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谈谈“在此之后,因此之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4:42:39
谈谈“在此之后,因此之故”(post hoc,ergo propter hoc)

范海辛

拉丁文post hoc,ergo propter hoc,中文译为“在此之后,因此之故”。这句话在近代欧洲是一句著名的民谚,成为经验主义者的信条。当代国人多是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知晓它的。

此语的意思是,在两种前后相随出现的现象上,乙现象总是跟随在甲现象之后,因此,甲就是乙的原因,乙则是甲的结果。譬如在自然界,总是先有乌云,然后下雨。因此可以说,乌云是下雨的原因,下雨是乌云的结果。闪电与打雷也是相伴先后出现的,闪电在前,打雷在后。因此可以说,闪电为因,雷鸣为果。

为何说此语是经验主义者的信条呢?因为经验主义者认为,只有从感性经验中归纳、概括得出的结论、判断,才是最可靠的真理。而理性主义者则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对经验现象依其在时间顺序上的相邻并不能得出这两种现象具有因果性的结论。笔者作为一位理性主义的倡导者,认为有必要通过对此民谚的分析批判来向诸网友介绍一下经验主义的缺陷与不足。

“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最大毛病在于,“在此之后”是对事物现象变化的外在描述,而“因此之故”是对事物内在关系的判断。依据事物的外在表象能证明其内在的关系吗?这样的判断有合法性吗?其暗含的逻辑显然是,事物的内在属性与其外在表象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且这种一致性是无须证明的。事实上我们知道,这种高度一致性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需要专门证明的。

理性主义认为,要说明事物之间的内在关系,当然不能忽视、舍弃对事物表象关系的观察,但不能仅限于此,还要钻到事物的内部,对事物的内在属性进行分析、考察、研究,而后才能得出初步的结论。而这个初步结论最终成立不仅要经实践的检验,还要符合理性的先验规则。

即以上述的乌云、下雨和电闪雷鸣为例。理性主义认为,要说明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仅仅依凭两种现象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钻到现象的内部,以其内部的必然属性来说明其内部的关系。在理性主义看来,下雨是由于空气中水汽凝结于微尘形成水滴,这是其主因,与云朵的颜色无关。和一般的白云相比,乌云是由于云中水滴较多、较大,光线不易穿透所致。乌云与下雨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较为浅显直观,所以仅从对现象的外部观察的归纳上可以猜测出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但如果仅限于此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无法告诉我们为何有的乌云不下雨或大气中粉尘多寡与降水的关系。

再说电闪与雷鸣。如果仅仅满足于“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结论,会给人以闪电与打雷是两个独立的物体产生的现象的感觉,中国民间神话中就有雷公电母之说。实际其发生机制是空气中水滴电荷放电,正负电荷的相撞放电是原因,闪电与雷鸣都是结果。只是由于这两个结果传播的速度有快慢,使古人误以为闪电是因、雷鸣为果。

“凡有烟,必有火”也是依据“在此之后,因此之故”得出的一个经验主义的“真理”,因为一般情况下总是先有烟,再有火的。但是现代烟雾弹的出现终结了这个“真理”,因为烟雾弹可以只冒烟不冒火。

如果要理性主义来解释烟与火的关系,肯定与经验主义只停留在现象层面的解释不同。他们一定会钻到事物内部,以事物内部的属性来说明烟与火的关系。烟与火都是物体燃烧时产生的现象,而燃烧被证明是物质剧烈的氧化过程。冒烟是温度不高情况下燃烧不充分造成的现象,火光则是温度升高、充分燃烧、剧烈氧化时伴随的现象。如果只重感性经验,排斥理性思维,就会对氧化反应产生疑问,因为物质的原子、分子结构不是人的感官所能掌握的。强调感觉,排斥理性,最终会走上唯心主义的道路。

