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角度看清朝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04:35
《从国际法角度看清朝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某些人声称“现代中国开始于中华民国,她有得到国际上承认的法理意义的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继承于中华民国。”
但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国际法传入中国以及中国纳入近代国际体系的过程: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or Nations of Law)是18世纪英国法学家边沁提出来的,意味着国家之间的法律。近代国际法在19世纪中叶正式介绍到中国来,1839年,林则徐请美国传教士伯驾和华人传教士的袁德辉从瓦特尔所著《国际法》一书中摘译了有关战争及国家主权的三小节,编译为《各国律例》。因此,林则徐被认为近代中国人学习国际法之先驱。但是直到1859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把系统的国际法著作介绍到中国后,才真正引起晚清政府对国际法的兴趣。1864年8月,奕昕奏请出版丁韪良翻译的惠顿所著《国际法原理》一书,得到旨准。不久,奕昕运用有关领海的公法理论,成功处理了普鲁士与丹麦因战争而在中国渤海湾域发生的“战船纠纷”,解决了棘手的外交难题。 这件事使清廷开始注意到国际法在处理国家间关系上的重要作用。因之,他们后来在办理夷务时,也逐渐以国际法为武器。中国开始逐渐融入近代国际体系。
国际法是晚清对外遣使的重要依据。1863年,文祥称:“国际法将是我们派驻公使的指南。”1875年,清政府任命郭嵩焘为出使大臣到英国,成为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自此以后,何如璋、陈兰彬、刘锡鸿、曾纪泽、刘瑞芳、薛福成等早期驻外公使驻节域外。1877年,郭嵩焘发现西洋公法规定:“遣派公使驻扎各国”,应“以国书为凭”,为此,奏请朝延补颁充当驻英公使的国书。1879年,曾纪泽提出了外交人员在国外的外交豁免权问题。他认为,根据公法所载:“公使所寓,如其本国辖境,不归主国地方官管理。馆中入役,亦不受主国管衙约束。有在外犯法者,询属本国人,即交其国公使讯治,主国不侵其权。然必确系寓居使馆,派有职事之人乃然,所谓公使应享之权利也。”1880年,崇厚因与俄国擅定条约,受到清延严惩。郭嵩焘援引国际惯例,指出不宜诛杀签约使臣,为了不资俄人口实,“使之反有辞以行其要挟”,奏请清廷不要加罪使臣,而仍按国际法妥善处理事。1891年 ,薛福成指出,依据国际法,清廷有权拒绝接受煸动排华与迫害华工的美国议员布雷尔为驻华公使。结果清廷通知美国,拒其来华。布雷尔虽已行之旧金山,但美国国务卿仍电令其速返回华盛顿。
这些都直接导致早期驻外公使的近代国家主权观念萌发,认识到了中国主权利益丧失的严重性。他们试图参照国际法为中国寻求自身的国际地位和主权利益。 曾纪泽就曾指出,“西人犯法必归领事官按西法惩办,不归地方官管辖,此系交涉之变例,为欧美两洲各国之所无。”“西人在华犯事归领事官惩办,而华民在西国属地犯事者不能归华官惩办”是极不公平的。把矛头直接指向治外法权,主张废除西方列强在华的领事裁判权。薛福成也分析指出:西人在中国设立领事,“所得权利,溢于公法”。西洋各国在华领事权力尤大,“良由立约之初,中国未谙洋情,允令管辖本国寓华赏民,与地方官无异。”
在外交实践中,清朝驻外公使运用国际法与列强展开了多方面的外交斗争,为中国挽回了某些权益。在中英喀什噶尔交涉期间,郭嵩焘运用公法力争,向英外交部提出抗议。他认为英遣使驻喀什噶尔违反了万国公法。因为西洋公法有保护立国之列,“今英联邦犹似调处为义,奉中国以建制小国之权,”他主张清廷“援据西洋公法,划定疆界,杜其侵扰。”结果,“其后数月,喀噶什尔果为中国收复。”针对英国各地华侨处境悲惨的现状,薛福成“援照公法及各国常例,声明中国可派领事官公驻英国属境。”英国被迫同意中国派驻领事的严正要求。 1879年,日本侵占琉球,驻日公使何如璋立即“援公法据条约与争”,主张乘日本“国力未完,先发制人以绝后患。”
这些都无可置疑的说明近/现代中国“得到国际上承认的法理意义的主权”始于晚清。
其次,从对领土取得的传统国际法方式看:
1 先占。是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占据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所有的土地,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的国家法律行为。先占的客体必须是无主土地,即指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先占必须是实行有效的占领,即必须对占有地进行实际控制和实施行政管理。
2 时效。是指占有他国的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受干扰地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3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从现代国际法看,由战争或不平等条约造成的割让都是违反国际法的。
