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免死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34:22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13日在做客新华网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扯淡!

赖昌星是在中国犯案。难道要按加拿大法律办?最高人民法院公然向西方强权低头。
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中国又没终身监禁。最多20年。
如果有人在加拿大杀人放火后,跑到中国。你有种让加拿大承诺:要么判死刑,要么判20年以下徒刑吗?
加拿大答应了,他们没有死刑。也最多20年。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13日在做客新华网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扯淡!

赖昌星是在中国犯案。难道要按加拿大法律办?最高人民法院公然向西方强权低头。
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中国又没终身监禁。最多20年。
如果有人在加拿大杀人放火后,跑到中国。你有种让加拿大承诺:要么判死刑,要么判20年以下徒刑吗?
加拿大答应了,他们没有死刑。也最多20年。
其实国内也有人不希望他回来拉,国内肯定有人再活动,要承诺这个.
原帖由 gordonye 于 2007-3-18 14:34 发表
其实国内也有人不希望他回来拉,国内肯定有人再活动,要承诺这个.


那你又说反了,国内不希望他回来,就应该到处活动,不承诺这个,那他就回不来了
活着,说不定比死还难受。赖的案子,是给国家开个先例,这样以后外逃的贪官的引渡,就有例可查。这是对腐败的打击啊,我严重支持,不管怎么样,这就是赖的报应!
关最高法院什么事?这种事有最高法院出声的份吗?
  为什么总是有人不懂什么叫“引渡条例”?什么叫“死刑犯不引渡”?什么叫“地域管辖优先”?在加拿大的地盘上,中国的法律就是无法适用,这和司法公正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加拿大的犯人在中国犯案,中国也同样拥有优先的管辖权!
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权。
现在加拿大司法机关是以伪造证件罪起诉赖。因为加拿大与中国没有刑事协助条约,所以加有权不把赖引渡给中国。
     如果赖不被引渡,其在加的判刑不会超过3年,也就是说其判刑之日就是刑满之日,对中国来说一点意义就没有。
    如果赖被引渡回来,首先会对其刑事审判,然后对其非法所得才有追索权,其在加拿大的财产有可能被收回来,即使最终财产不能回来,也有机会把赖一家折腾够呛,让其在那边也不能好好生活,让其他贪官也有所收敛。
      如果我们不放弃死刑,加拿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拒绝与我们合作,那赖只要熬过这一阵子就彻底没事,其财产也随之合法,再过几年申请特赦加入加拿大国籍,过20年,刑事追索期一过,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过来当个爱国华侨
    两害取其轻,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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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引渡是国际间司法合作长期适用的一个原则,因此中国也需要遵守,和国家地位或者国力强弱倒没有太大关系。既然人逃到了外国,外国司法管辖权就有了介入的理由,这也符合国际通行的法理标准,不是谁屈服谁的问题,是大家通行的游戏规则。
而且现在中国经济犯罪一般也不判死刑了,不信查查最近5年的案件纪录,承诺不判死刑也未必就是对国内同类罪犯的不公,把人弄回来多纠出些同伙贪官不是很好吗,比枪毙一个人有意义多了。
学学刑法吧,赖昌星够判死刑的吗?
赖昌星是在中国犯案。难道要按加拿大法律办?最高人民法院公然向西方强权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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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得交关. 赖现在是身在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不同意遗返难道你中国派兵去抢 ? 引渡是由国际公约或两国间的双边条约规定. 死刑犯不会遗返, 是国际接受的准则.;P
楼主的说法有误. 按中国刑法. 除了死刑外, 还有一个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就是终身监禁.国家不仅仅是只能判他20年. 而且赖昌星一进大牢, 他会发现无期徒刑不如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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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无期徒刑在执行10年后,你不犯错,一般都改为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不作出这个承诺,赖某可能获得加拿大难民资格,在那里吃香的喝辣的。
如果作出这个承诺,赖某可以受到中国法律的严惩,把牢底坐穿。

如果我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我当然也会选后者。

但是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在他潜逃加拿大之前把他逮住那多好啊!
赖某可能获得加拿大难民资格,在那里吃香的喝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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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不是讽刺吗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7-3-19 11:03 发表
赖某可能获得加拿大难民资格,在那里吃香的喝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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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不是讽刺吗


  讽刺什么?政治交锋就是这样,对方才不会管你国家人民的死活,只关心自己的政治利益,对于加拿大他赖某人是政治筹码,是财神爷,不是腐败分子,因为他国政府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对非本国的公民讲公平--所以说者和本国的司法公正毫无关系,这就是鞭长莫及,中共以前也不是没有给予过国外的人政治避难的资格。
从国际法上来说
除非有引渡条约
否则一国对另一国不负有引渡义务
何况相当多国家都有“死刑不引渡”的国内法规定
如果要引渡
只能承诺不判处死刑
任何国家都是如此
怎么就变成向西方低头了呢
对于贪官,让他们穷比让他们死还难受,他们不就是为钱不要命的贪么.
所以,把钱弄回来比什么都有效,放了都没关系,穷死他!
:P
如果按照我这个人的一贯作风 我会好不犹豫的答应免除他的死刑 等他一下飞机我会下令当着全世界记者的面当场击毙他  

不过如果我真是当权者 我只会让他回来判个无期徒刑
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要说对赖昌星免死和司法公正毫无关系,那也有点牵强。我的看法是,放弃或者实际上放弃对犯罪分子的惩处,是根本性的司法不公;而免死却判处无期或其他较重刑罚则只是程度上的不公。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宁取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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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我这个人的一贯作风 我会好不犹豫的答应免除他的死刑 等他一下飞机我会下令当着全世界记者的面当场击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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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其他已出逃或将出逃的贪官都得向你跪拜, 三呼万岁. ;P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7-3-18 14:25 发表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13日在做客新华网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扯淡!

赖昌星是在中国犯案。难道 ...


中国有无期徒刑的……坐一辈子牢可比死刑更恐怖
原帖由 songgong 于 2007-3-19 10:46 发表
楼主的说法有误. 按中国刑法. 除了死刑外, 还有一个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就是终身监禁.国家不仅仅是只能判他20年. 而且赖昌星一进大牢, 他会发现无期徒刑不如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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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无期徒刑在执行10年后 ...


减刑是由条件的,兄弟要看看刑法才行
楼猪又在选择性失明了
不判死刑就不代表他死不了的:)
楼上说的对.
这个人现在回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