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富所控制公司(富士康)向2名大陆记者索赔3000万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44:57
这算不算是恶人先告状?-个人观点!
多说一点,富士康的产品非常不错,很喜欢,但是以后绝对不会买了!


来源:东方网】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相关报道系职务行为,《第一财经日报》将全力支持记者应诉,并维护记者的正当权益。
  苹果公司的调查结论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下属全资子公司,而富士康则是鸿海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其主要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计算机机壳及准系统等产品,合作伙伴包括苹果公司、摩托罗拉、诺基亚、IBM、索尼等世界知名IT企业。
  在今年的《财富》500强排行榜上,鸿海名列全球206位,其在2005年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是283.5亿美元和12.6810亿美元。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该文揭示了富士康工厂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内部管理等问题。本报记者随后实地调查了富士康在江苏昆山的另一个代工厂。文中提到了这类规模庞大的企业,也有比一般中小代工厂优越的一面,如加班费、食宿等方面。
  8月18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 o d e o f C o n d u c t》(下称《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连续工作6天以上。
  高价索赔记者个人并非第一次
  富士康深圳工厂承接了苹果公司风靡全球的音乐播放器iPod的制造订单。今年6月11日,英国的《星期日邮报》在其一篇题为《iPod之城》的报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厂制造iPod所雇用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时,所赚得的月薪却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这篇报道迅速引起全球关注,并促使多家关注劳工权益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发出号召抵制苹果产品。该文还直接引发了苹果公司派出规模庞大的调查团,进驻富士康深圳工厂,展开全方位的有关工人待遇的调查。
  8月23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子邮件采访时,《星期日邮报》这篇文章的作者克劳迪亚·约瑟夫(C lau d ia Jose p h)表示,很高兴看到苹果公司的最新调查报告,证实富士康存在违背苹果公司《行为准则》的行为。她同时表示,她和当时进入富士康工厂拍摄的摄影师一道,“毫不犹豫地坚持原先的报道立场。”
  此后,郭台铭曾公开表示,公司将起诉英国这家媒体。根据克劳迪亚的说法,《星期日邮报》目前为止只接获富士康方面的一封律师函。
  出人意料的是,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号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但目前两名记者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其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本报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本报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体现了报社一以贯之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同时,在就该诉讼案的一份公开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对鸿富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声明要求鸿富锦尽快解封两名记者个人的财产(声明全文详见今日本报A6版)。
  案件发生后,本报采访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乃蔚。陈乃蔚律师认为,此案系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将记者个人列为被告的做法很少见。“由于记者是职务行为,列记者个人就是为了打击记者个人。”他还表示,向个人主张3000万元高额的赔偿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很少见。
  2004年,鸿海也曾因一篇报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假扣押”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同时向其个人索赔3000万元新台币。其行为引起了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媒体从业人士的强烈抗议,并最终迫使该集团总裁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这算不算是恶人先告状?-个人观点!
多说一点,富士康的产品非常不错,很喜欢,但是以后绝对不会买了!


