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10年出新政 房价上涨将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7 22:16:30
2007年09月03日01:31   中国经济周刊
         十年一次、万众期待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8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


会议以落实8月13日新鲜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又称“24号文”)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这一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或简称为 “房改新政”。“新政”的最大亮点有两个,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有学者预测,在对房改10年的反思之后,中国房地产业的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宏观调控将发生重大变化,即在继续完善“市场房”的同时,将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也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房改新政并不“新”,只不过是对“在执行中走了样”的1998年房改政策的重新“回归”。


不少普通百姓对于房改新政似乎表现冷淡——“保障房”只是针对少数低收入人群,对于绝大多数城市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市场房”的涨价问题。那么,房改新政是否涉及商品房房价问题?房价再涨是否会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诸如此类的问题,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百姓等各方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为了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精神,《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和约请了一些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等各方人士,一起学习和解读“房改新政”,探讨中国房地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房改十年出“新政”


最高级别住房工作会议出台“保障新政”


中国房改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或已出现。


8月24日,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低调召开。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有消息称,在这次“住房峰会”之后,一系列与住房保障相关的文件也将陆续出台,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将在年内形成。


而在此之前,《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 “24号文”刚刚发布11天。


从“24号文”到全国住房工作会议,这一系列被媒体称为“房改新政”的举措,都聚集于一个焦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


种种迹象都表明,一个有关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路线图”正在缓缓展开。


最高级别的住房工作会议


——首次由国务院主持召开


在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召开前的8月13日,“24号文”发布。其核心是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4号文’的出台意味着,房地产业即将迎来新一轮调控转向:在完善‘市场房’的同时,‘保障房’临危受命。”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媒体表示。


事实的确如此。从2003年开始,一些城市房价的飙升就开启了国家对房地产业以“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为核心的调控之路,尤其是从2005年开始,房地产业经历了三轮大的调控,但在“稳定住房价格”的调控重心下,房价上涨的步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个最明显的例证是:国家发改委8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了7.5%。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1%,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3%。


在困境面前,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的建设部,开始将调控的重点更多引向住房保障方面,尤其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去年5月,国办发37号文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此后,建设部就完善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等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形成了有关住房保障的相关报告。


“从去年6月开始,建设部就一直酝酿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的初稿,但最终推迟到今年召开,期间就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问题经过了充分准备。”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以往的住房工作会议一般由建设部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而这次由国务院组织各有关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等地负责人召开,还是第一次。”该人士说。


另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建设部成立住房保障司的计划也正在实施当中。新成立的住房保障司将管理全国保障性住房工作,将把原来由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处负责管理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划归到管理范围。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过多强调了市场的作用,而使得保障制度相对滞后。住房工作会议强调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倪鹏飞博士对记者说。


在他看来,政府住房保障应当和市场恰当结合。房改新政是对过去住房制度的反思,也是对住房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这表明政府的调控思路已经十分明确了:市场经济不能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政府应该承担起住房保障的责任。”南通市委办公室李昌森对记者说。2007年09月03日01:31   中国经济周刊
         十年一次、万众期待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8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


会议以落实8月13日新鲜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又称“24号文”)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这一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或简称为 “房改新政”。“新政”的最大亮点有两个,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有学者预测,在对房改10年的反思之后,中国房地产业的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宏观调控将发生重大变化,即在继续完善“市场房”的同时,将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也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房改新政并不“新”,只不过是对“在执行中走了样”的1998年房改政策的重新“回归”。


不少普通百姓对于房改新政似乎表现冷淡——“保障房”只是针对少数低收入人群,对于绝大多数城市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市场房”的涨价问题。那么,房改新政是否涉及商品房房价问题?房价再涨是否会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诸如此类的问题,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百姓等各方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为了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精神,《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和约请了一些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等各方人士,一起学习和解读“房改新政”,探讨中国房地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房改十年出“新政”


最高级别住房工作会议出台“保障新政”


中国房改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或已出现。


8月24日,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低调召开。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有消息称,在这次“住房峰会”之后,一系列与住房保障相关的文件也将陆续出台,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将在年内形成。


而在此之前,《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 “24号文”刚刚发布11天。


从“24号文”到全国住房工作会议,这一系列被媒体称为“房改新政”的举措,都聚集于一个焦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


种种迹象都表明,一个有关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路线图”正在缓缓展开。


最高级别的住房工作会议


——首次由国务院主持召开


在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召开前的8月13日,“24号文”发布。其核心是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4号文’的出台意味着,房地产业即将迎来新一轮调控转向:在完善‘市场房’的同时,‘保障房’临危受命。”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媒体表示。


事实的确如此。从2003年开始,一些城市房价的飙升就开启了国家对房地产业以“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为核心的调控之路,尤其是从2005年开始,房地产业经历了三轮大的调控,但在“稳定住房价格”的调控重心下,房价上涨的步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个最明显的例证是:国家发改委8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了7.5%。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1%,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3%。