“在此之后,因此之故”往往只能提供一个具有或然性的结论,这个结论是进一步进行理性研究的出发点。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到了一个例子。19世纪,德国一位化学家发现染坊的工人师傅在大铁锅中搅拌进行染色的布料时,总要不停地用手中的铁铲敲打铁锅。化学家于是问师傅们为何要这样做,师傅们回答说,不如此,染出的布料颜色不牢,一洗容易退色。后来这位化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要提高染色牢度,必须在染液中添加铁元素。这样做了之后,即使不敲打铁锅,色牢度照样达标,反之,如果使用铜锅木铲,再敲打也是枉然。

如果不知道这句谚语只能提供或然性的判断,真的把它当作真理对待,那就不免闹出笑话。鸡鸣在先,日出随后,那么公鸡就是太阳升起的原因吗?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中国一些关于天气的民谚——础润而雨,月晕而风。础润和月晕不过是下雨和刮风前的先兆,但按照“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逻辑,这些先兆就成了原因。这显然是荒唐的。

眼下,这条谚语在互联网上颇有市场。三峡大坝建成,显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些影响。譬如,水库蓄水会在周边地区引发一些微小地震,等等。但是有人将此影响无限放大,把四川重庆等地的高温干旱归罪与三峡大坝,其秉持的逻辑就是“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照此说来,大坝建成后,我家老母鸡不下蛋,也可以向其索赔了。

中国人虽然没有类似“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谚语,但类似的思想方法长期存在,不独表现于三峡大坝上,中医对脚癣病的解释就是一例。中医认为,脚癣痒是身体健康的标志。脚癣存在是体内毒素排泄的通道,这个通道如果消灭,人就会生病。因此他们看到有人用西医的治癣药水涂抹脚癣时,总是善意提醒不宜彻底治愈足癣,以免体内排毒通道堵塞而生病。这种可笑的解释就是来源于对经验现象的简单归纳。中医看到,绝大多数身体健康者均患有足癣,而足癣患者在身患其它疾病时,往往足癣不痒。或说,足癣不痒在先,身体患病在后,因此得出了上述结论。

实际的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现代医学科学证明,足癣是由于真菌寄生感染所致。真菌寄生于人体内部,对人体体温变化非常敏感。人体体温一旦出现微小变化,寄生于足部的真菌马上会停止活动。如果某人感染感冒病毒,引起体温上升。在体温上升零点几度时,人还没感觉到,体内寄生的真菌先感觉到了(春江水暖鸭先知),于是脚癣不痒了。然后是体温升高,患者头痛发热病倒。中医由于缺乏西医的诊疗手段,无法区分寄生的真菌与偶尔入侵的病毒及其致病机理,因此因果倒置,或说将疾病先兆误作致病因子,得出了把足癣作为排毒通道的错误解释。实际治愈足癣并不会导致人的染病,而足癣病发展下去倒会引起其它严重疾病。

这里对中医足癣解释的批评并非是对中医的整体否定。中医当然是一种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上的医学理论,虽然它与建立于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西医不同,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合理性与有效性。

“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由于是对具体事物外在变化的概括和归纳,缺乏对事物内在变化的分析研究,因此其所作的判断具有或然性。而或然性内含有一些必然性。因为事物的内部属性毕竟会部分反映到其外部形态上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外部形态与其内部属性之间不是毫无关联,而是具有一定联系的。因此,如果多次观测到甲乙两种现象相随出现,就应该深入分析二者的内在联系,看看二者是否存在因果的必然联系。所谓因果性或因果的必然联系,是指作为原因的甲对于作为结果的乙必须是一个充分必要的条件,即有甲必有乙,无甲必无乙。只有确定了这种因果的必然性,才能得出——“因此之故”的结论。

虽然人们知道“在此之后,因此之故”这句谚语的或然性和不科学性,但往往愿意不时使用它。这是因为,与理性主义的科学观察分析法相比,此法具有方便实用成本低的优点。因此,在注意到此谚语的局限性后有限地使用之,不是不可以,只是不能将之当作金科玉律,用在反对三峡大坝这类重大事情上。

2007-6-17谈谈“在此之后,因此之故”(post hoc,ergo propter hoc)

