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时期我国五大民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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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夏商周时期我国五大民族集团 作者:不能停止思考


 夏国和夏朝是我国领域内从河南等地龙山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奴隶制的国家。它标志着我国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夏朝是由夏族建立的。因此夏朝的建立,也标志着具有科学意义的或狭义的夏族或华夏族的形成。经过夏朝约四百年的存在和发展,夏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便更加稳定了。商代夏而立和周代商而建,不是一个民族代替另一个民族,而是同一民族即夏族的改朝换代。但经过商周一千多年,夏族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有很大发展,从初期奴隶社会发展为较发达的奴隶社会,再发展演变为封建社会,而且它的人数和地区也有很大的增加和扩大。到周时,夏族不仅是我国领域内经济文化发展最高的民族,也是人数最多和居住区最广的民族。因此,它在我国领域内实际上已起主要作用,或可称为主体民族了。我国其他民族与它相比,都可称为少数民族.

 在夏商周时期,随着夏族的形成和发展,在民族交往中,便逐步形成和出现了“四夷”(即四方夷人)的观念,逐步形成和出现了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夏时就产生了,发展到商周便比较稳定了。例如,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有了夷(尸)、狄、戎、蛮等字,是对四方民族的称谓。有关周朝的记载,《礼记·王制》云:“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1)这里的“中国”指夏族或华夏族的居住区,与夏族具有同等的意义。“寄”、“象”、“狄鞮”、“译”,都是指语言翻译。这条记载表明,当时我国存在的五方之民,即夏、夷、蛮、戎、狄,基本上是按民族特点划分的,是不同的五大民族集团。夏族居于“中国”,即当时夏族认为的中原地区,夷蛮戎狄居于夏族的东南西北四方。

 夏族虽然当时分为天子直接统治的“王畿”和许多诸侯国,但从民族特征看来,基本上是一个人们共同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个民族集团,内部民族成分就复杂了,都不是单一民族。

 东夷民族集团,夏时有堣夷、莱夷、淮夷、风夷、黄夷、于夷、白夷、赤夷、玄夷、阳夷、方夷,商时有蓝夷、尸方、儿方、人方、班方、林方、盂方,周时有淮夷以及郯、介、根牟、牟、莱、莒、舒庸、舒鸠、舒廖等国。他们主要分布在今山东东部和苏北地区。由于东夷与夏族的关系极为密切,经过夏商周,到战国时期,他们逐步融合于华夏了。秦汉以后的东夷,就不再是上述夷民而是指我国东北地区的某些居民和朝鲜、日本等地的民族了。

 北狄民族集团,夏时有皮服岛夷,商时有薰育、严允、鬼方、犬戎和土方、■方、邛方、御方等,周时有薰育、严允、犬戎、肃慎、戎、北戎、山戎、赤狄、白狄、长狄、东胡、林胡、楼烦和胡、匈奴等。在这些族称之中,大致可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肃慎、山戎和东胡,居地偏东;一是土方、■方、鬼方、薰育、严允、犬戎、北戎、赤狄、白狄、长狄、林胡、匈奴,居地偏西。北方民族是以畜牧狩猎经济为主的游牧民族。他们有些部分或支属,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已初步进入阶级社会。战国时的匈奴,征服和统一了北方部分民族,建立了较强大的奴隶制国家。

 西戎民族集团,夏时有昆仑、析支、渠搜,商时有昆夷、氐羌,周时有众戎和氐羌。西戎主要居于今甘青及其以西以南地区,也有许多戎支居今陕西渭水流域和河南伊洛地区。当时西戎的主要部分,是以畜牧狩猎为主的游牧民族。西戎与华夏的关系也很密切。到春秋战国之时,他们居于渭河流域,和深入伊、洛地区的许多戎支一起,大部分被“诸夏”征灭和融合。秦统一诸夏,修建长城,西戎各部便基本上处于长城之西,也就是后来的众氐羌了。

  南蛮民族集团,夏时有卉服岛夷、有苗(三苗)、和夷、裸国,商时有荆蛮、庸、濮、蜀、髳、微、越等,周时有荆蛮、越、闽、庸、濮(百濮)、巴、蜀、僬侥等。这些族体和族称可归为三个系统,一是巴蜀,一是有苗、荆蛮、庸、濮,一是岛夷、裸国、闽、越。最近在四川广汉出土的青铜器,反映了蜀文化的发展高度。战国后期,蜀被秦所灭改置郡县。巴,传说起源于今湖北西部与四川、湖南交界处,为廪君后裔。春秋时建有巴国,战国后期被秦所灭,建巴郡,称巴蛮。秦汉时又称巴郡、南郡蛮。有苗、荆蛮和百濮,居于江汉平原和湖南地区。经过商周,他们的一部分与夏族融合了,一部分发展演变为秦汉时的武陵蛮,又称五水蛮,与后来的苗瑶系统有族源关系。岛夷、裸国、闽、越,属古越族系统。古越族分布于今江西、皖南、苏南、浙江、福建、两广及云南的部分地区。它们中间的先进部分于春秋战国时建有吴、越等国。战国初年越灭吴、战国后期楚灭越之后,越族的一部分便融合于楚人和夏族了,大部分作为百越或扬越继续存在和发展。秦汉时期,在百越系统中又出现了几个较大的政治中心和国家。文章来源: 夏商周时期我国五大民族集团 作者:不能停止思考


