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司法的人情关系的差别,斯坦福大学生强奸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16:58
2015年1月,斯坦福大学一年级学生、游泳明星布洛克·特纳因在大学兄弟会派对中强奸一名醉酒不省人事的女孩而被捕。事发时被两名学生经过发现,当场捉住交给警方。事件给现年23岁的受害人留下心理阴影,她说自己事后像5岁小孩不能晚上独睡而不关灯,每晚做噩梦。
    今年3月,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最高可囚14年,轻也要监禁2年。最后检控官要求6年监禁。
       超过250名斯坦福学生写信替特纳求情。自小认识特纳的拉斯马森认为,错在美国大学的饮酒和性开放的勾搭文化。被告父亲在判刑前求情文件中写道:“他的人生不再是他梦想的那样只要努力就会得到。那是20多岁的人为20分钟行为所付上的过高代价。”
       主审法官是斯坦福校友,布洛克·特纳曾三度入选全美高中游泳健将,并加入斯坦福大学校队。毕业于斯坦福大学的圣克拉拉县最高法院主审法官阿伦·佩尔斯基鉴于被控后已退学的被告没前科且年轻,“恐怕坐牢对被告有严重影响”,判其监禁6个月,缓期3年执行;如果狱中表现良好,还可以减刑至3个月。外界估计,只要特纳狱中表现良好,可提前3个月到9月份就获释。
       道贝尔教授在推特上贴出了被告父亲丹·特纳(Dan Turner)向法庭提交的一份声明。特纳的父亲说他儿子不应该因为性侵而坐牢,他形容这样的“事件”和“20分钟的行为”不是暴力。他说他儿子被紧随而来的审判折磨得抑郁和焦躁,并认为他儿子被打上了强奸犯的标签——同时失去了对心爱的食物的胃口——已经是足够的惩罚了。2015年1月,斯坦福大学一年级学生、游泳明星布洛克·特纳因在大学兄弟会派对中强奸一名醉酒不省人事的女孩而被捕。事发时被两名学生经过发现,当场捉住交给警方。事件给现年23岁的受害人留下心理阴影,她说自己事后像5岁小孩不能晚上独睡而不关灯,每晚做噩梦。
    今年3月,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最高可囚14年,轻也要监禁2年。最后检控官要求6年监禁。
       超过250名斯坦福学生写信替特纳求情。自小认识特纳的拉斯马森认为,错在美国大学的饮酒和性开放的勾搭文化。被告父亲在判刑前求情文件中写道:“他的人生不再是他梦想的那样只要努力就会得到。那是20多岁的人为20分钟行为所付上的过高代价。”
       主审法官是斯坦福校友,布洛克·特纳曾三度入选全美高中游泳健将,并加入斯坦福大学校队。毕业于斯坦福大学的圣克拉拉县最高法院主审法官阿伦·佩尔斯基鉴于被控后已退学的被告没前科且年轻,“恐怕坐牢对被告有严重影响”,判其监禁6个月,缓期3年执行;如果狱中表现良好,还可以减刑至3个月。外界估计,只要特纳狱中表现良好,可提前3个月到9月份就获释。
       道贝尔教授在推特上贴出了被告父亲丹·特纳(Dan Turner)向法庭提交的一份声明。特纳的父亲说他儿子不应该因为性侵而坐牢,他形容这样的“事件”和“20分钟的行为”不是暴力。他说他儿子被紧随而来的审判折磨得抑郁和焦躁,并认为他儿子被打上了强奸犯的标签——同时失去了对心爱的食物的胃口——已经是足够的惩罚了。
美是陪审团制度,有没有罪是陪审团判的。只要你能打动陪审团判你无罪又怎么样。
zell2001 发表于 2016-6-22 12:36
美是陪审团制度,有没有罪是陪审团判的。只要你能打动陪审团判你无罪又怎么样。

杀人这样的重大刑事案件才有陪审团,本案没有陪审团,本案和中国一样是由法官判的,法官说了算。

话说,这些常识在美剧中就有啊。
瞎猜 发表于 2016-6-22 12:44
杀人这样的重大刑事案件才有陪审团,本案没有陪审团,本案和中国一样是由法官判的,法官说了算。

话 ...
“今年3月,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这篇报道是假新闻?
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
——到底有没有强奸
瞎猜 发表于 2016-6-22 12:44
杀人这样的重大刑事案件才有陪审团,本案没有陪审团,本案和中国一样是由法官判的,法官说了算。

