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喊“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实质上是掩盖“劫贫济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34:10
空喊“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实质上是掩盖“劫贫济富”

昝爱宗

“2008,火山爆发;我来救你,变成烤鸭”。这里的“我”,可以是“党”,也可以是“你”,更可以是“胡温”,人人可怜,人人无奈。由此可见,2008这一年,将会成为实在难过的一年。

当然,最深刻体会日子难过的人,无不都面临着一道逾越不过的"坎"——"利益"两个字,好沉重。

柴油紧缺,汽油价上涨,通货膨胀,其不言而喻,明显是民不聊生的预表。拿经济大动脉之重要一环的交通行业来说,油价上涨的影响极大,各类交通运输受困于“油”,雪上加霜,若要让以垄断获得暴利的石化部门给全社会让出"福利",似乎也是"割肉",是阵痛。物价上涨,经济上背着大包袱,国企内耗严重,政府部门浪费惊人,这对经济高速发展到底是刺激还是损害?一句话,是弊不是利。油价上去了,人们口袋里的人民币却没有升值,运输流量上不去,连累经济大动脉,导致发展不畅,自然损伤经济活力。全国一盘棋,盘活起来十分不容易。而作为财政收入之一的这税那费,年年增长,如期纳入国库,可人家美国使用退税方式让利于民,减轻次贷危机的不良影响,香港也退税给百姓发"红包",可中国大陆当局又选择怎么样呢?是一如既往地按兵不动?

在大陆这个非社非资国家当纳税人非常不容易,这税那费居高不下,单说不光养路还养闲人的养路费,更是居高不下。作为南方经济发达省份的广东,2007年前十个月的养路费收入就已突破百亿。浙江省2007年的养路费收入约有90亿元,养路费真的需要这么多吗?再看一组权威数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2月27日公布2008年第2号文件,披露了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的审计结果,这些省市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 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更有意思的是,安徽省交通部门以19亿元出售高速公路,后又以35.8亿购回,一来一回,流失国有资产几十亿,肥了"权贵 "这个大方丈,自然是损了整个庙。仅交通部门全国就有10万公里的公路要收费(全世界有14万公里收费公路,中国占七成),而更尴尬的是千呼万唤的燃油税却迟迟不出台,严重制约运输经济、汽车工业、基础建设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到底是立法滞后、政府应对不及使然,还是权力部门的利益作怪、雁过拔毛、杀鸡取卵……

如果把公共权力比作树的话,那么公共利益就是树上的当然之果——且说这个利益为国家利益最大化,最终理应由全民来共享。因为这个"果"的存在,必然依托于树,那么,问题的关键不是谁权力大谁就可以任意摘树上的果子,而是谁才是有权分享果子的利益主体,其实也就是谁有权来分享这里的利益问题。前不久,发生在浙江的一则"养路费养肥了谁"的新闻掀起了轩然大波,新闻背后被公开的"秘密",其实就是目前公共权力系统广泛通行的由权贵来分享全民"唐僧肉"这个"潜规则",众多自掏腰包缴纳养路费的有车族也并非不知情,只是他们无权干涉而已。引出这个问题的由头是在2007年 11月,浙江省审计厅审计出了浙江省交通厅2004—2006年把高达4.23亿元的公路养路费挪作他用的"漏洞",其中有315万元是用于浙江省交通厅驻京办事处"吃喝玩乐送礼"等开支掉了。可问题仅仅是"养路费养肥了谁"还远远不够的,令全社会头疼的尴尬问题是"没有这些养路费挪作他用",政府这个大摊子不靠这税那费,不大方地浪费,这些"衙门"该如何运转?说到底,还是目前的公共权力处在暗箱操作的潜规则阶段,政府公开说是为公众服务的,但实际上没有随意乱开支的钱,政府就无法为人民服务,所以惊人的浪费也就成为理所当然。问题是,公众知道了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如何应对,如何化解,比如如何让公共权力潜规则转化为公共利益显规则,让监督至于可创作范围,让暗箱操作的封闭行政成为阳光行政,以及如何让GDP在增长的同时,让民众分享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效益?

接着前面那个"不养路的养路费"的话题说,无论是4亿,还是100亿,对于政府机关来说,只是一个"财政收入数字" 而已,这个"盘子"里只要有肉,肯定是政府要吃光花净的,否则,根据目前政府庞大的开支和浪费,比如陈志武教授所揭示的,这个政府就会出现无米下锅的危机,政府就无法运转下去。陈志武在最新发表的一篇文章《政府规模有多大》中提到,2007年,国家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 21%,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要这么多的老百姓才能供养,当然很庞大。据财政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总共约 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2007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 5000美元(相当于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中美不能比,人家有钱不乱花钱,咱们没钱还乱花钱,用在刀刃上的钱更微乎其微。换句话说,中国目前的经济基础,就是各种财政收入项目如税、费、金的收入,首先保障的是政府运转,假如这些钱不让政府花,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更大的问题:政府收上来的钱由谁来花?政府还要不要?没有政府存在,还会有国家存在的必要吗?天下会不会由此大乱?

