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缘何被高通起诉:不重视专利长期欠费难逃此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6:39:36
写在前面:

  “兔子被逼急了还咬人呢”。

  更何况站在魅族面前的高通,并不是一只“兔子”。

  小米借助与高通的专利许可合作,有效抵御了爱立信在印度对其发起的专利诉讼,减少了损失,而魅族则似乎希望通过“鸵鸟政策”实现永远的“拖欠费用”。

  “欠费就会停机”,这是大多数手机用户都应该知晓的市场规则,但是,作为生产、制造手机的魅族,则对“欠付专利费就可能被诉讼”的不良结果有点盲目乐观。

  如今,魅族被高通起诉追缴“专利欠费”,可能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日前,高通(Qualcomm)正式将魅族(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Qualcomm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2)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Qualcomm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Qualcomm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3)请求判令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

  此案一出,立即引发国产手机市场“震动”。有人说,专利“老赖”魅族欠费多年(其实这在中国手机圈内早已不是秘密)终于要划上句号了;也有人说,高通此举可能意在影响智能手机芯片选择。

  那么,在众多的国产手机厂商,为什么是魅族率先成为了高通专利许可诉讼的对象?高通此番诉讼到底希望达成什么效果?

  “异类”魅族:手机营销越来越好,专利重视程度始终不够

  魅族应该算是国产手机厂商中的“异类”,当包括小米、OPPO等在内的各类智能手机厂商走出“草莽时代”,寻求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专利武器库时,魅族依旧沉浸其中,市场营销似乎是做的越来越好了,但是,专利申请、保护和布局却始终不见起色。

  数据显示,2014年,魅族智能手机出货量仅有440万台。2015年2月,魅族宣布获得阿里5.9亿美元的战略投资,并开启“机海战术”,布局高中低端,并在销量上一路高歌猛进。

  2016年4月6日,魅族总裁白永祥曾表示,魅蓝系列产品销量已经达到2000万部。



  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26日,魅族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发明公布数为572件,发明授权数28件,实用新型数44件,外观设计数153件。

  与2014年11月相比,魅族的发明公布数新增了4.3倍,发明授权数新增了6倍,实用新型数新增了2.1倍,外观设计数新增了96%。

  但与小米相比,魅族的发明公布数不足小米的12%(4841件),发明授权数不及小米的8%(346件),实用新型数不及小米的14%(319件),仅外观设计数与小米相当,约为后者的77%(199件)。

  虽然,过去一年魅族的专利保护意识和申请数量较之前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与小米等相比差距依旧明显。

  更重要的是,魅族成立已有13年之久,而小米成立不过才6年时间。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过去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魅族从底子里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是不够重视的。

  与此同时,魅族过去一年在专利布局上的积累与其市场销量的表现也存在一定的“脱节”,这为其陷入专利纠纷埋下了“隐患”。

  高通起诉:与爱立信诉小米、华为诉三星类似,但更温和

  伴随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围绕智能手机引发的专利诉讼也越来越多,从美国到印度,再到中国,各类专利诉讼此起彼伏。

  与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手机专利侵权案和华为在美国诉三星专利侵权案类似,高通诉魅族的案件,也集中在通信技术领域。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爱立信所拥有的ARM、EDGE、3G等相关技术等8项专利,小米在印度被爱立信诉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当时,爱立信申请的“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推广、制造及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当地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Flipkart,暂时停止销售爱立信起诉的涉案专利产品”临时禁令获得法院同意。

  即便小米比魅族专利规模大很多,但是,依旧无法躲过类似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其侵犯后者的通信技术专利。

  但与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的“剑拔弩张”不同的是,高通在国内起诉魅族应该算比较克制和温和。

  我们看到在目前高通对魅族的诉讼请求中,前两项诉讼请求均是为了确认其没有“因人而异”或“以大欺小”设置不同的谈判条件或许可协议,而是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与使用其专利的各类厂商提供“一视同仁”的许可协议和条件。

  而这多少也可以看出此番高通起诉魅族的原因,并非高通咄咄逼人,而更多是魅族作为智能手机生产厂商,在智能手机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使用高通拥有的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但一直拒绝缴纳专利费用。

  咎由自取:高通可能不是最后一个起诉魅族的厂商

  据悉,为了与魅族达成专利许可协议,高通向魅族发起了多轮交涉,试图通过诚信谈判与其达成协议。但魅族似乎不为所动,既不愿意与高通达成任何协议,也不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用。

