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高官“语录”:言行不一毫不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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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他们坐在主席台上,面对公众,也曾经慷慨激昂地表示要惩治腐败,表示要尽快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他们的坚决态度甚至他们的眼泪,也曾赢得暴风雨般的掌声;但谁又能想到,那些正襟危坐的人,就在义正严词地发表演讲的时候,就已经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甚至罪行,而他们对自己的言行不一竟然毫不脸红,心跳毫不加速。现摘发部分落马高官的“语录”,以对照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

  
  -刘方仁

  简历与违法违纪事实:

  1936年1月生,陕西省武功人,大专文化。1993年1月起任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3年4月25日的新华社报道说,中纪委对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刘方仁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收受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方仁语录:

  对“以德治国”,刘方仁说,“‘德’,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准,无德则国家无序,少德则民族无力。在中国历史上,就是儒法并用,‘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孔子就说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我们说的‘以德治国’有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又是法治的坚实基础。”

  刘方仁又进一步说,落实以德治国,必须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各级干部要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真正树立起人民公仆的形象,努力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摘自2001年03月14日《法制日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法德兼治方兴国》)

  刘方仁行径:

  ———1996年初,贵州某某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现在押)为获得贷款请“刘书记”帮忙,“刘书记”当场便给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领导打了电话,旋即,“通天”的女老板就这样一下子拿到了500万元贷款。

  ———卢万里(前贵州省交通厅厅长)供称,1999年8月,卢的一位在国外经商的亲戚来找他“通关节”,卢便将其引荐给了省委书记刘方仁。见面时,便向“书记”奉上了一对价值10.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纪检部门的调查表明有“扶贫书记”之称的刘方仁所得贿赂绝不止一对金表。

  ———2000年初,刘某某和其子廖某在贵阳开发某某花园房地产项目。其中免不了“刘书记”帮忙,为感谢“刘书记”的帮助和支持,刘某某、廖某先后送给刘方仁149万元。

  ———2000年,就在刘方仁大谈“西部大开发”并且频频“下乡、下最困难的基层考察指导脱贫工作”的同时,他的一次胃口更大的“吞噬动作”开始了。

  据中央纪委对刘方仁案情的通报披露,当时,刘志远向刘方仁的儿媳妇送了500万元的大礼。刘志远通过“刘书记”以远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得到了贵州的房地产龙头企业“世纪中天”。

  (摘自2003年7月9日出版的《新民周刊》,《贪财好色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落马”始末》)

  -程维高

  简历与违纪事实:

  1933年生,原籍江苏苏州。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省长,1990年调任河北省代省长、省长,1993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1998年1月起,任省人大主任。2003年1月,程维高卸去了他在河北最后的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8月9日,中央纪委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程维高语录:

  “反对司法腐败是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和重大职责所决定的,是社会司法制度赖以巩固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消除司法腐败,如何采取有效对策?程维高从五个方面谈了意见:

  第一,深入进行廉洁司法的教育,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克服特权意识,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强长城。

  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办快办司法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重点查办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不庇护、不手软。

  第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四,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要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把每位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自觉性、各种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各种监督的约束性有机结合起来,启动内部监督程序。

  第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闻不问、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摘自《沈阳今报》)

  程维高行径:

  ———“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新华社2003年8月9日电)

  ———(在涉及李真的一笔贷款中)省政府根据对这笔贷款的调查,曾打过一个报告,认为应移交纪委、检察院处理。但程维高出面亲自干预,称此调查不可信,又钦定了一个调查组。这个调查组找张铁梦谈了一次话,以他的辩解又形成一个报告。这份报告得到了程维高的认同,他在报告上写了一段话:“这证实张铁梦没问题,今后谁也不要再提此事,谁也不要再就此事做文章。”后经查证,5000万贷款事实上被程维高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以及张铁梦所私分。这个案子牵扯到了李真,与程维高也有很大的关系,“在请求5000万元的贷款文件上,程维高签过字。”(《财经》杂志,2003年8月21日,《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扳倒纪实》)

  ———“(程维高)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据新华社8月9日电 )

  -李嘉廷

  简历与违法违纪事实:

  1944年4月生,彝族,云南石屏人,大学学历,1968年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电机与电器制造专业毕业。1993年起任云南省副省长。1995年8月当选为云南省委副书记。1998年1月起任云南省省长,2001年6月辞去省长职务。2001年9月被撤销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并被开除党籍。主要违法违纪事实是:一、收受邹某等9人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19万元;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共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三、与有夫之妇徐某通奸,并利用职权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2003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嘉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