其实,中国的问题很独特,邓小平所说"中国特色"实在是说到点子上了,假如把上面把养路费挪作他用的"交通厅"替换成"国土厅"、"教育厅"、"建设厅"、"文化厅"、"劳动厅"、"公安厅",把"养路费"替换成"国土资源转让费"、"矿产资源使用费"、"教育附加费 "、"文化建设费"、"网吧许可费"、"治安费"、"暂住证乱收费"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岂不列出一长串的"某某费养肥了谁"的疑问来。这样下来,若这些费那些费不能养活这个部门的附属机构和驻京办这样的非常设机构,恐怕真的可以导致这个"厅"以及上面条条的"国家部、委"陷入停滞状态,"政令出不了中南海"难道不是其中一个后果吗?正是遭遇了"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这个"死胡同",同时也衍生出"民意过不了长安街"这个可怕的"变态局面",民意监督不了政府,政令往往被既得利益享有人及利益集团所左右,导致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陷入"困局".

且不单说公路交通,就是大家熟知的民航"机场建设费",收了几十年如一日——已经不是几百亿的大蛋糕了,谁知道"机场建设费"是否一直用于机场建设的?难道就没有机场建设费进入了"机场驻京办"的"盘子"里?我前不久与一个省级交通厅驻京办前主任(行政级别正处级)询问,他说驻京办无非就是花钱公关的机构,就是请客送礼,馈赠高档礼品,对上级有求必应,陪吃陪玩是常有的事情,就连一部畅销小说《驻京办主任》一书的主要角色就是以某省交通厅厅长和交通厅驻京办主任为例,由此可见,对于政府官员来说,不会花钱的官员绝对不是一个好官员,不会请客送礼"搞关系"肯定是工作严重失职,甚至被指不称职早晚被赶下台。如果说这是一条潜规则,其实各部门都是如此公开做的,审计署和审计厅年年审计,年年都有"不良记录",可有哪一个责任官员因此下台?没有,所以这就不叫潜规则,而叫潜规则条件下的显规则,因为审计审查出来问题,只要你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平安无事。如果是纪委来查了,肯定哪里有包不住的"严重问题"了。可哪个愚蠢的官员会把这个钱直接明目张胆地留下证据然后装进自己的腰包?对于财政的钱来说,他们会吃、会花、会折腾的官员,就是能干的官员,就是"公认的"好官。还有一个奇怪现象是,在一些党委政府部门,公务员们往往称其厅长、局长、市长等一把手为"老板"、"老大"、 "头儿",就可以证明官员拿职务来"讹诈"人民,作威作福惯了,不把"权力私有化"才怪呢。看浙江省交通厅前厅长赵詹奇受贿和不明收入达600多万,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里却没有他在任期的2004-2006年把公路养路费挪用和非公路养护开支的4亿多的责任。记得浙江省一个厅级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所披露的事实是,政府开支先预算,后拨款,如一笔关于调查某某城乡建设安全项目研究的财政预算是每年1200万元,到了年底这笔款若还有剩余300万没花完。对不起,第二年的财政预算就只有900万元了。每到年底,为了不把这笔钱剩下,他们就必须想方设法地花掉这笔钱,或作个"坏账"把这个钱支掉。,包括浪费也是划算的。所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经济改革深化起,就有财政的钱就是"唐僧肉"之说,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尸位素餐就是指典型的官场腐败,养无用的闲人,吃白食的多,机构尽管庞大臃肿,效率尽管底下,但真正干活或能干活的人员永远都是缺少。这样就走向一个极端:越是干活的少,吃白食的多,财政的钱就越不够吃;财政的钱越不够吃,就会想方设法地增加财政收入,"白吃"的雪球滚得越大,地面上留下的窟窿就越大。

这样算来,2004年—2006年浙江省交通厅仅把4亿多的养路费用于非养路费用,如果计算一以下2007年的养路费用于非公路开支的,恐怕也会超过4亿元的三分之一多。这笔钱完全有可能计入了公费出国考察(变相旅游)机票和住宿游玩费、娱乐中心的洗浴和足部按摩费、北京八达岭长城"到此一游"的门票、某某海鲜大酒店的餐饮上吨的五粮液白酒和"中华"香烟,甚至还有澳门及阿拉斯加赌场入场费和学费。正是因为这种种开支,都用于利益,并获得利益,所以导致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前'腐'后继"进了监牢,但河南省的高速公路建设速度和公里数却成了全国第一,这能说是官员的素质不行吗?为什么后来照样还有"后来人"跌倒,都是素质不行吗?对政府官员的权力监管不到位,对政府财政的监管睁只眼闭只眼,甚至连眼都不睁,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贪腐的"后来人"岂不到"子子孙孙"无穷无尽还不止步?

