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身攻击范畴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24:27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山人提了个意见,就是说从现在起海军区要注意人身攻击性质的词汇.我呢,考虑到有时候无法判定到底是人身攻击还是真的是那么回事情,决定稍微扩大化一点,也就是说现在起有疑似人身攻击的,不管是不是人身攻击的我都将予以处理掉.当然,不会扣分,不过甄别权限我就只能麻烦诸斑竹自行掌握了.
本临时条例自2007年2月24日起生效(生效期以前发生的事情,不能保证全部都看到,看到多少算多少了).如果有不妥之处,请DDG167回来以后取消本通知.
以上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山人提了个意见,就是说从现在起海军区要注意人身攻击性质的词汇.我呢,考虑到有时候无法判定到底是人身攻击还是真的是那么回事情,决定稍微扩大化一点,也就是说现在起有疑似人身攻击的,不管是不是人身攻击的我都将予以处理掉.当然,不会扣分,不过甄别权限我就只能麻烦诸斑竹自行掌握了.
本临时条例自2007年2月24日起生效(生效期以前发生的事情,不能保证全部都看到,看到多少算多少了).如果有不妥之处,请DDG167回来以后取消本通知.
以上
这么晚。。还没睡???:L
PS:基本同意:D
今天估计要删除的帖子会很多,等下再睡.:D
sunboy521
不够意思,这个帖子,你也不让我坐沙发。

我赞成啊。
赞成的话要自己带头遵守哦,虽然我不指望你们所有人都做好朋友,不过至少把争论只局限在问题而不是人身上就可以了.
山人。。其实雪MM已经算是很尽职的班主了。。-。-!!
有些东西不是他一个人能做过来的。。
这里先禁掉两个词再说:
航母原教旨主义者/自宫党
不用删除,以后有犯杀现行即可
他们几个估计都不在乎被删几句发言
再加点,以后和人辩论的时候请不要用"无耻"\"狡辩"等明显的具有指向性的词汇.当然,如果不是和人辩论而是在陈述某个历史客观事件的话则没有此限制.具体情况各位斑竹自行甄别.
恩,大概删除了几十层楼....今晚暂时到这里,回头继续.....
支持版主的英明决定!:victory: :victory:
这样搞太累,还比如无论谁违反,先警告一次,再犯就禁言N天有威慑.
支持对不良言语进行大力整治。
大力整治是好事斟别起来比较复杂啊:victory:
比较费时费力,不过无规矩不成方圆,双手双脚赞成………………:$
十分支持,有一次看网易的评论……那叫个一头晕倒恶心口吐白沫小腿抽筋……
CD是个很好的论坛,绝对不要走到那一步。
山人先不要支持,你自己的帖子也~~~~
内容让我屏蔽了~~不要激动呀激动容易骂人~~~
这个是要顶雪MM的,处理可以稍微严厉一点,不然你们版主工作量可能太大。:handshake
工作量嘛,所以原则上新帖按这个,老的看到多少算多少,没看到或者没人提到的就....哈,飘走 .....
原帖由 365赌王 于 2007-2-24 01:55 发表
这样搞太累,还比如无论谁违反,先警告一次,再犯就禁言N天有威慑.

......
主要是,不是每个斑竹都有这样威力巨大的权限啊......;funk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新年新气象,好!
原帖由 雪千寻 于 2007-2-24 09:37 发表