  李嘉廷语录(1):

  “新春佳节将近,我今天不是来恭贺新禧,而是给大家敲一记警钟。年关先要过‘廉关’。”李嘉廷要求,云南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突出“依法从严治政,规范行政行为”的重点,着重在管好钱、掌好权、用好人、办好事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消除腐败、提高效率的社会环境。(2001年1月16日,新华社消息)李嘉廷行径(1):

  ———1994年,舒建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时任云南省副省长的李嘉廷。1995年至1999年期间,舒建以春节拜年、领导出国等名义,先后4次给李嘉廷送钱,共计3.5万美元。在李嘉廷的协调帮助下,建华集团从银行共计贷款4500万元,随后舒建把上述贷款全部入股民生银行,成为该行董事。(《检察日报》)

  李嘉廷语录(2):

  李嘉廷指出,从严执政必须做到“五严”:一、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要求要严;二、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监督要严;三、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管教要严;四、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要严;五、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要求要严。

  (2000年2月22日《云南日报》)

  李嘉廷行径(2):

  ———2000年昆明举办了一次政法干部培训班,来自北京的一位教授对学生们(都是政法干部)说:“你们的李公子(李嘉廷的儿子李勃)不得了,党中央在指挥全国打击走私,他竟然还在走私汽车,幸亏有个好爸爸。”在座的没有人敢追问。2000年7月,这位省长就已经单独或伙同其子收受他人贿赂1810余万元。(据《中国青年报》)

  李嘉廷语录(3):

  2001年3月8日,李嘉廷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回答网友提问时这样说:“我工作之余,最大的爱好是运动,运动的主要方式是打网球,我最大的心愿是在未来5年内解决尚未解决温饱的160万人的贫困问题。我最容易动感情的是对我的下属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说了不算,定了不干。”(《南风窗》)

  李嘉廷行径(3):

  ———原云南省省长、省委副书记李嘉廷堕落了。办案人员清查时,在李嘉廷的书房、卧室、书桌、书柜,没找到几本党员应读的书,倒是在其卧榻上查抄到两本境外出版的禁书。李嘉廷将之置于枕下,经常拿来翻阅,可见那时的李嘉廷每天都在想什么。(《人民日报》)

  -成克杰

  简历与违法违纪事实:

  1933年11月出生于广西上林县,1957年9月毕业于北京铁道学院铁道管理专业,1990年至1998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代主席、主席。1998年3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0年4月相继被开除党籍、罢免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撤销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8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

  成克杰语录(1):

  1994年夏,成克杰面对镜头声泪俱下地说:“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呀!这些人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他们好苦呀!”又慷慨激昂地说:“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偷懒,正在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2001年5月7日《法制日报》)

  成克杰行径(1):

  1993年底,成克杰与李平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商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疯狂地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二人转”。1994年3月10日,为了“名正言顺”地赚钱,成克杰利用职权,将广西银兴房屋开发公司由原隶属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为直接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管理。获“好处费”2000万元。

  成克杰语录(2):

  1994年4月4日,成克杰在广西全区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二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保证反腐败斗争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要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的不正之风;从严惩治敲诈勒索、贪污受贿行为,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歪风;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歪风;加大执法监督的分量,保证令行禁止。(2000年8月2日,《华声报》)

  成克杰行径(2):

  1995年,《广西日报》发了一篇题为《谨防数字出官》的评论员文章。文章发表的当天清晨,成克杰便通过一位分管领导质问李明德。1996年2月27日,《广西日报》刊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文,对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强占地皮、工程未经审批先开工等行为做了曝光。和成克杰“情同手足”的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周坤立即带人大闹广西日报社。三月十二日,李明德被免去《广西日报》社长、总编辑职务。

  成克杰语录(3):

  1998年1月11日,成克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抓起,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减少和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刹住收受和赠送“红包”歪风。加强查办案件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公开报道一些典型案件。(2000年8月2日,《华声报》)

  成克杰行径(3):

