人感到畏惧。记得一位精神病专家曾说过,再好的人,一旦送入精神病院,整天和那些疯疯癫癫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也就真的成了精神病人了。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因为下访就要送进精神病院,还有什么有如此残酷吗?也许泉沟镇政府就是为了这种目的,因为谁都惧怕进精神病院,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吓倒那些下访的人。

  孙法武至今想起在精神病院的日子就头痛,说“脑袋要炸”。脑袋怎能不炸?好好的人,送进了精神病院,就要按精神病来治。老孙冲着医生大喊:“我没病!我是下访的!”医生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之后,就有几个人把老孙按倒在床上,“手脚全绑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脑袋上。”灌药、打针,直到 “没了意识”。醒来时,脑袋“沉得像个铁锤”,腿发软。想去小便,一下床,一头栽在地上。如果下访者听了老孙的诉说,谁还敢去下访?要不是孙法武80岁的老母病逝, “知趣”地签下不再下访的保证书,他就得在精神病院继续呆着。

  前不久,看了一篇讽刺小说叫《小公务员的三板斧》,看后才真正知道什么叫艺术来源于生活,作者描写的几乎与农民孙法武的遭遇一样。作者以一个信访干部自述展开写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但你被愚弄、被宰割、被侮辱时,没有考虑走法律程序,因为你怕赢了官司输了钱,于是信访局被惦记上了。不过,俺县信访局也不是你家的菜园,进来可以,出去之前能不能招架住三板斧,就要看你的造化了。”哪三板斧?第一斧就是哄你,让你的下访念头胎死腹中;采取切手段拦你,是第二斧;第三斧,送精神病院。“给点颜色便想开染坊,你以为下访就是唐僧管着孙悟空的那几句经,三天两头要爬城里的火车,搞得俺很被动,搞得俺的上司们摔茶杯。在又一次下访时,在火车站你被一帮人拖上了车,有人在喊:‘把这个精神病患者限制起来,别让他乱跑惹事端。’就这样,俺把你鉴定出精神病了,并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在精神病院,你见到一位病友,被捆在椅子上接受‘机械’治疗,你想,好面熟,在哪见过?对,是在火车站候车厅打个几次照面。你找医生说:,‘我没病,放我出去。’医生说:‘醉酒的人都说没醉。’你又求他:‘我再不下访了,放我出去吧。’医生说:‘监护人没叫放人,就得慢慢治。’其实,在精神病院,俺是要付费的,呆的时间越长付的费越多,不是没退路俺是不动这最后一斧的。好在比起下访造成的损失来,还是有赚头。” (2008年12月3日《 讽刺与幽默 》)

  因为“有赚头”,所以这样的事总是屡次三番地出现。只要是下访者,精神都有问题。现实中不乏下访者被当做精神病患者的例子。据报道,黑龙江省绥棱县四海店镇宝山村农民黄淑荣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在县信访办认为她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属实”的情况下,却被多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湖南衡东县新塘镇欧阳海村2组村民杨丰太,因为拆迁问题, 2007年9月曾到北京下访,被县政府和当地警察押解回湖南,然后关进衡阳精神病医院。2005年4月13日,四川邻水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熊亮,因不服局党委作出的让其离岗培训的决定不断下访,最后被送到重庆某精神病医院强行治疗203天……

  送精神病院是要钱的,但与综合考核扣分,与领导升迁的息息相关,花钱又算什么?再说又不要掏自己的腰包,财政可支出。财政的钱来自纳税人,具有讽刺味的是用纳税人的钱把纳税人送进精神病院。

  下访者是精神病吗?能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头脑很清醒;知道本级解决不了,请求上级解决,说明思维很清晰;不采取过激行为,说明人家很理智;咋就要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控告权与申辩权。公民遇到不公和委屈,通过下访的渠道来寻求解决,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违法干预、阻拦。可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掩盖问题来突出政绩,不但干预、阻拦,而且把下访群众制造成“精神病”。这种“精神病阻断法”,阻碍了维权路径畅通,矛盾只会越捂越多,越来越大。要我说,这些“政治强迫症患者”,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作者:洪巧俊)为了不出现越级下访,不受上级处分,一些地方政府采用了一种骇人听闻的方法,把下访者送入精神病院。今年10月,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农民孙法武赴京下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下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84岁的时亨生老

