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整合经验对两岸整合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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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整合经验对两岸整合之启示
两岸论坛论文(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至十七日.云南丽江)
佛光人文社会学院公共事务学研究所 王汉国
壹、 欧洲整合的经验
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亟欲重建新秩序。一九五零年法国政治家舒曼(Robert SChuman)与莫内(Jean Monnet)提议由法、德等国签署煤、钢资源共同开发管理协议,以共管方式化解双方长久的敌意,进而杜绝战争的发生。同年五月九日,由当时法国外长舒曼发表了一份宣言(通称「舒曼计画』),该计画成为欧洲整合运动的起点,至此为欧洲展开了整合的新页。
一九五一年,德、法、义、荷、比、卢等六国宣布成立『欧洲煤铁共同体』(ECSC);一九五七年三月,各国决定扩大合作范围,乃分别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此三个团体于一九七六年合并为「欧洲共同体』(EC)包含德、法、英、、义、荷、比、卢、西、葡、丹、爱等十二国,随后改称为「欧洲联盟」(EU),并于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间持续推动『单一欧洲法案」,将欧洲现有的「区域经济同盟』阶段,朝向「整体经济整合」方向,期透过经济整合进一步达到政治整合,一九九九年一月成立「欧洲经济暨货币联盟」(EMU)实施欧元单一货币,使经济整合更臻完备。
「欧安会议』及「欧洲共同体』的建立,代表欧洲人对历史的彻底反省,他们向世人宣告,欧洲人虽然仍可以拥有自己的国族主义,但更应该建立一个新的跨国性认同,也就是对欧洲整体的认同,不只是历史或文化,而是一种政治的认同。欧洲人在经济上推动单一货币与共同市场、政治上建立共同体、在军事上建构信心建立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整合设计。欧洲联盟可以说是二十世纪最成功的整合,最可贵的是它创造欧洲人包括『欧洲、国家、地方」的多重认同,因而欧洲联盟的成功经验与思维逻辑是值得两岸中国人来共同思考未来整合的模式。
而欧洲整合能够成功,是各国共同努力的结果,欧洲整合是以主权对等为主轴,用渐进的方式,在超国家体制与主权国家间相互运作的经验过程。也就是欧盟整合的成功,是建立在超国家机构与会员国政府间的紧密协调合作之上。另欧洲整合系阶段性的,其过程事先以
经济层面的整合为起点,经由关税联盟、共同市场,奠定良好基础后,再渐决发展到内正、司法、外交及军事领域,欧盟走各国政经配合、有效规划、循序渐进的结果。然而欧盟并不是每件议案都顺利,以马斯垂克及阿姆斯特丹两次修约之后,欧盟尽量采取弹性及柔性的低姿态,处理自一九九零年代以来因快速整合及多方向整合引起的纷争,建立了会员国之间解决争端的共识,并将其中的破坏性整合力量逐渐化解为建设性力量,「求同存异」是欧洲整合的基础与原则。
以欧洲整合为例,国家联盟是基于国家主权间之国际法协议,国家仍保有完整之主权,其建立之共同机构并无超越国家主权之权限,故不具政府结构特色,亦未具有立法结构。至于联邦国则类似于美国或德国之联邦单一国家型态,系成员国之间依照国家法规定的结合,在对外部分,尽管有对成员国主权之妨碍,惟联邦成员仍拥有完整之分子国或国家人格。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各有其独立职权,因此,在超国家宪法之基础上,有关行政、立法、司法之职权将由联邦机构 (水平职权分配),以及联邦与成员国(邦)之间(垂直职权分配),以法律规范形式对各机构职权予以界定。
例如:德、法两国近几个世纪以来可说是世仇,但现在却能监于共同的利益以及实现欧洲合众国的梦想,在欧盟经济逐渐整合,以及欧盟接受东欧十国之后,目前德、法正朝政治整合的方向迈进。两国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以「为欧洲共同责任而服务的德法友谊』的声明稿中,揭示了两国政治整合的具体做法。究其主要内容:第一、德国和法国允许他们的人民拥有对方国的护照。第二、两国的法律要更紧密而且尽可能提早取得一致,除两国的内政问题外,应加强两国外交政策的一致性。第三、两国在国防政策上也将采取更密切的合作。