把全国各省近一半的省级交通厅长、市级交通局长"落网"归结于制度原因,而不加认真分析其中的利益因素,往往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或者把"制度问题"当作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假如他当五年交通厅长,把这费那费都挪用到吃喝送礼上,拼命折腾财政的钱,但从不把钱装在自己口袋里,纪委也不找他算帐,算他有功、廉洁?可他什么实事也不做,尸位素餐,这是算腐败,还是算制度原因?

其实,制度是人定的,无论是潜规则,还是显规则,在中国往往就会成为形式,有句话说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杀只鸡,宰只羊,就能忽悠住党中央".比如农业税不让收了,他就收"树叶费"、"治安费"、"抛荒费"和"草木烧烤烟雾污染费"等等巧立名目的别出心裁的其他费类。且不要看这费那费,比税收还"坚挺",温家宝说,"财政收入年年增长",其实"费并不比税少多少",仅拿浙江来说,一两年下来就约有超过百亿元的养路费收入,收费的上级部门——交通厅三年来仅仅拿4亿多用于"驻京办"和厅下属事业单位如教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开支,是对社会的贡献,还是浪费?为什么国家设立的教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就没钱投资了呢?如果不算清楚其中的利益帐,不把养路费和驻京办、下属教育机构的经费、职责、权利分门别类分清楚,什么肉都放到同一个"盘子"里头,当然就会烂成一锅粥了,公共财政也就徒有其虚名了。

真理越辩越明,真相越公开越透明,监督越公开越阳光越有力量。单那养路费说事,如果说审计部分只看到交通厅驻京办挪用了养路费中的315万元,可公安交通警察也把有关道路交通收费等法规规定的养路费的3-5%用于人头费和其他经费等开支,甚至还有请客吃饭送礼品甚至报纸的宣传费,这算不算挪用于"非公路养护"呢?一方面,政府对于公共事务投入喊"穷",另一方面又露"富",如浙江省审计部门认为,由于专项资金拨付缺少追踪监督机制,政府部门大把大把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疼。这里,值得强调的就是权力和利益分割的问题,权力的要归于权力,利益的要归于利益,一旦权力和利益交叉不可分割,肯定是权力谋取利益最大化,甚至导致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部门私人化——只要不把钱直接装进自己腰包,而是在名义上用在政府花费上,或不可避免地吃光、喝光、用光、玩光,似乎都是合法合情合理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绝对的利益,也导致绝对的腐败。只要"大政府"还存在,必然会造就"公共服务这条腿细弱,部门利益这条腿粗壮"的畸形下场,必然会使政府的亏空和漏洞都摊在先天不足的"小社会"上,最后会拖跨政府这个"畸形巨人",使社会自我修复和调节更加无序,更加雪上加霜,最后搞跨整个政府,搞乱整个社会。

我们似乎见怪不怪的是,一方面政府很强大,强拆居民私房;另一方面又把政府应该做的推给民众头上,导致住房、教育、医疗成为压在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这样就真的使"2008,火山爆发"不得不爆发了。笔者就参加过一个政府部门开的一个小会,百余人的会开两天直接开支就有35万元,包括吃住和礼品,交通费还不算。再说全国开一次"两会",各省、各县市都每年一次"两会",长达十几天,就不是几百亿元可以打发的。这就说明政府的钱太多了,不这样花就花不完,我们常说的跑"部""钱"进,就是这个意思,按照秦晖的是说法,"这种事在美国就不可能有嘛".他解释,正是因为我们国家低福利,所以企业主们在应付政府"高索取"之余,"能够对工人作出的承诺可以很少,同时又低自由,不可能组织真正的工会",事实上政府这个"特权" 部门几乎没有想干而干不成的事情——多是祸害,而民众则成为弱势群体,不光其中的拆迁户,"工人也是基本上没有谈判实力的","农民的土地也是可以随便圈的,环境也是可以随便弄的",这样的政府就实在是"如鱼得水",不但浪费惊人,还吃光花净,还负债累累——同时他们居然高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现在,中国经济改革深化和政治改革启动的成本都很庞大,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问题都交织在一起,政府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无奈境地也就不奇怪了。解决当前这个矛盾,分权和分利则是当务之急,比如政府的权力一定要分清、分细,比如交通厅是否有必要既管交通建设、规划和管理,又管养路费征收;是否有必要投巨资养几个类似交通学院和交通学校的几个教育机构;是否可以设置一个由财政养的驻京办而非养路费养的驻京办?再说分利,能否把仅仅是养路的职责归于交通厅本职,而把教育的归于社会领域,把交通行政化改为交通行业管理NGO化,当然不失为一条不错的改革新出路。可是,谁来开这个头?与政府分利,无异于与虎谋皮,举例说导致孙志刚之死的"收容遣送条例",仅仅是一个制度问题吗?其实还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利益问题,如果没有收容孙志刚们产生的惊人暴利,谁会吃饱了撑的,愿意打死人?《南方都市报》曾报道,收容遣送也有一个"利益链",而公安就是主要的既得利益者。这个利益也是"一锅粥",里面有收容遣送的"开路先锋",有公安的加班补贴和福利,甚至还有公费出国考察(变相旅游)机票和住宿游玩费、娱乐中心的洗浴和足部按摩费、北京八达岭长城"到此一游"的门票、某某海鲜大酒店的餐饮上吨的五粮液白酒和"中华"香烟,甚至还有澳门及阿拉斯加赌场入场费和学费等等。正是"雪球"越滚越大,窟窿也越大,最后导致孙志刚这个牺牲者的血肉换成这一特出"利益链"的第一个"豁口",豁口一开裂,"利益"全盘崩溃,收容遣送权从公安众多大权中分离出来,没有利益了,收容制度废止,也就随之起到了"分权"的目的——目前收容救助由公安部门改为归民政部门管理。