  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秘密进行着自己的“任务”,迄今,他记录了18名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下访者。(2008年12月8日《新京报》)

  这是一种恶劣的行径,它让人感到畏惧。记得一位精神病专家曾说过,再好的人,一旦送入精神病院,整天和那些疯疯癫癫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也就真的成了精神病人了。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因为下访就要送进精神病院,还有什么有如此残酷吗?也许泉沟镇政府就是为了这种目的,因为谁都惧怕进精神病院,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吓倒那些下访的人。

  孙法武至今想起在精神病院的日子就头痛,说“脑袋要炸”。脑袋怎能不炸?好好的人,送进了精神病院,就要按精神病来治。老孙冲着医生大喊:“我没病!我是下访的!”医生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之后,就有几个人把老孙按倒在床上,“手脚全绑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脑袋上。”灌药、打针,直到 “没了意识”。醒来时,脑袋“沉得像个铁锤”,腿发软。想去小便,一下床,一头栽在地上。如果下访者听了老孙的诉说,谁还敢去下访?要不是孙法武80岁的老母病逝, “知趣”地签下不再下访的保证书,他就得在精神病院继续呆着。

  前不久,看了一篇讽刺小说叫《小公务员的三板斧》,看后才真正知道什么叫艺术来源于生活,作者描写的几乎与农民孙法武的遭遇一样。作者以一个信访干部自述展开写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但你被愚弄、被宰割、被侮辱时,没有考虑走法律程序,因为你怕赢了官司输了钱,于是信访局被惦记上了。不过,俺县信访局也不是你家的菜园,进来可以,出去之前能不能招架住三板斧,就要看你的造化了。”哪三板斧?第一斧就是哄你,让你的下访念头胎死腹中;采取切手段拦你,是第二斧;第三斧,送精神病院。“给点颜色便想开染坊,你以为下访就是唐僧管着孙悟空的那几句经,三天两头要爬城里的火车,搞得俺很被动,搞得俺的上司们摔茶杯。在又一次下访时,在火车站你被一帮人拖上了车,有人在喊:‘把这个精神病患者限制起来,别让他乱跑惹事端。’就这样,俺把你鉴定出精神病了,并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在精神病院,你见到一位病友,被捆在椅子上接受‘机械’治疗,你想,好面熟,在哪见过?对,是在火车站候车厅打个几次照面。你找医生说:,‘我没病,放我出去。’医生说:‘醉酒的人都说没醉。’你又求他:‘我再不下访了,放我出去吧。’医生说:‘监护人没叫放人,就得慢慢治。’其实,在精神病院,俺是要付费的,呆的时间越长付的费越多,不是没退路俺是不动这最后一斧的。好在比起下访造成的损失来,还是有赚头。” (2008年12月3日《 讽刺与幽默 》)

  因为“有赚头”,所以这样的事总是屡次三番地出现。只要是下访者,精神都有问题。现实中不乏下访者被当做精神病患者的例子。据报道,黑龙江省绥棱县四海店镇宝山村农民黄淑荣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在县信访办认为她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属实”的情况下,却被多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湖南衡东县新塘镇欧阳海村2组村民杨丰太,因为拆迁问题, 2007年9月曾到北京下访,被县政府和当地警察押解回湖南,然后关进衡阳精神病医院。2005年4月13日,四川邻水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熊亮,因不服局党委作出的让其离岗培训的决定不断下访,最后被送到重庆某精神病医院强行治疗203天……

  送精神病院是要钱的,但与综合考核扣分,与领导升迁的息息相关,花钱又算什么?再说又不要掏自己的腰包,财政可支出。财政的钱来自纳税人,具有讽刺味的是用纳税人的钱把纳税人送进精神病院。

  下访者是精神病吗?能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头脑很清醒;知道本级解决不了,请求上级解决,说明思维很清晰;不采取过激行为,说明人家很理智;咋就要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控告权与申辩权。公民遇到不公和委屈,通过下访的渠道来寻求解决,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违法干预、阻拦。可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掩盖问题来突出政绩,不但干预、阻拦,而且把下访群众制造成“精神病”。这种“精神病阻断法”,阻碍了维权路径畅通,矛盾只会越捂越多,越来越大。要我说,这些“政治强迫症患者”,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作者:洪巧俊)
下访者与精神病之间,什么时候可以画等号?似乎不少时候都可以。山东新泰市(山东泰安市下属的县级市)的这一幕,只不过是下访者苦难图景的一个极普通的网页快照。据《新京报》12月8日报道,今年10月,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下访之时,被新泰市泉沟镇信访办的人从泰安汽车站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下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

