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改革创新法 改革失败者可免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16:40
<p>2006年03月15日01:30 <font color="#a20010">新京报</font></p><p>要符合未牟取私利等条件;出台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p><p>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 普德法)随着昨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也正式获审议通过。自此,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正式出台,也即意味着从此深圳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将免予追究。</p><p>这一被人称为“试错条例”的法规,在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改革创新工作发生失误,有三个条件是可以免责的:一是改革创新方案制定程序符合条例有关规定;二是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三是没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p><p>  在审议过程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改革创新需要法律支撑和保障,对改革创新工作进行基本的法律规范,对改革创新工作给予一定的促进和保障,是非常必要的。</p><p>  社会各界对改革创新条例持普遍认可态度,不过也有人提出建议:这一规定可能成为“保护伞”,让一些打着改革创新之旗行谋一己之私利的人有机可乘,政府应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此外,改革不是任何决策人的试验田,容易导致国家与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不容许无限试下去。</p><p>  昨日同时审议通过的还有国内首部循环经济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目前,国内大中城市还没有出台有关循环经济法规。</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2006年03月15日01:30 <font color="#a20010">新京报</font></p><p>要符合未牟取私利等条件;出台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p><p>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 普德法)随着昨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也正式获审议通过。自此,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正式出台,也即意味着从此深圳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将免予追究。</p><p>这一被人称为“试错条例”的法规,在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改革创新工作发生失误,有三个条件是可以免责的:一是改革创新方案制定程序符合条例有关规定;二是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三是没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p><p>  在审议过程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改革创新需要法律支撑和保障,对改革创新工作进行基本的法律规范,对改革创新工作给予一定的促进和保障,是非常必要的。</p><p>  社会各界对改革创新条例持普遍认可态度,不过也有人提出建议:这一规定可能成为“保护伞”,让一些打着改革创新之旗行谋一己之私利的人有机可乘,政府应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此外,改革不是任何决策人的试验田,容易导致国家与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不容许无限试下去。</p><p>  昨日同时审议通过的还有国内首部循环经济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目前,国内大中城市还没有出台有关循环经济法规。</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能加一条么,上任期间个人财产透明化
我看着就是保护伞.
此<strong>改革创新法可同物权法相提并论</strong>
好事情,~~美国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容忍破坏性的创新.
<p>这年头当官入党真好</p><p>这等于给那些官员穿了黄马褂。</p>
看来还有更大规模的贪污盗窃运动!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ireman119</i>在2006-3-15 8:45:00的发言:</b><br/>能加一条么,上任期间个人财产透明化</div><p></p>
<p>呵呵</p><p>&nbsp;&nbsp; 那就一直改到国家完蛋吧</p>
<p>不是吧</p><p>我们的学费交的还不够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