在困境面前,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的建设部,开始将调控的重点更多引向住房保障方面,尤其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去年5月,国办发37号文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此后,建设部就完善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等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形成了有关住房保障的相关报告。


“从去年6月开始,建设部就一直酝酿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的初稿,但最终推迟到今年召开,期间就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问题经过了充分准备。”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以往的住房工作会议一般由建设部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而这次由国务院组织各有关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等地负责人召开,还是第一次。”该人士说。


另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建设部成立住房保障司的计划也正在实施当中。新成立的住房保障司将管理全国保障性住房工作,将把原来由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处负责管理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划归到管理范围。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过多强调了市场的作用,而使得保障制度相对滞后。住房工作会议强调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倪鹏飞博士对记者说。


在他看来,政府住房保障应当和市场恰当结合。房改新政是对过去住房制度的反思,也是对住房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这表明政府的调控思路已经十分明确了:市场经济不能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政府应该承担起住房保障的责任。”南通市委办公室李昌森对记者说。
加快廉租房建设才是正道。市场经济只有供过于求才能促使价格真正下跌,行政手段只是治标不治本的短期行为,只会造成房价的反反复复,而目前比较有效的方法应该是有充足的廉租房供应,这不但可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化进程,最重要的是,让低收入的人也能有房住唯一有效方法。廉租房建设的资金,大部分应该来自政府的卖地收入。
诸侯和朝廷的关系,不容易解决的。
想用廉租房降低房价那是扯淡,廉租房是保证有该城市户口,住房最困难家庭居住的,即使现在房价下降50%,那些家庭也买不起。
对房价敏感的是中低收入家庭和城市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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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只是针对少数低收入人群,对于绝大多数城市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市场房”的涨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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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香港, 让一半人口住上廉租房.:L
:D
征取有条件免税的物业税,超过平方累进税制。
降低或取消交易税。
用物业税建廉租公屋。
原帖由 伟哥A三代 于 2007-9-3 17:02 发表

廉租房初期是最困难家庭居住,但廉租房建设达到一定数量,有了充足的廉租房供应的时候,就不是最困难部分,而是整体低收入部分都能住了,这样才能保障了低收入买不起房的都能有房住。政府不须保障你买不买得起 ...

                ------------------------你说的是政府主导下建立的公共住房租赁制度,不是廉租房.就是我以前说的,先由政府主导,建立一批出租价格比市场略低的公屋,以后再逐渐过度到由市场主导.这个市场应该包含不同价格的住房,但价格不能过高,主要是给收入高于廉租房住户,但又买不起房的人,就是"中低收入者"中的低收入者.
不过根据最新的规划,这个市场并没有什么大动静,目前的思路还是扩大两限房数量,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但个人认为,这个划分有问题,中低收入者本身就有收入差距,不能用同一种住房来解决.
香港是一半的人住"公屋","公屋"不能简单的等同于廉租房.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7-9-3 17:46 发表
——“保障房”只是针对少数低收入人群,对于绝大多数城市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市场房”的涨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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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香港, 让一半人口住上廉租房.:L

据说香港申请廉租房也等几个月,不是申请就能住上的
任大嘴说了,房价高,城市竞争力才强!;P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9-3 21:59 发表

据说香港申请廉租房也等几个月,不是申请就能住上的

好像是董建华的公屋计划对香港房地产市场冲击太大,最后取消了原计划要建的公屋数量了吧
没人谈这个问题了吗?我上面说的哪个问题,是不是那么回事?
当时是不是因为董建华的公屋计划对香港房地产市场冲击太大,导致取消了原计划的廉租房建设?我记得好像是这么回事,请了解情况的说一下。
如果是这样的话,更加说明廉租房才是遏制楼价上涨的有效方法,但这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可能要靠行政手段才能解决了。
我早说了,香港的公屋不能完全等于咱们的廉租房啊.
经济发展了,钱流通的多了,房价上涨本来就是必然的事情.  不晓得那些人一天为房价上涨扯啥子扯!  (虽然现在房价上涨的幅度很不正常.但这也和外国的资本近段时间扰乱中国的金融,分不开的.) 房价会回复正常的.但谁要想房价下跌,那是不可能的.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本来就是属于"低保"中的一种.
这又有啥子好扯的!

地产业的发展和ZF现在推出的倾向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政策,根本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互不干扰嘛!
前段时间新闻上也说了,"确保1100W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在发达国家,对房屋有完全所有权的公民的比例,也没达到70%嘛!   很多还不是靠租房子住的.
外国的收入相对来说是高,好象是以4W美金做的分界线吧(我也记不清了.)  ↓就是低收入  ↑就属于高收入了。
但外国的苛捐杂税也是我们国家比不了的,再+上生活上的开支.  
凭心而论,说我们国家的房价比外国的高很多,那根本就是扯蛋!!!!

24号文件也只是强化了一些内容而已! 到了年底,很多事情会慢慢干净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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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香港申请廉租房也等几个月,不是申请就能住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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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多粥少, 以前得等几年. 如果只是等几个月, 做资格审查也差不多要这个时间.: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