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发布会通报 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公布五点认定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30:13
转自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 ... 5_4967_864451.shtml
【新民网•独家报道】新民网记者11月5日第一时间从深圳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应为酒后行为不当,按治安案件处理。

10月29日晚,深圳1名中年男子欲将1名11岁女童拖进洗手间内。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经网友人肉搜索证实,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

10月31日下午,深圳海事局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瞿久刚宣布对林嘉祥进行停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将进行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部党组11月3日决定,免去林嘉祥党内外职务。(新民网 张静)


中新网深圳11月5日电(记者 郑小红)今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案件调查结果,警方认定该案猥亵罪不成立,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警方陈述了5点调查结果。

第一: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 ,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

第二: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门口。

第三: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第四: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者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第五: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跑步离去。

警方表示,综上所述,经警方大量调查取证,林嘉祥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做出处理。转自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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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新民网记者11月5日第一时间从深圳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应为酒后行为不当,按治安案件处理。

10月29日晚,深圳1名中年男子欲将1名11岁女童拖进洗手间内。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经网友人肉搜索证实,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

10月31日下午,深圳海事局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瞿久刚宣布对林嘉祥进行停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将进行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部党组11月3日决定,免去林嘉祥党内外职务。(新民网 张静)


中新网深圳11月5日电(记者 郑小红)今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案件调查结果,警方认定该案猥亵罪不成立,仅为酒后行为不当。

警方陈述了5点调查结果。

第一: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 ,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

第二: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门口。

第三: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第四: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者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第五: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跑步离去。

警方表示,综上所述,经警方大量调查取证,林嘉祥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完蛋鸟,这下子深圳警方把自己也绕进去了
]]
北京下来的:D :D
没什么好说的
至少算以暴力剥夺人身自由吧

要是按照这种逻辑

只要是刀还没砍到脖子上就都不算杀人了?
支持警方的说法
这也不算淫秽行为了。。。来,深圳公安局,我要把你的女警拉到厕所里,不要算我淫秽行为啊。以后你们也别晚上去暗访人家夜总会了,人家那也不淫秽呀,还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多好,千万别管啊。;P
一个GCD干部的正常生理需要
怎么能说成是“淫秽、猥亵”?
你当是那些窝家里看毛片的猥琐男啊
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

===
很和谐啊,这句话估计要火
碰了身体就算猥亵了,难道一定要性器官接触才能算犯法?那我没事就上街摸LOLI去
楼上的如果只是拉!!!你的行为不是淫秽行为,但是拉到厕所里,则[视情况而定!!
原帖由 lqvod 于 2008-11-5 17:49 发表
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

===
很和谐啊,这句话估计要火

案情通报肯定要做描述性语言,这话也不足以做文章吧。
转之前我已经把帖子复制到集中讨论帖了 大家转移阵地吧/。。。

阿门。。。。
这种本来就是道义责任,行政处分就好
今天广州日报说此公到现在连一句对不起都没说,看着今天美国总统大选一个黑人做了总统,创造了美国历史,今天的中国也创造了一个历史。就是: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
原帖由 本田王 于 2008-11-5 18:18 发表
今天广州日报说此公到现在连一句对不起都没说,看着今天美国总统大选一个黑人做了总统,创造了美国历史,今天的中国也创造了一个历史。就是: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

刚降的半旗.......
没人证,没物证,刑事惩罚是没办法的,只能道德谴责咯,
作为官员 态度恶劣、出言不逊 接受撤职的惩罚
那就判猥亵未遂吧……:@
我觉得如果法律被民意劫持了也很恐怖
应该在道德上谴责他
但是法律要坚持公正
人家和这些警察的市长一样大呢!
新语录:你是一个屁,来自老百姓
我的怒火要焚烧这罪恶的世间!!!:@
楼上25楼的支持深圳警方的说辞???
原帖由 东风113 于 2008-11-5 19:38 发表
装B分子滚一边去

这可是林大人的语录
好好贯彻领会
俺是草民一个,装不了您那B
原帖由 井产赏 于 2008-11-5 19:45 发表

这可是林大人的语录
好好贯彻领会
俺是草民一个,装不了您那B

林大人现在官居几品啊?
法律?法律只是守序,它并不能代表善良。

以前玩DND跑团的时候,经常给新手讲解什么叫守序邪恶,一直说不清楚,邪恶的人物怎么还能遵法守序呢?现在偶只要举出禽兽林的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祝愿这家伙某天在某地被某个混乱善良的游侠或牧师超度。
没有猥亵过程录象,没有目击证人,顶多就是性骚扰,治安处理。

还能怎么样,闭着眼睛都知道结果了
林大人现在是革员在家闲居
以前是官居四品道台

现实社会是惨酷的
深圳警方的做法在措辞上不够严厉,在法律上有问题吗?
对广大老百姓来说,就是定个意图猥亵,或者叫**未遂进行处罚(学法律的探讨下?),对这种人也不够狠.
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有点来头,蒙着眼就可以说
这当官的无耻,但这么判也在情理之中。
其实是深圳警方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又踢给了海事局,怎么处理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看看海事局保人还是要名声
:D :D :D :D :D
这样甚好,事情还没完,有的搞。等发酵。
放在美国,民事法庭能让林嘉祥倾家荡产
如果是美国,很可能是小女孩在法庭上受到辩护律师的又一次污辱,只要这个林有钱的话.
如果是在美国,不知道海事局局长会不会因此道歉。只要这个林还是政府雇员的话。
深圳警方的说法没有什么问题。录像上看女孩陪他过去到跑会房间时间也不是很长。没有录像双方认可的描述也就是“掐”了脖子拉进去厕所而已。林当时和同事在吃饭,在大厅里面找一个小孩问厕所(而不是服务员)。出来有又在大堂口无遮拦的和女孩父母争执,说了一些什么“北京下来的大官”这样的屁话、后面也有认错赔钱的话、这一切都足以说明林是酒后失态的表现。
女孩的父母怎么想不清楚,但是他们当时一定是被林的话激怒了。
林被撤职也就咎由自取,这个结果也该也是可以满意的,包括对女孩的家人。
要是为了民怨就不按法规把林推出来"以谢天下"的话真的就回到人治的老路上去了.
原帖由 lqvod 于 2008-11-5 17:49 发表
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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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和谐啊,这句话估计要火


大家组团上街摸L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