  显然,此番高通起诉魅族更多是一种“被迫”或“无奈”。

  值得一提的是,高通此番起诉魅族的案件中,高通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四部法律、共计七条的法律依据中,有五条是强调双方如何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有一条是强调高通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要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一条是强调使用他人专利,需签署许可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此可见,高通此番起诉是比较谨慎的,它不希望被人恶意解读为“以大欺小”或“倚强凌弱”,而是希望类似魅族等智能手机从业者能够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使用他人专利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高通一再强调指出,包括华为、中兴、小米、联想、格力、奇酷等国内100多家规模大小不同的手机厂商均与其签署了新的中国专利许可协议,而“魅族一直没有没有诚意真正地与高通达成协议,而是采取了一种拖延的方式,希望能够无限期地延迟下去,这样他们可以无偿地使用高通的专利。“

  而这样一个局面的结果就是对已经与高通签署的100多家厂商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态势,最终会伤害到整个无线通信的生态系统。

  反观魅族,迟迟不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表面上通过“拖欠费用”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伴随智能手机竞争日趋激烈,即使没有高通起诉魅族,也不排除类似爱立信、华为等拥有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专利的厂商向其发起诉讼大战。

  因此,仅就魅族而言,如果不能很好地融入智能手机专利生态圈,尊重并重视知识产权,高通应该不会是最后一个起诉它的厂商。

  而就国产智能手机市场来说,在市场日趋饱和的前提下,智能手机行业不可避免也会进入“去产能”阶段,因此,对于类似魅族等只希望赚快钱的国产手机厂商,一味的“拖欠费用”并非长久之计,要么,尽快退出智能手机市场,要么,加大投入提前布局5G等下一代通信终端市场。

作者:李俊慧   来源:搜狐IT
http://www.c114.net/market/186/a960157.html写在前面:

  “兔子被逼急了还咬人呢”。

  更何况站在魅族面前的高通,并不是一只“兔子”。

  小米借助与高通的专利许可合作,有效抵御了爱立信在印度对其发起的专利诉讼,减少了损失,而魅族则似乎希望通过“鸵鸟政策”实现永远的“拖欠费用”。

  “欠费就会停机”,这是大多数手机用户都应该知晓的市场规则,但是,作为生产、制造手机的魅族,则对“欠付专利费就可能被诉讼”的不良结果有点盲目乐观。

  如今,魅族被高通起诉追缴“专利欠费”,可能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日前,高通(Qualcomm)正式将魅族(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Qualcomm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2)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Qualcomm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Qualcomm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3)请求判令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

  此案一出,立即引发国产手机市场“震动”。有人说,专利“老赖”魅族欠费多年(其实这在中国手机圈内早已不是秘密)终于要划上句号了;也有人说,高通此举可能意在影响智能手机芯片选择。

  那么,在众多的国产手机厂商,为什么是魅族率先成为了高通专利许可诉讼的对象?高通此番诉讼到底希望达成什么效果?

  “异类”魅族:手机营销越来越好,专利重视程度始终不够

  魅族应该算是国产手机厂商中的“异类”,当包括小米、OPPO等在内的各类智能手机厂商走出“草莽时代”,寻求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专利武器库时,魅族依旧沉浸其中,市场营销似乎是做的越来越好了,但是,专利申请、保护和布局却始终不见起色。

  数据显示,2014年,魅族智能手机出货量仅有440万台。2015年2月,魅族宣布获得阿里5.9亿美元的战略投资,并开启“机海战术”,布局高中低端,并在销量上一路高歌猛进。

  2016年4月6日,魅族总裁白永祥曾表示,魅蓝系列产品销量已经达到2000万部。



  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26日,魅族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发明公布数为572件,发明授权数28件,实用新型数44件,外观设计数153件。

  与2014年11月相比,魅族的发明公布数新增了4.3倍,发明授权数新增了6倍,实用新型数新增了2.1倍,外观设计数新增了96%。

  但与小米相比,魅族的发明公布数不足小米的12%(4841件),发明授权数不及小米的8%(346件),实用新型数不及小米的14%(319件),仅外观设计数与小米相当,约为后者的77%(199件)。

  虽然,过去一年魅族的专利保护意识和申请数量较之前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与小米等相比差距依旧明显。

  更重要的是,魅族成立已有13年之久,而小米成立不过才6年时间。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过去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魅族从底子里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是不够重视的。