贰、欧洲整合成功之原因与特色
欧洲整合成功妁第一个原因,是新功能主义在欧洲获致惊人的成就,其前提为:(一)共同体的建立有赖各国签订条约,因此新功能途径锥然强调非政治手段,但要跨出第一步完成经济整合,也有赖各国政府正式协商,然后签订条约。换言之,「建立平等对话并为对方接受有签约能力的架构』是新功能主义能够实践的第一个要素;(二)「新功能主义』系以非政治手段达成政治目的,也就是说,经济整合的背后必须存在一个明确的政治目的,同时建构一个超越国家之外的新任同对象,并明载于条约;(三)跨国整合的目的是泯除昔日因民族主义所造成的仇恨或敌视,新成立的跨国界机构领导人必须超越旧有的国家意识,以整体而非个别会员之利益为考量依据。
欧洲整合成功的第二个原因是采取「由小而大的策略」。所谓由小而大即是先在一个极小的领域内建立共同体机制,然后权力巩固这个机制,作为日后进一步整合的基础。由煤钢共同体一原子能共同体一关税同盟一共同市场一单一市场,正是共同体由小而大策略的实践。这个策略的好处是:(一)开始在较小的领域内进行整合,可以减少阻力;(二)在小领域上建立共同体机制,较易咸功且深化;(三)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呈现这个领域内整合的具体成果。(四)此外,由小而大策略每跨出一部都必须展开新的谈判,签订新的条约,因此前述「具有平等对话并被对方接受享有签约能力架构」的维持和强化整合的必要条件。
欧洲整合成功的第三个原因是「维持一定的模糊」。由于整合是二次大战后国际关系在欧洲的实践和创新,最后的目标究竟为何,迄今仍备受争论。舒曼计昼中明言要建立「欧洲联邦」,戴高乐和撒切尔都主张组织「欧洲邦联』,马斯垂克条约则建立了「欧洲联盟」。然而,对整合终极目标维持一定的模糊,正是各国同意致力整合的先决条件,适当的模糊给予各国足够的回旋空间,使得欧洲整合能在争论之中不断前进。对于主权问题,搁置争议的目的不是置之不理,而是寻求最终真正的解决之道。不过,模糊策略要成功,必须以共同体不瓦解为前提,也就是说,目标的模糊或对争执的搁置都不能威胁到共同体的存在。共同体瓦解即代表欧洲整合失败、战后和解结束,根本摧毁欧洲现存的国际关系架构,撼动区域和平,所以各国领袖都明白:任何威胁到共同体生存的模糊和争议,都不被允许。
不过,依照欧盟经验,整合发动后,其成果就必须靠健全的机制来保障,所以精巧的机制设计也是欧洲整合的重要因素。其主要特色有:(一)「平等而不对称』,各会员一律平等表现在各类条约及法律关于会员国权利义务的规范,不论领土大小、人口寡众、经济规模,各会员国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不对称设计在欧盟运作上包括:部长理事会多数决加权票数计算,以及欧洲议会、执行会席次和欧盟法院法官及总辩官席次分配,还有欧元币值计算。不对称设计的原则,一方面按国家综合国立,赋予各国在各机构不同的影响力和发言权;另一方面,席次分配与表决制度相辅,形成大国不能联合垄断,小国无法事事制肘的机制,进而在各会员国间建立寻求妥协的协商文化。(二)「平行而不对立』。首先,会员国虽然持续让波主权权利给欧盟机构,后者并没有完全取代前者成为一超国家政府。相反地,会员国与共同体机构渐渐形成一种平行共生的结构,后者依靠会员国执行共同政策,会员国则需要共同体来维持单一市场并拟订共同政策。这即是辅助原则最重要的意涵,也是「经济整合』、「外交暨安全合作」与「内政暨司法合作』三大支柱运作的逻辑依据。
参、 欧洲整合经验对两岸整合之启示
欧洲整合成功的经验并不是一次地即以「联邦主义』式的方式迈向整合,也不是仅以「合作」为满足的「功能主义』思维。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尊重每个成员的主观意见,整个共同体的机构,也因而一开始就是以「超国家主义」与「政府间主义』两者并重、相互牵制、彼此共生方式推动。欧洲整合的最可贵经验,首先,是它将目标确定在未来的政治整合,但是却无时间表。其次,它的经验显示,只要两岸的菁英有整合的共识,整合就会发生「扩溢」的效果。第三,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妥协,使得欧洲整合在顾及到各成员国的利益下往前迈进。欧洲统合经验对两岸的启示如下:
