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杀647只麻雀被判1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2:05:55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18日一审判处1名毒杀647只麻雀的非法狩猎者有期徒刑1年。

  据悉,2007年1月12日,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一工厂员工在回厂的路上,发现榆垡工业区北侧农田空中飞动的麻雀中,不时有麻雀从空中掉下来,田间一人正将掉在地上的麻雀往袋中捡。这位路人上前观看发现,那人的编织袋中已经装满了死麻雀。路人意识到此人可能涉嫌非法狩猎,于是打电话报警。此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森林公安派出所将正在捉鸟的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外地来京人员白庆利依法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庆利为求得非法利益,在未获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在禁猎区违法使用高毒杀虫剂呋喃丹毒杀国家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属情节严重,故依法判处被告人白庆利有期徒刑1年。

  据被告白庆利讲,自己居住的村子里,冬季农闲时好多人都逮鸟卖钱,有人还专门到村子里收鸟并推销毒饵,收鸟每只0.3元,然后再将收到的鸟卖给饭店及烧烤摊。药饵也是收鸟的人配好的,按每公斤5元至6元的价格卖给他们。

  审理法官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获得狩猎许可,捕杀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20只起,就构成非法狩猎罪。再有,许多捕鸟者所用的毒饵,像本案白庆利所使用的高毒杀虫剂呋喃丹,鸟类在食用死亡后,体内还会残留大量毒素,人食用后,就会对人产生危害。所以提醒人们不要食用这些野生鸟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18日一审判处1名毒杀647只麻雀的非法狩猎者有期徒刑1年。

  据悉,2007年1月12日,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一工厂员工在回厂的路上,发现榆垡工业区北侧农田空中飞动的麻雀中,不时有麻雀从空中掉下来,田间一人正将掉在地上的麻雀往袋中捡。这位路人上前观看发现,那人的编织袋中已经装满了死麻雀。路人意识到此人可能涉嫌非法狩猎,于是打电话报警。此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森林公安派出所将正在捉鸟的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外地来京人员白庆利依法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庆利为求得非法利益,在未获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在禁猎区违法使用高毒杀虫剂呋喃丹毒杀国家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属情节严重,故依法判处被告人白庆利有期徒刑1年。

  据被告白庆利讲,自己居住的村子里,冬季农闲时好多人都逮鸟卖钱,有人还专门到村子里收鸟并推销毒饵,收鸟每只0.3元,然后再将收到的鸟卖给饭店及烧烤摊。药饵也是收鸟的人配好的,按每公斤5元至6元的价格卖给他们。

  审理法官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获得狩猎许可,捕杀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20只起,就构成非法狩猎罪。再有,许多捕鸟者所用的毒饵,像本案白庆利所使用的高毒杀虫剂呋喃丹,鸟类在食用死亡后,体内还会残留大量毒素,人食用后,就会对人产生危害。所以提醒人们不要食用这些野生鸟类。
让他坐牢还浪费财政……不如社区服务……小肥羊其实很支持麻雀作国鸟、竹子作国树的……
麻雀,国鸟?晕……
应该好好宣传一下。
这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强...呃
就算捕杀647吨也够不着拘留啊,真是欺软怕硬,没事找事的部门。
可怜的家雀(qiao):(
:@ :@ :@ 应该判他个无期
原帖由 萧河 于 2007-8-2 17:15 发表
麻雀,国鸟?晕……

色猫作国兽咯:lol
原帖由 snowhole 于 2007-8-2 20:01 发表

色猫作国兽咯:lol

额支持。   ;P
原帖由 greatallah 于 2007-8-2 19:58 发表
就算捕杀647吨也够不着拘留啊,真是欺软怕硬,没事找事的部门。

麻雀现下是保护类,况且这位仁兄还有“数额特别巨大”的问题。
竹子作国树
————————
竹子不是樹呀……
竹子是禾本科,又没有国草的说:(
国鸟还是凤凰的好。:D
原帖由 冷雪依风 于 2007-8-2 20:50 发表
国鸟还是凤凰的好。:D


现实一点,没有凤凰,国鸟还是选野鸡吧,听说这东西国内现在N多:D :D
原帖由 寂寞高手 于 2007-8-2 21:41 发表


现实一点,没有凤凰,国鸟还是选野鸡吧,听说这东西国内现在N多:D :D

果然是高手啊。:D
关键是毒死的麻雀肯定要卖给人吃的,应该判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投毒罪,直接枪毙
小时候麻雀、青蛙抓了一串串的,罪过罪过:L
麻雀变凤凰了。
麻雀是4害之一,杀了也犯法呀:o
原帖由 SARUPA 于 2007-8-3 14:29 发表
麻雀是4害之一,杀了也犯法呀:o



漂漂阿姨,麻雀四害是老皇历了。 :lol
原帖由 SARUPA 于 2007-8-3 14:29 发表
麻雀是4害之一,杀了也犯法呀:o

阿……阿姨……;funk ;funk
这下有铁饭碗了
PS:小白羊,真好玩,我们这里的看守所都是要干活,别说监狱了,以为是荷兰啊,没钱天天吃豆腐萝卜
杀647只麻雀就被判1年

那杀647只鸭怎么办;P ;P
你就可以开鸭肉店了:D
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8-3 16:13 发表
你就可以开鸭肉店了:D

同样是杀生

为什么麻雀的生命就比鸭贵:@ :@
原帖由 云落成雪 于 2007-8-3 16:20 发表

同样是杀生

为什么麻雀的生命就比鸭贵:@ :@


因为那个叫麻雀另外一个叫鸭子:D :D :D
原帖由 大地飞鼠 于 2007-8-3 16:31 发表


因为那个叫麻雀另外一个叫鸭子:D :D :D

都是禽类...没撒区别:lol :lol
楼上S个熊猫试一试。:D
难道风笛素大妈?:o
原帖由 云落成雪 于 2007-8-3 16:35 发表

都是禽类...没撒区别:lol :lol



毕飞宇在《人类动物园》里把猪称为植物。;P   家禽家畜虽然有生命,但是似乎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种生命是人予之,亦可由人夺之。:D 我不发表我对该观点的看法。:D
原帖由 挥剑 于 2007-8-3 20:47 发表
楼上S个熊猫试一试。:D

不喜欢S动物

S熊猫只能麻烦你了

然后我来S你
原帖由 snowhole 于 2007-8-3 20:49 发表
难道风笛素大妈?:o

你才是大妈呢

难道麻雀比鸭子高贵[:a4:] [:a4:]
原帖由 云落成雪 于 2007-8-3 21:42 发表

你才是大妈呢

难道麻雀比鸭子高贵[:a4:] [:a4:]

麻雀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L
原帖由 snowhole 于 2007-8-3 21:43 发表

麻雀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L

我知道

但是我不管这些歪理

生命的价值是一样的

人按照自己的规则去决定哪个高贵本来就没有道理
原帖由 云落成雪 于 2007-8-3 21:47 发表

我知道

但是我不管这些歪理

生命的价值是一样的

人按照自己的规则去决定哪个高贵本来就没有道理

于是再次动用“君子和而不同”……:handshake
原帖由 snowhole 于 2007-8-3 21:49 发表

于是再次动用“君子和而不同”……:handshake

晕死...你也看《论语》啊;P ;P
于丹这个真正的大妈威力无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