  与此同时,魅族过去一年在专利布局上的积累与其市场销量的表现也存在一定的“脱节”,这为其陷入专利纠纷埋下了“隐患”。

  高通起诉:与爱立信诉小米、华为诉三星类似,但更温和

  伴随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围绕智能手机引发的专利诉讼也越来越多,从美国到印度,再到中国,各类专利诉讼此起彼伏。

  与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手机专利侵权案和华为在美国诉三星专利侵权案类似,高通诉魅族的案件,也集中在通信技术领域。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爱立信所拥有的ARM、EDGE、3G等相关技术等8项专利,小米在印度被爱立信诉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当时,爱立信申请的“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推广、制造及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当地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Flipkart,暂时停止销售爱立信起诉的涉案专利产品”临时禁令获得法院同意。

  即便小米比魅族专利规模大很多,但是,依旧无法躲过类似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其侵犯后者的通信技术专利。

  但与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的“剑拔弩张”不同的是,高通在国内起诉魅族应该算比较克制和温和。

  我们看到在目前高通对魅族的诉讼请求中,前两项诉讼请求均是为了确认其没有“因人而异”或“以大欺小”设置不同的谈判条件或许可协议,而是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与使用其专利的各类厂商提供“一视同仁”的许可协议和条件。

  而这多少也可以看出此番高通起诉魅族的原因,并非高通咄咄逼人,而更多是魅族作为智能手机生产厂商,在智能手机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使用高通拥有的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但一直拒绝缴纳专利费用。

  咎由自取:高通可能不是最后一个起诉魅族的厂商

  据悉,为了与魅族达成专利许可协议,高通向魅族发起了多轮交涉,试图通过诚信谈判与其达成协议。但魅族似乎不为所动,既不愿意与高通达成任何协议,也不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用。

  显然,此番高通起诉魅族更多是一种“被迫”或“无奈”。

  值得一提的是,高通此番起诉魅族的案件中,高通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四部法律、共计七条的法律依据中,有五条是强调双方如何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有一条是强调高通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要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一条是强调使用他人专利,需签署许可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此可见,高通此番起诉是比较谨慎的,它不希望被人恶意解读为“以大欺小”或“倚强凌弱”,而是希望类似魅族等智能手机从业者能够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使用他人专利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高通一再强调指出,包括华为、中兴、小米、联想、格力、奇酷等国内100多家规模大小不同的手机厂商均与其签署了新的中国专利许可协议,而“魅族一直没有没有诚意真正地与高通达成协议,而是采取了一种拖延的方式,希望能够无限期地延迟下去,这样他们可以无偿地使用高通的专利。“

  而这样一个局面的结果就是对已经与高通签署的100多家厂商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态势,最终会伤害到整个无线通信的生态系统。

  反观魅族,迟迟不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表面上通过“拖欠费用”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伴随智能手机竞争日趋激烈,即使没有高通起诉魅族,也不排除类似爱立信、华为等拥有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专利的厂商向其发起诉讼大战。

  因此,仅就魅族而言,如果不能很好地融入智能手机专利生态圈,尊重并重视知识产权,高通应该不会是最后一个起诉它的厂商。

  而就国产智能手机市场来说,在市场日趋饱和的前提下,智能手机行业不可避免也会进入“去产能”阶段,因此,对于类似魅族等只希望赚快钱的国产手机厂商,一味的“拖欠费用”并非长久之计,要么,尽快退出智能手机市场,要么,加大投入提前布局5G等下一代通信终端市场。

作者:李俊慧   来源:搜狐IT
http://www.c114.net/market/186/a960157.html
交钱,没多大事
导弹与捣蛋 发表于 2016-6-27 11:05
交钱,没多大事
干爹出面摆平
这文吹小米专利啊,大厂明显专利比小米好,华为中兴更是雄厚。吹小米是收钱了吧
小米发明公布数和授权数的比例怎么这么低啊?
这种靠盗用别人专利和知识产权取得低价优势的流氓企业就应该被彻底搞死,给真正掌握技术和创造知识产权的企业腾出市场。否则中国只能永远山寨下去,永远出不了苹果、Intel级别的企业。
小米发明公布数和授权数的比例怎么这么低啊?
外观专利或者其他杂货店那堆货的专利加起来的吧。
不是说八国联军时代就把以后一千年的专利费都交完了吗?
导弹与捣蛋 发表于 2016-6-27 11:05
交钱,没多大事
交得出来的确不算事;

问题是我看他们交不出来。
fuzhunan 发表于 2016-6-27 11:55
这文吹小米专利啊,大厂明显专利比小米好,华为中兴更是雄厚。吹小米是收钱了吧
作者可能是米粉。
小米有什么不好的。没有小米这个流氓。智能手机还没现在的价位呢。