话 ...
不对吧,我也常看美剧啊,大案小案,都要经过陪审团,连法院立案,也要经过大陪审团。对了,大陪审团,不是权力最大的陪审团,而是只管法院立案不立案的权力最小的陪审团。
颜射 发表于 2016-6-22 13:23
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
——到底有没有强奸
看这意思,应该是陪审团并没有认定强奸,而是意图强奸。
Exupery 发表于 2016-6-22 13:04
“今年3月,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这篇报道是假新闻?
陪审团只能裁定是否有罪,但是处罚是法官的事。本案中,陪审团认定有罪,但法官从轻发落。其实这很正常,英美法系法官裁量权非常大,而且是案例法,可操作空间十分巨大,不想大陆法系条文定死了,余地有限。
xj2000 发表于 2016-6-22 13:30
陪审团只能裁定是否有罪,但是处罚是法官的事。本案中,陪审团认定有罪,但法官从轻发落。其实这很正常, ...
我是针对3楼说本案没有陪审团提出的疑问。
Exupery 发表于 2016-6-22 13:04
“今年3月,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这篇报道是假新闻?
啊,我去,我没看见这一句。

不过,我看很多美剧中审案,没有陪审团啊,只有法官。
2016-6-22 13:35 上传



这是楼主重复发的相同主题贴里我的疑问,想请教个问题,英美法系在法典中有没有对应罪名的相应处罚?检控官依据什么提出处罚要求?本案报道中 “今年3月,陪审团一致裁定特纳袭击、意图强奸酒醉女子,最高可囚14年,轻也要监禁2年。最后检控官要求6年监禁”,这里的2-14年监禁是依据判例而来的吗?
zell2001 发表于 2016-6-22 12:36
美是陪审团制度,有没有罪是陪审团判的。只要你能打动陪审团判你无罪又怎么样。

我要是没记错,法官可以否定陪审团的意见,只是现实中很少发生罢了。

瞎猜 发表于 2016-6-22 13:36
啊,我去,我没看见这一句。

不过,我看很多美剧中审案,没有陪审团啊,只有法官。


如果原被告双方和解,就不需要经过陪审团。

很多案子 ,是和解的,不是最后判决的。

因为判决的程序很长,钱、精力、时间花费很多,双方如果都不确定自己一定会赢,或者赢了也不一定比和解有利,就有可能选择和解了结。
瞎猜 发表于 2016-6-22 13:36
啊,我去,我没看见这一句。

不过,我看很多美剧中审案,没有陪审团啊,只有法官。


如果原被告双方和解,就不需要经过陪审团。

很多案子 ,是和解的,不是最后判决的。

因为判决的程序很长,钱、精力、时间花费很多,双方如果都不确定自己一定会赢,或者赢了也不一定比和解有利,就有可能选择和解了结。
Exupery 发表于 2016-6-22 13:42
这是楼主重复发的相同主题贴里我的疑问,想请教个问题,英美法系在法典中有没有对应罪名的相应处罚? ...
美国是判例法,判案子,找以前的判例参考。
ehnd20 发表于 2016-6-22 13:52
如果原被告双方和解,就不需要经过陪审团。

很多案子 ,是和解的,不是最后判决的。
哦??

我还是认为有很多案子是不经过陪审团而直接由法官判的,很多小案子不可能每个案子都经过陪审团,陪审团的组成要求很高的时间和金钱的成本啊。

有没有懂这个领域的人给说说。

瞎猜 发表于 2016-6-22 14:03
哦??

我还是认为有很多案子是不经过陪审团而直接由法官判的,很多小案子不可能每个案子都经过陪审团 ...


除非是交通罚款这种小事,适用于简易程序,也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与JC在法院理论,法官直接判决。

PS,我原来在网上,看到过一个中国移民写的当陪审团的经历,你可以找找看看。

公民被抽中了,就要按时间去法院报道,然后留在法院再次等待,再次抽签安排,抽中之前,并不知道要参加哪个案子的陪审团。那个中国移民等了一整天,法院审了几个案子,也没有被抽到,但也不能离开,中午法院只给一丁点钱,勉强吃个饭。
瞎猜 发表于 2016-6-22 14:03
哦??

我还是认为有很多案子是不经过陪审团而直接由法官判的,很多小案子不可能每个案子都经过陪审团 ...