所以,现在提出科学发展观,则是很有现实意义,但这也是一个难题,边科学边发展,往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正如前面说述,若没有孙志刚事件此时发生,收容遣送的暴利到今天都不会停止。分权和分利,却是一个金币的两个面;分权,主要表现在形式上,往往很容易忽悠过去,比如制定一个制度就行了,但分利,却是实质问题,谁愿意在自己的身上割肉给别人?安徽官场有句话说,"当官没有权,请我都不来;当官没有钱,请我都不干 ",很是形象,"没有这费那费挪作他用养肥一批人",那些政府又该如何运转,GDP该如何增长?一条马路年年拆了建,年年建了拆,包括上海、杭州在内的国内经济发达城市都这样折腾,岂都是"GDP惹的祸"?所以说,如果"权"没有"利"相互促进,至少就没有那么多人想当官,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千军万马挤上 "公务员"这趟"超载列车",驶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快速路。换个角度说,如果我国改革当初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时,同时提出用科学发展来指导和制约权力,用分权来平衡分利,用国际通行准则和普世价值标准来替换"中国特色",用显规则淘汰潜规则,用公开透明来抵制封闭和暗箱操作,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不就相对更加接近"和谐社会"了吗?

遇到问题仅仅推说制度的原因,太过广泛并不着边际,看看中国的香港特区就可以知道,制度建立在分权分利上,权和利独立,监督机构由在这个独立之外再独立,三个独立就可以见证到香港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了。当然,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更加到位。我看到有关资料介绍香港的例子值得借鉴,香港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廉洁的地区之一,还有台湾,都是大陆民主和自由的一面现成的镜子。香港还在各种国际清廉指数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几十年前,贪污腐败还是香港这个自由社会的痼疾。逐步改变这一切的是1974年问世的廉政公署。香港反腐败最成功的经验就是这个独立廉政公署的设立。香港廉政公署是举世公认的一流反贪机构,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直接向特首负责。廉政公署的英文直译是"独立反贪污委员会 ",其中"独立"显得相当重要,独立使廉政公署的拥有权威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对于大陆来讲,最重要的是在大陆启动政治改革,要让监督机构独立 ——无论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犯罪局,还是预防腐败局,独立起来,或者直接建立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直属中央但仅仅效忠法律的反贪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就应该可以控制政府腐败和防范政府的钱被"吃光花净",不失为一种有效办法。发达地区及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良好的制度恰恰解决了分权和分利问题,既能保障这个社会在遇到突发事件引起的巨大冲击和不确定性之时的稳定和有序,又能促使这个社会尽快形成民主、多元,以及决策过程的科学与平衡的稳定机制,真正保障"改革成果全民共享",既避免"低福利"劫贫济富,又要防止"低自由"危害宪政、法治和民主制度的逐步建立。一句话,我们这个国家的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往的"摸着石头过河"经验,现在到了靠不住的时候了。2008年的中国,必然要经受一场强力的考验,正如前面开头所引用的

“2008,火山爆发,我(你,他)来救你,变成烤鸭”这句民谚,这就意味着形势一天比一天严峻,无一人可以避免受到牵连,受到伤害。如果政治改革不确实深化,继续空喊"改革成果全民共享",恐怕就是让更多的权贵钻空子肆无忌惮地“劫贫济富”,直到火山爆发、人人变成烤鸭的那一天。空喊“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实质上是掩盖“劫贫济富”

昝爱宗

“2008,火山爆发;我来救你,变成烤鸭”。这里的“我”,可以是“党”,也可以是“你”,更可以是“胡温”,人人可怜,人人无奈。由此可见,2008这一年,将会成为实在难过的一年。

