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月球大使馆CEO发表声明:天上的云彩都归我所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9:48
<div align="center">2006-04-21 09:02:39   燕赵都市报 </div><div align="center"><strong>"月球大使馆" CEO:天上的云彩都归我所有<br/></strong>  <br/>  本报讯(记者曹颖)2005年11月25日,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即“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发表所有权声明,称自当日起自己是月球整个背面的所有权人和最高执行管理者。近日,这位“<a href="http://sou.china.com/result.php?query=月球大使馆&amp;confirm=QW" target="_blank">月球大使馆</a>CEO”又打起了云彩的主意,他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空的这部分资源归自己所有,并表示一旦“自己的云彩”受到污染,将依法向污染企业索取赔偿。<br/>  <br/>  昨天上午,李捷来到本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他所谓的“蓝天白云特别行动”计划。<br/>  <br/>  李捷告诉记者,此次特别行动的发起主要缘自近日不断见诸报端的沙尘暴报道,“4月6日我看报纸时,发现近期沙尘天气特别严重,因此我决定开展此次环保计划。”李捷表示,虽然目前大气污染的治理一直不断,但收效不大,“这主要由于国家对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企业宁可受罚也不愿停止污染行为。”因此,李捷决定发表声明,主张拥有大气水资源的所有权,以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br/>  <br/>  据李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该法的第二条对这里所指的水资源作了明确规定,即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由此可见,我国《水法》中的水资源并不包括大气水(俗称“云彩”)。”<br/>  <br/>  李捷表示,从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找不到关于大气水资源所有权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其发表声明前,大气水资源属于“无主物”,“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没有对‘无主物’所有权归属的规定,依照司法实践中公认的先占原则,我先发表声明,这部分资源就归我所有。”<br/>  <br/>  李捷表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空云彩的所有权人,一旦云彩受到环境废气污染,他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要求污染空气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把所得赔偿再用于广泛的环保行动中。<br/>  <br/>  李捷告诉记者,他并不是提出拥有“云彩”所有权声明的第一人,“此前俄罗斯一名律师已发表过此类声明,声称地球大气层中的云朵归自己所有。”但李捷表示,他此次的声明与这位俄罗斯律师的声明并不冲突,“如果发生矛盾,我可以将月球背面的一座火山相赠,以作交换。”<br/>  <br/>  <a href="http://sou.china.com/result.php?query=李捷&amp;confirm=QW" target="_blank">李捷</a>告诉记者,目前<a href="http://sou.china.com/result.php?query=北京&amp;confirm=QW" target="_blank">北京</a>已有公证处决定为其公证,“紧接着我将招募环保专家、法律专家以及环保志愿者,组成‘蓝天白云特别行动组’,依法对污染企业索取赔偿。”<br/>  <br/>  <b>人物<br/>  <br/>  李捷</b><br/>  <br/>  原名李会民,石家庄人,“李捷”是接受采访和发表文章用的名字,由于公证需要他才来石开具曾用名证明。李捷曾在石家庄工作,之后下海经商。2005年9月,他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月球土地一事,被吊销执照,现在公司名为北京月球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月球能源的开发。” </div><div align="center">2006-04-21 09:02:39   燕赵都市报 </div><div align="center"><strong>"月球大使馆" CEO:天上的云彩都归我所有<br/></strong>  <br/>  本报讯(记者曹颖)2005年11月25日,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即“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发表所有权声明,称自当日起自己是月球整个背面的所有权人和最高执行管理者。近日,这位“<a href="http://sou.china.com/result.php?query=月球大使馆&amp;confirm=QW" target="_blank">月球大使馆</a>CEO”又打起了云彩的主意,他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空的这部分资源归自己所有,并表示一旦“自己的云彩”受到污染,将依法向污染企业索取赔偿。<br/>  <br/>  昨天上午,李捷来到本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他所谓的“蓝天白云特别行动”计划。<br/>  <br/>  李捷告诉记者,此次特别行动的发起主要缘自近日不断见诸报端的沙尘暴报道,“4月6日我看报纸时,发现近期沙尘天气特别严重,因此我决定开展此次环保计划。”李捷表示,虽然目前大气污染的治理一直不断,但收效不大,“这主要由于国家对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企业宁可受罚也不愿停止污染行为。”因此,李捷决定发表声明,主张拥有大气水资源的所有权,以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br/>  <br/>  据李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该法的第二条对这里所指的水资源作了明确规定,即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由此可见,我国《水法》中的水资源并不包括大气水(俗称“云彩”)。”<br/>  <br/>  李捷表示,从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找不到关于大气水资源所有权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其发表声明前,大气水资源属于“无主物”,“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没有对‘无主物’所有权归属的规定,依照司法实践中公认的先占原则,我先发表声明,这部分资源就归我所有。”<br/>  <br/>  李捷表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空云彩的所有权人,一旦云彩受到环境废气污染,他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要求污染空气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把所得赔偿再用于广泛的环保行动中。<br/>  <br/>  李捷告诉记者,他并不是提出拥有“云彩”所有权声明的第一人,“此前俄罗斯一名律师已发表过此类声明,声称地球大气层中的云朵归自己所有。”但李捷表示,他此次的声明与这位俄罗斯律师的声明并不冲突,“如果发生矛盾,我可以将月球背面的一座火山相赠,以作交换。”<br/>  <br/>  <a href="http://sou.china.com/result.php?query=李捷&amp;confirm=QW" target="_blank">李捷</a>告诉记者,目前<a href="http://sou.china.com/result.php?query=北京&amp;confirm=QW" target="_blank">北京</a>已有公证处决定为其公证,“紧接着我将招募环保专家、法律专家以及环保志愿者,组成‘蓝天白云特别行动组’,依法对污染企业索取赔偿。”<br/>  <br/>  <b>人物<br/>  <br/>  李捷</b><br/>  <br/>  原名李会民,石家庄人,“李捷”是接受采访和发表文章用的名字,由于公证需要他才来石开具曾用名证明。李捷曾在石家庄工作,之后下海经商。2005年9月,他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月球土地一事,被吊销执照,现在公司名为北京月球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月球能源的开发。” </div>
<p>他想钱想疯了,大地还是我的呢,我都做公益事业了</p>
他懂法吗?知道“物”的定义吗?物的法律特征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要有可支配性、可使用性以及稀缺性
<p>有趣的人</p><p>不过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一下</p><p>它有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入境并被批准吗?</p><p>它有合法的资格证明吗?</p><p>它有可到达月球的运输工具吗?</p><p>如不能达到以上任何一条的话,请将它驱逐出境(单程送往月球)。</p>
跟着众人讲什么道理,拉去疯人院。。。关个十年八年再说
TMD,昨天这儿下大雨,把我们公司的仓库淹了,我要他赔.因为他的去彩里水份太多了.[em01][em01][em01][em01]
<p>哈~~哈哈~~~搞笑~~~~~~~~</p>[em01][e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