......
主要是,不是每个斑竹都有这样威力巨大的权限啊......;funk

下放权限
或者你们审核提供名单,大Boss负责执行
暴汗....都比我狠...看来我还是落伍了......;funk
龙空军史大多是毒蛇,所以对言论管理很重要,否则满天都是毒焰
里面有个凤凰儿MM,还有个天涯蔷薇,都是熟悉军事的好MM
超大骂人的不多,所以以往不怎么管理也可以,到现在其实主要问题也不是骂人,而是催稿
盯住几个容易出问题的帖子就可以了,或者你来发布一个题目,要求他们只谈此问题,否则判负
不赞成,很不赞成。
请版主解释何为人身攻击?显而易见的可以判定,有些根本就是一种表达方式,有必要那么严肃吗?就这个题目来说拿到高法也难给出个定论,请问你超大的版主何德何能,说人家是人身攻击,这和80年代,男青年亲女青年,称之为耍流氓;在街上卖个烤地瓜称之为投机倒把很像阿。被扣帽子的人如果是冤枉的如何处理?根本连个标准也没有,凭借版主的一厢情愿,或者大多数论调,就给别人扣个人身攻击的帽子,好吗?那位版主小姐,你敢说你的判罚就是准确无误的?你判定人家人身攻击就是人身攻击?版主的权力大于法院阿。
我一直对超大的一些版主有些看法,不想说,说白了是怕得罪人。因为觉得还要上来看看,得罪人了大家抹不开。但是我今天要说说,一个好的论坛不是固定在某些人的思想框架内的。是要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的。真正好的论坛是看不到版主的。而这里的版主爱盖棺定论,确切的说爱以自己的观点,盖棺定论。你是版主,没有错。但是你也是一个网民,一个普通的上网的人。你的观点也只能代表你自己,不能代表整个论坛。社会大了去,人的思想各有不同,为何要什么都同一模式,说话一个调调,谁高了,谁低了,就砍谁!这样的论坛有意思吗?看一个人说话就等于看全部。CD这几个月的运动搞了不少了,每个版都在搞。互相攀比吗?好赶上文化大革命的运动频率了。
中央也说了,搞和谐社会不是打压能搞得出来的,不是不让说,不让做。二是从根本解决人民的问题,人民过得安心,舒心,就不会有什么不和谐的事情发生。和谐社会不代表不骂人,不打架。一味的打压,表面和谐,背后骂不一个样。还不如大家在坛子里骂,更透明更实在。我宁可被人当面骂也不要被人背后戳脊梁。
我的意见是,辱骂别人的事要有所动作,至于争论中有时候带有一些轻蔑的词语,不用看重,应该看重的是此人提到的争论得内容。如果就因为一个人说另一个人不长脑子,就把此人的帖子删除,对其处罚,不客观,也不理智。也许他说的人是真的不长脑子阿。你这一删贴,那不长脑子的从此更牛,有您版主老人家撑腰了,不长脑子的帖子一个接一个的出,而相反,另一个有想法的被你打掉了积极性,从此不来。这样的后果,就不是楼上几位支持者说的,超大会更好。
超大不错,只在军坛中,不过我还是建议,版主都学学几大综合性网站天涯,猫扑上的论坛版主。多在自己的坛子里发表一些技艺高超的帖子,正面引导坛友以你的方式去进行讨论,也就是说以身作则。而不是一味的打压,你的打压,百分之一百二的反馈是不服。你觉得有一杀一,有一百杀一百的政策,最后剩下的是谁?那只剩下几位大大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一视同仁。包括大大,婶婶,姑姑,版主,坛主,将军,贵宾,VIP。。。。要和列兵一样的待遇。别搞特殊化。想让人家服,就得做出点什么,不是脑袋上有个版主的帽子就可以随便吆喝别人的。当然我也遇过有得论坛上的版主说了,这就是我的地,我愿意删就删。我也没辙,那我就撤好了。如果这里也是这样,我只能无奈。不小心踩到人家自留地里了,还不赶紧灰溜溜的滚出去。
我guarantee我此贴一出必有一些非版主要对我“人身攻击”:D ,版主如果听我的,就看看他是不是在辱骂,如果辱骂就删了,你不删我跟你急。如果只是对我的论点不同意,就不要删了,我还要和他争论下去。(当然也要看值不值得)如果您不听我的,那就把它们都删了吧,我不反对。哈哈:D
这些话不是针对某一个版主,是对所有的cd的版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好了。(有点大言不惭)不要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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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炮声 于 2007-2-24 10:55 发表
好啊,支持,要把这些不良的言词彻底解决掉,还超大一片净土.

