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磋商东海油气田 中方坚持单独开发春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2:17:19
  中新网4月7日电

      中日两国6日在北京召开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技术专家会议,就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共同开发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具体磋商。香港《文汇报》报道,中日外交人士称,中方已提案要求日本接受其单独开发春晓油气田,日方对此明确表示反对。中国外交人士向该报指出,春晓油气田开发是在中方与日方没有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日方根本无权干涉。

  日本资源能源厅石油和天然气科科长保坂伸等人及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日本媒体披露,日方在会议中要求中方提供正在开发的油气田构造及储量等数据,但未果。此外,双方就早日举行第二次会议达成了共识。

  另有日本媒体报道指,中国已要求日本接受其单独开发位于“日中中间线”附近的春晓油气田。报道说,这一提案实质是将春晓与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分离,优先投产春晓

  对此,日本官房长官盐崎恭久6日在东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共同开发包括春晓在内的油田是日中两国的共识。11日召开的日中首脑会谈也将在此基础上展开”,日本不会答应中方的要求。

  中方拒认“中间线”前提

  内地海权专家向香港《文汇报》表示,中方从来没有将春晓油气田列入中日共同开发的考虑范围内,这一立场一直没有改变。他说,春晓油气田位于东海的近海大陆架上,处于日本提出的所谓“中间线”中方一侧,是中国行使主权的正常活动。

  中国外交相关人士更表示,东海目前尚未划界,所谓“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提出来的,中方从来没有接受,今后也不会接受。中方不接受以所谓“中间线”为前提来讨论共同开发

  据了解,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国历来主张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以冲绳海槽划分两国专属经济区;而日方则坚持根据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公约》,按中间线原则划分。

  报道称,中日围绕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已进行长达两年的磋商,共进行了七轮司局长级会晤和多次相关对话,但在如何界定可能进行的共同开发的海域方面,双方依然分歧严重。日方在磋商中要求以跨所谓“中间线”的广阔海域为对象进行共同开发,而中方则坚持将共同开发限定在双方有争议海域。有内地学者认为,中日东海争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牵涉到经济、法律、政治以及历史等多个领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全解决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最佳选择就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葛冲)中新网4月7日电

      中日两国6日在北京召开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技术专家会议,就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共同开发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具体磋商。香港《文汇报》报道,中日外交人士称,中方已提案要求日本接受其单独开发春晓油气田,日方对此明确表示反对。中国外交人士向该报指出,春晓油气田开发是在中方与日方没有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日方根本无权干涉。

  日本资源能源厅石油和天然气科科长保坂伸等人及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日本媒体披露,日方在会议中要求中方提供正在开发的油气田构造及储量等数据,但未果。此外,双方就早日举行第二次会议达成了共识。

  另有日本媒体报道指,中国已要求日本接受其单独开发位于“日中中间线”附近的春晓油气田。报道说,这一提案实质是将春晓与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分离,优先投产春晓

  对此,日本官房长官盐崎恭久6日在东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共同开发包括春晓在内的油田是日中两国的共识。11日召开的日中首脑会谈也将在此基础上展开”,日本不会答应中方的要求。

  中方拒认“中间线”前提

  内地海权专家向香港《文汇报》表示,中方从来没有将春晓油气田列入中日共同开发的考虑范围内,这一立场一直没有改变。他说,春晓油气田位于东海的近海大陆架上,处于日本提出的所谓“中间线”中方一侧,是中国行使主权的正常活动。

  中国外交相关人士更表示,东海目前尚未划界,所谓“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提出来的,中方从来没有接受,今后也不会接受。中方不接受以所谓“中间线”为前提来讨论共同开发

  据了解,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国历来主张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以冲绳海槽划分两国专属经济区;而日方则坚持根据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公约》,按中间线原则划分。

  报道称,中日围绕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已进行长达两年的磋商,共进行了七轮司局长级会晤和多次相关对话,但在如何界定可能进行的共同开发的海域方面,双方依然分歧严重。日方在磋商中要求以跨所谓“中间线”的广阔海域为对象进行共同开发,而中方则坚持将共同开发限定在双方有争议海域。有内地学者认为,中日东海争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牵涉到经济、法律、政治以及历史等多个领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全解决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最佳选择就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葛冲)
我国有没有公布领海基线?
应该是开发为主,谈判为辅,最好是拖得越久越好
原帖由 lumuyu 于 2007-4-7 19:04 发表
应该是开发为主,谈判为辅,最好是拖得越久越好

老成持重之言啊~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handshake :handshake
不用管够日的我们只管开发
原帖由 cdjl88 于 2007-4-7 15:50 发表
我国有没有公布领海基线?