一、 欧洲国家面对安全与发展两项议题时,所采取的策略就是建构彼此的『命运共同体』。他们认为仅是国家间的船统合作方式,并不足以化解彼此的疑虑,唯有以「超国家』整合的方式,建立一个『多元安全共同体』才能彻底消除战争的可能。但是欧洲国家并不想太快速地将国家终结,他们只是将部分权力移交给超国家的组织,其余的还是由各国政府的相互合作。
二、欧洲国家并没有将主权视为是彼此整合的障碍。在西德还没有获得主权的情形下,欧洲国家就愿意将他纳入整合阵营,欧洲共同体各国愿意让没有主权的西德,来共同分享其它国家所拥有的主权,这种心胸是值得两岸共同(特别是中共)思考的。
三、西德以没有凸显「西德主体性』的方式来追求主权,反而是以低姿态的「以合作来争取自主』。西德的做法对台湾的启示在于,处于弱势的一方,其主权的争取必须顾及国际政治的现实环境以及本身所处的环境条件。主权并不是靠对抗的方式争取的,而是从合作中逐步获得的。
四、欧洲联盟的整合经验是人类历史上的一项伟大创见,它的可贵在于一方面建构超国家的组织,但是另一方面依旧强调政府间的合作。
五、如果要参加一个区域整合,要越早越好。越早参加越能发挥影响力。假如台湾知道整合是未来大势所趋,那么及早与中国大陆建立整合关系,不仅可尽早化解彼此的敌意,也更能合乎台湾的利益。
欧洲联盟之所以整合成功的原因,一是经济层面上有区域经济整合的机制(欧洲共同市场);二是政治层面上有许多集体安全机制(如此大西洋公约组织)。两岸整合架构的建立,最重要的就是成为双方认同和支持的管道,两岸整合就是要以双方大多数人民都能接受的新
认同架构,做为彼此和解共创未来的起点。简言之,两岸整合就是要透过各种互信去建立彼此认同的架构,激活双方和解,并在未来创造国际法的新主体中,去谋求相互定位和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的解决。
肆、 现阶段两岸整合面面观
一、 社会整合
民间交流是两岸其它交流的基础,两岸经由民间交流的扩大,将有助于两岸人民之间对彼此生活与社会的了解。为了使社会交流能在一定规范下进行,希望两岸的社会交流能在有秩序下进行,以保障整个社会所有民众的权益。两岸社会交流的演进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单向社会交流时期(一九八七至一九八八):自一九四九年「政府」迁台后,两岸始终处于敌对状态,惟蒋经国先生基于伦理亲情、人道精神于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开放探亲,至此隔绝近四十年之两岸人民,走向社会交流阶段。
(二)双向社会交流时期(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二):基于人道考量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开放大陆同胞申请来台奔丧探病。一九九零年六月我方除「行政院」政务官、「国防部」、「警政署」、「调查局」、「国安局」之机关人员外,亦可申请赴大陆地区探病奔丧。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修订『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探病及奔丧申请作业要点』,扩大大陆人民来台之资格。
(三)稳定发展时期(一九九二—迄今):中国大陆于一九九一年发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起实施,而我方于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订定施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双方订定法规,两岸社会交流有了明确的规范依据,使两岸社会交流能在稳定中继续发展。
两岸人民自从我方「政府」开放大陆探亲以来,两岸民间交流人数,更进一步钓每年增加幅度惊人。而两岸社会交流之意义,即在于以交流促进彼此了解及整合,两岸分裂五十余年难免会有陌生与不信任,要消弭彼此之疑虑,建立相互信赖,最好也是最自然的方法,就是透过民间的社会交流接触,逐渐增进双方了解,降低敌意,建立互信,这有助于两岸促进整合之基础。
二、 文化整合