来源:东方网】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相关报道系职务行为,《第一财经日报》将全力支持记者应诉,并维护记者的正当权益。
  苹果公司的调查结论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下属全资子公司,而富士康则是鸿海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其主要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计算机机壳及准系统等产品,合作伙伴包括苹果公司、摩托罗拉、诺基亚、IBM、索尼等世界知名IT企业。
  在今年的《财富》500强排行榜上,鸿海名列全球206位,其在2005年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是283.5亿美元和12.6810亿美元。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该文揭示了富士康工厂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内部管理等问题。本报记者随后实地调查了富士康在江苏昆山的另一个代工厂。文中提到了这类规模庞大的企业,也有比一般中小代工厂优越的一面,如加班费、食宿等方面。
  8月18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 o d e o f C o n d u c t》(下称《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连续工作6天以上。
  高价索赔记者个人并非第一次
  富士康深圳工厂承接了苹果公司风靡全球的音乐播放器iPod的制造订单。今年6月11日,英国的《星期日邮报》在其一篇题为《iPod之城》的报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厂制造iPod所雇用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时,所赚得的月薪却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这篇报道迅速引起全球关注,并促使多家关注劳工权益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发出号召抵制苹果产品。该文还直接引发了苹果公司派出规模庞大的调查团,进驻富士康深圳工厂,展开全方位的有关工人待遇的调查。
  8月23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子邮件采访时,《星期日邮报》这篇文章的作者克劳迪亚·约瑟夫(C lau d ia Jose p h)表示,很高兴看到苹果公司的最新调查报告,证实富士康存在违背苹果公司《行为准则》的行为。她同时表示,她和当时进入富士康工厂拍摄的摄影师一道,“毫不犹豫地坚持原先的报道立场。”
  此后,郭台铭曾公开表示,公司将起诉英国这家媒体。根据克劳迪亚的说法,《星期日邮报》目前为止只接获富士康方面的一封律师函。
  出人意料的是,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号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但目前两名记者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其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本报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本报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体现了报社一以贯之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同时,在就该诉讼案的一份公开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对鸿富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声明要求鸿富锦尽快解封两名记者个人的财产(声明全文详见今日本报A6版)。
  案件发生后,本报采访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乃蔚。陈乃蔚律师认为,此案系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将记者个人列为被告的做法很少见。“由于记者是职务行为,列记者个人就是为了打击记者个人。”他还表示,向个人主张3000万元高额的赔偿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很少见。
  2004年,鸿海也曾因一篇报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假扣押”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同时向其个人索赔3000万元新台币。其行为引起了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媒体从业人士的强烈抗议,并最终迫使该集团总裁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
查死他:血汗工厂FO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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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8 08:07:21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本报讯 (记者 彭梧) 因报道“富士康虐工事件”而被卷入诉讼中的两位新闻工作者昨天得到来自所供职单位的支持。《第一财经日报》昨天下午向富士康公司发函称“记者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报社将动用资源支持两人全力应对诉讼”。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还在公函中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王佑所在部门负责人翁宝被列为被告与法不符”为由要求富士康公司“撤消对翁宝的起诉并接触对其个人财产的查封”,否则“报社将支持翁宝通过法律途径向富士康公司主张”。

  除表示对翁宝和王佑两人的支持外,《第一财经日报》昨天还通过公函向富士康公司的做法表示谴责。“针对贵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二人个人财产的做法,本报表示强烈谴责。我们相信贵公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将为整个中国新闻界所唾弃”。

  据了解,富士康2004年曾被卷入类似事件当中。

  2004年5月,富士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供一千万元担保金,诉请对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进行“假扣押”。2004年11月,台湾记者协会介入此事并要求富士康在半个月内撤回申请,否则将不排除寻求国际记者协会协助、集结全球新闻同业进行示威抗议。

  2004年12月16日,台湾记者协会发起万人联署活动,并通过国际记协等团体发函给包括戴尔、新力公司、诺基亚、惠普等富士康的代工客户,提醒国际知名品牌慎选OEM厂商,不要下单给漠视人权、打压新闻自由的企业。

  受此影响,2004年12月20日富士康最终以“为减轻假扣押事件对社会造成的纷扰”为由撤回诉讼请求。
富士康德英文明是FOXCONN=FOX+CONNECTOR 拼凑的。
其实不是什么高科技公司,就是一家带工企业而已。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不是如吹得那么好。我感觉我们政府应该首先拿他开刀,做的太过分了。
太过分了,这明摆着是杀鸡给猴看事后恐吓嘛:要么有把握撂倒我,要么就别来惹我!
企业就是为了追求利润

大家回想一下60-70年代我们的企业都是国有的时候!!

加个班谁说什么人权了加班费了

我说一下我们企业老人在回忆那个时代的一些事情!!
我们是商业企业
加班根本就不算什么  那有到5点就下班的呀。不是干活就是政治学习!!

没经历哪个时代的朋友  问问你们的父母!!