  1996-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员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如下: 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权界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领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中国政府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一、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山东高角(1) 北纬37°24.0’ 东经122°42.3’
  2.山东高角(1) 北纬37°23.7’ 东经122°42.3’
  3.镆耶岛(1) 北纬36°57.8’ 东经122°34.2’
  4.镆耶岛(2) 北纬36°55.1’ 东经122°32.7’
  5.镆耶岛(3) 北纬36°53.7’ 东经122°31.1’
  6.苏山岛 北纬36°44.8’ 东经122°15.8’
  7.朝连岛 北纬35°53.6’ 东经120°53.1’
  8.达山岛 北纬35°00.2’ 东经119°54.2’
  9.麻菜珩 北纬33°21.8’ 东经121°20.8’
  10.外磕脚 北纬33°00.9’ 东经121°38.4’
  11.佘山岛 北纬31°25.3’ 东经122°14.6’
  12.海礁 北纬30°44.1’ 东经123°09.4’
  13.东南礁 北纬30°43.5’ 东经123°09.7’
  14.两兄弟屿 北纬30°10.1’ 东经122°56.7’
  15.渔山列岛 北纬28°53.3’ 东经122°16.5’
  16.台州列岛(1) 北纬28°23.9’ 东经121°55.0’
  17.台州列岛(2) 北纬28°23.5’ 东经121°54.7’
  18.稻挑山 北纬27°27.9’ 东经121°07.8’
  19.东引岛 北纬26°22.6’ 东经120°30.4’
  20.东沙岛 北纬26°09.4’ 东经120°24.3’
  21.牛山岛 北纬25°25.8’ 东经119°56.3’
  22.乌丘屿 北纬24°58.6’ 东经119°28.7’
  23.东碇岛 北纬24°09.7’ 东经118°14.2’
  24.大柑山 北纬23°31.9’ 东经117°41.3’
  25.南澎列岛(1) 北纬23°12.9’ 东经117°14.9’
  26.南澎列岛(2) 北纬23°12.3’ 东经117°13.9’
  27.石碑山角 北纬22°56.1’ 东经116°29.7’
  28.针头岩 北纬22°18.9’ 东经115°07.5’
  29.佳蓬列岛 北纬21°48.5’ 东经113°58.0’
  30.围夹岛 北纬21°34.1’ 东经112°47.9’
  31.大帆石 北纬21°27.7’ 东经112°21.5’
  32.七洲列岛 北纬19°58.5’ 东经111°16.4’
  33.观帆 北纬19°53.0’ 东经111°12.8’
  34.大洲岛(1) 北纬18°39.7’ 东经110°29.6’
  35.大洲岛(2) 北纬18°39.4’ 东经110°29.1’
  36.双帆石 北纬18°26.1’ 东经110°08.4’
  37.陵水角 北纬18°23.0’ 东经110°03.0’
  38.东洲(1) 北纬18°11.0’ 东经109°42.1’
  39.东洲(2) 北纬18°11.0’ 东经109°41.8’
  40.锦母角 北纬18°09.5’ 东经109°34.4’
  41.深石礁 北纬18°14.6’ 东经109°07.6’
  42.西鼓岛 北纬18°19.3’ 东经108°57.1’
  43.莺歌嘴(1) 北纬18°30.2’ 东经108°41.3’
  44.莺歌嘴(2) 北纬18°30.4’ 东经108°41.1’
  45.莺歌嘴(3) 北纬18°31.0’ 东经108°40.6’
  46.莺歌嘴(4) 北纬18°31.1’ 东经108°40.5’
  47.感恩角 北纬18°50.5’ 东经108°37.3’
  48.四更沙角 北纬19°11.6’ 东经108°36.0’
  49.峻壁角 北纬19°21.1’ 东经108°38.6’
  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东岛(1) 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2.东岛(2) 北纬16°40.1’ 东经112°44.5’
  3.东岛(3) 北纬16°39.8’ 东经112°44.7’
  4.浪花礁(1) 北纬16°04.4’ 东经112°35.8’
  5.浪花礁(2) 北纬16°01.9’ 东经112°32.7’
  6.浪花礁(3) 北纬16。01.5’ 东经112°31.8’
  7.浪花礁(4) 北纬16°01.0’ 东经112°29.8’
  8.中建岛(1) 北纬15°46.5’ 东经111°12.6’
  9.中建岛(2) 北纬15°46.4’ 东经111°12.1’
  10.中建岛(3) 北纬15°46.4’ 东经111°11.8’
  11.中建岛(4) 北纬15°46.5’ 东经111°11.6’
  12.中建岛(5) 北纬15°46.7’ 东经111°11.4’
  13.中建岛(6) 北纬15°46.9’ 东经111°11.3’
  14.中建岛(7) 北纬15°47.2’ 东经111°11.4’
  15.北礁(1) 北纬17°04.9’ 东经111°26.9’
  16.北礁(2) 北纬17°05.4’ 东经111°26.9’
  17.北礁(3) 北纬17°05.7’ 东经111°27.2’
  18.北礁(4) 北纬17°06.0’ 东经111°27.8’
  19.北礁(5) 北纬17°06.5’ 东经111°29.2’
  20.北礁(6) 北纬17°07.0’ 东经111°31.0’
  21.北礁(7) 北纬17°07.1’ 东经111°31.6’
  22.北礁(8) 北纬17°06.9’ 东经111°32.0’
  23.赵述岛(1) 北纬16°59.9’ 东经112°14.7’
  24.赵述岛(3) 北纬16°59.7’ 东经112°15.6’
  25.赵述岛(3) 北纬16°59.4’ 东经112°16.6’
  26.北岛 北纬16°58.4’ 东经112°18.3’
  27.中岛 北纬16°57.6’ 东经112°19.6’
  28.南岛 北纬16°56.9’ 东经112°20.5’
  1.东岛(1)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
  关于领海的划法,目前世界上公认有两种,即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正常基线法,又叫低潮基线法,就是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边最远的哪一条线为基线;再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一国的领海。另一种是直线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这种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沿海岛屿上选定某些点作为基点,把连接各相领基点所得到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作为基线的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我国实行的就是折线基线法。1996年5月15日,我国政府正式颁布中国领海基线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我国领海基线为两部分组成:一是大陆领海的基线为山东高角至峻壁角之间各相领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二是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东岛至南岛之间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我国政府还将再行宣布其余领海基线。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n mile)。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845033.html
原帖由 lumuyu 于 2007-4-7 19:04 发表
应该是开发为主,谈判为辅,最好是拖得越久越好

  目前已经如此实践了:victory:
在东海油气田的问题上,中国内部要求对日妥协的压力也是满大的,不知道中央最后能否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