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夹死劫匪 持枪抢劫是事实 网民众说纷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29:48
【星岛网讯】广州三名嫌疑人在大巴上抢劫,逃窜中一人被车门夹死。广州白云警方2日表示,就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三嫌疑男子持枪抢劫的事实已初步确定,但案件还有一些疑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死者的死因目前便不能完全确定。对于司机的行为,网民分成多派,但大多数人还是称赞司机的行为。

  据《新快报》报道,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事发当日,三名男子蹿上大巴实施抢劫,“这一点基本上清楚了”,但最终如何定性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三名嫌疑人当时确实持有手枪状的物品,但不是“五四”式,而是一种自制的土枪。大巴司机为了堵截嫌疑人而关闭车门,这可以说属于正当的自卫行为,但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目前还不能定性。

  但抢劫嫌疑人被车门夹死一事则仍存在疑点。警方表示,“按常理来说,被大巴车门夹住顶多致人受伤,不至于夹死人。是否死者自身身体状况存在问题呢?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该警方人士说,嫌疑人临死前并未遭到司机或乘客的殴打。

  纯属意外司机无责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王云松律师表示,在该起事件中,如果是劫匪在抢劫之后逃跑、乘客拖住劫匪的脚、司机关车门将其夹死。那么,众乘客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司机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则是司机应尽的义务,司机关车门是协助抓捕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则属于“意外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车门夹人是不可能把人夹死的,一个正常人完全有能力承受这个夹门的力度,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也是司机和乘客无法预计的,这属于意外事件,就好比“把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他被自己吓死了”一样,纯属意外。

  司机的行为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同时也不具备相应的过失杀人的条件,无需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另外,司机的行为不构成“防卫”,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作为运输公司,有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司机是运输公司的一员,他协助抓捕的行为是一种义务行为,也不构成见义勇为。

  大巴所属公司:司机受过应急培训

  出事的大巴属于从化市安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毕总说,之前由于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他们公司曾找来专门人士对司机进行应急培训。而由于当事司机及其家属担心遭到匪徒的报复,拒绝采访。

  毕总说,邝师傅在他们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今年30多岁,是本地人,常跑从化到窖口的线路。“他们昨天凌晨3点才回来,我们的车现在还在派出所,所以他们今天就没来上班”。

  从化客运站一名工作人员说,邝师傅平时为人不错,对客人也很和蔼。“他平时和我们同事相处都还不错,但我们不跑同一条路线,所以了解的情况也不多。”该工作人员说,事件发生后公司组织了全体员工开会,强调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并要求大家少谈该事件”。

  据大巴司机陈先生介绍,他们所驾驶的大巴车一般都采用气动式自动门,必须通电后有气压才能开启。“人在车厢里凭人力硬拉车门,是绝对不可能打开,要开门必须按下开门按钮。”陈先生说,有的自动门在卡住异物时可以及时感应到并自动弹开,但有些类型的自动门则不具有此功能。“如果门感应不到有东西被卡,那它就会将异物死死卡住”。

  为民除害大快人心

  事发后,部分网友在网上对此事发表评论。

  网友广东人说:“抢匪该死,治安真差,应该多多清理社会败类……司机大哥的勇敢正义行为应为所有公车司机学习。”网友狂刀说:“抢匪该杀,司机大哥为民除害大快人心,司机大哥的勇敢行为政府应给予嘉奖。”

  广东手机用户强烈呼唤:“公安、检察院不要追究大巴司机的法律责任,应该给予大巴司机奖励,以后这样勇敢的人才会更多的出来,我们的社会才会安宁。”

  北京网友说:“首位感动人物!为民除害的英雄司机!多一些英雄治安好多了。这个社会不仅需要雷锋!但更需要英雄!”

  广东湛江一网友疾呼:“‘你有种朝我开枪’(司机语)试问中国有多少人敢说这种话?佩服啊!”更有网友强烈建议,“此句入选2008年最强音!入选2008年最酷语音!”

  中国人太冷漠了

  在一片赞誉司机的声音中,也有个别网友表示不同意见。

  一位河北的网友说:“光天化日下,把一个青年活活夹死,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居然还有这么多看客叫好?真是鲁迅笔下麻木的看客!这个青年已经终止犯罪,撤离现场,所以司机不能算正当防卫,只能算抓逃跑的歹徒,是没有权利杀死歹徒的。这个青年虽有枪,但并没有开枪,所以他对司机和乘客尚存怜悯不忍之心,心慈手软,而司机却置他于死地,究竟谁更凶狠?被门活活夹死,难道他不凄惨地呼救吗?不垂死地挣扎吗?何其残忍!无论是否预见到死亡后果,还是放任死亡后果的发生,都是过失杀人……只有切实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包括违法人员的权利,才能保护你的权利。”

  北京一网友说:“大家对一条生命的不自然死亡的反应,不哀痛,而是……让人感觉中国人太冷漠了,对生命太不尊重了。罪犯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想想美国校园那起枪击案,大家对韩国枪手都悼念……”【星岛网讯】广州三名嫌疑人在大巴上抢劫,逃窜中一人被车门夹死。广州白云警方2日表示,就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三嫌疑男子持枪抢劫的事实已初步确定,但案件还有一些疑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死者的死因目前便不能完全确定。对于司机的行为,网民分成多派,但大多数人还是称赞司机的行为。

  据《新快报》报道,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事发当日,三名男子蹿上大巴实施抢劫,“这一点基本上清楚了”,但最终如何定性还需要进一步核实。三名嫌疑人当时确实持有手枪状的物品,但不是“五四”式,而是一种自制的土枪。大巴司机为了堵截嫌疑人而关闭车门,这可以说属于正当的自卫行为,但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目前还不能定性。