4 征服。是指战争结束后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而兼并其领土的行为。
5 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的新部分。如新生岛、废河床、人工岛屿等。
中华民国的版图继承于清朝,说现代中国版图与清朝无关的论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从当代司法实践看,这个论点也是站不住脚的。这里必须说到国际法的继承问题。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国际法上的继承依其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的继承。其中政府继承是指由于革命或政变导致政权更替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变化。对政府继承:
1、对旧政府签订的条约视其性质而定,平等互利条约应继承,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条约一律不继承;
2、对财产、档案一律予以继承;
3、对债务尤其恶债是不予继承,对合法债务可与有关国家友好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
中华民国成立后历届政府亦继承了很多晚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又如;1979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向美国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同年11月1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 中国政府的理由之一就是经过调查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中国政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这是代表国家在国际上先事的机关,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由此可见,在法理上割裂现代中国与清朝的历史联系是荒谬的。《从国际法角度看清朝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某些人声称“现代中国开始于中华民国,她有得到国际上承认的法理意义的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继承于中华民国。”
但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国际法传入中国以及中国纳入近代国际体系的过程: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or Nations of Law)是18世纪英国法学家边沁提出来的,意味着国家之间的法律。近代国际法在19世纪中叶正式介绍到中国来,1839年,林则徐请美国传教士伯驾和华人传教士的袁德辉从瓦特尔所著《国际法》一书中摘译了有关战争及国家主权的三小节,编译为《各国律例》。因此,林则徐被认为近代中国人学习国际法之先驱。但是直到1859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把系统的国际法著作介绍到中国后,才真正引起晚清政府对国际法的兴趣。1864年8月,奕昕奏请出版丁韪良翻译的惠顿所著《国际法原理》一书,得到旨准。不久,奕昕运用有关领海的公法理论,成功处理了普鲁士与丹麦因战争而在中国渤海湾域发生的“战船纠纷”,解决了棘手的外交难题。 这件事使清廷开始注意到国际法在处理国家间关系上的重要作用。因之,他们后来在办理夷务时,也逐渐以国际法为武器。中国开始逐渐融入近代国际体系。
国际法是晚清对外遣使的重要依据。1863年,文祥称:“国际法将是我们派驻公使的指南。”1875年,清政府任命郭嵩焘为出使大臣到英国,成为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自此以后,何如璋、陈兰彬、刘锡鸿、曾纪泽、刘瑞芳、薛福成等早期驻外公使驻节域外。1877年,郭嵩焘发现西洋公法规定:“遣派公使驻扎各国”,应“以国书为凭”,为此,奏请朝延补颁充当驻英公使的国书。1879年,曾纪泽提出了外交人员在国外的外交豁免权问题。他认为,根据公法所载:“公使所寓,如其本国辖境,不归主国地方官管理。馆中入役,亦不受主国管衙约束。有在外犯法者,询属本国人,即交其国公使讯治,主国不侵其权。然必确系寓居使馆,派有职事之人乃然,所谓公使应享之权利也。”1880年,崇厚因与俄国擅定条约,受到清延严惩。郭嵩焘援引国际惯例,指出不宜诛杀签约使臣,为了不资俄人口实,“使之反有辞以行其要挟”,奏请清廷不要加罪使臣,而仍按国际法妥善处理事。1891年 ,薛福成指出,依据国际法,清廷有权拒绝接受煸动排华与迫害华工的美国议员布雷尔为驻华公使。结果清廷通知美国,拒其来华。布雷尔虽已行之旧金山,但美国国务卿仍电令其速返回华盛顿。