自从两岸开放交流后,文化交流是优先的原则,我方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后,交流秩序逐渐建立,使文教交流更向前迈进一大步。两岸文教交流之初,由于双方试探性浓厚,而且交流项目尚未确定,相关限制较多。目前经过十余年的文化交流经验,我方政府开放大陆来台已扩大及专业文教人士、文教官员、大众传播人士、宗教人士等;科技人士则可来台从事研究工作,民族艺术及民俗技艺人员可来台传习。大陆学者及学生团体亦可来台进行座谈、研讨等交流。至于大陆出版品,基于研究参考需要,大陆的出版品、电影片、广播电视节目及录像带节目,凡经检验通过,即可进入台湾地区出版、发行、制作、播送等。 从「陆委会」有关统计图表中,我们可以了解而近年来两岸文教交流每年活动件数亦日益增加。事实上,就是因为两岸双方有隔阂及障碍存在,两岸才更应该继续加强文化交流,以增加彼此联系,化解敌意。两岸同文同种,只要秉持着平等尊重,致力于文化合作,则必能达到共同提升文化水准目的。未来在既有基础上,针对两岸文化特质,持续交流,使两岸在思维上更为增进,总之,两岸应先「通信息」、「通思维』、「通文化』,致力于此「新三通」,才能增进两岸良性互动。
三、 经济整合
透过经贸交流,达到互利互补与建设发展,是两岸之间的共识与努力目标。由一九八九年六月迄今,我方「政府」采取多项经贸开放措施在「间接」往来的架构下,使两岸得以发展贸易、投资、邮电、通汇金融保险等经贸关系;双方经贸专业人士以至经贸官员的互访也日趋频繁。惟两岸经贸往来已衍生出不少问题。双方如何经由正式管道协商经济议题,实为现阶段两岸共同努力的目标
(一)经济结构具互补性:在华人社会中,香港在金融业、保险业、行销业、交通运输业、个人服务业等均有良好竞争力。台湾地区则以制造业的发展为主,农业研究亦有辉煌成果,尤其具有良好生产及企管能力、知识,另外在人才、资金上亦具有优势。而大陆地区市场广大,劳动力充沛、天然资源丰富等具有市场规模较具利益。两岸三地华人在自然资源、人才条件、资金取得、管理层面都具有高度互补性,因此经济整合可互利互惠。
(二)经济规模与发展程度互具替代性:两岸三地彼此的经济规模相去甚远,发展程度差距亦大,但经济规模与发展程度正好有高度替代性。两岸三地整合后,虽然在所得、贸易上规模较欧洲、北美经济小,但人口众多、发展程度较低,相对的发展空间大、市场潜力雄厚,透过经济整合,促使经济实体生产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程度的提升,不但可与其它区域相杭衡,更可提高华人经济体系影响力
(三)人文地理条件相近:除经济因素外,非经济因素中的血缘文化、历史、社会、语言、文字、地理等之同构型接近,更可视为经济整合的催化剂。两岸三地之语言,文字相通,且因同种、同源、地
理相近,故而易于沟通、了解、交流、确实可以减少经济之障碍,甚至成为经济整合之触媒。
伍、结论与建议
一、 两岸关系的发展经纬万端、错综复杂,现在「和平与发展」是两岸共同的目标,但就长远的发展看来两岸整合将是未来不可避免的趋势。从其它整合成功的经验来看,两岸整合如果想要有进展,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整合的共识,在未形咸整合之前,两岸应该先从解决实务的经济问题开始合作,配合文化整合与社会整合,逐渐朝向政治整合的目标。
二、 因为整合的工作是纬绪万端,需要长期与循序渐进,才能迈向整合成功之路,双方必须开诚布公、保持耐心、发挥智能、求同存异,在整合的过程中两岸人民与政府共同携手,在文化、经贸、社会方面寻求解决之道,最后才是政治问题的解决,如果以强迫方式来进行整合,其结果注定只有失败一途。
三、 面对全球化与区域整合的趋势,全球竞争是日益激烈,两岸「经济合则两利」、「政治合则双赢」,而两岸经过五十年的分裂分治,在政治制度、思想、意识型态上有极大的差异,也造成两岸整合最困难的瓶颈。而欧盟在整合过程中最具有智能的动柞是彼此先放弃敌意,由低层次的经贸层面开始整合,经过各国菁英的努力协调,然后再让政治整合由下而上逐步上升。
四、两岸实应吸取欧盟成功解决整合问题的经验,以减低整合的负面冲击,增加整合的正面效益。两岸关系与欧洲情势不同,差异性相当大,欧洲整合模式不可完全套用在两岸整合,两岸的人民与政府,均要放下咸见,学习欧洲整合成功的精神与原则,两岸五十年来的分裂分治,在双方人民的思想、生活习惯、法律差异颇大,考量两岸现实环境与条件,并着眼于两岸未来发展,建立一套适合中国人的整合模式。
五、 两岸人民同文同种,在文化上与社会上都有相同的历史的背景与傅承,在两岸整合上可以扮演柔性的功能与角色,而政治与经济是环环相扣的,相辅相咸,以欧盟的经验整合运动无法以单纯的政治力量去推动,需要政经相符,在平等互惠、求同存异的整合下,从务实的经济问题开始合作,配合文化与社会的交流,逐渐在政治上产生共识逐步整合,然后透过经济整合的成效,增强政治整合的动力与意愿,最后达到全面整合的目标。