  1994年初至1997年4月,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帮助合浦县原副县长甘维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周贻胜、自治区计委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一洪提级或调动,成克杰单独或与李平接受贿赂款合计人民币28.8万元、美元3000元。采取这种″二人转″的方式,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多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当年,他们坐在主席台上,面对公众,也曾经慷慨激昂地表示要惩治腐败,表示要尽快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他们的坚决态度甚至他们的眼泪,也曾赢得暴风雨般的掌声;但谁又能想到,那些正襟危坐的人,就在义正严词地发表演讲的时候,就已经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甚至罪行,而他们对自己的言行不一竟然毫不脸红,心跳毫不加速。现摘发部分落马高官的“语录”,以对照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

  
  -刘方仁

  简历与违法违纪事实:

  1936年1月生,陕西省武功人,大专文化。1993年1月起任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3年4月25日的新华社报道说,中纪委对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刘方仁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收受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方仁语录:

  对“以德治国”,刘方仁说,“‘德’,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准,无德则国家无序,少德则民族无力。在中国历史上,就是儒法并用,‘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孔子就说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我们说的‘以德治国’有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又是法治的坚实基础。”

  刘方仁又进一步说,落实以德治国,必须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各级干部要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真正树立起人民公仆的形象,努力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摘自2001年03月14日《法制日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法德兼治方兴国》)

  刘方仁行径:

  ———1996年初,贵州某某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现在押)为获得贷款请“刘书记”帮忙,“刘书记”当场便给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领导打了电话,旋即,“通天”的女老板就这样一下子拿到了500万元贷款。

  ———卢万里(前贵州省交通厅厅长)供称,1999年8月,卢的一位在国外经商的亲戚来找他“通关节”,卢便将其引荐给了省委书记刘方仁。见面时,便向“书记”奉上了一对价值10.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纪检部门的调查表明有“扶贫书记”之称的刘方仁所得贿赂绝不止一对金表。

  ———2000年初,刘某某和其子廖某在贵阳开发某某花园房地产项目。其中免不了“刘书记”帮忙,为感谢“刘书记”的帮助和支持,刘某某、廖某先后送给刘方仁149万元。

  ———2000年,就在刘方仁大谈“西部大开发”并且频频“下乡、下最困难的基层考察指导脱贫工作”的同时,他的一次胃口更大的“吞噬动作”开始了。

  据中央纪委对刘方仁案情的通报披露,当时,刘志远向刘方仁的儿媳妇送了500万元的大礼。刘志远通过“刘书记”以远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得到了贵州的房地产龙头企业“世纪中天”。

  (摘自2003年7月9日出版的《新民周刊》,《贪财好色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落马”始末》)

  -程维高

  简历与违纪事实:

  1933年生,原籍江苏苏州。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省长,1990年调任河北省代省长、省长,1993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1998年1月起,任省人大主任。2003年1月,程维高卸去了他在河北最后的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8月9日,中央纪委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程维高语录:

  “反对司法腐败是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和重大职责所决定的,是社会司法制度赖以巩固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消除司法腐败,如何采取有效对策?程维高从五个方面谈了意见:

  第一,深入进行廉洁司法的教育,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克服特权意识,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强长城。

  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办快办司法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重点查办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不庇护、不手软。

  第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四,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要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把每位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自觉性、各种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各种监督的约束性有机结合起来,启动内部监督程序。

  第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闻不问、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摘自《沈阳今报》)

  程维高行径:

  ———“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新华社2003年8月9日电)

  ———(在涉及李真的一笔贷款中)省政府根据对这笔贷款的调查,曾打过一个报告,认为应移交纪委、检察院处理。但程维高出面亲自干预,称此调查不可信,又钦定了一个调查组。这个调查组找张铁梦谈了一次话,以他的辩解又形成一个报告。这份报告得到了程维高的认同,他在报告上写了一段话:“这证实张铁梦没问题,今后谁也不要再提此事,谁也不要再就此事做文章。”后经查证,5000万贷款事实上被程维高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以及张铁梦所私分。这个案子牵扯到了李真,与程维高也有很大的关系,“在请求5000万元的贷款文件上,程维高签过字。”(《财经》杂志,2003年8月21日,《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扳倒纪实》)

  ———“(程维高)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据新华社8月9日电 )

  -李嘉廷

  简历与违法违纪事实:

  1944年4月生,彝族,云南石屏人,大学学历,1968年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电机与电器制造专业毕业。1993年起任云南省副省长。1995年8月当选为云南省委副书记。1998年1月起任云南省省长,2001年6月辞去省长职务。2001年9月被撤销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并被开除党籍。主要违法违纪事实是:一、收受邹某等9人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19万元;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共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三、与有夫之妇徐某通奸,并利用职权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2003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嘉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