当然,最深刻体会日子难过的人,无不都面临着一道逾越不过的"坎"——"利益"两个字,好沉重。

柴油紧缺,汽油价上涨,通货膨胀,其不言而喻,明显是民不聊生的预表。拿经济大动脉之重要一环的交通行业来说,油价上涨的影响极大,各类交通运输受困于“油”,雪上加霜,若要让以垄断获得暴利的石化部门给全社会让出"福利",似乎也是"割肉",是阵痛。物价上涨,经济上背着大包袱,国企内耗严重,政府部门浪费惊人,这对经济高速发展到底是刺激还是损害?一句话,是弊不是利。油价上去了,人们口袋里的人民币却没有升值,运输流量上不去,连累经济大动脉,导致发展不畅,自然损伤经济活力。全国一盘棋,盘活起来十分不容易。而作为财政收入之一的这税那费,年年增长,如期纳入国库,可人家美国使用退税方式让利于民,减轻次贷危机的不良影响,香港也退税给百姓发"红包",可中国大陆当局又选择怎么样呢?是一如既往地按兵不动?

在大陆这个非社非资国家当纳税人非常不容易,这税那费居高不下,单说不光养路还养闲人的养路费,更是居高不下。作为南方经济发达省份的广东,2007年前十个月的养路费收入就已突破百亿。浙江省2007年的养路费收入约有90亿元,养路费真的需要这么多吗?再看一组权威数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2月27日公布2008年第2号文件,披露了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的审计结果,这些省市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 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更有意思的是,安徽省交通部门以19亿元出售高速公路,后又以35.8亿购回,一来一回,流失国有资产几十亿,肥了"权贵 "这个大方丈,自然是损了整个庙。仅交通部门全国就有10万公里的公路要收费(全世界有14万公里收费公路,中国占七成),而更尴尬的是千呼万唤的燃油税却迟迟不出台,严重制约运输经济、汽车工业、基础建设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到底是立法滞后、政府应对不及使然,还是权力部门的利益作怪、雁过拔毛、杀鸡取卵……

如果把公共权力比作树的话,那么公共利益就是树上的当然之果——且说这个利益为国家利益最大化,最终理应由全民来共享。因为这个"果"的存在,必然依托于树,那么,问题的关键不是谁权力大谁就可以任意摘树上的果子,而是谁才是有权分享果子的利益主体,其实也就是谁有权来分享这里的利益问题。前不久,发生在浙江的一则"养路费养肥了谁"的新闻掀起了轩然大波,新闻背后被公开的"秘密",其实就是目前公共权力系统广泛通行的由权贵来分享全民"唐僧肉"这个"潜规则",众多自掏腰包缴纳养路费的有车族也并非不知情,只是他们无权干涉而已。引出这个问题的由头是在2007年 11月,浙江省审计厅审计出了浙江省交通厅2004—2006年把高达4.23亿元的公路养路费挪作他用的"漏洞",其中有315万元是用于浙江省交通厅驻京办事处"吃喝玩乐送礼"等开支掉了。可问题仅仅是"养路费养肥了谁"还远远不够的,令全社会头疼的尴尬问题是"没有这些养路费挪作他用",政府这个大摊子不靠这税那费,不大方地浪费,这些"衙门"该如何运转?说到底,还是目前的公共权力处在暗箱操作的潜规则阶段,政府公开说是为公众服务的,但实际上没有随意乱开支的钱,政府就无法为人民服务,所以惊人的浪费也就成为理所当然。问题是,公众知道了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如何应对,如何化解,比如如何让公共权力潜规则转化为公共利益显规则,让监督至于可创作范围,让暗箱操作的封闭行政成为阳光行政,以及如何让GDP在增长的同时,让民众分享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效益?

接着前面那个"不养路的养路费"的话题说,无论是4亿,还是100亿,对于政府机关来说,只是一个"财政收入数字" 而已,这个"盘子"里只要有肉,肯定是政府要吃光花净的,否则,根据目前政府庞大的开支和浪费,比如陈志武教授所揭示的,这个政府就会出现无米下锅的危机,政府就无法运转下去。陈志武在最新发表的一篇文章《政府规模有多大》中提到,2007年,国家财政税收增加了31%,达到5.1万亿元,占GDP的 21%,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要这么多的老百姓才能供养,当然很庞大。据财政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总共约 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2007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 5000美元(相当于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中美不能比,人家有钱不乱花钱,咱们没钱还乱花钱,用在刀刃上的钱更微乎其微。换句话说,中国目前的经济基础,就是各种财政收入项目如税、费、金的收入,首先保障的是政府运转,假如这些钱不让政府花,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更大的问题:政府收上来的钱由谁来花?政府还要不要?没有政府存在,还会有国家存在的必要吗?天下会不会由此大乱?

