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被精神病访民被判4年: 强拿政府钱 无精神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42:09
山东被精神病访民被判4年: 强拿政府钱 无精神病
澎湃新闻网07-22

徐学玲生活照。家属供图

7月12日,山东泰安中院二审终审认定,53岁的访民徐学玲以进京上访为要挟,向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索要37700元,维持新泰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学玲供述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法院采纳的泉沟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徐学玲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镇政府给徐学玲钱款是为完成稳控任务,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徐学玲早年上访时,曾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后来“被精神病”成为她上访的主要理由之一;而在该案一审判决前,她又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表示,将就此案向山东高院申诉。

镇政府给的3.77万被认定“强拿硬要”

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的家属不服,上诉至泰安中院。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判决书,其中显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判决书认定,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山东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张生贵称,二审下达判决之前,泰安中院一赵姓法官曾约见他,并出示泉沟镇政府的相关账页,“其中有三张是与徐学玲有关的款项,写的是处理信访案件款,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徐学玲打的借条”。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张生贵律师始终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被精神病”上访,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除此之外,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6年6月13日,澎湃新闻曾就徐学玲曾在上访中被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却在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一事进行了报道。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这一鉴定被新泰市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山东被精神病访民被判4年: 强拿政府钱 无精神病
澎湃新闻网07-22

徐学玲生活照。家属供图

7月12日,山东泰安中院二审终审认定,53岁的访民徐学玲以进京上访为要挟,向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索要37700元,维持新泰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学玲供述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法院采纳的泉沟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徐学玲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镇政府给徐学玲钱款是为完成稳控任务,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徐学玲早年上访时,曾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后来“被精神病”成为她上访的主要理由之一;而在该案一审判决前,她又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表示,将就此案向山东高院申诉。

镇政府给的3.77万被认定“强拿硬要”

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的家属不服,上诉至泰安中院。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判决书,其中显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判决书认定,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山东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张生贵称,二审下达判决之前,泰安中院一赵姓法官曾约见他,并出示泉沟镇政府的相关账页,“其中有三张是与徐学玲有关的款项,写的是处理信访案件款,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徐学玲打的借条”。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张生贵律师始终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被精神病”上访,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除此之外,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6年6月13日,澎湃新闻曾就徐学玲曾在上访中被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却在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一事进行了报道。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这一鉴定被新泰市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
上访制度小出的奇葩
被精神病一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说一个真实的例子,这是同学的病人,是真事
一个精神病人,病名叫“偏执狂”,这种病咋一看和普通人一样,能正常生活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不涉及他病态思维(妄想)时,说话和普通人一样,但一涉及病态思维部分,就不正常了,一般没有精神科知识的人,不能识别这种精神病。
一个60多岁的偏执狂病人,多次住同学所在的精神病医院,他的病状是认为自己是老红军,要求享受老干部待遇,四处告状上访。当地及医院曾针对他的情况作过认真的调查,根本没有老红军一说,他一天兵也没当过,他的老邻居都有作证。他的这个症状叫夸大妄想,是一种精神病症状。
这个人只要一出院就到处上访,搞的家人及当地政府没办法。08年奥运会前,又到北京上访,当地公安把他接回来,还没转身,他又去北京了,最后你们知道怎么处理的吗?
为了和谐,为了不让他上北京对奥运会造成一良影响,明知是个病人,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还是出了几十万在当地小城给他买了一套房,让他享受了老干部待遇!
荒唐吧?
所以一般人并不懂精神病人,别一说就“被精神病”,跟着媒体乱起哄,纵容刁民,我们这个社会就是太纵容刁民,才会出现这么多医闹、学闹、少民闹!
这类事情,不了解真相,就别跟着起哄了,最起码超大网友要擦亮眼睛!

再说一个例子
朋友单位同事,因为车祸造成残疾,生活不能处理,车祸赔偿的近100万都被他参加社会集资被骗而血本无归,这个人对自己百万家产消失不能接受,就到处上访,告状政府告单位告领导,目的是要单位给他买一套房子,因为他儿子大了,需要一套房子,这种人上访值得同情吗?他的要求合理吗?他自己被骗为啥要单位政府买单?
就哪,他告赢了,为了不让他上访,单位主要领导一周到他家看望他一次,当地民政部门答应解决他的困难,这合理吗?

说一个真实的例子,这是同学的病人,是真事
一个精神病人,病名叫“偏执狂”,这种病咋一看和普通人一样,能正常生活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不涉及他病态思维(妄想)时,说话和普通人一样,但一涉及病态思维部分,就不正常了,一般没有精神科知识的人,不能识别这种精神病。
一个60多岁的偏执狂病人,多次住同学所在的精神病医院,他的病状是认为自己是老红军,要求享受老干部待遇,四处告状上访。当地及医院曾针对他的情况作过认真的调查,根本没有老红军一说,他一天兵也没当过,他的老邻居都有作证。他的这个症状叫夸大妄想,是一种精神病症状。
这个人只要一出院就到处上访,搞的家人及当地政府没办法。08年奥运会前,又到北京上访,当地公安把他接回来,还没转身,他又去北京了,最后你们知道怎么处理的吗?
为了和谐,为了不让他上北京对奥运会造成一良影响,明知是个病人,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还是出了几十万在当地小城给他买了一套房,让他享受了老干部待遇!
荒唐吧?
所以一般人并不懂精神病人,别一说就“被精神病”,跟着媒体乱起哄,纵容刁民,我们这个社会就是太纵容刁民,才会出现这么多医闹、学闹、少民闹!
这类事情,不了解真相,就别跟着起哄了,最起码超大网友要擦亮眼睛!

再说一个例子
朋友单位同事,因为车祸造成残疾,生活不能处理,车祸赔偿的近100万都被他参加社会集资被骗而血本无归,这个人对自己百万家产消失不能接受,就到处上访,告状政府告单位告领导,目的是要单位给他买一套房子,因为他儿子大了,需要一套房子,这种人上访值得同情吗?他的要求合理吗?他自己被骗为啥要单位政府买单?
就哪,他告赢了,为了不让他上访,单位主要领导一周到他家看望他一次,当地民政部门答应解决他的困难,这合理吗?
只能说上访这种制度就很奇葩,政府设立了信访办,然后地方各级政府想方设法截访,并美其名曰维稳,真是天朝特色。
小刺猬 发表于 2016-7-22 10:45
说一个真实的例子,这是同学的病人,是真事
一个精神病人,病名叫“偏执狂”,这种病咋一看和普通人一样, ...
你看不懂文章吗?

她是精神病也好,不是也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你不能她上访的时候你就把她当精神病还抓到精神病院,一转身出来要给她判刑了,她就不是精神病了。

她如果不是精神病,那政府抓她到精神病院就是非法拘禁,相关人员要判刑。她如果是精神病,那法院就不该判她刑。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
你看不懂文章吗?

她是精神病也好,不是也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人家舆论指导员不容易。
有没有精神病指导员
konming 发表于 2016-7-22 15:2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你以为刁民愿意走法律程序?如果有问题都走法律程序,还会有刁民吗?你根本不了解基层情况,少幼稚了!
小刺猬 发表于 2016-7-22 10:45
说一个真实的例子,这是同学的病人,是真事
一个精神病人,病名叫“偏执狂”,这种病咋一看和普通人一样, ...
洗的牛头不对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