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遗产?稿费?——真相是毛泽东留下1亿3千多万稿费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7:45
[博客说明:因为陈明远被公认为“长期研究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文化人经济生活”的专家学者(著有《文化人的经济生活》《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文化人三部曲》等),而毛泽东也是一位知识分子;毛泽东的经济生活,也属于陈明远的研究课题之一。所以最近许多“博友”纷纷向陈明远询问有关“毛泽东稿费和遗产(银行存款)”的问题。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为了满足“博友”们的好奇心,博主抽些时间,从核实确切的一些史料(已不用保密)和文献里面,关于“毛泽东的稿费收入和存款”整理出如下结果,供大家参考]



毛泽东的稿费究竟有多少?这一直是个难以言喻的谜。如今可以逐渐“解密”揭开谜底了——



据汪东兴透露,毛泽东稿费累计多少,以什么名义存放?当年只有周恩来、汪东兴、张玉凤三个人知道。对外完全保密……



毛泽东著作,以建国几十年来的选集、文选、单行本、语录、诗词出版的稿费为主,还有几十种外文出版的版权,加历年利息,累计起来总共有多少钱?



直到2004年《党史文苑》(第5期)和《党史博采》(第9期)两个刊物上面,才分别披露有关资料。



[笔者补注:《党史文苑》上的文章标题为“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2004年5月10日出版第5期);《党史博采》上的文章标题为“毛泽东亿万稿酬处置内情”(2004年第9期);有的作者引用时抄错了期号,且都未注明文章题目。转录者随之讹误。有心的读者们可以查阅原刊的资料核对。]



为什么到这时候才披露“毛泽东稿费(银行存款)”的问题呢?

据说,只因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选集》新版的稿费、外文版权是否要纳税的问题,打报告向有关领导部门请示。如此内情才逐渐透露且明朗起来。

那么毛泽东的稿费(银行存款)累计至今,究竟共有多少?

截至2001年5月底的可靠数字,毛泽东积累的稿费已达1亿3121万元人民币。



据历史资料,1966年“文革”开始,所谓“破四旧立四新”、“大破资产阶级法权”,由“中央文革小组”江青、张春桥一伙向毛泽东主席请示:“取消稿酬制度,一律不发稿费。”

但不久,1967年10月,毛泽东曾亲自过问自己历年(50年代到1967年)的稿费情况,当时管理毛泽东日常生活财务的汪东兴报告有“五百七十多万元”。毛主席在“五百”二字上画了个圈,批曰:“上缴党费”。但毛泽东此举被“中央文革”卡住了,未交纳党费。 

    10年后,即1976年12月(当时毛泽东已逝世,10月“四人帮”垮台),汪东兴在清查毛主席私人财产时发现:“主席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费累计存款为七千五百八十二万余元”,是以“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开立帐户的。另外,毛泽东还以个人名义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帐户,账上通常存有八九十万元,随存随取。

从这些数目看来,可以分析:毛泽东的巨额稿酬,十分之八九是来自“文革”十年中,因为那时国内外《毛泽东选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发放最广,全国十亿人口,几乎人人手执《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又称“红宝书”),许多人身边不止一套,必须“天天学、天天念!”此外,毛泽东著作还以几十种外文翻译版,在世界范围内发行……



毛泽东生前是否从银行帐户里面提取过稿费?提取的钱款用在哪些地方?

1959年4月至1961年十10月,毛泽东曾从自己的稿费(银行存款)中提取22万元人民币,送给7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给章士钊10万元(注:因为1920年4月,章士钊在上海曾赠2万块银圆给毛泽东(待考),作为革命活动经费。此次毛主席戏称,这是还给章士钊的旧债)。

1966年初,毛主席又从银行帐户上提取10万元赠给程思远。

从1965年至1976年2月,毛主席先后9次从银行提取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金给了江青。毛主席还先后两次提取存款,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万5千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理房屋用的。

(注:据专家学者研究,当时的老人民币1元的购买力,至少相当于今人民币10元。)



