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统计局长邱晓华案进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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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渎职罪是真么回事?
受贿罪有个前提:就是要为他人牟取不当利益。
       过年过节送礼的问题确实应该立法,不能在靠纪律和文件来约束了。
做统计可以有什麽油水 ? 渎职大概就是统计数字不准确吧.;P
这样的算清官了
反腐(或者别的什么事)都要依法.

否则很容易就被利用来打击异己
因重婚罪被判刑的部级高官,邱算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概也是中国3000年文明史上的第一个。HJT,嘿嘿!想那CLY,八成也是冤案。
原帖由 猫眼看鬼 于 2007-3-24 14:05 发表
因重婚罪被判刑的部级高官,邱算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概也是中国3000年文明史上的第一个。HJT,嘿嘿!想那CLY,八成也是冤案。


好像还说他在境外色情场所!呵呵!
说与多个女的发生不正当关系!
这算什么罪啊!呵呵!现在不是基本公开合法的嘛!

CLY其实好像也没贪污啊!
就是为了自己的政绩挪用了钱而已!


可怜啊!被拿来当典型了啊!
国有国法。
“双轨”这种事,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
原帖由 猫眼看鬼 于 2007-3-24 15:08 发表
国有国法。
“双轨”这种事,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

"双轨“没凌驾于国法之上,只是党内调查的措施之一。任何政党都有自己的内部调查制度,没什么稀奇的。
又是一个轮回 ... 还是做墙头草最不吃亏.
原帖由 猫眼看鬼 于 2007-3-24 15:08 发表
国有国法。
“双轨”这种事,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


  貌似本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和双规没什么大关系,再说无非是党内的监督手段,你不想消受就退党,哈哈。
原帖由 TUMING 于 2007-3-24 15:44 发表
又是一个轮回 ... 还是做墙头草最不吃亏.


  在北京他想做草还做不成呢,就他这点根基在北京这种地方,说实话看得着他的人其实不多。
据指控他与多名妇女通奸,还涉及境外色情活动。估计哪方面很能呀:D
原帖由 fangchu007 于 2007-3-24 17:18 发表
据指控他与多名妇女通奸,还涉及境外色情活动。估计哪方面很能呀:D


  子虚乌有的谣言,人家只是有个上海的“女朋友”,还生了孩子而已。没办法,谁叫他老婆那样呢。
“貌似本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一位中国公民失去人身自由达5个月,公开信息甚少,也不知是因何种嫌疑罪名,一句“貌似”“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就能敷衍?CLY还是全国人大代表那。中国是法制国家,任何党派必须服从国法,任何所谓党内“家法”都是非法的。违背历史潮流,不管是何方神明,牠必将被历史唾弃。

我原以为超大版主水平很高的,原来是小女孩子家,用感性思考,哈哈。
原帖由 猫眼看鬼 于 2007-3-24 21:19 发表
“貌似本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一位中国公民失去人身自由达5个月,公开信息甚少,也不知是因何种嫌疑罪名,一句“貌似”“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就能敷衍?CLY还是全国人大代表那。中国 ...


  看来你连“貌似”这两个字什么含义都不懂阿,哈哈哈哈,连是不是双规都分不清楚的小朋友!
原帖由 猫眼看鬼 于 2007-3-24 21:19 发表
“貌似本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一位中国公民失去人身自由达5个月,公开信息甚少,也不知是因何种嫌疑罪名,一句“貌似”“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就能敷衍?CLY还是全国人大代表那。中国 ...

双轨哪有代替法律
查来查去,原来还是个清官.也就是"那种"能耐大了点
原帖由 猫眼看鬼 于 2007-3-24 21:19 发表
“貌似本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一位中国公民失去人身自由达5个月,公开信息甚少,也不知是因何种嫌疑罪名,一句“貌似”“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调查”就能敷衍?CLY还是全国人大代表那。中国 ...

阁下没发现自己的逻辑基础纯粹是感性的随想么?
估计邱晓华郁闷了,一个县的公安局长过年收的礼几年下来也不止这个数。
明白了,原来共产党的官除了是清官,还得要是圣官,摸一下女人都不行。
邱对他老婆其实不算差
我们BOSS的老公就是统计局的处长,据说邱还是不错的,年轻有能力。估计是得罪那位领导了,被揪住小辫子拉下来了。
邱养外宅的事其实是人家的家事。老婆和同事都知道,应该是他老婆默许了的,就这么被拉下来了,的确有点冤!
肯定是得罪什么人了,不然就这点事不可能闹这么大........
估计是路线错误,什么错误都能犯就是不能路线错误啊!;P ;P ;P
县里一个正科级的局长一年捞的也比这多.怎么又查出来了一个清官啊.估计肯定是和cly一样,路线问题.
原帖由 himmler 于 2007-3-25 13:08 发表
我们BOSS的老公就是统计局的处长,据说邱还是不错的,年轻有能力。估计是得罪那位领导了,被揪住小辫子拉下来了。
邱养外宅的事其实是人家的家事。老婆和同事都知道,应该是他老婆默许了的,就这么被拉下来了, ...

     邱的老婆红斑狼疮很多年了,一直在医院,养个小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总之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业务上没问题 生活上有问题的正部级 也会下来.
希望以后就按这个标准办....
斗争激烈啊
典型的站错了队伍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邱是副部,不是正部,国家统计局是副部级单位
看了以上朋友的言论,我想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我喜爱的超大是怎么了?做为一个部级干部(好象是吧)违反了国家法律。还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同情。我实在是理解不了。
楼上的 那要看和谁做对比了萨
原帖由 u1999 于 2007-3-25 20:36 发表
看了以上朋友的言论,我想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我喜爱的超大是怎么了?做为一个部级干部(好象是吧)违反了国家法律。还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同情。我实在是理解不了。


  你去看看刑法书,看看“重婚罪”和“自诉罪名”是什么意思就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了。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7-3-24 13:25 发表
做统计可以有什麽油水 ? 渎职大概就是统计数字不准确吧.;P

得罪了下面吹牛的地方土皇帝们
原帖由 u1999 于 2007-3-25 20:36 发表
看了以上朋友的言论,我想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我喜爱的超大是怎么了?做为一个部级干部(好象是吧)违反了国家法律。还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同情。我实在是理解不了。

法律面前一始同人,可是人家上海某书记贪污了好几亿都没怎么惩治,这么点问题就抓,那么其他人呢?恐怕没几个能是清白的!要抓就一起抓,不能把法律当枪使,
原帖由 u1999 于 2007-3-25 20:36 发表
看了以上朋友的言论,我想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我喜爱的超大是怎么了?做为一个部级干部(好象是吧)违反了国家法律。还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同情。我实在是理解不了。

重婚罪是"民不举官不纠"的民事自诉案件!!!!直接介入是越权!
任何法律法规 包括单位的规章制度 哪怕是私企的规章制度 都可以当枪使。
原帖由 southsailor 于 2007-3-24 13:10 发表
那渎职罪是真么回事?

凡是和地方土皇帝们口径不一致的都是渎职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