不过时代进步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带薪加班还是可以接受的。

要是企业没有赢利的话  拿什么养活工人呀?
谁说给钱了????????
对翁宝和王佑两人的支持,[em02]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还通过公函向富士康公司的做法表示谴责。“[em15][em15][em15][em15]
原帖由 毛主席万岁! 于 2006-8-28 10:4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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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上是什么评论吧?
狗样的台巴子!
人可以无耻,但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联合起来,灭了它!!
全国开展抵制活动,不过最后苦的还是那些打工的。
人不能无耻到像富士康那样。
台湾首富背后肯定有人撑腰,灭了他长长大陆的威风吧
原帖由 matrix2388 于 2006-8-28 23:07 发表
台湾首富背后肯定有人撑腰,灭了他长长大陆的威风吧


嘿嘿 某年廣交會 吳儀副總理只參觀了富士康的攤位 其他的攤位都沒看 天朝多位高官都十分欣賞的企業 養活幾十萬員工 你要滅 恐怕總書記都不答應
无耻到CKG了[em01]
]]
原帖由 matrix2388 于 2006-8-29 11:19 发表


非也,水能载舟亦能复舟,只是看它可利用的剩余价值有多大罢了。
还有吴仪那年去视察过广交会?最多是发封贺电吧!
富士康在国内有十三万人也没有几十万吧?
最后总书记已经换人了,不要信口开河,谢谢。


