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争议折射中国转型期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3:06:44
《物权法》争议折射中国转型期问题
2007年03月11日 12:13 文/邱震海

《物权法》的争议过程中,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方向的问题,就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一个是改革进程当中出现的种种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需要重视。

三月八日开始,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将审议久经争议的《物权法》草案。围绕《物权法》的争议一波三折,其间主要分歧就在于:要不要保护私有财产;第二如何保护私有财产。

两大争议问题

从一九九二年后,市场经济在中国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前卫的发展阶段,而这种所谓的前卫已经不可避免的跟中国一系列行政体制、政治体制和法律方向形成了一定的抵触。若没有一个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市场经济就无法向前推进。但在《物权法》的争议过程中,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方向的问题,一个是改革进程当中出现的种种的技术层面上的问题。

先说这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不可否认大量的国有资产在流失和被吞并。若对这部分或其他来路不明的财产保护,那等于是用法律的形式承认了所有这些程序的不公正。这当然是对所有老百姓都是不公平,所以反对者认为《物权法》如果出台之后,只能使富者更富,穷者更穷,这当然只是从一个目前中国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技术层面上问题。

如果从更高的一个角度上来说,从方向上的问题就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承认是公有制。但是中国的改革目前已经到了一个关键阶段,就是必须要保护私有经济,私有经济同时要包括每个公民自己拥有的私有财产,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于是本来的体制的经典定义和中国改革开放目前的现实又产生了冲突,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所谓的方向之争。

正反方各有不同诉求

《物权法》作为个案,折射了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无论正反两大阵营中都有两种不同的诉求。首先,反对方一方面就事论事,提出《物权法》目前在中国目前经济转型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官商勾结,国转民营企业过程当中,大量的国有资产被吞并的情况;但不可否认还有一派是就改革的方向而言,认为以《物权法》意味着中国改革方向将偏离正统社会主义的方向,中国改革开放从1979年以后完全错了,只不过当时整个矛盾还没有激化到一定程度,那么现在到了结骨眼上,再过一步就到了资本主义,于是现在要重新倒退回去。

同样在赞成的一方中也存在两派不同的诉求。一派认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已经与体制和法律的框架产生一定抵触,所以必须有一个法律框架来为未来继续发展的市场经济奠定基础。当然就事论事而言,出现的问题以后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去解决,但本身而言不应将改革开放中的技术层面问题作为《物权法》的根本障碍。不可否认在赞成的一方中也有一些人是各种利益集团,想尽快出台这个《物权法》以使得个人或集团利益得到保护。那么恰恰这部分人与反对派当中的那部分就事论事的人士形成短兵相接。

切勿轻视改革操作失误

从技术层面上必须承认一些左派人士提出来是有道理的。任何国家包括我以前呆了很多年的德国,德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他的铁路、邮政都是国有的,国家还能掌握他最主要的一些经济命脉。所以从实际意义上,我认为现在有些学者提出的国有资产不能流失,包括不能以股份制的方式让经理人来参与它整个国家企业的股份是有道理的。

另一方面国有资产流失确实到了我们现在应该重新审视的阶段。如果说改革方向是对的,那么这个改革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如何解决,千万不要小视这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聚沙成塔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

《物权法》需要配套措施

《物权法》本身出台要有一些配套的措施,来审议财产的合法性。现在我们只能就技术层面去解决问题,我们不能凭空的去想很多事情,我本人认为这个法案通过是可以的,通不过也是合理的,至于到底人大代表会有多少人投票支持,很难预测。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个辩论争议是健康的。大家都说以后中国要民主、要法制,民主和法制从什么地方开始,就是从这些很细小的地方开始,我觉得公众舆论没有营造一个很大的氛围,很多老百姓是不太了解这个事情,很多细节上的事情大家比较关心,但是对这个法折射的更加深层的地方大家不是很了解。


   
凤凰资讯《物权法》争议折射中国转型期问题
2007年03月11日 12:13 文/邱震海

《物权法》的争议过程中,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方向的问题,就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一个是改革进程当中出现的种种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需要重视。