其实,中国的问题很独特,邓小平所说"中国特色"实在是说到点子上了,假如把上面把养路费挪作他用的"交通厅"替换成"国土厅"、"教育厅"、"建设厅"、"文化厅"、"劳动厅"、"公安厅",把"养路费"替换成"国土资源转让费"、"矿产资源使用费"、"教育附加费 "、"文化建设费"、"网吧许可费"、"治安费"、"暂住证乱收费"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岂不列出一长串的"某某费养肥了谁"的疑问来。这样下来,若这些费那些费不能养活这个部门的附属机构和驻京办这样的非常设机构,恐怕真的可以导致这个"厅"以及上面条条的"国家部、委"陷入停滞状态,"政令出不了中南海"难道不是其中一个后果吗?正是遭遇了"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这个"死胡同",同时也衍生出"民意过不了长安街"这个可怕的"变态局面",民意监督不了政府,政令往往被既得利益享有人及利益集团所左右,导致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陷入"困局".

且不单说公路交通,就是大家熟知的民航"机场建设费",收了几十年如一日——已经不是几百亿的大蛋糕了,谁知道"机场建设费"是否一直用于机场建设的?难道就没有机场建设费进入了"机场驻京办"的"盘子"里?我前不久与一个省级交通厅驻京办前主任(行政级别正处级)询问,他说驻京办无非就是花钱公关的机构,就是请客送礼,馈赠高档礼品,对上级有求必应,陪吃陪玩是常有的事情,就连一部畅销小说《驻京办主任》一书的主要角色就是以某省交通厅厅长和交通厅驻京办主任为例,由此可见,对于政府官员来说,不会花钱的官员绝对不是一个好官员,不会请客送礼"搞关系"肯定是工作严重失职,甚至被指不称职早晚被赶下台。如果说这是一条潜规则,其实各部门都是如此公开做的,审计署和审计厅年年审计,年年都有"不良记录",可有哪一个责任官员因此下台?没有,所以这就不叫潜规则,而叫潜规则条件下的显规则,因为审计审查出来问题,只要你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平安无事。如果是纪委来查了,肯定哪里有包不住的"严重问题"了。可哪个愚蠢的官员会把这个钱直接明目张胆地留下证据然后装进自己的腰包?对于财政的钱来说,他们会吃、会花、会折腾的官员,就是能干的官员,就是"公认的"好官。还有一个奇怪现象是,在一些党委政府部门,公务员们往往称其厅长、局长、市长等一把手为"老板"、"老大"、 "头儿",就可以证明官员拿职务来"讹诈"人民,作威作福惯了,不把"权力私有化"才怪呢。看浙江省交通厅前厅长赵詹奇受贿和不明收入达600多万,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里却没有他在任期的2004-2006年把公路养路费挪用和非公路养护开支的4亿多的责任。记得浙江省一个厅级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所披露的事实是,政府开支先预算,后拨款,如一笔关于调查某某城乡建设安全项目研究的财政预算是每年1200万元,到了年底这笔款若还有剩余300万没花完。对不起,第二年的财政预算就只有900万元了。每到年底,为了不把这笔钱剩下,他们就必须想方设法地花掉这笔钱,或作个"坏账"把这个钱支掉。,包括浪费也是划算的。所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经济改革深化起,就有财政的钱就是"唐僧肉"之说,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尸位素餐就是指典型的官场腐败,养无用的闲人,吃白食的多,机构尽管庞大臃肿,效率尽管底下,但真正干活或能干活的人员永远都是缺少。这样就走向一个极端:越是干活的少,吃白食的多,财政的钱就越不够吃;财政的钱越不够吃,就会想方设法地增加财政收入,"白吃"的雪球滚得越大,地面上留下的窟窿就越大。

这样算来,2004年—2006年浙江省交通厅仅把4亿多的养路费用于非养路费用,如果计算一以下2007年的养路费用于非公路开支的,恐怕也会超过4亿元的三分之一多。这笔钱完全有可能计入了公费出国考察(变相旅游)机票和住宿游玩费、娱乐中心的洗浴和足部按摩费、北京八达岭长城"到此一游"的门票、某某海鲜大酒店的餐饮上吨的五粮液白酒和"中华"香烟,甚至还有澳门及阿拉斯加赌场入场费和学费。正是因为这种种开支,都用于利益,并获得利益,所以导致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前'腐'后继"进了监牢,但河南省的高速公路建设速度和公里数却成了全国第一,这能说是官员的素质不行吗?为什么后来照样还有"后来人"跌倒,都是素质不行吗?对政府官员的权力监管不到位,对政府财政的监管睁只眼闭只眼,甚至连眼都不睁,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贪腐的"后来人"岂不到"子子孙孙"无穷无尽还不止步?

把全国各省近一半的省级交通厅长、市级交通局长"落网"归结于制度原因,而不加认真分析其中的利益因素,往往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或者把"制度问题"当作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假如他当五年交通厅长,把这费那费都挪用到吃喝送礼上,拼命折腾财政的钱,但从不把钱装在自己口袋里,纪委也不找他算帐,算他有功、廉洁?可他什么实事也不做,尸位素餐,这是算腐败,还是算制度原因?