六、 以目前两岸关系互动的现况,要促进两岸整合其方法与步骤以渐进方式为宜,从国协→多体制国家→体制较为松散的邦联制→体制较为紧密的联邦制阶段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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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论坛论文(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至十七日.云南丽江)
佛光人文社会学院公共事务学研究所 王汉国
壹、 欧洲整合的经验
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亟欲重建新秩序。一九五零年法国政治家舒曼(Robert SChuman)与莫内(Jean Monnet)提议由法、德等国签署煤、钢资源共同开发管理协议,以共管方式化解双方长久的敌意,进而杜绝战争的发生。同年五月九日,由当时法国外长舒曼发表了一份宣言(通称「舒曼计画』),该计画成为欧洲整合运动的起点,至此为欧洲展开了整合的新页。
一九五一年,德、法、义、荷、比、卢等六国宣布成立『欧洲煤铁共同体』(ECSC);一九五七年三月,各国决定扩大合作范围,乃分别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此三个团体于一九七六年合并为「欧洲共同体』(EC)包含德、法、英、、义、荷、比、卢、西、葡、丹、爱等十二国,随后改称为「欧洲联盟」(EU),并于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间持续推动『单一欧洲法案」,将欧洲现有的「区域经济同盟』阶段,朝向「整体经济整合」方向,期透过经济整合进一步达到政治整合,一九九九年一月成立「欧洲经济暨货币联盟」(EMU)实施欧元单一货币,使经济整合更臻完备。
「欧安会议』及「欧洲共同体』的建立,代表欧洲人对历史的彻底反省,他们向世人宣告,欧洲人虽然仍可以拥有自己的国族主义,但更应该建立一个新的跨国性认同,也就是对欧洲整体的认同,不只是历史或文化,而是一种政治的认同。欧洲人在经济上推动单一货币与共同市场、政治上建立共同体、在军事上建构信心建立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整合设计。欧洲联盟可以说是二十世纪最成功的整合,最可贵的是它创造欧洲人包括『欧洲、国家、地方」的多重认同,因而欧洲联盟的成功经验与思维逻辑是值得两岸中国人来共同思考未来整合的模式。
而欧洲整合能够成功,是各国共同努力的结果,欧洲整合是以主权对等为主轴,用渐进的方式,在超国家体制与主权国家间相互运作的经验过程。也就是欧盟整合的成功,是建立在超国家机构与会员国政府间的紧密协调合作之上。另欧洲整合系阶段性的,其过程事先以
经济层面的整合为起点,经由关税联盟、共同市场,奠定良好基础后,再渐决发展到内正、司法、外交及军事领域,欧盟走各国政经配合、有效规划、循序渐进的结果。然而欧盟并不是每件议案都顺利,以马斯垂克及阿姆斯特丹两次修约之后,欧盟尽量采取弹性及柔性的低姿态,处理自一九九零年代以来因快速整合及多方向整合引起的纷争,建立了会员国之间解决争端的共识,并将其中的破坏性整合力量逐渐化解为建设性力量,「求同存异」是欧洲整合的基础与原则。
以欧洲整合为例,国家联盟是基于国家主权间之国际法协议,国家仍保有完整之主权,其建立之共同机构并无超越国家主权之权限,故不具政府结构特色,亦未具有立法结构。至于联邦国则类似于美国或德国之联邦单一国家型态,系成员国之间依照国家法规定的结合,在对外部分,尽管有对成员国主权之妨碍,惟联邦成员仍拥有完整之分子国或国家人格。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各有其独立职权,因此,在超国家宪法之基础上,有关行政、立法、司法之职权将由联邦机构 (水平职权分配),以及联邦与成员国(邦)之间(垂直职权分配),以法律规范形式对各机构职权予以界定。
例如:德、法两国近几个世纪以来可说是世仇,但现在却能监于共同的利益以及实现欧洲合众国的梦想,在欧盟经济逐渐整合,以及欧盟接受东欧十国之后,目前德、法正朝政治整合的方向迈进。两国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以「为欧洲共同责任而服务的德法友谊』的声明稿中,揭示了两国政治整合的具体做法。究其主要内容:第一、德国和法国允许他们的人民拥有对方国的护照。第二、两国的法律要更紧密而且尽可能提早取得一致,除两国的内政问题外,应加强两国外交政策的一致性。第三、两国在国防政策上也将采取更密切的合作。
贰、欧洲整合成功之原因与特色