 夏国和夏朝是我国领域内从河南等地龙山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奴隶制的国家。它标志着我国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夏朝是由夏族建立的。因此夏朝的建立,也标志着具有科学意义的或狭义的夏族或华夏族的形成。经过夏朝约四百年的存在和发展,夏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便更加稳定了。商代夏而立和周代商而建,不是一个民族代替另一个民族,而是同一民族即夏族的改朝换代。但经过商周一千多年,夏族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有很大发展,从初期奴隶社会发展为较发达的奴隶社会,再发展演变为封建社会,而且它的人数和地区也有很大的增加和扩大。到周时,夏族不仅是我国领域内经济文化发展最高的民族,也是人数最多和居住区最广的民族。因此,它在我国领域内实际上已起主要作用,或可称为主体民族了。我国其他民族与它相比,都可称为少数民族.

 在夏商周时期,随着夏族的形成和发展,在民族交往中,便逐步形成和出现了“四夷”(即四方夷人)的观念,逐步形成和出现了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的观念。这种观念在夏时就产生了,发展到商周便比较稳定了。例如,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有了夷(尸)、狄、戎、蛮等字,是对四方民族的称谓。有关周朝的记载,《礼记·王制》云:“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1)这里的“中国”指夏族或华夏族的居住区,与夏族具有同等的意义。“寄”、“象”、“狄鞮”、“译”,都是指语言翻译。这条记载表明,当时我国存在的五方之民,即夏、夷、蛮、戎、狄,基本上是按民族特点划分的,是不同的五大民族集团。夏族居于“中国”,即当时夏族认为的中原地区,夷蛮戎狄居于夏族的东南西北四方。

 夏族虽然当时分为天子直接统治的“王畿”和许多诸侯国,但从民族特征看来,基本上是一个人们共同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个民族集团,内部民族成分就复杂了,都不是单一民族。

 东夷民族集团,夏时有堣夷、莱夷、淮夷、风夷、黄夷、于夷、白夷、赤夷、玄夷、阳夷、方夷,商时有蓝夷、尸方、儿方、人方、班方、林方、盂方,周时有淮夷以及郯、介、根牟、牟、莱、莒、舒庸、舒鸠、舒廖等国。他们主要分布在今山东东部和苏北地区。由于东夷与夏族的关系极为密切,经过夏商周,到战国时期,他们逐步融合于华夏了。秦汉以后的东夷,就不再是上述夷民而是指我国东北地区的某些居民和朝鲜、日本等地的民族了。

 北狄民族集团,夏时有皮服岛夷,商时有薰育、严允、鬼方、犬戎和土方、■方、邛方、御方等,周时有薰育、严允、犬戎、肃慎、戎、北戎、山戎、赤狄、白狄、长狄、东胡、林胡、楼烦和胡、匈奴等。在这些族称之中,大致可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肃慎、山戎和东胡,居地偏东;一是土方、■方、鬼方、薰育、严允、犬戎、北戎、赤狄、白狄、长狄、林胡、匈奴,居地偏西。北方民族是以畜牧狩猎经济为主的游牧民族。他们有些部分或支属,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已初步进入阶级社会。战国时的匈奴,征服和统一了北方部分民族,建立了较强大的奴隶制国家。

 西戎民族集团,夏时有昆仑、析支、渠搜,商时有昆夷、氐羌,周时有众戎和氐羌。西戎主要居于今甘青及其以西以南地区,也有许多戎支居今陕西渭水流域和河南伊洛地区。当时西戎的主要部分,是以畜牧狩猎为主的游牧民族。西戎与华夏的关系也很密切。到春秋战国之时,他们居于渭河流域,和深入伊、洛地区的许多戎支一起,大部分被“诸夏”征灭和融合。秦统一诸夏,修建长城,西戎各部便基本上处于长城之西,也就是后来的众氐羌了。

  南蛮民族集团,夏时有卉服岛夷、有苗(三苗)、和夷、裸国,商时有荆蛮、庸、濮、蜀、髳、微、越等,周时有荆蛮、越、闽、庸、濮(百濮)、巴、蜀、僬侥等。这些族体和族称可归为三个系统,一是巴蜀,一是有苗、荆蛮、庸、濮,一是岛夷、裸国、闽、越。最近在四川广汉出土的青铜器,反映了蜀文化的发展高度。战国后期,蜀被秦所灭改置郡县。巴,传说起源于今湖北西部与四川、湖南交界处,为廪君后裔。春秋时建有巴国,战国后期被秦所灭,建巴郡,称巴蛮。秦汉时又称巴郡、南郡蛮。有苗、荆蛮和百濮,居于江汉平原和湖南地区。经过商周,他们的一部分与夏族融合了,一部分发展演变为秦汉时的武陵蛮,又称五水蛮,与后来的苗瑶系统有族源关系。岛夷、裸国、闽、越,属古越族系统。古越族分布于今江西、皖南、苏南、浙江、福建、两广及云南的部分地区。它们中间的先进部分于春秋战国时建有吴、越等国。战国初年越灭吴、战国后期楚灭越之后,越族的一部分便融合于楚人和夏族了,大部分作为百越或扬越继续存在和发展。秦汉时期,在百越系统中又出现了几个较大的政治中心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