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歹徒抢劫大巴 一劫匪被司机关门夹死(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05:17


大巴车门打开后,被夹男子跌倒地上才被发现已经死亡。死者尸体被人盖上草席。


傍晚时分,死者尸体仍在路边,一辆警车一直守在死者旁边。

中国经济网1月2日报道昨天下午3时许,一辆由广州芳村窖口开往从化的大巴行驶至白云区广从路永泰牌坊附近时,上来三名男子,对车上乘客实施抢劫,遭到事主、乘客以及司机反抗。其中两人见势不妙,从后车窗跳车逃跑,另一男子在强行打开车门逃窜时,被司机及时关车门夹住,不久死亡。据乘客称,抢匪持有手枪。
目击:大巴车夹死一抢匪
晚7时许,记者赶到白云区东平路口时,大巴车已经被警方开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车上的乘客也到派出所进行笔录,现场仍有很多街坊在围观。在路口的保安亭旁的路面上,躺着一名20多岁的男子尸体,他身上被警方用凉席覆盖。“他穿一条黑色夹克和一条牛仔裤,脚下穿的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围观的街坊说,警方过来调查后,他们还看到该男子胳膊和胸前有大块文身。
据目击者谷先生介绍,事发时他刚下班路过该路口,看到一辆车头写着“芳村窖口到从化”的大巴车行驶到路口后,突然从对面车道掉头过来。“当时车前门那还夹着一个男的,他的左腿和左胳膊露在车门外,脖子那被夹住,头和身体另一半在车里面。”谷先生说,大巴掉头过来后就停了下来,“几分钟后,司机才打开车门。那个被夹的男的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随后,有警察到场处理,“警察赶到后,证实那个人已经死了”。
目击者杨先生说,大巴本是往从化方向开的,“听说半路有三个抢匪上了他们的车,和车上的人打了起来,后来有两个穿西装的人就跳窗逃跑了,另一个从车门那逃跑时就被夹死了。”杨先生说,跳窗的两名男子随后往东平方向逃跑。
事发后,大巴车被要求驶至附近的龙归派出所调查,警察对车上的每一位乘客都做了笔录。晚上8时30分许,乘客们陆续被客运公司的面包车送走。
乘客:一匪拔枪指着司机脸
晚8时许,记者赶到白云区龙归派出所,在门口处见到了这辆车牌号为粤A×××22的出事大巴车。几名警察正在车门处提取指纹,记者看到车门旁边一条橡胶带已经裂开,车后排有窗户是打开的。
据车上乘客介绍,大巴车是下午2时45分从芳村窖口汽车站发往从化的。乘客许先生说,车开到白云区永泰牌坊附近时,上来三名男子,“这辆大巴限座是32人,但实际上除了座位坐满人外,至少还有10人是站着的。”许先生说,他当时坐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没多久就听到车内前方有争吵声,“当时我从司机驾驶位的观后镜看到,前面有两个男的和司机拉扯在一起,还打了起来。”
“听售票员说,那三个人刚上车,由于人多,司机就叫他们往后走点,他们不肯,这才吵了起来。”乘客王先生说,当时他坐在中间,视线也被前面的人挡住了,但听到有人大声喊道,“我就是不走,我们上车就是要抢东西的。”这时,他才觉得可能出事了。
坐在大巴车倒数第5排的黄先生此前一直在打盹,直到听见车内有人吵起来才醒过来,“当时我听到售票员在喊‘快报警!’接着就看到有个穿蓝色西装的人,顺势从西装里拔出一把‘五四式’手枪,指着司机的脸。”黄先生说,售票员见状又在大叫要乘客帮忙报警,“当时前面有人本想打电话报警的,但刚拿出手机就被那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抢走了”。
乘客报警吓得两匪跳车逃
“我也是坐车后面,当时听到售票员在喊打劫了,快报警。我才知道出什么事的。”乘客苏先生说,当其中一男子抢走一位报警乘客的电话后,发现还有人要报警,就大叫起来,“不要报警,我手里有枪”,“接着我就听到司机在大喊,‘你有种就朝我开枪啊’。后来就看到前面一片混乱。”苏先生说,随后他看到两名穿西装的男子挤过人群从后排一个车窗跳窗逃跑了。而另外一名同伙此时还在车内与司机僵持,“他见自己的同伙跑了,可能是害怕了,但是又离车窗远,所以就开了车门,转身逃跑。”苏先生说,此时司机眼疾手快迅速按下车门按钮,该男子身子才探出一半,就被车门夹住了。“那个人被夹住后,司机赶紧开车想把他送到最近的派出所,开到东平路口时看到对面有个保安亭,就赶紧掉头过来,没想到等警察赶来时,他已经死了”。
警方:三男涉嫌在大巴上抢劫
据目击者称,警方还从死者身上搜出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疑为男子抢劫所获。据白云警方透露,经他们现场勘察、走访,初步确定,这三名男子涉嫌在大巴车上抢劫,遭到事主及车上乘客和司机的反抗,其中两人跳车逃窜,一人在逃窜过程中被夹死,但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展开调查。 (来源:新快报)
同题报道: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认为,该男子在实施抢劫后逃跑,司机在阻止其逃跑过程中将其夹住,致其死亡,本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司机本身行为不存在故意杀人,同时,也不具备相应的过失杀人条件,无需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关于无限度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即在特定情况下公民可以进行无限度防卫。

