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宝马碾童案的检查官,你该怎么把那个司机送进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18:55
RT
试着从检方的角度思考一下,怎么收集和整理证据,向法官证明丫是故意杀人。
我觉得有点难度。RT
试着从检方的角度思考一下,怎么收集和整理证据,向法官证明丫是故意杀人。
我觉得有点难度。
试着从检方的角度思考一下,怎么收集和整理证据,向法官证明丫是故意杀人。
我觉得有点难度。RT
试着从检方的角度思考一下,怎么收集和整理证据,向法官证明丫是故意杀人。
我觉得有点难度。
这个帖子的亮点啊是不足三百字
很危险啊
很危险啊
无非就是一个家庭悲剧了 另外一个家庭也悲剧了 然后在民愤之下 非要落井下石而已 中国 法制…… 笑笑
一切证据说话、、、、、、、、、、、、
我不知道检察官怎么想,不过作为一个网民,如果占在反对宝马车主的立场上,我是很清楚,必须强调宝马两个字。
楼上的,关键是当时开车的还不是宝马车主,那个司机只是被宝马车主请来开车的司机。
呵呵 那个啥 地方 货车捏死小孩逃逸 还有南宁 我家附近 动物园货车捏死两中学女生 咋全国就没那么多人关心? 人家还逃逸了 咋就没人出来“畜生”下?
对了 人家开的不是宝马么 你看 “马”不是畜生么
对了 人家开的不是宝马么 你看 “马”不是畜生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八条 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一个检察官如果不在证据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而是按照楼主意愿想方设法以重罪起诉被告人~
这样的检察官是在渎职甚至犯罪~
中国法律的悲哀在于除了被狗屁的长官意志肏以外还要被狗屁的人民意愿肏~
反正不管是强势还是弱势都把它当婊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八条 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一个检察官如果不在证据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而是按照楼主意愿想方设法以重罪起诉被告人~
这样的检察官是在渎职甚至犯罪~
中国法律的悲哀在于除了被狗屁的长官意志肏以外还要被狗屁的人民意愿肏~
反正不管是强势还是弱势都把它当婊子~
chrisxun 发表于 2010-10-9 01:50
呵呵 我从来不觉得罪犯需要被姑息
只是 小偷能被“民意”整到死刑 意外也能被“民意”整成故意杀人 我看这个社会…… 呵呵
法律精神…… 中国人有就见鬼了
对了 有次看央视的节目 讲某男律师为情妇打官司 结果一大堆妇女批判
呵呵 只要你高兴 情妇就不是人 这个国度只需要“道德”(呵呵 这个嘛……) 不需要法律
呵呵 我从来不觉得罪犯需要被姑息
只是 小偷能被“民意”整到死刑 意外也能被“民意”整成故意杀人 我看这个社会…… 呵呵
法律精神…… 中国人有就见鬼了
对了 有次看央视的节目 讲某男律师为情妇打官司 结果一大堆妇女批判
呵呵 只要你高兴 情妇就不是人 这个国度只需要“道德”(呵呵 这个嘛……) 不需要法律
糯米苍鼠 发表于 2010-10-9 01:32
你倒是挺能偷换概念。
这个反复碾压小孩四次和你说的那些普通车祸肇事一样吗?{:3_77:}
你倒是挺能偷换概念。
这个反复碾压小孩四次和你说的那些普通车祸肇事一样吗?{:3_77:}
ponsho 发表于 2010-10-9 04:10
原来 逃逸是普通车祸肇事…… 那个表情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感情压一次 你们就不会叫了 笑笑…… 换成泥头车 压成泥巴 估计都没人关心;P
原来 逃逸是普通车祸肇事…… 那个表情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感情压一次 你们就不会叫了 笑笑…… 换成泥头车 压成泥巴 估计都没人关心;P
反复碾压难道不足以作为故意杀人的证据么???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伟人创造历史用的垫脚石!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伟人创造历史用的垫脚石!
以带新人上岗为例:第一次是你不会,第二次是我没讲明白,第三次是你还没理解,第四次算你最近要学习的多忘了,
哪第五次你还有什么说的呢?
哪第五次你还有什么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