呵呵,你没看过现任总书记参观的照片吧?没看过就不要信口开河哟?
台湾人干活就是比较拼命,外加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控制严格(富士康人人知道cost down,天天想着cost down)。不要光知道指责富士康的成本控制,笔记本最近这么多年为什么能走入平常百姓家里?没有成本控制行吗?别忘了做为代工厂商,富士康之类的公司的利润率是非常低的,因为所有电子产品中利润的大头都被诸如IBM,DELL之类的品牌拿走了。而这些品牌商自己跟本就不制造机器,而是把单子发包给代工厂商,机器出来了贴上他们的牌子卖。每当这些大公司,比如苹果,抛出一个大单子的时候,多入牛毛的代工厂在抢这个单子,每个代工厂都力图开出最低的生产价格,然后苹果在里面选一个开价最低的,相当于苹果能赚得最多的厂子开工制造。富士康要是不想法控制成本,就不可能接到大单子,深圳龙华25万职工就要下岗失业。这种场面要是出现了,中央能饶得了那两个记者?
富士康给那些17,8岁 的孩子们的工作条件在除去欧美外资以外的企业里面算最好的之一了。要是让我们自己的那些黑心的资本家来做这种代工,肯定成本压得更低,那些员工更是过得暗无天日了。
这就是经济规律,这就是资本主义。富士康靠着代工赚辛苦钱,积累了一些资本,下一步打算开创自己的知识产权产品,争取摆脱别人的利润控制。富士康在高科技方面已经投入了不少,但是研发是要有周期的。只有真正有了自己的品牌,员工福利才能有本质的提高。这就是产业的规律。
另外很多没去过富士康的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富士康里面看不到一辆小轿车。所有人出行,包括高管,一律坐金杯。他们连成本控制都实行到了高层管理人员头上。总裁郭台铭自己的专车就是一辆中巴,当然是经过改装得了。去机场接我去龙华参观的一辆陈旧的中巴车居然是一个管着几万人的总裁特别助理出门经常坐的,而且这辆车是公用的,他手下任何一个干部都可以调这辆车出门。别说要在富士康看到什么奥迪了,任何一个员工夏历都不敢用——别忘了总裁出门座的什么车!(自己的私车是另外一回事了。)
中央为什么这么看重富士康?他要是真如媒体说得那么不堪,中央领导会这么频繁的前往?
富士康被重视的不单单是台商的身份,它本身的管理就是大陆很多工厂学习的典范。
再者,在失业和加班之间你选择哪一个?富士康要是“血汗工厂”,那么这两年珠三角在闹民工荒的时候,富士康为什么反而在扩充产能,员工从十几万扩展到二十多万?民工们不是已经可以用脚投票了吗?
加班不要紧,关键是法律,违反法律超时加班,每人小时罚款多少多少地(好像是500),富士康在深圳20万人,一人一小时,罚款可能就要1000万,富士康纳自己的命在赌么?
富士康是生产什么东西的?
这样的企业连国家领导人还要去参观呢,向江核心,胡锦涛,温家宝,照片都贴出来了,向批了清朝皇帝赐浴的黄马褂斯的,向当地的区一级政府深圳市政府都拿他不得。其弟郭台强据媒体透漏是台湾和大陆高层政治牵线搭桥之人,郭及其企业从当初的一家小厂壮大与其本身的努力分不开,但是没有国家的扶持绝对没有今天的规模,那些台狗子还沾沾自喜,忘记根本,真是可耻。
     富士康氏一家劳动力密集的企业,与所谓的科技公司相差十万八千里,其所生产的精密通讯连接器品质与国外同行有很大差距,但是可以利用为思科,broadcade,等公司待工的机会把自己的零部件列入到合格供应商 目录里,甚至偷梁换柱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已经被思科,fci 罚好多款了。科技公司在高素质人员搞流动率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完成技术积累的,况且这些本科毕业生也看到其实不是什么科技公司,而且没有发展空间和没有人性化的企业文化而不得不选择离开。
      富士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可以用卑鄙无耻这两个词来形容,不知道底细的毕业生被谎言骗来了,向138引进人才工程,还有在职读本科,说是,出国学习,还有掉户口,都是要签约几年的合同为代价,富士康养了一帮专门研究大陆法律漏洞的团体,正是所谓的法务处,这个部门可以用不择手段和龌龊来形容。
     富士康名义是世界500强 ,从其中大家可以看到这个台资的企业城堡压榨了多少中国劳工,包括大陆工程师的血汗。另一方面,这个企业就是一个王国,体现一个家族企业的特点。郭信神明,就在公司里修了一座庙,每年还要祭一下,这个庙有几位保安把手的,大陆人不可能靠近的。
      郭德公子结婚,其本人在美国发展,不再富士康贡献,这个公司却要在礼堂的外面挂上有一层半楼高的双喜;其夫人死掉,却在礼堂扮作灵堂,祭奠一个月,这些看在眼里,笑在心理,拥有亿万财富的躯壳,也不过尔耳。
     一个渺小的工厂的壮大,是大陆对台政治策略的一个试验品而已,但此人现在自我膨胀,不知所畏,实在丧失为人处事的一些原则。
原帖由 yaoyuan7310 于 2006-8-29 12:16 发表
台湾人干活就是比较拼命,外加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控制严格(富士康人人知道cost down,天天想着cost down)。不要光知道指责富士康的成本控制,笔记本最近这么多年为什么能走入平常百姓家里?没有成本控制行吗?别 ...



哈哈,都疯狂到这种地步了,有人竟然还在较好?!
深圳法院简直是混蛋,这是职务行为,怎么可以对记者个人财产进行冻结。
WW确实奸猾,他不起诉单位起诉个人,就是想分化单位与个人,如果单位不支持,记者个人根本无力与这样一个集团对抗,呀想杀鸡给猴看,如果它一旦得逞,恐怕以后很多企业都会效仿,那时侯记者如果要报道对企业不利的新闻,恐怕就要有很多顾忌。
可见,这是对中国舆论监督的践踏,而在其中,深圳法院在扮演着耐人寻味的角色。
建议中国的媒体都来查查富士康的问题,从产品到资金链,到腐败问题,必须让它损失惨重,最后跪下来求饶,才能对其他意图效仿的企业造成威慑。
这不是媒体暴力,而是对金钱暴力的回应。
原帖由 yaoyuan7310 于 2006-8-29 12:15 发表


呵呵,你没看过现任总书记参观的照片吧?没看过就不要信口开河哟?


你家是富士康吗?总书记去你家视察了吗?
富士康这种代工工厂的所谓“丰功伟绩”国内任何一家大公司都能拿出来一个册子供你学习,不用你在这里做宣传,我相信我比你了解富士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