大巴车门打开后,被夹男子跌倒地上才被发现已经死亡。死者尸体被人盖上草席。


傍晚时分,死者尸体仍在路边,一辆警车一直守在死者旁边。

中国经济网1月2日报道昨天下午3时许,一辆由广州芳村窖口开往从化的大巴行驶至白云区广从路永泰牌坊附近时,上来三名男子,对车上乘客实施抢劫,遭到事主、乘客以及司机反抗。其中两人见势不妙,从后车窗跳车逃跑,另一男子在强行打开车门逃窜时,被司机及时关车门夹住,不久死亡。据乘客称,抢匪持有手枪。
目击:大巴车夹死一抢匪
晚7时许,记者赶到白云区东平路口时,大巴车已经被警方开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车上的乘客也到派出所进行笔录,现场仍有很多街坊在围观。在路口的保安亭旁的路面上,躺着一名20多岁的男子尸体,他身上被警方用凉席覆盖。“他穿一条黑色夹克和一条牛仔裤,脚下穿的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围观的街坊说,警方过来调查后,他们还看到该男子胳膊和胸前有大块文身。
据目击者谷先生介绍,事发时他刚下班路过该路口,看到一辆车头写着“芳村窖口到从化”的大巴车行驶到路口后,突然从对面车道掉头过来。“当时车前门那还夹着一个男的,他的左腿和左胳膊露在车门外,脖子那被夹住,头和身体另一半在车里面。”谷先生说,大巴掉头过来后就停了下来,“几分钟后,司机才打开车门。那个被夹的男的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随后,有警察到场处理,“警察赶到后,证实那个人已经死了”。
目击者杨先生说,大巴本是往从化方向开的,“听说半路有三个抢匪上了他们的车,和车上的人打了起来,后来有两个穿西装的人就跳窗逃跑了,另一个从车门那逃跑时就被夹死了。”杨先生说,跳窗的两名男子随后往东平方向逃跑。
事发后,大巴车被要求驶至附近的龙归派出所调查,警察对车上的每一位乘客都做了笔录。晚上8时30分许,乘客们陆续被客运公司的面包车送走。
乘客:一匪拔枪指着司机脸
晚8时许,记者赶到白云区龙归派出所,在门口处见到了这辆车牌号为粤A×××22的出事大巴车。几名警察正在车门处提取指纹,记者看到车门旁边一条橡胶带已经裂开,车后排有窗户是打开的。
据车上乘客介绍,大巴车是下午2时45分从芳村窖口汽车站发往从化的。乘客许先生说,车开到白云区永泰牌坊附近时,上来三名男子,“这辆大巴限座是32人,但实际上除了座位坐满人外,至少还有10人是站着的。”许先生说,他当时坐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没多久就听到车内前方有争吵声,“当时我从司机驾驶位的观后镜看到,前面有两个男的和司机拉扯在一起,还打了起来。”
“听售票员说,那三个人刚上车,由于人多,司机就叫他们往后走点,他们不肯,这才吵了起来。”乘客王先生说,当时他坐在中间,视线也被前面的人挡住了,但听到有人大声喊道,“我就是不走,我们上车就是要抢东西的。”这时,他才觉得可能出事了。
坐在大巴车倒数第5排的黄先生此前一直在打盹,直到听见车内有人吵起来才醒过来,“当时我听到售票员在喊‘快报警!’接着就看到有个穿蓝色西装的人,顺势从西装里拔出一把‘五四式’手枪,指着司机的脸。”黄先生说,售票员见状又在大叫要乘客帮忙报警,“当时前面有人本想打电话报警的,但刚拿出手机就被那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抢走了”。
乘客报警吓得两匪跳车逃
“我也是坐车后面,当时听到售票员在喊打劫了,快报警。我才知道出什么事的。”乘客苏先生说,当其中一男子抢走一位报警乘客的电话后,发现还有人要报警,就大叫起来,“不要报警,我手里有枪”,“接着我就听到司机在大喊,‘你有种就朝我开枪啊’。后来就看到前面一片混乱。”苏先生说,随后他看到两名穿西装的男子挤过人群从后排一个车窗跳窗逃跑了。而另外一名同伙此时还在车内与司机僵持,“他见自己的同伙跑了,可能是害怕了,但是又离车窗远,所以就开了车门,转身逃跑。”苏先生说,此时司机眼疾手快迅速按下车门按钮,该男子身子才探出一半,就被车门夹住了。“那个人被夹住后,司机赶紧开车想把他送到最近的派出所,开到东平路口时看到对面有个保安亭,就赶紧掉头过来,没想到等警察赶来时,他已经死了”。
警方:三男涉嫌在大巴上抢劫
据目击者称,警方还从死者身上搜出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疑为男子抢劫所获。据白云警方透露,经他们现场勘察、走访,初步确定,这三名男子涉嫌在大巴车上抢劫,遭到事主及车上乘客和司机的反抗,其中两人跳车逃窜,一人在逃窜过程中被夹死,但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展开调查。 (来源:新快报)
同题报道: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认为,该男子在实施抢劫后逃跑,司机在阻止其逃跑过程中将其夹住,致其死亡,本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司机本身行为不存在故意杀人,同时,也不具备相应的过失杀人条件,无需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关于无限度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即在特定情况下公民可以进行无限度防卫。
司机当然没错,但这车门的设计有问题吧?
坚决支持无限度防卫
车门有点恐怖的
车门挤压颈部致使歹徒窒息缺氧
又是经济挂帅的广东啊
脑袋真让门给夹了。。。。:$
大快人心,就是强悍,对待歹人,你退他就嚣张,你硬,他就跑了。
在美国很多的州,嫌犯在逃跑的时候追杀,好像就算防卫过当了。 只有在他进行侵害时才能开枪打死他呢(美国法律嘛,只有罪犯是有人权的。。。) :L
嗯,防卫过当?把车门卸了活埋吧,都怪它不好:D
本年度最强悍车门!
去年偶老婆也曾在某公车上不慎被车门夹过,想想真是后怕啊!
什么牌子的车? 以后乘坐是大家要小心点!
这,这车门要是夹住下车的乘客怎么办?
英雄车门啊,可以发挥一下,设计一种有两种不同压力的车门,乘客下车司机按力小的按钮以免误伤乘客,发现劫匪就按力大的夹死丫的:@
肯定压在JJ上,痛死了:victory: :b :victory:
这车门不会是防盗门改装的吧,呵呵玩笑了,估计是正好夹到嫌犯的颈部动脉之类的关键位置了
原帖由 王业 于 2008-1-3 10:15 发表
英雄车门啊,可以发挥一下,设计一种有两种不同压力的车门,乘客下车司机按力小的按钮以免误伤乘客,发现劫匪就按力大的夹死丫的:@