三月八日开始,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将审议久经争议的《物权法》草案。围绕《物权法》的争议一波三折,其间主要分歧就在于:要不要保护私有财产;第二如何保护私有财产。

两大争议问题

从一九九二年后,市场经济在中国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前卫的发展阶段,而这种所谓的前卫已经不可避免的跟中国一系列行政体制、政治体制和法律方向形成了一定的抵触。若没有一个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市场经济就无法向前推进。但在《物权法》的争议过程中,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方向的问题,一个是改革进程当中出现的种种的技术层面上的问题。

先说这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不可否认大量的国有资产在流失和被吞并。若对这部分或其他来路不明的财产保护,那等于是用法律的形式承认了所有这些程序的不公正。这当然是对所有老百姓都是不公平,所以反对者认为《物权法》如果出台之后,只能使富者更富,穷者更穷,这当然只是从一个目前中国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技术层面上问题。

如果从更高的一个角度上来说,从方向上的问题就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承认是公有制。但是中国的改革目前已经到了一个关键阶段,就是必须要保护私有经济,私有经济同时要包括每个公民自己拥有的私有财产,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于是本来的体制的经典定义和中国改革开放目前的现实又产生了冲突,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所谓的方向之争。

正反方各有不同诉求

《物权法》作为个案,折射了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无论正反两大阵营中都有两种不同的诉求。首先,反对方一方面就事论事,提出《物权法》目前在中国目前经济转型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官商勾结,国转民营企业过程当中,大量的国有资产被吞并的情况;但不可否认还有一派是就改革的方向而言,认为以《物权法》意味着中国改革方向将偏离正统社会主义的方向,中国改革开放从1979年以后完全错了,只不过当时整个矛盾还没有激化到一定程度,那么现在到了结骨眼上,再过一步就到了资本主义,于是现在要重新倒退回去。

同样在赞成的一方中也存在两派不同的诉求。一派认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已经与体制和法律的框架产生一定抵触,所以必须有一个法律框架来为未来继续发展的市场经济奠定基础。当然就事论事而言,出现的问题以后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去解决,但本身而言不应将改革开放中的技术层面问题作为《物权法》的根本障碍。不可否认在赞成的一方中也有一些人是各种利益集团,想尽快出台这个《物权法》以使得个人或集团利益得到保护。那么恰恰这部分人与反对派当中的那部分就事论事的人士形成短兵相接。

切勿轻视改革操作失误

从技术层面上必须承认一些左派人士提出来是有道理的。任何国家包括我以前呆了很多年的德国,德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他的铁路、邮政都是国有的,国家还能掌握他最主要的一些经济命脉。所以从实际意义上,我认为现在有些学者提出的国有资产不能流失,包括不能以股份制的方式让经理人来参与它整个国家企业的股份是有道理的。

另一方面国有资产流失确实到了我们现在应该重新审视的阶段。如果说改革方向是对的,那么这个改革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如何解决,千万不要小视这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聚沙成塔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

《物权法》需要配套措施

《物权法》本身出台要有一些配套的措施,来审议财产的合法性。现在我们只能就技术层面去解决问题,我们不能凭空的去想很多事情,我本人认为这个法案通过是可以的,通不过也是合理的,至于到底人大代表会有多少人投票支持,很难预测。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个辩论争议是健康的。大家都说以后中国要民主、要法制,民主和法制从什么地方开始,就是从这些很细小的地方开始,我觉得公众舆论没有营造一个很大的氛围,很多老百姓是不太了解这个事情,很多细节上的事情大家比较关心,但是对这个法折射的更加深层的地方大家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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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现在很难感受到所谓的国有资产对我们贫民百姓(在国企工作的人除外)有什么好处,
原帖由 gordonye 于 2007-3-11 15:36 发表
说实在,现在很难感受到所谓的国有资产对我们贫民百姓(在国企工作的人除外)有什么好处,

就是 完全就是垄断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