  但抢劫嫌疑人被车门夹死一事则仍存在疑点。警方表示,“按常理来说,被大巴车门夹住顶多致人受伤,不至于夹死人。是否死者自身身体状况存在问题呢?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该警方人士说,嫌疑人临死前并未遭到司机或乘客的殴打。

  纯属意外司机无责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王云松律师表示,在该起事件中,如果是劫匪在抢劫之后逃跑、乘客拖住劫匪的脚、司机关车门将其夹死。那么,众乘客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司机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则是司机应尽的义务,司机关车门是协助抓捕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则属于“意外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车门夹人是不可能把人夹死的,一个正常人完全有能力承受这个夹门的力度,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也是司机和乘客无法预计的,这属于意外事件,就好比“把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他被自己吓死了”一样,纯属意外。

  司机的行为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同时也不具备相应的过失杀人的条件,无需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另外,司机的行为不构成“防卫”,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作为运输公司,有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司机是运输公司的一员,他协助抓捕的行为是一种义务行为,也不构成见义勇为。

  大巴所属公司:司机受过应急培训

  出事的大巴属于从化市安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毕总说,之前由于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他们公司曾找来专门人士对司机进行应急培训。而由于当事司机及其家属担心遭到匪徒的报复,拒绝采访。

  毕总说,邝师傅在他们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今年30多岁,是本地人,常跑从化到窖口的线路。“他们昨天凌晨3点才回来,我们的车现在还在派出所,所以他们今天就没来上班”。

  从化客运站一名工作人员说,邝师傅平时为人不错,对客人也很和蔼。“他平时和我们同事相处都还不错,但我们不跑同一条路线,所以了解的情况也不多。”该工作人员说,事件发生后公司组织了全体员工开会,强调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并要求大家少谈该事件”。

  据大巴司机陈先生介绍,他们所驾驶的大巴车一般都采用气动式自动门,必须通电后有气压才能开启。“人在车厢里凭人力硬拉车门,是绝对不可能打开,要开门必须按下开门按钮。”陈先生说,有的自动门在卡住异物时可以及时感应到并自动弹开,但有些类型的自动门则不具有此功能。“如果门感应不到有东西被卡,那它就会将异物死死卡住”。

  为民除害大快人心

  事发后,部分网友在网上对此事发表评论。

  网友广东人说:“抢匪该死,治安真差,应该多多清理社会败类……司机大哥的勇敢正义行为应为所有公车司机学习。”网友狂刀说:“抢匪该杀,司机大哥为民除害大快人心,司机大哥的勇敢行为政府应给予嘉奖。”

  广东手机用户强烈呼唤:“公安、检察院不要追究大巴司机的法律责任,应该给予大巴司机奖励,以后这样勇敢的人才会更多的出来,我们的社会才会安宁。”

  北京网友说:“首位感动人物!为民除害的英雄司机!多一些英雄治安好多了。这个社会不仅需要雷锋!但更需要英雄!”

  广东湛江一网友疾呼:“‘你有种朝我开枪’(司机语)试问中国有多少人敢说这种话?佩服啊!”更有网友强烈建议,“此句入选2008年最强音!入选2008年最酷语音!”

  中国人太冷漠了

  在一片赞誉司机的声音中,也有个别网友表示不同意见。

  一位河北的网友说:“光天化日下,把一个青年活活夹死,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居然还有这么多看客叫好?真是鲁迅笔下麻木的看客!这个青年已经终止犯罪,撤离现场,所以司机不能算正当防卫,只能算抓逃跑的歹徒,是没有权利杀死歹徒的。这个青年虽有枪,但并没有开枪,所以他对司机和乘客尚存怜悯不忍之心,心慈手软,而司机却置他于死地,究竟谁更凶狠?被门活活夹死,难道他不凄惨地呼救吗?不垂死地挣扎吗?何其残忍!无论是否预见到死亡后果,还是放任死亡后果的发生,都是过失杀人……只有切实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包括违法人员的权利,才能保护你的权利。”

  北京一网友说:“大家对一条生命的不自然死亡的反应,不哀痛,而是……让人感觉中国人太冷漠了,对生命太不尊重了。罪犯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想想美国校园那起枪击案,大家对韩国枪手都悼念……”
后两位哥们自己去体会一下吧.
最后的两个所谓的“人”唉,如果他们不是业从事那个职业的话

这个青年虽有枪,但并没有开枪,所以他对司机和乘客尚存怜悯不忍之心,心慈手软,而司机却置他于死地,究竟谁更凶狠?

唉,无语了,真的无语了
原帖由 basin 于 2008-1-3 17:08 发表
后两位哥们自己去体会一下吧.


那2个家伙美国大片看台多了
那两个人是脑残,他们觉得非要劫匪打死人了以后才允许被害人反抗,不然就是违法
BS后两个假惺惺的人
我比较喜欢“罪恶都市”里马弗搞死路易的手法,本来还以为是司机用门夹住劫匪拖行至死的呢,比较失望。
"I don't know how you feel, but I really have the ball."
原帖由 flyinglake 于 2008-1-3 17:19 发表
最后的两个所谓的“人”唉,如果他们不是业从事那个职业的话

这个青年虽有枪,但并没有开枪,所以他对司机和乘客尚存怜悯不忍之心,心慈手软,而司机却置他于死地,究竟谁更凶狠?

唉,无语了,真的无语了

建议逃跑的两个匪徒去你那抢一次,你怜悯一下吧,阿门!
这两个河北和北京的网友是不是也是劫匪的同行呢?
我很想仅就法律角度去分析一下后果。。。。不过今晚怕是没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