这个创意确实不错!

;P
车门绝对是大杀伤性武器!:@
嗯嗯,这个车门真是太强大鸟;P
这人会不会是被吓得心脏病突发死的啊:L
汗~~以后坐车要小心被车门夹死~~~
忘问了,这是什么牌的公共汽车,碰到上下车要快点了。
这位驾驶员值得鼓励:victory:
希望象他和车上的乘客一样的人多起来,
也希望他真的没事[:a15:]
那东西一般是气动的,我见过很多次巴士门夹人也没见谁受伤了,设计的时候都考虑了夹人的因素,没看还有很大的缝隙用胶皮挡在那呢。
估计是歹徒拼命往外挤,肩顶在门上,越用力肩就压得门越紧,结果是自己把自己挤死了。
可能夹住他的要命部位,如弟弟等
都要回家过年啊
前天坐长途车,车站卖报纸的大喊:特大新闻,司机关门夹死歹徒——我正好站在门边上,赶紧上车。
今年见过的最为奇怪的死法。;P ;P
车门以后也得列为危险物品了
以后坐车要小心啦--------賊和车门都得防:@
车门这么厉害
天下奇闻!绝哉!
车门居然可以夹死人...:L
又一个大杀器:L
又一个大杀器:L
好样的!夹死那些王八羔子!!!
脑袋被门夹了..................................
千萬不要得罪司機,否則後果嚴重..........
我问了一个朋友(修车工),他说客车车门这东西能夹死人一点都不奇怪............:L
"在实施抢劫后逃跑"
这?
那我能不能理解为抢劫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逃跑只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环,因而整个抢劫还没有结束,?竟是抢劫都会跑的嘛,没有谁会一直呆在那不动等人来抓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都算“因工作原因负伤”,逃跑怎么就不算抢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