范海辛

拉丁文post hoc,ergo propter hoc,中文译为“在此之后,因此之故”。这句话在近代欧洲是一句著名的民谚,成为经验主义者的信条。当代国人多是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知晓它的。

此语的意思是,在两种前后相随出现的现象上,乙现象总是跟随在甲现象之后,因此,甲就是乙的原因,乙则是甲的结果。譬如在自然界,总是先有乌云,然后下雨。因此可以说,乌云是下雨的原因,下雨是乌云的结果。闪电与打雷也是相伴先后出现的,闪电在前,打雷在后。因此可以说,闪电为因,雷鸣为果。

为何说此语是经验主义者的信条呢?因为经验主义者认为,只有从感性经验中归纳、概括得出的结论、判断,才是最可靠的真理。而理性主义者则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对经验现象依其在时间顺序上的相邻并不能得出这两种现象具有因果性的结论。笔者作为一位理性主义的倡导者,认为有必要通过对此民谚的分析批判来向诸网友介绍一下经验主义的缺陷与不足。

“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最大毛病在于,“在此之后”是对事物现象变化的外在描述,而“因此之故”是对事物内在关系的判断。依据事物的外在表象能证明其内在的关系吗?这样的判断有合法性吗?其暗含的逻辑显然是,事物的内在属性与其外在表象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且这种一致性是无须证明的。事实上我们知道,这种高度一致性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需要专门证明的。

理性主义认为,要说明事物之间的内在关系,当然不能忽视、舍弃对事物表象关系的观察,但不能仅限于此,还要钻到事物的内部,对事物的内在属性进行分析、考察、研究,而后才能得出初步的结论。而这个初步结论最终成立不仅要经实践的检验,还要符合理性的先验规则。

即以上述的乌云、下雨和电闪雷鸣为例。理性主义认为,要说明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仅仅依凭两种现象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钻到现象的内部,以其内部的必然属性来说明其内部的关系。在理性主义看来,下雨是由于空气中水汽凝结于微尘形成水滴,这是其主因,与云朵的颜色无关。和一般的白云相比,乌云是由于云中水滴较多、较大,光线不易穿透所致。乌云与下雨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较为浅显直观,所以仅从对现象的外部观察的归纳上可以猜测出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但如果仅限于此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无法告诉我们为何有的乌云不下雨或大气中粉尘多寡与降水的关系。

再说电闪与雷鸣。如果仅仅满足于“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结论,会给人以闪电与打雷是两个独立的物体产生的现象的感觉,中国民间神话中就有雷公电母之说。实际其发生机制是空气中水滴电荷放电,正负电荷的相撞放电是原因,闪电与雷鸣都是结果。只是由于这两个结果传播的速度有快慢,使古人误以为闪电是因、雷鸣为果。

“凡有烟,必有火”也是依据“在此之后,因此之故”得出的一个经验主义的“真理”,因为一般情况下总是先有烟,再有火的。但是现代烟雾弹的出现终结了这个“真理”,因为烟雾弹可以只冒烟不冒火。

如果要理性主义来解释烟与火的关系,肯定与经验主义只停留在现象层面的解释不同。他们一定会钻到事物内部,以事物内部的属性来说明烟与火的关系。烟与火都是物体燃烧时产生的现象,而燃烧被证明是物质剧烈的氧化过程。冒烟是温度不高情况下燃烧不充分造成的现象,火光则是温度升高、充分燃烧、剧烈氧化时伴随的现象。如果只重感性经验,排斥理性思维,就会对氧化反应产生疑问,因为物质的原子、分子结构不是人的感官所能掌握的。强调感觉,排斥理性,最终会走上唯心主义的道路。