  孙法武的遭遇绝不是个案。可到底有几人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呢?一位医生对孙法武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这句平淡无奇的话犹如狮子吼,震碎了围困下访现象的虚弱黑幕,呈现出任何一个正常的国人都可以推论来的真相。

  蓦然回首,我们会发觉,至少在2008年,“精神病”已经成为一个流行词汇。不止是下访者,不久前公布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也给患上网瘾者扣上了精神病的帽子。不妨说,精神病不再仅仅是一种隶属医学领域的心理疾病,而在与社会诸权力的激烈交错和碰撞当中,升级为一种涵义更为深远的“社会病”。套用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的话,它“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文明”本为中性词,只是听起来颇有些反讽的味道,因为我们这里当下的精神病现象之生成,却来自反文明的方式。

  以下访为例,不管下访者所追逐的目标包含了几多正义的成分,哪怕不包含一丝正义,下访这种手段既然为国家法律和政策所允许,下访之举就拥有充分的合法性。个别地方的公权力却悍然不顾这种合法性的存在,将下访者判定为精神病,判定他们的行动溢出了正常的法治秩序。如果说下访者所打破的是某些地方权力的垄断,以追求中央权力对正义的重新裁定和救济,那么个别地方的公权力所打破的则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权威,可它们自身的力量,正来自法律之赋予,换句话说,它们是自己抽自己嘴巴。在一个文明社会,很容易判断相冲突的双方谁得了精神病,或者是受虐狂。遗憾的是,我们缺乏这种判别的语境和能力。精神病因此不再是“文明产物”,而是恶的胆结石。

  个别地方的公权力为什么热衷于将其“敌人”定义为精神病呢?隐喻有二。第一,公权力常常自视为健康的象征,古人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某些治国者与医生堪为精神上的孪生兄弟。治国如行医,治理术之一就是“制造病人”,良民仅仅咳嗽感冒,乱民则必须患上精神病,或者是恶性肿瘤。而重病方能下重手,这里就为专权伏下了铺垫。第二,公权力是理性的象征,如果说古代的权力更多依赖于美德,现代的一些权力则极度重视理性的包装,政府必然是民众理性选择的结果。社会理性的对面,即是疯狂,置放孙法武的精神病院如同福柯笔下的中世纪的疯人院,精神病人首先受制于一种理性生产的“冷静的知识”,其次受制于知识背后潜藏的政治权力——在山东新泰该事件中,这种次序不幸颠倒了过来。判断一个人是否为精神病,不是先依据理性,而是先依据权力的好恶。这对无权者而言无疑更为致命。

  此外,在孙法武事件之中,公权力对理性的垄断,还有一点更形象的表现,即对医疗鉴定权的占有。正如那位医生所言,孙法武等下访者是不是精神病,鉴定权不是归我们,而是归政府。我们说治国如行医,只是一个譬喻,假如公权力真拿起了手术刀,干起了医生的活,后果则不堪设想:知识支配权力会陷入教条,权力支配知识则会陷入僭妄和专断。换作福柯的术语,叫知识的异化与权力的异化。

  如上所论,在这双重隐喻的高压之下,孙法武等人除了被送往精神病院,还有什么好去处?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等待孙法武的是精神病院而非阴森的监狱,正可见权力自命为健康与理想之代表的正面意义;他被关押了二十多天即恢复自由,正可见公权力虽然僭越了理性,却尚未走火入魔。所以,当务之急,一面在于唤醒公众在更深刻、更广泛的层次之上认识“精神病人”,祛除对他们的歧视;另一面则应尽力将公权力拉回理性的轨道,像教鱼游泳一样使其明白,把精神病误诊为正常人,只是失职,把正常人打压为精神病,却是迫害。对无权者的迫害,乃是公权力所有恶行当中最深重的一种。(作者:羽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