毛泽东留下巨额的稿费遗产,总数高达1亿3121万元人民币。

毛泽东去世后,作为“遗孀”身份的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主席遗产的一半,并要提取5000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三儿子毛岸青等),但她的屡次要求全都遭到中央的拒绝。

对于毛泽东稿费遗产的处理办法,中共中央曾有个意见:

“毛泽东是属于全党的,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能的结晶,毛泽东留下的稿费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



毛主席的两个女儿——李敏(贺之珍所生)和李纳(江青所生)也都申请过,要求继承父亲一部分遗产,也被婉言拒绝了。

后来由中央办公厅先后给她们两人拨下200万元人民币,以购买住宅和支付日常家用。



如上所述,毛泽东著作的稿费,到1967年为止总共人民币570万元;此外的1亿2千多万元(占绝大多数),主要是在1966年以后“文革十年”期间,《毛泽东选集》、著作单行本及《毛主席语录》本不断巨量印行(数目以亿万计),在全国范围内印发给每个“革命群众”;在对外宣传方面,还用几十种外文翻译出版,向全世界广为发行。

虽然按照文革时“破四旧”的规定,所有出版物和文章的作者们一律不发给稿费;然而毛泽东是至高无上的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导师、伟大舵手,毛主席著作的稿酬,给不给,谁敢做主呢?

于是出现了一亿三千多万元的毛泽东稿费。

(附记:但是还有人说,已知毛泽东著作里面,有些文章不是毛泽东亲自动笔写的,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胡乔木生前多次说过是他起草写作的。还有不少文稿是胡乔木、田家英等起草写作的……然而中共中央已经作出决定: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能的结晶”。录此备考。)

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联合打报告向国务院请示:近年来不断印行中外文版毛泽东著作;按照“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的要求,《毛泽东选集》等新版的稿费、外文版权等,是否也要纳税呢?

对此,国务院答复了三点批示:



第一,作为特殊性质,特殊状况处理毛泽东稿费、版权,以不纳税为准;

第二,还是作为党的资产的特殊性处理;

第三,如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博客说明:因为陈明远被公认为“长期研究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文化人经济生活”的专家学者(著有《文化人的经济生活》《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文化人三部曲》等),而毛泽东也是一位知识分子;毛泽东的经济生活,也属于陈明远的研究课题之一。所以最近许多“博友”纷纷向陈明远询问有关“毛泽东稿费和遗产(银行存款)”的问题。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为了满足“博友”们的好奇心,博主抽些时间,从核实确切的一些史料(已不用保密)和文献里面,关于“毛泽东的稿费收入和存款”整理出如下结果,供大家参考]



毛泽东的稿费究竟有多少?这一直是个难以言喻的谜。如今可以逐渐“解密”揭开谜底了——



据汪东兴透露,毛泽东稿费累计多少,以什么名义存放?当年只有周恩来、汪东兴、张玉凤三个人知道。对外完全保密……



毛泽东著作,以建国几十年来的选集、文选、单行本、语录、诗词出版的稿费为主,还有几十种外文出版的版权,加历年利息,累计起来总共有多少钱?



直到2004年《党史文苑》(第5期)和《党史博采》(第9期)两个刊物上面,才分别披露有关资料。



[笔者补注:《党史文苑》上的文章标题为“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2004年5月10日出版第5期);《党史博采》上的文章标题为“毛泽东亿万稿酬处置内情”(2004年第9期);有的作者引用时抄错了期号,且都未注明文章题目。转录者随之讹误。有心的读者们可以查阅原刊的资料核对。]



为什么到这时候才披露“毛泽东稿费(银行存款)”的问题呢?

据说,只因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选集》新版的稿费、外文版权是否要纳税的问题,打报告向有关领导部门请示。如此内情才逐渐透露且明朗起来。

那么毛泽东的稿费(银行存款)累计至今,究竟共有多少?