心痛雪MM的"纤纤玉指"中,其他的护法也别闲着了.

;P ;P ;P

恩恩,很好,自己以后也要注意哦。。。。
其实多发些上次那类特种船之类的东西,对大家的科普是很有好处的。
至于航母问题,以后你们要认真讨论,语气大家都要克制哦,拍拍。。。。。
原帖由 雪千寻 于 2007-2-24 11:04 发表
感谢您的意见,不过对其他版的事情就请在版务去讨论了。
至于海军版,目前要的是讨论,最多是争论,但是用无赖、流氓相称的,自昨晚起全停。至于论坛风格,我当然知道CD目前的风格不见得是最好的,不过本来好与 ...

谢谢你的回复,我的总体意见是不要太过认真,其实有些东西发开一些不会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人总是会有过错的,版主也是人,这次说了,有的版主看到了,我就欣慰了。不至于去什么版务,我对那个没兴趣,上来就是为了消遣。多了太多的枷锁就不舒服了。消遣的意义就不存在了。有时候这个枷锁不是为你准备的,但是放在你面前你也不会enjoy吧?
也许是大小被五讲四美三热爱闹腾得吧,骂脏话不至于判死刑吧?
就是这么一说,你看到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也该睡觉去了。Anyway,谢谢回复。
恩,虽然意见很不相同,但是我会和其他斑竹尽量注意的。
怎么说呢,如果到时候真的很不妥当的话,我自己会将该规范撤消的。
也请好好休息,回头再来哦。:D
只要不过分就行,支持版主。
原帖由 雪千寻 于 2007-2-24 01:14 发表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山人提了个意见,就是说从现在起海军区要注意人身攻击性质的词汇.我呢,考虑到有时候无法判定到底是人身攻击还是真的是那么回事 ...

雪MM新年好啊:)

别的斑竹不在,辛苦你啦:D

顺便探讨一下,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貌似此贴也违反了置顶某贴的规定啊;P
怎么山人做的亏心事多要寻求版主保护阿?;P
所以 没有置顶啊,呵呵.....什么时候太平了,照转版务区.
原帖由 ladon 于 2007-2-24 17:42 发表

雪MM新年好啊:)

别的斑竹不在,辛苦你啦:D

顺便探讨一下,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貌似此贴也违反了置顶某贴的规定啊;P

ladon同学欠稿未交,每日一催
原帖由 游民 于 2007-2-24 17:47 发表

ladon同学欠稿未交,每日一催

俺把草稿发到你上次那个信箱里了。

还请游民兄不吝赐教,

让俺也弄几个通宝来花花:b
总体支持斑竹,另,回那个有意见的兄弟,规矩多了束缚人,但没有规矩会害人,你的本意是好,其实喜欢刀刀枪枪的没有几个不是直爽的人,直抒胸臆怎么表达都没关系,就怕言语过激,说来说去伤了和气,火气消了后悔都来不及。所以说这股风还是要杀杀,至于尺度……我们还是相信斑竹吧
十个手指加上十个脚趾都举起来表示赞成...:lol
原帖由 ladon 于 2007-2-24 18:22 发表

俺把草稿发到你上次那个信箱里了。

还请游民兄不吝赐教,

让俺也弄几个通宝来花花:b

:') :')
       学霸非常不厚道的说,怎么能够先给游民铜子不给俺菜鸟呢?:@ 网络时代应该资料共享:Q 另,什么时候领鸟稿费请俺:hug:表象火花那样独自去FB:@
原帖由 365赌王 于 2007-2-25 23:36 发表

:') :')
       学霸非常不厚道的说,怎么能够先给游民铜子不给俺菜鸟呢?:@ 网络时代应该资料共享:Q 另,什么时候领鸟稿费请俺:hug:表象火花那样独自去FB:@

老大把你的信箱发短信给俺吧。

还是老话,

多多指教啊:D

ps:俺知道老大稿费拿得多的了,

所以有必要时要借老大的大旗去蒙钱,

干脆老大一并授权于俺得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