这些都直接导致早期驻外公使的近代国家主权观念萌发,认识到了中国主权利益丧失的严重性。他们试图参照国际法为中国寻求自身的国际地位和主权利益。 曾纪泽就曾指出,“西人犯法必归领事官按西法惩办,不归地方官管辖,此系交涉之变例,为欧美两洲各国之所无。”“西人在华犯事归领事官惩办,而华民在西国属地犯事者不能归华官惩办”是极不公平的。把矛头直接指向治外法权,主张废除西方列强在华的领事裁判权。薛福成也分析指出:西人在中国设立领事,“所得权利,溢于公法”。西洋各国在华领事权力尤大,“良由立约之初,中国未谙洋情,允令管辖本国寓华赏民,与地方官无异。”
在外交实践中,清朝驻外公使运用国际法与列强展开了多方面的外交斗争,为中国挽回了某些权益。在中英喀什噶尔交涉期间,郭嵩焘运用公法力争,向英外交部提出抗议。他认为英遣使驻喀什噶尔违反了万国公法。因为西洋公法有保护立国之列,“今英联邦犹似调处为义,奉中国以建制小国之权,”他主张清廷“援据西洋公法,划定疆界,杜其侵扰。”结果,“其后数月,喀噶什尔果为中国收复。”针对英国各地华侨处境悲惨的现状,薛福成“援照公法及各国常例,声明中国可派领事官公驻英国属境。”英国被迫同意中国派驻领事的严正要求。 1879年,日本侵占琉球,驻日公使何如璋立即“援公法据条约与争”,主张乘日本“国力未完,先发制人以绝后患。”
这些都无可置疑的说明近/现代中国“得到国际上承认的法理意义的主权”始于晚清。
其次,从对领土取得的传统国际法方式看:
1 先占。是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占据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所有的土地,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的国家法律行为。先占的客体必须是无主土地,即指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先占必须是实行有效的占领,即必须对占有地进行实际控制和实施行政管理。
2 时效。是指占有他国的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受干扰地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3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从现代国际法看,由战争或不平等条约造成的割让都是违反国际法的。
4 征服。是指战争结束后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而兼并其领土的行为。
5 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的新部分。如新生岛、废河床、人工岛屿等。
中华民国的版图继承于清朝,说现代中国版图与清朝无关的论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从当代司法实践看,这个论点也是站不住脚的。这里必须说到国际法的继承问题。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国际法上的继承依其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的继承。其中政府继承是指由于革命或政变导致政权更替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变化。对政府继承:
1、对旧政府签订的条约视其性质而定,平等互利条约应继承,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条约一律不继承;
2、对财产、档案一律予以继承;
3、对债务尤其恶债是不予继承,对合法债务可与有关国家友好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
中华民国成立后历届政府亦继承了很多晚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又如;1979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向美国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同年11月1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 中国政府的理由之一就是经过调查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中国政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这是代表国家在国际上先事的机关,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由此可见,在法理上割裂现代中国与清朝的历史联系是荒谬的。
是从属于中国历史
如果讲的是政治中国,那没错。如果讲的是文化中国,那也没错,因为清朝是文化中国亡国的历史。
俄国人说, 满清非中国
日本人说, 满清非中国
朝鲜李朝君臣都说, 满清非中国