  李嘉廷语录(1):

  “新春佳节将近,我今天不是来恭贺新禧,而是给大家敲一记警钟。年关先要过‘廉关’。”李嘉廷要求,云南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突出“依法从严治政,规范行政行为”的重点,着重在管好钱、掌好权、用好人、办好事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消除腐败、提高效率的社会环境。(2001年1月16日,新华社消息)李嘉廷行径(1):

  ———1994年,舒建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时任云南省副省长的李嘉廷。1995年至1999年期间,舒建以春节拜年、领导出国等名义,先后4次给李嘉廷送钱,共计3.5万美元。在李嘉廷的协调帮助下,建华集团从银行共计贷款4500万元,随后舒建把上述贷款全部入股民生银行,成为该行董事。(《检察日报》)

  李嘉廷语录(2):

  李嘉廷指出,从严执政必须做到“五严”:一、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要求要严;二、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监督要严;三、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管教要严;四、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要严;五、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要求要严。

  (2000年2月22日《云南日报》)

  李嘉廷行径(2):

  ———2000年昆明举办了一次政法干部培训班,来自北京的一位教授对学生们(都是政法干部)说:“你们的李公子(李嘉廷的儿子李勃)不得了,党中央在指挥全国打击走私,他竟然还在走私汽车,幸亏有个好爸爸。”在座的没有人敢追问。2000年7月,这位省长就已经单独或伙同其子收受他人贿赂1810余万元。(据《中国青年报》)

  李嘉廷语录(3):

  2001年3月8日,李嘉廷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回答网友提问时这样说:“我工作之余,最大的爱好是运动,运动的主要方式是打网球,我最大的心愿是在未来5年内解决尚未解决温饱的160万人的贫困问题。我最容易动感情的是对我的下属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说了不算,定了不干。”(《南风窗》)

  李嘉廷行径(3):

  ———原云南省省长、省委副书记李嘉廷堕落了。办案人员清查时,在李嘉廷的书房、卧室、书桌、书柜,没找到几本党员应读的书,倒是在其卧榻上查抄到两本境外出版的禁书。李嘉廷将之置于枕下,经常拿来翻阅,可见那时的李嘉廷每天都在想什么。(《人民日报》)

  -成克杰

  简历与违法违纪事实:

  1933年11月出生于广西上林县,1957年9月毕业于北京铁道学院铁道管理专业,1990年至1998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代主席、主席。1998年3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0年4月相继被开除党籍、罢免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撤销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8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

  成克杰语录(1):

  1994年夏,成克杰面对镜头声泪俱下地说:“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呀!这些人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妈生的,也是有血有肉。他们好苦呀!”又慷慨激昂地说:“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偷懒,正在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2001年5月7日《法制日报》)

  成克杰行径(1):

  1993年底,成克杰与李平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商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疯狂地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二人转”。1994年3月10日,为了“名正言顺”地赚钱,成克杰利用职权,将广西银兴房屋开发公司由原隶属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为直接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管理。获“好处费”2000万元。

  成克杰语录(2):

  1994年4月4日,成克杰在广西全区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二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保证反腐败斗争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要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的不正之风;从严惩治敲诈勒索、贪污受贿行为,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歪风;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歪风;加大执法监督的分量,保证令行禁止。(2000年8月2日,《华声报》)

  成克杰行径(2):

  1995年,《广西日报》发了一篇题为《谨防数字出官》的评论员文章。文章发表的当天清晨,成克杰便通过一位分管领导质问李明德。1996年2月27日,《广西日报》刊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文,对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强占地皮、工程未经审批先开工等行为做了曝光。和成克杰“情同手足”的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周坤立即带人大闹广西日报社。三月十二日,李明德被免去《广西日报》社长、总编辑职务。

  成克杰语录(3):

  1998年1月11日,成克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抓起,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减少和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刹住收受和赠送“红包”歪风。加强查办案件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公开报道一些典型案件。(2000年8月2日,《华声报》)

  成克杰行径(3):

  1994年初至1997年4月,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帮助合浦县原副县长甘维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周贻胜、自治区计委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一洪提级或调动,成克杰单独或与李平接受贿赂款合计人民币28.8万元、美元3000元。采取这种″二人转″的方式,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多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
这些人应该抓住就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