除非是交通罚款这种小事,适用于简易程序,也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与JC在法院理论,法官直接判决。

PS,我原来在网上,看到过一个中国移民写的当陪审团的经历,你可以找找看看。

公民被抽中了,就要按时间去法院报道,然后留在法院再次等待,再次抽签安排,抽中之前,并不知道要参加哪个案子的陪审团。那个中国移民等了一整天,法院审了几个案子,也没有被抽到,但也不能离开,中午法院只给一丁点钱,勉强吃个饭。
sparkswy 发表于 2016-6-22 13:52
我要是没记错,法官可以否定陪审团的意见,只是现实中很少发生罢了。
百度了一下,还真的有。

“这种情况叫做 JNOV ,即 judgment non obstante veredicto ( judgment notwithstanding the verdict )的缩写。这样的判决方式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都会出现,联邦民事程序规则也有相关规定[1]。 虽然律师经常会作有利于己方的 JNOV 动议,但很少被法官同意。一般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明显缺乏证据基础时才会同意该请求。

JNOV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要求更为严格。由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JNOV 本身不能用于作出有罪判决。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有罪判决缺乏根据时才会准许运用 JNOV 推翻陪审团判决。民事诉讼程序中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JNOV 可以有利于任何一方)。

由于上诉法院只负责法律问题认定,初审中 JNOV 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否定了陪审团的事实认定由法官自己做出法律判决,同时给了败诉方上诉复查初审法律问题的权利。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710066
陪审团针对事实作出判断,法官决定适用法律

可以参考在案件中法官对于陪审团的指令,比如说在二级谋杀的审判中,法官首先要宣布,如果要判被告有罪,原告(检察官)必须证明下面三个要素

1)受害人死了(事实问题)
2)受害人的死是被告造成的(事实问题)
3)被告的行为极度危险(法律标准)并表现出对对方生命的极度藐视(法律标准)

一个极度危险并表现出对对方生命的极度藐视的行为包括了以下任何一条或几条特征
1)一个具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理解这个行为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甚至死亡(事实问题)
2)该行为出自于仇恨,憎恶,蔑视之类的原因(事实问题)
3)这个行为本身表现出对于生命的藐视(事实问题)
二级谋杀不需要“意图”

所以在陪审团宣判之前,法官已经把一个法律结论分解为无数个细微的事实问题交由陪审团裁决,陪审团只要按照法官的指令,判断出每一个事实问题的答案,就能得到最后的法律结论了

又: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保证所有刑事案件被告都享有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但是有时被告出于各种考量,比如案件情节比较恶劣,陪审团审判对被告不利,那么被告可以放弃使用陪审团。

同时,第七修正案保护一部分在联邦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有享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7109006
ehnd20 发表于 2016-6-22 13:28
看这意思,应该是陪审团并没有认定强奸,而是意图强奸。
是没有强奸,只不过国内别有用心的翻译而已。
这厮看到酒醉的女生,用小树枝等东西去捅那个女的B而已。
马甸 发表于 2016-6-22 17:55
是没有强奸,只不过国内别有用心的翻译而已。
这厮看到酒醉的女生,用小树枝等东西去捅那个女的B而已。
原来是这样,国内的报道,好象通常没有案件的细节,只有怒喷美帝司法不公。。。
马甸 发表于 2016-6-22 17:55
是没有强奸,只不过国内别有用心的翻译而已。
这厮看到酒醉的女生,用小树枝等东西去捅那个女的B而已。
妈的,这么有创意呀!!笑死我了

马甸 发表于 2016-6-22 17:55
是没有强奸,只不过国内别有用心的翻译而已。
这厮看到酒醉的女生,用小树枝等东西去捅那个女的B而已。


美帝家报纸都是说 Standford rape  ,原来你家英文rape不是强奸。
美帝法律规定只要未经受害人许可,无论使用身体或者物品接触到受害者的性器官或者肛门,无论多么轻微都视为强奸。
Penetration, no matter how slight, of the vagina or anus with any body part or object, or oral penetration by a sex organ of another perso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victim
你这么有才 别有用心,怎么不去美帝当法官?!
马甸 发表于 2016-6-22 17:55
是没有强奸,只不过国内别有用心的翻译而已。
这厮看到酒醉的女生,用小树枝等东西去捅那个女的B而已。


美帝家报纸都是说 Standford rape  ,原来你家英文rape不是强奸。
美帝法律规定只要未经受害人许可,无论使用身体或者物品接触到受害者的性器官或者肛门,无论多么轻微都视为强奸。
Penetration, no matter how slight, of the vagina or anus with any body part or object, or oral penetration by a sex organ of another perso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victim
你这么有才 别有用心,怎么不去美帝当法官?!
美帝家报纸都是说 Standford rape  ,原来你家英文rape不是强奸。
美帝法律规定只要未经受害人许可, ...
哎,你不说还真没发现,居然还有为美国强奸犯洗地的活久见
美帝家报纸都是说 Standford rape  ,原来你家英文rape不是强奸。
美帝法律规定只要未经受害人许可, ...
讲法律,陪审团认为是吗?

