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公开需要制度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56:28
有关中国信息公开的话题已经持续多年,尤其是在发生沙斯疫情之后,这一讨论曾一度变得十分热烈。总体上看,最近这几年,情况改进不少。
  特别是在中央政府层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期邀请政府高官面对中外媒体,既发布了中国政府想要广而告之的信息,又满足了现代新闻传媒的专业需求和公众的知情权,所以效果很好。

  可是,在中国地方政府层面,总体情况还是差强人意。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近日公开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依然相信,90%“不好的事情”都能够隐瞒,而“倒霉地”被捅出去的只有10%。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在信息传播手段迅捷而多样化的时代,有关官员若还是自以为能够封锁信息,那就会显得很天真。

  作为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之一,王国庆的言论无疑能代表中国政府高层对信息公开化的积极和务实态度。而在今年年初,国新办主任蔡武也曾当着众多中外记者的面,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因此,可以看出,在信息公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是有差别的。仅从最近发生的各种社会不公事件、湖泊污染和食品安全事件看,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做法不仅直接导致了恶劣后果,而且还使中央政府连带蒙羞。

  在信息传播极其发达的时代,“不好的事情”也许能够隐瞒一时,但绝不可能永远被“捂住”。“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是中国传统文化里非常朴实的智慧语言,今天不仅没有过时,反而还随着通讯技术的发达而变得更具现实意义。最近几年来中国各地被曝光的一些丑闻,都是先在非传统媒体上不胫而走,然后形成滚雪球效应,最终引起轩然大波。

  由于中国传统媒体的公众参与程度较低,所以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议政、监督和评判当权者的重要平台。政府官员可以控制信息的发布,但却无法截断“小道消息”通过网络和手机传播。这是政府官员再也无法长期隐瞒事实、掩盖真相和愚弄舆论的关键所在。只是还有不少地方官员偏偏“不信邪”,依然以为掌握了官方媒体就等于垄断了话语权和信息发布权。这不只是天真的,而且更是愚蠢的。

  在发生沙斯之后,中南海就一直警告说,地方政府对重大事故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但是,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几乎所有重大事故都有不同程度的瞒报和谎报现象。一些地方官员面对中央政府都敢弄虚作假,他们在面对公众时的诚信又会是如何,当然就更需要质疑。

  信息不公开或者信息搀假,症结在于信息渠道不通畅。但是,信息渠道不通畅的主要责任并非在地方政府,而在于缺乏正常、有序和有保障的信息发布制度。

  因此,在批评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隐瞒真相的同时,人们也许还有这些疑问: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敢公开信息?自行公开信息是否有政治风险?它们是否有必须公开信息的责任?是否拥有公开信息的权力?假若它们没有这个权力,或者有权力而无保障,那无疑说明在制度上存在着阻止信息公开的障碍。
http://www.zaobao.com/yl/sl070718_501.html有关中国信息公开的话题已经持续多年,尤其是在发生沙斯疫情之后,这一讨论曾一度变得十分热烈。总体上看,最近这几年,情况改进不少。
  特别是在中央政府层面,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期邀请政府高官面对中外媒体,既发布了中国政府想要广而告之的信息,又满足了现代新闻传媒的专业需求和公众的知情权,所以效果很好。

  可是,在中国地方政府层面,总体情况还是差强人意。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近日公开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依然相信,90%“不好的事情”都能够隐瞒,而“倒霉地”被捅出去的只有10%。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在信息传播手段迅捷而多样化的时代,有关官员若还是自以为能够封锁信息,那就会显得很天真。

  作为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之一,王国庆的言论无疑能代表中国政府高层对信息公开化的积极和务实态度。而在今年年初,国新办主任蔡武也曾当着众多中外记者的面,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因此,可以看出,在信息公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是有差别的。仅从最近发生的各种社会不公事件、湖泊污染和食品安全事件看,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做法不仅直接导致了恶劣后果,而且还使中央政府连带蒙羞。

  在信息传播极其发达的时代,“不好的事情”也许能够隐瞒一时,但绝不可能永远被“捂住”。“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是中国传统文化里非常朴实的智慧语言,今天不仅没有过时,反而还随着通讯技术的发达而变得更具现实意义。最近几年来中国各地被曝光的一些丑闻,都是先在非传统媒体上不胫而走,然后形成滚雪球效应,最终引起轩然大波。

  由于中国传统媒体的公众参与程度较低,所以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议政、监督和评判当权者的重要平台。政府官员可以控制信息的发布,但却无法截断“小道消息”通过网络和手机传播。这是政府官员再也无法长期隐瞒事实、掩盖真相和愚弄舆论的关键所在。只是还有不少地方官员偏偏“不信邪”,依然以为掌握了官方媒体就等于垄断了话语权和信息发布权。这不只是天真的,而且更是愚蠢的。

  在发生沙斯之后,中南海就一直警告说,地方政府对重大事故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但是,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几乎所有重大事故都有不同程度的瞒报和谎报现象。一些地方官员面对中央政府都敢弄虚作假,他们在面对公众时的诚信又会是如何,当然就更需要质疑。

  信息不公开或者信息搀假,症结在于信息渠道不通畅。但是,信息渠道不通畅的主要责任并非在地方政府,而在于缺乏正常、有序和有保障的信息发布制度。

  因此,在批评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隐瞒真相的同时,人们也许还有这些疑问: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敢公开信息?自行公开信息是否有政治风险?它们是否有必须公开信息的责任?是否拥有公开信息的权力?假若它们没有这个权力,或者有权力而无保障,那无疑说明在制度上存在着阻止信息公开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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