“在此之后,因此之故”往往只能提供一个具有或然性的结论,这个结论是进一步进行理性研究的出发点。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到了一个例子。19世纪,德国一位化学家发现染坊的工人师傅在大铁锅中搅拌进行染色的布料时,总要不停地用手中的铁铲敲打铁锅。化学家于是问师傅们为何要这样做,师傅们回答说,不如此,染出的布料颜色不牢,一洗容易退色。后来这位化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要提高染色牢度,必须在染液中添加铁元素。这样做了之后,即使不敲打铁锅,色牢度照样达标,反之,如果使用铜锅木铲,再敲打也是枉然。

如果不知道这句谚语只能提供或然性的判断,真的把它当作真理对待,那就不免闹出笑话。鸡鸣在先,日出随后,那么公鸡就是太阳升起的原因吗?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中国一些关于天气的民谚——础润而雨,月晕而风。础润和月晕不过是下雨和刮风前的先兆,但按照“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逻辑,这些先兆就成了原因。这显然是荒唐的。

眼下,这条谚语在互联网上颇有市场。三峡大坝建成,显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些影响。譬如,水库蓄水会在周边地区引发一些微小地震,等等。但是有人将此影响无限放大,把四川重庆等地的高温干旱归罪与三峡大坝,其秉持的逻辑就是“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照此说来,大坝建成后,我家老母鸡不下蛋,也可以向其索赔了。

中国人虽然没有类似“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的谚语,但类似的思想方法长期存在,不独表现于三峡大坝上,中医对脚癣病的解释就是一例。中医认为,脚癣痒是身体健康的标志。脚癣存在是体内毒素排泄的通道,这个通道如果消灭,人就会生病。因此他们看到有人用西医的治癣药水涂抹脚癣时,总是善意提醒不宜彻底治愈足癣,以免体内排毒通道堵塞而生病。这种可笑的解释就是来源于对经验现象的简单归纳。中医看到,绝大多数身体健康者均患有足癣,而足癣患者在身患其它疾病时,往往足癣不痒。或说,足癣不痒在先,身体患病在后,因此得出了上述结论。

实际的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现代医学科学证明,足癣是由于真菌寄生感染所致。真菌寄生于人体内部,对人体体温变化非常敏感。人体体温一旦出现微小变化,寄生于足部的真菌马上会停止活动。如果某人感染感冒病毒,引起体温上升。在体温上升零点几度时,人还没感觉到,体内寄生的真菌先感觉到了(春江水暖鸭先知),于是脚癣不痒了。然后是体温升高,患者头痛发热病倒。中医由于缺乏西医的诊疗手段,无法区分寄生的真菌与偶尔入侵的病毒及其致病机理,因此因果倒置,或说将疾病先兆误作致病因子,得出了把足癣作为排毒通道的错误解释。实际治愈足癣并不会导致人的染病,而足癣病发展下去倒会引起其它严重疾病。

这里对中医足癣解释的批评并非是对中医的整体否定。中医当然是一种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上的医学理论,虽然它与建立于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西医不同,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合理性与有效性。

“在此之后,因此之故”由于是对具体事物外在变化的概括和归纳,缺乏对事物内在变化的分析研究,因此其所作的判断具有或然性。而或然性内含有一些必然性。因为事物的内部属性毕竟会部分反映到其外部形态上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外部形态与其内部属性之间不是毫无关联,而是具有一定联系的。因此,如果多次观测到甲乙两种现象相随出现,就应该深入分析二者的内在联系,看看二者是否存在因果的必然联系。所谓因果性或因果的必然联系,是指作为原因的甲对于作为结果的乙必须是一个充分必要的条件,即有甲必有乙,无甲必无乙。只有确定了这种因果的必然性,才能得出——“因此之故”的结论。

虽然人们知道“在此之后,因此之故”这句谚语的或然性和不科学性,但往往愿意不时使用它。这是因为,与理性主义的科学观察分析法相比,此法具有方便实用成本低的优点。因此,在注意到此谚语的局限性后有限地使用之,不是不可以,只是不能将之当作金科玉律,用在反对三峡大坝这类重大事情上。

2007-6-17
一分,  闪过
一分,  闪过
鉴于目前处于戒严时期,故发一些不那么敏感的帖子。
为什么不是3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