马甸 发表于 2016-6-22 22:14
讲法律,陪审团认为是吗?


陪审团认为特纳犯下三项罪名成立 。在美帝法律里rape包括使用object:
sexually penetrating an unconscious person with a foreign object,
sexually penetrating an intoxicated person with a foreign object,
and assault with an intent to commit rape.

马甸 发表于 2016-6-22 22:14
讲法律,陪审团认为是吗?


陪审团认为特纳犯下三项罪名成立 。在美帝法律里rape包括使用object:
sexually penetrating an unconscious person with a foreign object,
sexually penetrating an intoxicated person with a foreign object,
and assault with an intent to commit rape.
如果原被告双方和解,就不需要经过陪审团。

很多案子 ,是和解的,不是最后判决的。

和解和有没有陪审团没关系,还有陪审团正讨论哪,那边和解了,陪审团就解散回家了的
ehnd20 发表于 2016-6-22 13:27
不对吧,我也常看美剧啊,大案小案,都要经过陪审团,连法院立案,也要经过大陪审团。对了,大陪审团,不 ...
审判分两个阶段,一个是事实认定,一个是法律适用,陪审团决定的是事实认定。大部门美国的审判被告都认罪,不走陪审团。如果被告认罪的话,可以和检察院进行辩诉交易,能获得轻罪。
xj2000 发表于 2016-6-22 13:30
陪审团只能裁定是否有罪,但是处罚是法官的事。本案中,陪审团认定有罪,但法官从轻发落。其实这很正常, ...
美国的判例法制度比大陆严格多了。适用的空间可比大陆这边小得多。
ehnd20 发表于 2016-6-22 13:56
美国是判例法,判案子,找以前的判例参考。
美国的成文法比中国都要发达,判例法是在法律没有固定的情况下找判例。
sparkswy 发表于 2016-6-22 13:52
我要是没记错,法官可以否定陪审团的意见,只是现实中很少发生罢了。
如果陪审团裁决过程中有违法的,可以认定判决无效。重新启动程序。
北岳剑派 发表于 2016-6-23 00:12
美国的判例法制度比大陆严格多了。适用的空间可比大陆这边小得多。
按检控官的说法, 三项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4年,检控官追求6年刑期。
这位法官判6月刑期缓刑三年,这空间可大大的。
banson99 发表于 2016-6-23 00:20
按检控官的说法, 三项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4年,检控官追求6年刑期。
这位法官判6月刑期缓刑三年,这空间可 ...
在中国强奸罪可以判死刑的,李天一判了十年。检察官那种讨价还价的计算方法没意义。



醉驾杀人都不用坐牢,何况小树枝捅B乎?这位老兄判了六个月只能说是各方没有打点好。

2012年,当时16岁的得克萨斯州富二代伊桑·库奇(Ethan Couch)醉酒驾车造成四人死亡,两人重伤;他的辩护律师称库奇的有钱父母把他娇惯成了这样,要什么就有什么,是“富流感”的受害者,并且称库奇需要的是感化而不是收监服刑。后来法官判他缓刑十年,不用坐牢。

醉驾杀人都不用坐牢,何况小树枝捅B乎?这位老兄判了六个月只能说是各方没有打点好。

2012年,当时16岁的得克萨斯州富二代伊桑·库奇(Ethan Couch)醉酒驾车造成四人死亡,两人重伤;他的辩护律师称库奇的有钱父母把他娇惯成了这样,要什么就有什么,是“富流感”的受害者,并且称库奇需要的是感化而不是收监服刑。后来法官判他缓刑十年,不用坐牢。
法律,更多的是为有权有钱者说话。
zell2001 发表于 2016-6-22 12:36
美是陪审团制度,有没有罪是陪审团判的。只要你能打动陪审团判你无罪又怎么样。
搞定那群由法官随机抽选,身份不公开,信息被封闭,事后不负责的家伙,很有难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