皇汉们说, 满清非中国
李登辉说, 满清非中国, 台湾归过荷兰, 归过满清, 就是没归过中国
就连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也都说, 没错, 满清非中国,  东三省就是满人带来的嫁妆


真好真强大:lol :lol
李登辉史盲哦,郑明都不知道:L

转告陈璧君:带来的嫁妆,要再带走那就休想了;P
李登辉说, 满清非中国, 台湾归过荷兰, 归过满清, 就是没归过中国
========
是谁从荷兰人手里收复台湾的?
还有45年台湾光复.

东北嘛,对于新移民地方,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 美国土地近300年归美国就可以了.
满清非中国论,是法理台独的基础之一,如果成立,那么按照联合国关于殖民地地位的一系列决议以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台湾独立就有了历史基础和法理基础,因为台独分子认为东宁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后来被满清吞并。
当时属于中国,而且必须承认清朝奠定了中国版图基础。

中国从古代王朝型国家转入现代国家体系的时期,就是清朝,承认清朝并且以清朝有效控制为依据实施自己的领土要求是非常合理的。

极汉可以在国内怎么叫都可以,到了国际上这么叫,你看有人理没
原帖由 歌剧院幽灵 于 2008-1-11 20:32 发表
俄国人说, 满清非中国
日本人说, 满清非中国
朝鲜李朝君臣都说, 满清非中国

皇汉们说, 满清非中国
李登辉说, 满清非中国, 台湾归过荷兰, 归过满清, 就是没归过中国
就连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也都说, 没错, 满清 ...

对于某些事物的认识,日本人和极汉只要把主语盖上,里面的内容基本一致。所以我说,极汉总是主观或者客观上去给日本人做干儿子。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8-1-12 11:38 发表
李登辉说, 满清非中国, 台湾归过荷兰, 归过满清, 就是没归过中国
========
是谁从荷兰人手里收复台湾的?
还有45年台湾光复.

东北嘛,对于新移民地方,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 美国土地近300年归美国 ...

这种智商,中国这种人多了中国就要亡国了。

你以为俄罗斯和日本人是印地安人土著?  刚吃了几天饱饭就撑成这样?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8-1-12 12:41 发表

这种智商,中国这种人多了中国就要亡国了。

你以为俄罗斯和日本人是印地安人土著?  刚吃了几天饱饭就撑成这样?

他说的是郑成功收复台湾的事情,当然他只说了时间,没有明确指向.
就历史而言,谁都不是最完备的资料库,还请阁下把对人智商质疑的话收回去.
台湾领土本身就是郑成功收回奠定的,中央某些人脑残,把自己政权和满清划上等号,自己往民族问题上去撞.
说句实话,皇汉现在这么多就是被这种脑残的人搞出来的.
东北嘛,对于新移民地方,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 美国土地近300年归美国 ..

====

我劝你起码把你支持的人的帖子看完
原帖由 屠狗英雄 于 2008-1-11 20:13 发表
如果讲的是政治中国,那没错。如果讲的是文化中国,那也没错,因为清朝是文化中国亡国的历史。



不会吧??!!兄弟!极端不好的!
好么,东北成了“新疆”了:L
中央脑残?:D

中央除了中宣部之外,很多部门远远远远比某些人想像的要好的多。
原帖由 成都乱 于 2008-1-12 12:58 发表
好么,东北成了“新疆”了:L

满蒙非中国论嘛,是要作出这样的牺牲的;P
老子祖宗从山东跑东北,在自己国家内部的迁移,被几个一辈子都没去过东北的二傻子给说成殖民了。

什么东西都是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8-1-12 13:11 发表
中央脑残?:D

中央除了中宣部之外,很多部门远远远远比某些人想像的要好的多。

不排除广电部门,有意识的等<色戒>这部A片全国播映完毕后,再来宣布限制标准.
另外,脑残的事情真的很多,比如最近的"很黄,很暴力"事件.
满大街的都在放A片,网络上只是社会的体现,就被以"很黄,很暴力"为借口给封口了.
也许以后我们上网估计就是个大型国内局域网了.
不相信人民,人民也不会相信他的.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8-1-12 13:13 发表
老子祖宗从山东跑东北,在自己国家内部的迁移,被几个一辈子都没去过东北的二傻子给说成殖民了。