欧洲整合成功妁第一个原因,是新功能主义在欧洲获致惊人的成就,其前提为:(一)共同体的建立有赖各国签订条约,因此新功能途径锥然强调非政治手段,但要跨出第一步完成经济整合,也有赖各国政府正式协商,然后签订条约。换言之,「建立平等对话并为对方接受有签约能力的架构』是新功能主义能够实践的第一个要素;(二)「新功能主义』系以非政治手段达成政治目的,也就是说,经济整合的背后必须存在一个明确的政治目的,同时建构一个超越国家之外的新任同对象,并明载于条约;(三)跨国整合的目的是泯除昔日因民族主义所造成的仇恨或敌视,新成立的跨国界机构领导人必须超越旧有的国家意识,以整体而非个别会员之利益为考量依据。
欧洲整合成功的第二个原因是采取「由小而大的策略」。所谓由小而大即是先在一个极小的领域内建立共同体机制,然后权力巩固这个机制,作为日后进一步整合的基础。由煤钢共同体一原子能共同体一关税同盟一共同市场一单一市场,正是共同体由小而大策略的实践。这个策略的好处是:(一)开始在较小的领域内进行整合,可以减少阻力;(二)在小领域上建立共同体机制,较易咸功且深化;(三)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呈现这个领域内整合的具体成果。(四)此外,由小而大策略每跨出一部都必须展开新的谈判,签订新的条约,因此前述「具有平等对话并被对方接受享有签约能力架构」的维持和强化整合的必要条件。
欧洲整合成功的第三个原因是「维持一定的模糊」。由于整合是二次大战后国际关系在欧洲的实践和创新,最后的目标究竟为何,迄今仍备受争论。舒曼计昼中明言要建立「欧洲联邦」,戴高乐和撒切尔都主张组织「欧洲邦联』,马斯垂克条约则建立了「欧洲联盟」。然而,对整合终极目标维持一定的模糊,正是各国同意致力整合的先决条件,适当的模糊给予各国足够的回旋空间,使得欧洲整合能在争论之中不断前进。对于主权问题,搁置争议的目的不是置之不理,而是寻求最终真正的解决之道。不过,模糊策略要成功,必须以共同体不瓦解为前提,也就是说,目标的模糊或对争执的搁置都不能威胁到共同体的存在。共同体瓦解即代表欧洲整合失败、战后和解结束,根本摧毁欧洲现存的国际关系架构,撼动区域和平,所以各国领袖都明白:任何威胁到共同体生存的模糊和争议,都不被允许。
不过,依照欧盟经验,整合发动后,其成果就必须靠健全的机制来保障,所以精巧的机制设计也是欧洲整合的重要因素。其主要特色有:(一)「平等而不对称』,各会员一律平等表现在各类条约及法律关于会员国权利义务的规范,不论领土大小、人口寡众、经济规模,各会员国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不对称设计在欧盟运作上包括:部长理事会多数决加权票数计算,以及欧洲议会、执行会席次和欧盟法院法官及总辩官席次分配,还有欧元币值计算。不对称设计的原则,一方面按国家综合国立,赋予各国在各机构不同的影响力和发言权;另一方面,席次分配与表决制度相辅,形成大国不能联合垄断,小国无法事事制肘的机制,进而在各会员国间建立寻求妥协的协商文化。(二)「平行而不对立』。首先,会员国虽然持续让波主权权利给欧盟机构,后者并没有完全取代前者成为一超国家政府。相反地,会员国与共同体机构渐渐形成一种平行共生的结构,后者依靠会员国执行共同政策,会员国则需要共同体来维持单一市场并拟订共同政策。这即是辅助原则最重要的意涵,也是「经济整合』、「外交暨安全合作」与「内政暨司法合作』三大支柱运作的逻辑依据。
参、 欧洲整合经验对两岸整合之启示
欧洲整合成功的经验并不是一次地即以「联邦主义』式的方式迈向整合,也不是仅以「合作」为满足的「功能主义』思维。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尊重每个成员的主观意见,整个共同体的机构,也因而一开始就是以「超国家主义」与「政府间主义』两者并重、相互牵制、彼此共生方式推动。欧洲整合的最可贵经验,首先,是它将目标确定在未来的政治整合,但是却无时间表。其次,它的经验显示,只要两岸的菁英有整合的共识,整合就会发生「扩溢」的效果。第三,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妥协,使得欧洲整合在顾及到各成员国的利益下往前迈进。欧洲统合经验对两岸的启示如下:
一、 欧洲国家面对安全与发展两项议题时,所采取的策略就是建构彼此的『命运共同体』。他们认为仅是国家间的船统合作方式,并不足以化解彼此的疑虑,唯有以「超国家』整合的方式,建立一个『多元安全共同体』才能彻底消除战争的可能。但是欧洲国家并不想太快速地将国家终结,他们只是将部分权力移交给超国家的组织,其余的还是由各国政府的相互合作。
