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强占美国土地的福建农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34:14
一个强占美国土地的福建农民!!!!!

美国从来都没有“免费午餐”,在这个法制国度里又绝对不允许强抢强占。但来自福建侨乡的王二五硬是从美国地主的手中无偿取得了大片的土地,还得到了美国法律的保护。
  老王祖辈种地务农,从小就对土地产生了很深的感情。1987年老王在美国哥哥的帮助下飘洋过海,来到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初来时,老王只想通过“刷盘子”攒下些积蓄,好回老家娶妻生子,最好再置下几十亩地。来到得州后,他看到大片土地肥沃的农牧场,馋得直流口水。老王平时打工,工休时常开着哥哥送他的老福特到远郊的农场“溜达”。
  当年秋天里的一天,老王发现了一大片荒地,粗略估算至少多达千亩。与众不同的是,该地没有通常农牧场主圈起的栅栏。老王心痒难耐,就偷偷地种上几亩蔬菜。不到半年就有不少的收成。老王悄悄托亲戚联系了一家专为中国城供应粮食蔬菜的批发公司,一次就把所有菜卖掉,挣了好几千美元。老王欣喜若狂,又悄悄开垦了几亩地。农艺精湛的老王提供的农产品物美价廉,很快成了抢手货。短短5年内,老王共开垦出50亩,在得州的土地上创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
  如今,来美16年的老王勤劳致富,不仅娶妻生子,还在50亩地上盖起了房子。现在老王萌生出另一个“宏大”计划:把周围荒芜的千亩地都开发出来,给子孙留下一笔丰厚的遗产。老王雇了几个“老墨”开始大规模垦荒。
这一举动很快“惊动”了真的地主,继承祖业而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史马克先生。老王2003年4月下旬开始垦荒,他5月初得知此事后立刻指示个人律师发出法律文书,要求老王立刻退出占用的土地,并开出天价,要老王赔偿这十几年来的土地使用费。接到此信,老王感到“五雷轰顶”,为什么好好的土地荒在那里没人管,自己只是让地物尽其用,反而还要赔钱?
  老王朴素的劳动人民思想与美国法律中“时效占有”原则惊人的一致。“时效占有”简单地说是指某人在没有取得土地物主的同意下占用土地,超过一定时间便会“反客为主”。对老王而言最重要的因素是占用的时间。在得克萨斯州,原土地所有者若没有在占用者占用土地10年之内提出诉讼,便失去索要的权利。占用者则可以在没有任何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合法拥有土地。
  老王早期先后开垦的 50亩地因为都超过10年而令史马克先生丧失了索要的权利。但是,老王近来正在开垦的上千亩地则因为史马克先生发现“及时”,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讨回,并可要求获得一定的赔偿 (诸如损失的地租)。老王虽损失了垦荒的一些投资,但至少保住了他十几年来的辛苦所得,他可继续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辛勤耕耘。
  在资本高度发达的美国,闲置资源是主流社会所不包容的,社会鼓励物尽其用。老王反客为主占用他人土地,不但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更是受到了美国法律的保护。一个强占美国土地的福建农民!!!!!

美国从来都没有“免费午餐”,在这个法制国度里又绝对不允许强抢强占。但来自福建侨乡的王二五硬是从美国地主的手中无偿取得了大片的土地,还得到了美国法律的保护。
  老王祖辈种地务农,从小就对土地产生了很深的感情。1987年老王在美国哥哥的帮助下飘洋过海,来到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初来时,老王只想通过“刷盘子”攒下些积蓄,好回老家娶妻生子,最好再置下几十亩地。来到得州后,他看到大片土地肥沃的农牧场,馋得直流口水。老王平时打工,工休时常开着哥哥送他的老福特到远郊的农场“溜达”。
  当年秋天里的一天,老王发现了一大片荒地,粗略估算至少多达千亩。与众不同的是,该地没有通常农牧场主圈起的栅栏。老王心痒难耐,就偷偷地种上几亩蔬菜。不到半年就有不少的收成。老王悄悄托亲戚联系了一家专为中国城供应粮食蔬菜的批发公司,一次就把所有菜卖掉,挣了好几千美元。老王欣喜若狂,又悄悄开垦了几亩地。农艺精湛的老王提供的农产品物美价廉,很快成了抢手货。短短5年内,老王共开垦出50亩,在得州的土地上创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
  如今,来美16年的老王勤劳致富,不仅娶妻生子,还在50亩地上盖起了房子。现在老王萌生出另一个“宏大”计划:把周围荒芜的千亩地都开发出来,给子孙留下一笔丰厚的遗产。老王雇了几个“老墨”开始大规模垦荒。
这一举动很快“惊动”了真的地主,继承祖业而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史马克先生。老王2003年4月下旬开始垦荒,他5月初得知此事后立刻指示个人律师发出法律文书,要求老王立刻退出占用的土地,并开出天价,要老王赔偿这十几年来的土地使用费。接到此信,老王感到“五雷轰顶”,为什么好好的土地荒在那里没人管,自己只是让地物尽其用,反而还要赔钱?
  老王朴素的劳动人民思想与美国法律中“时效占有”原则惊人的一致。“时效占有”简单地说是指某人在没有取得土地物主的同意下占用土地,超过一定时间便会“反客为主”。对老王而言最重要的因素是占用的时间。在得克萨斯州,原土地所有者若没有在占用者占用土地10年之内提出诉讼,便失去索要的权利。占用者则可以在没有任何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合法拥有土地。
  老王早期先后开垦的 50亩地因为都超过10年而令史马克先生丧失了索要的权利。但是,老王近来正在开垦的上千亩地则因为史马克先生发现“及时”,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讨回,并可要求获得一定的赔偿 (诸如损失的地租)。老王虽损失了垦荒的一些投资,但至少保住了他十几年来的辛苦所得,他可继续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辛勤耕耘。
  在资本高度发达的美国,闲置资源是主流社会所不包容的,社会鼓励物尽其用。老王反客为主占用他人土地,不但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更是受到了美国法律的保护。
LZ希望我们怎么理解?
去美国当农民,hoho
<P>  中国的法规现在也有类似的条款,主人在购买土地之后如果没有在一定的期限内开发利用会被课以重罚,如果再不开发就会被收回土地使用权。</P>
原来有这等好事[em34][em34]
美国的法律有时候看着真是不是个滋味,200年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不是没有道理
凡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而不采取补救措施,经过一定年限就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P>不可能,此法案(Homestead Act) 早在1986年就已经失效了</P>
拆迁队大家看过没有?看过就知道在咱这土地使用权谁说了算了,法规?条款?以为是给你服务的呀?天真
应该组织人去美国专抢这些地!
大家拜托好发,人家是私有制好这样搞,我们是公有制,你在怎么搞也是国家的,要你走人就得走,不然怎么样...自己想吧
<P>请楼主找第2个老王出来````</P>
我们的法律很多时候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
这条法律对社会发展有利 -----
取得时效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的制度设置。新的物权法里也有相应的条款。但对于土地这种国家公有或集体公有的资源在中国是不适用该制度的。但国家也有相应的条款禁止资源浪费,这点楼上已经指出了。
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