什么东西都是

原来你家是闯关东出去的汉人啊.
东北在汉时期就被中国统治了,满蒙可以非中国,东北可历来就是中国的.
原帖由 海上画家 于 2008-1-12 13:16 发表

不排除广电部门,有意识的等<色戒>这部A片全国播映完毕后,再来宣布限制标准.
另外,脑残的事情真的很多,比如最近的"很黄,很暴力"事件.
满大街的都在放A片,网络上只是社会的体现,就被以"很黄,很暴 ...

色戒和这些都不搭调,而且色戒到底如何,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
原帖由 海上画家 于 2008-1-12 13:18 发表

原来你家是闯关东出去的汉人啊.
东北在汉时期就被中国统治了,满蒙可以非中国,东北可历来就是中国的.

抱歉啊;P 我早说过了。本人是最正宗的黄帝后裔。四代内无少数民族血统。真要验汉族DNA非汉族的进毒气室,放心,极汉全进去都轮不到我。

满族和蒙古族本来就世居东北,你的观点不是搞笑,而是在蔑视自己的智商了。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8-1-12 13:39 发表

抱歉啊;P 我早说过了。本人是最正宗的黄帝后裔。四代内无少数民族血统。真要验汉族DNA非汉族的进毒气室,放心,极汉全进去都轮不到我。

满族和蒙古族本来就世居东北,你的观点不是搞笑,而是在蔑视自己的智商了 ...

东蒙古洪吉拉部落的确实是世代居住在那里,更确切的说,那里可不止满族一个族了.
另外,关于奴尔哈赤是中西伯利亚,通古斯森林迁徙到辽东的,关于这一支我想你了解不够吧.
早期生活在辽东的,是黑水秣褐和女直人,在明初期,东北是瓦剌人的活动范围,通古斯迁徙过来的这支,先是灭了四个哈喇(满语,部落的意思)随后又清洗东北汉人,从而成就了满人世代居住辽东的谎言.
这个和蒙古族统一的过程很类似,东蒙古族,洪吉拉部落是接近汉人的种族,除了游牧以外,基本和汉族都很接近,但是蒙古族西面的一支,乃蛮人却是信仰基督教的,有的蒙古部落还接受基督教信仰,可以说混乱的很.也只有统一以后,才成了一个民族,以乞岩部落为核心的蒙古族.同样,满族,也就是以奴儿哈赤统一建立为起源点的.即使不这段历史的整个满打满算,还是比不过自东汉以来汉人对辽东控制的历史.
原帖由 海上画家 于 2008-1-12 13:51 发表

东蒙古洪吉拉部落的确实是世代居住在那里,更确切的说,那里可不止满族一个族了.
另外,关于奴尔哈赤是中西伯利亚,通古斯森林迁徙到辽东的,关于这一支我想你了解不够吧.
早期生活在辽东的,是黑水秣褐和女直 ...


恩,你基本全说错了
早期生活在辽东的,是黑水秣褐和女直人,在明初期,东北是瓦剌人的活动范围,通古斯迁徙过来的这支,先是灭了四个哈喇(满语,部落的意思)随后又清洗东北汉人,从而成就了满人世代居住辽东的谎言.
-----

给你补课吧。最早生活在东北的满族先民,应该是肃慎人,国内也有学者认为,满族先民也有可能是夏人移民。黑水部,不过是勿吉七部的一部分。而到了辽代时期,生女真兴起灭辽。