同样流氓的360现在洗的真白。
不知道小米为什么让人这么仇视。
因为当年小米的水军太嚣张了?
HhJjKcScS 发表于 2016-6-27 15:34
作者可能是米粉。
我说你们是怎么看出作者是在吹小米的,文章观点是我们要重视专利吧,拿出一个相似又知名高的国产厂商做对比,此前不重视专利又为此遇到过挫折,因而通过合作解决问题并且重视起专利,要不你们列举一个类似遭遇的国产知名手机厂商出来
这才是真真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leekkeek 发表于 2016-6-27 12:28
小米发明公布数和授权数的比例怎么这么低啊?
发明公布和授权各代表什么意思?公布不代表是个专利吗?搞混了。。专利这么多名词。
导弹与捣蛋 发表于 2016-6-27 11:05
交钱,没多大事
本来就是交钱的事,要不就委托联发科或者三星摆平,目前看来不行。
但这次微博和其他社交平台上很多煤粉(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请的水军)拿爱国来当幌子,真要爱国就先交钱。尊重专利。
和之前小米遇到的问题差不多,但温和些。
逛逛就走 发表于 2016-6-27 17:25
发明公布和授权各代表什么意思?公布不代表是个专利吗?搞混了。。专利这么多名词。
发明公布后要经历实质审查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
以上信息来源于搜索
估计多是近两年来申请的吧
逛逛就走 发表于 2016-6-27 17:27
本来就是交钱的事,要不就委托联发科或者三星摆平,目前看来不行。
但这次微博和其他社交平台上很多煤粉 ...
魅族和高通的专利纠纷已经很多年,必然会发生...小米不出国不会遇到专利问题

国内估计不会允许普遍收专利费,如果真的按照欧美标准征收专利费,那就有大堆公司要缴纳,华为也不例外,整体手机价格要继续上升,因为有很多专利持有人不做手机....

小米发明公布数和授权数的比例怎么这么低啊?
再去跟华为,中兴的比较下,就知道雷军在耍猴了。
litanxue008 发表于 2016-6-27 22:19
再去跟华为,中兴的比较下,就知道雷军在耍猴了。

拿一个成立6年的公司去和中兴华为比。
如果能比的话,只能说是小米的荣幸。6年时间就能和30多年的公司比了。。
(⊙o⊙)哇,回复的很快。专利授予率跟成立时间长短有什么关系?只跟申报质量有关系。
   虽然不喜欢高通,但是现在这个年代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话就应该受到起诉,这个没得说,现在中国产业升级关键阶段,应该鼓励大家发展自己的技术.
收专利费是应该的,当专利流氓是无耻的。
逛逛就走 发表于 2016-6-27 22:20
拿一个成立6年的公司去和中兴华为比。
如果能比的话,只能说是小米的荣幸。6年时间就能和30多年的公司 ...
有些道理。

不过,华为不也在跟那些百年的企业比呢吗?
小米枪文一篇


国产手机厂商里,手里牌最好的是华为,牌打得最好的是小米,没什么好牌却假装一副好牌的是魅族,牌打得一般但麻将打得好的是乐视,牌打得一般但打牌者颜值高的是OPPO和VIVO,牌不错但不怎么会打的是努比亚,一手烂牌还瞎打的是锤子......

国产手机厂商里,手里牌最好的是华为,牌打得最好的是小米,没什么好牌却假装一副好牌的是魅族,牌打得一般但麻将打得好的是乐视,牌打得一般但打牌者颜值高的是OPPO和VIVO,牌不错但不怎么会打的是努比亚,一手烂牌还瞎打的是锤子......
魅族和高通的专利纠纷已经很多年,必然会发生...小米不出国不会遇到专利问题

国内估计不会允许普遍收 ...
华为光一个4G专利就能搞死大部分~国内厂商,就不要说其它的专利了。很多所谓的互联网的专利就是一些不实用的“专利”,手机在于通信与网络~这些才是核心。
高通也该去死,专利费居然按产品总价来算,照他这么算,要是一架飞机用了高通的芯片,那也要按飞机总价的n%给高通交钱?
自从魅族嘲笑小米屌丝而自诩文青的时候我就看它不爽了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由此可见,高通此番起诉是比较谨慎的,它不希望被人恶意解读为“以大欺小”或“倚强凌弱”,而是希望类似魅族等智能手机从业者能够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使用他人专利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
然而魅族的媒体见面会还是把高通说成了以大欺小的恶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