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关于与范维澄院士有关的“论文事件”的通报(Z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9:38:12
中国工程院关于与范维澄院士有关的“论文事件”的通报

全体院士:

  2006年11月,工程院收到有关范维澄院士等人的论文存在科学道德问题的材
料,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对此十分重视,与范维澄院士多次进行了联系。能源
与矿业工程学部组织有关院士对“论文事件”调查了解并提出了处理建议。2007
年2月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收到了中国科技大学反馈的对“论文事件”的处理
意见。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2007年2月28日科学
道德建设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论文事件”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
处理建议。根据院常务会意见,报经4月2日主席团会议审定,决定通报全体院士。

  关于范维澄院士“论文事件”的基本事实如下:

  1、前后3此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1)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在2005年第40卷《Fire Safety
Journal》杂志上(pp.267-281)发表了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Fire Room》的文章。该文中许多内容与日本
学者Suzuki等人在2002年举行的第7届国际火灾会议上发表的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Single Room》
的文章雷同,甚至整段照抄。

  (2) 2004年第14卷第6期《Progress in Natural Science 》(pp.536-540)
发表了一篇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撰写的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Temperature Distribution in a Fire Room》的
文章。该文主体内容与Suzuki论文基本相同,对Suzuki等人的文章进行了大量抄
袭,并且完全没有提及和引用Suzuki等人的工作。

  (3) 2004年第10卷第6期《燃烧科学与技术》杂志上(pp.544-548)发表了
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撰写的题为《预测单个火灾房间温度场分
布的多层次区域模型》的文章。该文主体内容与Suzuki论文基本相同。

  上述的三篇论文都有明显的抄袭,已构成剽窃。范维澄院士的在职研究生陈
晓军是前述三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陈晓军称其“冒用其他三位作者的
名义进行投稿”。

  2、2005年上半年,当范维澄院士了解到陈晓军等于2004年在《自然科学进
展》和《燃烧科学与技术》上发表了两篇关于多层区域模型的文章,并存在一稿
多投的现象,而且署了他的名时,他没有及时采取任何措施纠正。

  3、2005年6月底,当范维澄院士收到《火灾安全期刊》主编Dougal
Drysdale的信,得知陈晓军发表的有他署名的论文,并了解到此论文受到原作者
Suzuki的质疑以及得知2006年3月《火灾安全期刊》主编发表了针对该论文的主
编声明后,他没有以任何形式公开声明他的名字是被冒用,也没有撤回论文或取
消自己的署名。

  4、2006年1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发表了范维澄等撰写的题为《中
国火灾科学基础研究进展与展望》的综述性论文时,在已知上述文章受到剽窃质
疑的情况下,仍正面引用了上述这些这些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5、2004年6月10日,范维澄院士作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 )
一个项目和课题的负责人,在课题中期总结报告中,将上述的模型作为研究工作
的8个主要进展的第3条,上报科技部。

  以上事实说明,范维澄院士在学术道德和学风方面疏于自律,对“论文事件”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主席团决定对范维澄院士在全院通报批评。

  范维澄院士本人对“论文事件”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3月26日,范维澄
院士向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和能源与矿业工程部写了“我对陈晓军等论文事件的
反思与检讨”,对自己错误的认识有所提高。院主席团诚恳地希望范维澄院士本
人对事件性质和自己的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

  中国工程院一贯高度重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全体院士要以此事为鉴,吸
取教训,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率先垂范,严于自律,并加强对助手和学生
的科学道德及学风的教育。

中国工程院
2007年4月11日中国工程院关于与范维澄院士有关的“论文事件”的通报

全体院士:

  2006年11月,工程院收到有关范维澄院士等人的论文存在科学道德问题的材
料,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对此十分重视,与范维澄院士多次进行了联系。能源
与矿业工程学部组织有关院士对“论文事件”调查了解并提出了处理建议。2007
年2月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收到了中国科技大学反馈的对“论文事件”的处理
意见。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2007年2月28日科学
道德建设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论文事件”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
处理建议。根据院常务会意见,报经4月2日主席团会议审定,决定通报全体院士。

  关于范维澄院士“论文事件”的基本事实如下:

  1、前后3此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1)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在2005年第40卷《Fire Safety
Journal》杂志上(pp.267-281)发表了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Fire Room》的文章。该文中许多内容与日本
学者Suzuki等人在2002年举行的第7届国际火灾会议上发表的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Single Room》
的文章雷同,甚至整段照抄。

  (2) 2004年第14卷第6期《Progress in Natural Science 》(pp.536-540)
发表了一篇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撰写的题为《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Temperature Distribution in a Fire Room》的
文章。该文主体内容与Suzuki论文基本相同,对Suzuki等人的文章进行了大量抄
袭,并且完全没有提及和引用Suzuki等人的工作。