其实,制度是人定的,无论是潜规则,还是显规则,在中国往往就会成为形式,有句话说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杀只鸡,宰只羊,就能忽悠住党中央".比如农业税不让收了,他就收"树叶费"、"治安费"、"抛荒费"和"草木烧烤烟雾污染费"等等巧立名目的别出心裁的其他费类。且不要看这费那费,比税收还"坚挺",温家宝说,"财政收入年年增长",其实"费并不比税少多少",仅拿浙江来说,一两年下来就约有超过百亿元的养路费收入,收费的上级部门——交通厅三年来仅仅拿4亿多用于"驻京办"和厅下属事业单位如教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开支,是对社会的贡献,还是浪费?为什么国家设立的教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就没钱投资了呢?如果不算清楚其中的利益帐,不把养路费和驻京办、下属教育机构的经费、职责、权利分门别类分清楚,什么肉都放到同一个"盘子"里头,当然就会烂成一锅粥了,公共财政也就徒有其虚名了。

真理越辩越明,真相越公开越透明,监督越公开越阳光越有力量。单那养路费说事,如果说审计部分只看到交通厅驻京办挪用了养路费中的315万元,可公安交通警察也把有关道路交通收费等法规规定的养路费的3-5%用于人头费和其他经费等开支,甚至还有请客吃饭送礼品甚至报纸的宣传费,这算不算挪用于"非公路养护"呢?一方面,政府对于公共事务投入喊"穷",另一方面又露"富",如浙江省审计部门认为,由于专项资金拨付缺少追踪监督机制,政府部门大把大把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疼。这里,值得强调的就是权力和利益分割的问题,权力的要归于权力,利益的要归于利益,一旦权力和利益交叉不可分割,肯定是权力谋取利益最大化,甚至导致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部门私人化——只要不把钱直接装进自己腰包,而是在名义上用在政府花费上,或不可避免地吃光、喝光、用光、玩光,似乎都是合法合情合理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绝对的利益,也导致绝对的腐败。只要"大政府"还存在,必然会造就"公共服务这条腿细弱,部门利益这条腿粗壮"的畸形下场,必然会使政府的亏空和漏洞都摊在先天不足的"小社会"上,最后会拖跨政府这个"畸形巨人",使社会自我修复和调节更加无序,更加雪上加霜,最后搞跨整个政府,搞乱整个社会。

我们似乎见怪不怪的是,一方面政府很强大,强拆居民私房;另一方面又把政府应该做的推给民众头上,导致住房、教育、医疗成为压在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这样就真的使"2008,火山爆发"不得不爆发了。笔者就参加过一个政府部门开的一个小会,百余人的会开两天直接开支就有35万元,包括吃住和礼品,交通费还不算。再说全国开一次"两会",各省、各县市都每年一次"两会",长达十几天,就不是几百亿元可以打发的。这就说明政府的钱太多了,不这样花就花不完,我们常说的跑"部""钱"进,就是这个意思,按照秦晖的是说法,"这种事在美国就不可能有嘛".他解释,正是因为我们国家低福利,所以企业主们在应付政府"高索取"之余,"能够对工人作出的承诺可以很少,同时又低自由,不可能组织真正的工会",事实上政府这个"特权" 部门几乎没有想干而干不成的事情——多是祸害,而民众则成为弱势群体,不光其中的拆迁户,"工人也是基本上没有谈判实力的","农民的土地也是可以随便圈的,环境也是可以随便弄的",这样的政府就实在是"如鱼得水",不但浪费惊人,还吃光花净,还负债累累——同时他们居然高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现在,中国经济改革深化和政治改革启动的成本都很庞大,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问题都交织在一起,政府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无奈境地也就不奇怪了。解决当前这个矛盾,分权和分利则是当务之急,比如政府的权力一定要分清、分细,比如交通厅是否有必要既管交通建设、规划和管理,又管养路费征收;是否有必要投巨资养几个类似交通学院和交通学校的几个教育机构;是否可以设置一个由财政养的驻京办而非养路费养的驻京办?再说分利,能否把仅仅是养路的职责归于交通厅本职,而把教育的归于社会领域,把交通行政化改为交通行业管理NGO化,当然不失为一条不错的改革新出路。可是,谁来开这个头?与政府分利,无异于与虎谋皮,举例说导致孙志刚之死的"收容遣送条例",仅仅是一个制度问题吗?其实还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利益问题,如果没有收容孙志刚们产生的惊人暴利,谁会吃饱了撑的,愿意打死人?《南方都市报》曾报道,收容遣送也有一个"利益链",而公安就是主要的既得利益者。这个利益也是"一锅粥",里面有收容遣送的"开路先锋",有公安的加班补贴和福利,甚至还有公费出国考察(变相旅游)机票和住宿游玩费、娱乐中心的洗浴和足部按摩费、北京八达岭长城"到此一游"的门票、某某海鲜大酒店的餐饮上吨的五粮液白酒和"中华"香烟,甚至还有澳门及阿拉斯加赌场入场费和学费等等。正是"雪球"越滚越大,窟窿也越大,最后导致孙志刚这个牺牲者的血肉换成这一特出"利益链"的第一个"豁口",豁口一开裂,"利益"全盘崩溃,收容遣送权从公安众多大权中分离出来,没有利益了,收容制度废止,也就随之起到了"分权"的目的——目前收容救助由公安部门改为归民政部门管理。