截至2001年5月底的可靠数字,毛泽东积累的稿费已达1亿3121万元人民币。



据历史资料,1966年“文革”开始,所谓“破四旧立四新”、“大破资产阶级法权”,由“中央文革小组”江青、张春桥一伙向毛泽东主席请示:“取消稿酬制度,一律不发稿费。”

但不久,1967年10月,毛泽东曾亲自过问自己历年(50年代到1967年)的稿费情况,当时管理毛泽东日常生活财务的汪东兴报告有“五百七十多万元”。毛主席在“五百”二字上画了个圈,批曰:“上缴党费”。但毛泽东此举被“中央文革”卡住了,未交纳党费。 

    10年后,即1976年12月(当时毛泽东已逝世,10月“四人帮”垮台),汪东兴在清查毛主席私人财产时发现:“主席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费累计存款为七千五百八十二万余元”,是以“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开立帐户的。另外,毛泽东还以个人名义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帐户,账上通常存有八九十万元,随存随取。

从这些数目看来,可以分析:毛泽东的巨额稿酬,十分之八九是来自“文革”十年中,因为那时国内外《毛泽东选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发放最广,全国十亿人口,几乎人人手执《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又称“红宝书”),许多人身边不止一套,必须“天天学、天天念!”此外,毛泽东著作还以几十种外文翻译版,在世界范围内发行……



毛泽东生前是否从银行帐户里面提取过稿费?提取的钱款用在哪些地方?

1959年4月至1961年十10月,毛泽东曾从自己的稿费(银行存款)中提取22万元人民币,送给7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给章士钊10万元(注:因为1920年4月,章士钊在上海曾赠2万块银圆给毛泽东(待考),作为革命活动经费。此次毛主席戏称,这是还给章士钊的旧债)。

1966年初,毛主席又从银行帐户上提取10万元赠给程思远。

从1965年至1976年2月,毛主席先后9次从银行提取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金给了江青。毛主席还先后两次提取存款,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万5千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理房屋用的。

(注:据专家学者研究,当时的老人民币1元的购买力,至少相当于今人民币10元。)



毛泽东留下巨额的稿费遗产,总数高达1亿3121万元人民币。

毛泽东去世后,作为“遗孀”身份的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主席遗产的一半,并要提取5000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三儿子毛岸青等),但她的屡次要求全都遭到中央的拒绝。

对于毛泽东稿费遗产的处理办法,中共中央曾有个意见:

“毛泽东是属于全党的,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能的结晶,毛泽东留下的稿费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



毛主席的两个女儿——李敏(贺之珍所生)和李纳(江青所生)也都申请过,要求继承父亲一部分遗产,也被婉言拒绝了。

后来由中央办公厅先后给她们两人拨下200万元人民币,以购买住宅和支付日常家用。



如上所述,毛泽东著作的稿费,到1967年为止总共人民币570万元;此外的1亿2千多万元(占绝大多数),主要是在1966年以后“文革十年”期间,《毛泽东选集》、著作单行本及《毛主席语录》本不断巨量印行(数目以亿万计),在全国范围内印发给每个“革命群众”;在对外宣传方面,还用几十种外文翻译出版,向全世界广为发行。

虽然按照文革时“破四旧”的规定,所有出版物和文章的作者们一律不发给稿费;然而毛泽东是至高无上的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导师、伟大舵手,毛主席著作的稿酬,给不给,谁敢做主呢?

于是出现了一亿三千多万元的毛泽东稿费。

(附记:但是还有人说,已知毛泽东著作里面,有些文章不是毛泽东亲自动笔写的,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胡乔木生前多次说过是他起草写作的。还有不少文稿是胡乔木、田家英等起草写作的……然而中共中央已经作出决定: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能的结晶”。录此备考。)

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联合打报告向国务院请示:近年来不断印行中外文版毛泽东著作;按照“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的要求,《毛泽东选集》等新版的稿费、外文版权等,是否也要纳税呢?

对此,国务院答复了三点批示:



第一,作为特殊性质,特殊状况处理毛泽东稿费、版权,以不纳税为准;

第二,还是作为党的资产的特殊性处理;

第三,如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还记得改革初期及之前那些以各种名义“严格”处理的本来很好的干部吗?处理的理由就是毛的……作风如何如
这个以前看过啊
拿这种文章来否定毛的作风,好像很白痴啊!!!:D
前天是邓,今天是毛
楼主挺勤快
太祖那麽多著作, 为什麽不保护他的知识产权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