  (3) 2004年第10卷第6期《燃烧科学与技术》杂志上(pp.544-548)发表了
陈晓军、杨立中、邓志华、范维澄四人撰写的题为《预测单个火灾房间温度场分
布的多层次区域模型》的文章。该文主体内容与Suzuki论文基本相同。

  上述的三篇论文都有明显的抄袭,已构成剽窃。范维澄院士的在职研究生陈
晓军是前述三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陈晓军称其“冒用其他三位作者的
名义进行投稿”。

  2、2005年上半年,当范维澄院士了解到陈晓军等于2004年在《自然科学进
展》和《燃烧科学与技术》上发表了两篇关于多层区域模型的文章,并存在一稿
多投的现象,而且署了他的名时,他没有及时采取任何措施纠正。

  3、2005年6月底,当范维澄院士收到《火灾安全期刊》主编Dougal
Drysdale的信,得知陈晓军发表的有他署名的论文,并了解到此论文受到原作者
Suzuki的质疑以及得知2006年3月《火灾安全期刊》主编发表了针对该论文的主
编声明后,他没有以任何形式公开声明他的名字是被冒用,也没有撤回论文或取
消自己的署名。

  4、2006年1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发表了范维澄等撰写的题为《中
国火灾科学基础研究进展与展望》的综述性论文时,在已知上述文章受到剽窃质
疑的情况下,仍正面引用了上述这些这些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

  5、2004年6月10日,范维澄院士作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 )
一个项目和课题的负责人,在课题中期总结报告中,将上述的模型作为研究工作
的8个主要进展的第3条,上报科技部。

  以上事实说明,范维澄院士在学术道德和学风方面疏于自律,对“论文事件”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主席团决定对范维澄院士在全院通报批评。

  范维澄院士本人对“论文事件”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3月26日,范维澄
院士向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和能源与矿业工程部写了“我对陈晓军等论文事件的
反思与检讨”,对自己错误的认识有所提高。院主席团诚恳地希望范维澄院士本
人对事件性质和自己的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

  中国工程院一贯高度重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全体院士要以此事为鉴,吸
取教训,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率先垂范,严于自律,并加强对助手和学生
的科学道德及学风的教育。

中国工程院
2007年4月11日
学术打假不能止于方舟子

周云
2006年11月13日 四川新闻网

  日前,方舟子主持的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披露,国际权威期刊《火安全期刊》
(Fire Safety Journal)发表主编声明,认为2005年刊登在该刊上的一篇论文剽
窃自日本研究者发表于2003年的论文。剽窃论文的四名作者均为安徽一所高校某
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其中一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方舟子从事学术打假数年,揭露了多起国内学术腐败案,从舆论上看已经颇
有声势
。但从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效果来看,恕我直言,却收效甚微。国内学术腐败、
学术造假的现象仍然严重,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新雨丝的打假行动,除了引
发舆论谴责狂潮与反击的口水战之外,一般不会有其他下文,最终结局总是不了
了这。如此反反复复,人们对学术打假都产生了“审美疲劳”。

  何以学术打假总是以方舟子始,以方舟子终?学术不端行为依然泛滥如故呢?
问题不在方舟子,他的打假行动虽偶有误伤,但绝大部分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无可辩驳。问题在于绝大多数的学术造假者、学术腐败者都没有受到相应的
惩罚。只有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个别单位对新雨丝网站做出了积极回应,处
理了相关人员。而绝大多数涉事单位总是装聋作哑,不理不睬,直至事情悄然淡
出公众视线,涉事人安全上岸。也有单位承诺调查到底,给大家一个交代,但往
往也不会再有下文。甚至个别单位采取包庇的态度,出面反击方舟子。这样的态
度无疑是一种纵容,必然导致学术不端行为越来越来严重。

  遏制学术不端行为,仅靠新语丝一类的舆论监督是不够的,现有的单位体制
下的自查自纠也不可靠,更不能指望学术研究者自我道德约束。必须要动用行政、
法律力量,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罚机制。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应成立独立的学术
道德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且应该承担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公
众公开,接受公众质询的义务。立法部门也应该酝酿立法,使对学术不端行为的
惩处有法可依。没有制度建设,方舟子们纵然是铁肩,难担当不起学术打假如此
重任。

(XYS20061120)
观范维澄院士事件有感

  作者:逐草天涯

  结论就是抄袭不如造假。抄袭太容易暴露了,暴露得实在难以遮掩。造假就
不同了,我一口咬定没有造假,最后还不是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比如魏于全院士,到现在论文的原始资料还没整理完,不是没事吗?

  难怪肖传国教授不服----自己好歹正儿八经发表过文章,既没有抄袭也没有
造假(至少俺没看到对他老人家的揭发),到头来才评上个武汉法院院士。看来
人家肖教授气的汪汪叫也是有原因的。

(XYS20070625)
终于抓住一个了。
院士就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