所以,现在提出科学发展观,则是很有现实意义,但这也是一个难题,边科学边发展,往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正如前面说述,若没有孙志刚事件此时发生,收容遣送的暴利到今天都不会停止。分权和分利,却是一个金币的两个面;分权,主要表现在形式上,往往很容易忽悠过去,比如制定一个制度就行了,但分利,却是实质问题,谁愿意在自己的身上割肉给别人?安徽官场有句话说,"当官没有权,请我都不来;当官没有钱,请我都不干 ",很是形象,"没有这费那费挪作他用养肥一批人",那些政府又该如何运转,GDP该如何增长?一条马路年年拆了建,年年建了拆,包括上海、杭州在内的国内经济发达城市都这样折腾,岂都是"GDP惹的祸"?所以说,如果"权"没有"利"相互促进,至少就没有那么多人想当官,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千军万马挤上 "公务员"这趟"超载列车",驶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快速路。换个角度说,如果我国改革当初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时,同时提出用科学发展来指导和制约权力,用分权来平衡分利,用国际通行准则和普世价值标准来替换"中国特色",用显规则淘汰潜规则,用公开透明来抵制封闭和暗箱操作,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不就相对更加接近"和谐社会"了吗?

遇到问题仅仅推说制度的原因,太过广泛并不着边际,看看中国的香港特区就可以知道,制度建立在分权分利上,权和利独立,监督机构由在这个独立之外再独立,三个独立就可以见证到香港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了。当然,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更加到位。我看到有关资料介绍香港的例子值得借鉴,香港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廉洁的地区之一,还有台湾,都是大陆民主和自由的一面现成的镜子。香港还在各种国际清廉指数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几十年前,贪污腐败还是香港这个自由社会的痼疾。逐步改变这一切的是1974年问世的廉政公署。香港反腐败最成功的经验就是这个独立廉政公署的设立。香港廉政公署是举世公认的一流反贪机构,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直接向特首负责。廉政公署的英文直译是"独立反贪污委员会 ",其中"独立"显得相当重要,独立使廉政公署的拥有权威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对于大陆来讲,最重要的是在大陆启动政治改革,要让监督机构独立 ——无论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犯罪局,还是预防腐败局,独立起来,或者直接建立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直属中央但仅仅效忠法律的反贪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就应该可以控制政府腐败和防范政府的钱被"吃光花净",不失为一种有效办法。发达地区及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良好的制度恰恰解决了分权和分利问题,既能保障这个社会在遇到突发事件引起的巨大冲击和不确定性之时的稳定和有序,又能促使这个社会尽快形成民主、多元,以及决策过程的科学与平衡的稳定机制,真正保障"改革成果全民共享",既避免"低福利"劫贫济富,又要防止"低自由"危害宪政、法治和民主制度的逐步建立。一句话,我们这个国家的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往的"摸着石头过河"经验,现在到了靠不住的时候了。2008年的中国,必然要经受一场强力的考验,正如前面开头所引用的

“2008,火山爆发,我(你,他)来救你,变成烤鸭”这句民谚,这就意味着形势一天比一天严峻,无一人可以避免受到牵连,受到伤害。如果政治改革不确实深化,继续空喊"改革成果全民共享",恐怕就是让更多的权贵钻空子肆无忌惮地“劫贫济富”,直到火山爆发、人人变成烤鸭的那一天。
一句话,建立反贪的克格勃.
中国改革的成果,很多都是全民共享的,当然还不够,需要努力。

至于说民不聊生么……吸引眼球的需要。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3-12 16:13 发表
中国改革的成果,很多都是全民共享的,当然还不够,需要努力。

至于说民不聊生么……吸引眼球的需要。

至少对打算在城市买房结婚的年轻人来说,日子确实很难!: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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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ype55c 于 2008-3-12 16:54 发表

至少对打算在城市买房结婚的年轻人来说,日子确实很难!:D


这个么,时间很重要。前年咬牙买了房子,现在后悔应该再买大点。

顺便说一句,偶可以辛苦工作八年才买的。现在刚毕业的大学生,就想买房子,那就指望爹妈吧。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负担,吃苦受累是成熟的必要代价。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3-13 11:44 发表


这个么,时间很重要。前年咬牙买了房子,现在后悔应该再买大点。

顺便说一句,偶可以辛苦工作八年才买的。现在刚毕业的大学生,就想买房子,那就指望爹妈吧。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负担,吃苦受累是成熟的必要代 ...

俺是毕业七年后才买的房,现在刚一毕业就闹着买房不叫苦才怪。: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