早期的建州,实际上是来自于元朝的斡朵里和胡里改两个万户。
笑死偶鸟!
A 用“奴尔哈赤是中西伯利亚,通古斯森林迁徙到辽东的”证明满族不是中国人,B 用“苏武牧羊”证明包括今天西伯利亚在内滴地方是“大汉故土”,时代生活在“大汉故土”里面滴不是中国人?这个简单滴逻辑关系,偶看8懂哦。既然人家不是中国人,那康熙“卖”自己家滴房地产那算卖什么国?:D :D :D :D
这个和蒙古族统一的过程很类似,东蒙古族,洪吉拉部落是接近汉人的种族,除了游牧以外,基本和汉族都很接近,但是蒙古族西面的一支,乃蛮人却是信仰基督教的,有的蒙古部落还接受基督教信仰,可以说混乱的很.也只有统一以后,才成了一个民族,以乞岩部落为核心的蒙古族.同样,满族,也就是以奴儿哈赤统一建立为起源点的.即使不这段历史的整个满打满算,还是比不过自东汉以来汉人对辽东控制的历史
======================

的确乱的很,因为从你的叙述中,基本分不清楚什么迭列列斤蒙古和尼鲁温蒙古的区别。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8-1-12 14:01 发表
这个和蒙古族统一的过程很类似,东蒙古族,洪吉拉部落是接近汉人的种族,除了游牧以外,基本和汉族都很接近,但是蒙古族西面的一支,乃蛮人却是信仰基督教的,有的蒙古部落还接受基督教信仰,可以说混乱的很.也只有 ...

某些人需要滴不是知识,是常识!:D
原帖由 金狈狈 于 2008-1-12 14:01 发表
笑死偶鸟!
A 用“奴尔哈赤是中西伯利亚,通古斯森林迁徙到辽东的”证明满族不是中国人,B 用“苏武牧羊”证明包括今天西伯利亚在内滴地方是“大汉故土”,时代生活在“大汉故土”里面滴不是中国人?这个简单滴逻辑 ...





行哦,
那我住你家去,自己的出租掉~~~~~~~~~

呵呵
]]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8-1-12 14:51 发表
这是典型的SUNYAN言论, 你以为什么东西都是一成不变的.
由于气候原因中原政权在东北的有效控制在辽宁中南部到朝鲜北部.在强盛的时候控制的多一点. 但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被游牧民族控制.
满清时期东北就是满族贵族后 ...

你说的和我说的不构成反驳和被反驳关系。

;P
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 美国土地近300年归美国 ...

可能某人忘记自己说了什么言论了,我给你列出来看看;P
原帖由 不战屈人 于 2008-1-12 14:37 发表





行哦,
那我住你家去,自己的出租掉~~~~~~~~~

呵呵


:D 行哦
如果偶是你姐夫,你可以住偶家。
不管你住不住在偶家,你的房子是用来开妓院办赌场设烟馆,偶有权利唧唧歪歪吗,因为所有权那是属于你滴。:D
大哥 你不要转牛角了,29楼说清楚了,土地中间被隔离了很长时间,国内说新移民不行吗? 三峡移民算什么?
你拿手的是 我说 移民,你改殖民 呵呵
]]
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P 这种话,还真是有意思啊
大哥 你选择性失明吧? 跳过了29楼:L
你家那地方最近几十年归中国吧?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8-1-12 15:12 发表
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P 这种话,还真是有意思啊


针对的是历史上由于气候原因控制较弱的东北地区,也就是与游牧民族有争夺的地区.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8-1-12 15:19 发表
大哥 你选择性失明吧? 跳过了29楼:L
你家那地方最近几十年归中国吧?


继续选择性失明,继续玩你。

是你跳过6楼了吧??我家那地方,的确在你嘴巴里,成了最近归中国的地方了;P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8-1-12 15:19
你家那地方最近几十年归中国吧?
东北嘛,对于新移民地方,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 美国土地近300年归美国就可以了.


做人不要太无耻,至少不要在同一个帖子里做这么下作的事情
最近归中国就可以了,你管他过去归谁.
---------------

不如某人来解释解释,自己这么混蛋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