二、欧洲国家并没有将主权视为是彼此整合的障碍。在西德还没有获得主权的情形下,欧洲国家就愿意将他纳入整合阵营,欧洲共同体各国愿意让没有主权的西德,来共同分享其它国家所拥有的主权,这种心胸是值得两岸共同(特别是中共)思考的。
三、西德以没有凸显「西德主体性』的方式来追求主权,反而是以低姿态的「以合作来争取自主』。西德的做法对台湾的启示在于,处于弱势的一方,其主权的争取必须顾及国际政治的现实环境以及本身所处的环境条件。主权并不是靠对抗的方式争取的,而是从合作中逐步获得的。
四、欧洲联盟的整合经验是人类历史上的一项伟大创见,它的可贵在于一方面建构超国家的组织,但是另一方面依旧强调政府间的合作。
五、如果要参加一个区域整合,要越早越好。越早参加越能发挥影响力。假如台湾知道整合是未来大势所趋,那么及早与中国大陆建立整合关系,不仅可尽早化解彼此的敌意,也更能合乎台湾的利益。
欧洲联盟之所以整合成功的原因,一是经济层面上有区域经济整合的机制(欧洲共同市场);二是政治层面上有许多集体安全机制(如此大西洋公约组织)。两岸整合架构的建立,最重要的就是成为双方认同和支持的管道,两岸整合就是要以双方大多数人民都能接受的新
认同架构,做为彼此和解共创未来的起点。简言之,两岸整合就是要透过各种互信去建立彼此认同的架构,激活双方和解,并在未来创造国际法的新主体中,去谋求相互定位和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的解决。
肆、 现阶段两岸整合面面观
一、 社会整合
民间交流是两岸其它交流的基础,两岸经由民间交流的扩大,将有助于两岸人民之间对彼此生活与社会的了解。为了使社会交流能在一定规范下进行,希望两岸的社会交流能在有秩序下进行,以保障整个社会所有民众的权益。两岸社会交流的演进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单向社会交流时期(一九八七至一九八八):自一九四九年「政府」迁台后,两岸始终处于敌对状态,惟蒋经国先生基于伦理亲情、人道精神于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开放探亲,至此隔绝近四十年之两岸人民,走向社会交流阶段。
(二)双向社会交流时期(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二):基于人道考量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开放大陆同胞申请来台奔丧探病。一九九零年六月我方除「行政院」政务官、「国防部」、「警政署」、「调查局」、「国安局」之机关人员外,亦可申请赴大陆地区探病奔丧。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修订『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探病及奔丧申请作业要点』,扩大大陆人民来台之资格。
(三)稳定发展时期(一九九二—迄今):中国大陆于一九九一年发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起实施,而我方于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订定施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双方订定法规,两岸社会交流有了明确的规范依据,使两岸社会交流能在稳定中继续发展。
两岸人民自从我方「政府」开放大陆探亲以来,两岸民间交流人数,更进一步钓每年增加幅度惊人。而两岸社会交流之意义,即在于以交流促进彼此了解及整合,两岸分裂五十余年难免会有陌生与不信任,要消弭彼此之疑虑,建立相互信赖,最好也是最自然的方法,就是透过民间的社会交流接触,逐渐增进双方了解,降低敌意,建立互信,这有助于两岸促进整合之基础。
二、 文化整合
自从两岸开放交流后,文化交流是优先的原则,我方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后,交流秩序逐渐建立,使文教交流更向前迈进一大步。两岸文教交流之初,由于双方试探性浓厚,而且交流项目尚未确定,相关限制较多。目前经过十余年的文化交流经验,我方政府开放大陆来台已扩大及专业文教人士、文教官员、大众传播人士、宗教人士等;科技人士则可来台从事研究工作,民族艺术及民俗技艺人员可来台传习。大陆学者及学生团体亦可来台进行座谈、研讨等交流。至于大陆出版品,基于研究参考需要,大陆的出版品、电影片、广播电视节目及录像带节目,凡经检验通过,即可进入台湾地区出版、发行、制作、播送等。 从「陆委会」有关统计图表中,我们可以了解而近年来两岸文教交流每年活动件数亦日益增加。事实上,就是因为两岸双方有隔阂及障碍存在,两岸才更应该继续加强文化交流,以增加彼此联系,化解敌意。两岸同文同种,只要秉持着平等尊重,致力于文化合作,则必能达到共同提升文化水准目的。未来在既有基础上,针对两岸文化特质,持续交流,使两岸在思维上更为增进,总之,两岸应先「通信息」、「通思维』、「通文化』,致力于此「新三通」,才能增进两岸良性互动。
三、 经济整合
透过经贸交流,达到互利互补与建设发展,是两岸之间的共识与努力目标。由一九八九年六月迄今,我方「政府」采取多项经贸开放措施在「间接」往来的架构下,使两岸得以发展贸易、投资、邮电、通汇金融保险等经贸关系;双方经贸专业人士以至经贸官员的互访也日趋频繁。惟两岸经贸往来已衍生出不少问题。双方如何经由正式管道协商经济议题,实为现阶段两岸共同努力的目标
(一)经济结构具互补性:在华人社会中,香港在金融业、保险业、行销业、交通运输业、个人服务业等均有良好竞争力。台湾地区则以制造业的发展为主,农业研究亦有辉煌成果,尤其具有良好生产及企管能力、知识,另外在人才、资金上亦具有优势。而大陆地区市场广大,劳动力充沛、天然资源丰富等具有市场规模较具利益。两岸三地华人在自然资源、人才条件、资金取得、管理层面都具有高度互补性,因此经济整合可互利互惠。
(二)经济规模与发展程度互具替代性:两岸三地彼此的经济规模相去甚远,发展程度差距亦大,但经济规模与发展程度正好有高度替代性。两岸三地整合后,虽然在所得、贸易上规模较欧洲、北美经济小,但人口众多、发展程度较低,相对的发展空间大、市场潜力雄厚,透过经济整合,促使经济实体生产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程度的提升,不但可与其它区域相杭衡,更可提高华人经济体系影响力
(三)人文地理条件相近:除经济因素外,非经济因素中的血缘文化、历史、社会、语言、文字、地理等之同构型接近,更可视为经济整合的催化剂。两岸三地之语言,文字相通,且因同种、同源、地
理相近,故而易于沟通、了解、交流、确实可以减少经济之障碍,甚至成为经济整合之触媒。
伍、结论与建议
一、 两岸关系的发展经纬万端、错综复杂,现在「和平与发展」是两岸共同的目标,但就长远的发展看来两岸整合将是未来不可避免的趋势。从其它整合成功的经验来看,两岸整合如果想要有进展,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整合的共识,在未形咸整合之前,两岸应该先从解决实务的经济问题开始合作,配合文化整合与社会整合,逐渐朝向政治整合的目标。
二、 因为整合的工作是纬绪万端,需要长期与循序渐进,才能迈向整合成功之路,双方必须开诚布公、保持耐心、发挥智能、求同存异,在整合的过程中两岸人民与政府共同携手,在文化、经贸、社会方面寻求解决之道,最后才是政治问题的解决,如果以强迫方式来进行整合,其结果注定只有失败一途。
三、 面对全球化与区域整合的趋势,全球竞争是日益激烈,两岸「经济合则两利」、「政治合则双赢」,而两岸经过五十年的分裂分治,在政治制度、思想、意识型态上有极大的差异,也造成两岸整合最困难的瓶颈。而欧盟在整合过程中最具有智能的动柞是彼此先放弃敌意,由低层次的经贸层面开始整合,经过各国菁英的努力协调,然后再让政治整合由下而上逐步上升。
四、两岸实应吸取欧盟成功解决整合问题的经验,以减低整合的负面冲击,增加整合的正面效益。两岸关系与欧洲情势不同,差异性相当大,欧洲整合模式不可完全套用在两岸整合,两岸的人民与政府,均要放下咸见,学习欧洲整合成功的精神与原则,两岸五十年来的分裂分治,在双方人民的思想、生活习惯、法律差异颇大,考量两岸现实环境与条件,并着眼于两岸未来发展,建立一套适合中国人的整合模式。
五、 两岸人民同文同种,在文化上与社会上都有相同的历史的背景与傅承,在两岸整合上可以扮演柔性的功能与角色,而政治与经济是环环相扣的,相辅相咸,以欧盟的经验整合运动无法以单纯的政治力量去推动,需要政经相符,在平等互惠、求同存异的整合下,从务实的经济问题开始合作,配合文化与社会的交流,逐渐在政治上产生共识逐步整合,然后透过经济整合的成效,增强政治整合的动力与意愿,最后达到全面整合的目标。
六、 以目前两岸关系互动的现况,要促进两岸整合其方法与步骤以渐进方式为宜,从国协→多体制国家→体制较为松散的邦联制→体制较为紧密的联邦制阶段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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