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问题 用管制刀具 正当防卫 …… 是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03:01
假设某案件 完全算是正当防卫

但是受害者防卫用的是管制刀具……

怎么算?假设某案件 完全算是正当防卫

但是受害者防卫用的是管制刀具……

怎么算?
防衛過當?
嘛~防衛完後把刀放在"兇手"手裡不就好了嗎~ =3=+
C.O.D 发表于 2010-3-12 22:53
真聪明~~~~~:D
貌似,不追究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

追究窝藏管制刀具的责任
caesar1223 发表于 12/3/2010 23:19


可以说nonono,这是他的刀。。。:D
看办案的人,

武汉出过这么一起的士劫案,歹徒劫持司机后,司机突然一脚急刹车,司机趁歹徒慌乱之时,掏出“自卫器”射向歹徒,

这“自卫器”是报纸上的说法,其实就是当年很风行一时的钢珠手枪。但一打马虎眼,这事就过去了,司机成了英雄。
自卫器{:3_80:}
自卫器,,,,是神器啊,
自慰器
只要不是防卫过当一般就过去了,遇到较真的就不好说了
C.O.D 发表于 2010-3-12 22:53

自卫完成后,自卫武器怎么会在尸体手中?
难道要制造凶手自杀假象??
对3楼的赞扬,震精一下。。{:3_82:}
1、既然认定是正当防卫,那么对防卫行为本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罚则,对行为人持有管制刀具行为进行处罚。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管制、危险品都单有罚则,可以和防卫行为分开处理。
持有其他管制、危险品防卫如上,但若持剧毒、放射性等大规模杀伤武器进行防卫,
显然超过必要限度,已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

现实中持有、使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进行防卫的情况,比较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但不绝对,视具体情况而定。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1:20
啥叫反讽呢?
也罢,下次我得记得在聪明二字上加引号.
blueblood2 发表于 2010-3-13 11:33

哦,偶压力很大,压力很大。。。。{:3_93:}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1:36
{:3_99:}
呃,为啥有压力啊?
就说是夺对方的刀好了...
哈哈~~~貌似除了三棱刀外别的刀具收藏都是合法的!怎么追究私藏管制刀具啊!
回复 11# alex182


呼~呼~不就開個玩笑嗎~:D
著相了啊~施主~
C.O.D 发表于 2010-3-13 17:06

压力越来越大了,早知道不这么认真了,你们这帮坏银。。。:L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7:15

咱是好人...
不過~調戲良家婦男也是咱一大樂趣之一啊~:D
C.O.D 发表于 2010-3-13 17:20

良家怪蜀黍吧。。。{:3_82:}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7:22


咱對怪蜀黍沒有愛...=3=
(ps. 開始離題咯~;P)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1:31


    简单地说 要是我是个女的 揣把西瓜刀在包里 路上有人想强奸我 而且已经开始行动 那么我捅死他后 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然后我最多就是被没收西瓜刀 警告一下?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3 17:36


有兩點要注意啊~
1.帶西瓜刀出街之必要性与合理性?
2.事後如何證實對方擁有行動之意圖?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3 17:36
这个太奇怪了,没事谁拿把西瓜刀干什么,应该拿把超市卖的斩骨刀,就是刀背有6毫米那种,你要拿这刀辈儿有自信,说不定那些想强奸想抢包的看见斩骨刀就下吓面了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3 17:36

西瓜刀并不全是管制刀具,起码有一大部分不是。
如果举例不妨如此举例:
1、你约好和人家谈判(别往好地方想),以备不测,包里面装一把弹簧刀,
结果谈判破裂真的火拼起来,此时即便对方先攻击你,你捅死对方,这也很难算是防卫。
2、如果你在家中看电视,突然闯进抢匪以致命武器相胁,此时你家中正好有收藏多年的一把卡巴,
你在生死关头拿出刀子捅死对方99%可以被认定为防卫。

前者很可能被判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斗殴罪,刑事吸收治安原则,从重、加重判罚。
后者则可认定为正当防卫,至多是过当,对于管制刀具依律裁决警告OR罚款OR拘留。。。

当然,这是两种极端的案例,现实当中这两者之间的情况很多,
但是现行法律对于公民自主防卫权的保护仍不够健全(治处法里就没有防卫的规定)
因此日常携带防身武器仍麻烦远大于收益。
1  说管制刀具是歹徒的。
2  携带大号剪刀。
如果是普通的犯罪行为,你用管制刀具正当防卫,将是防卫过当。
如果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即刑法规定的行为。
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但可能要承担,违法规定持有管制刀具的,行政处罚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1:20

在凶手手里印个指纹再拿回来,就说是从凶手那里夺来的,按这个方法,就算拿手枪崩了对方,只要没有别人看见,也可以如法炮制。
不是讲超过20公分就是管制刀具吗?菜刀算不算
molar 发表于 2010-3-14 04:28

确定自己知道再给人家解释,莫要想当然,
所谓“普通犯罪行为”,难道不是“刑法规定的行为”?
人家习武的刀剑法律上怎么定位
飞狼 发表于 2010-3-14 11:39


    那种刀剑比铁片强不了多少。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21:50


    可不可以声称对方威胁要杀人 并实施或正在实施 压力之下  大脑一片空白 等清醒了一看 大力了 本来辞对方手臂的 结果混乱中刺中颈部或腹部了 是在是遗憾遗憾啊
飞狼 发表于 2010-3-14 11:39


    没开刃的铁条
还是那句话,和人发生冲突,不管你是不是正当防卫,第一时间离开现场是最好的。然后看你运气和随时的准备了。我建议大家家里准备个包,里面放上钱等重要跑路的东西,遇上事情,包一拿就上路了。多好。
ccckkkccckkk 发表于 2010-3-14 13:03


闭眼一刺、失手致死的防卫不能说是主观过失,法律意义的“防卫”也没有“过失防卫”的规定,
这与意识清晰的防御没有什么区别,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适当、适时、适事、对象合理等要素。

这就是一般格斗对抗经验丰富的武林高手,对于防卫的度拿捏得更准,
遇到攻击时更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使事态始终在自己控制之下 ,
而没有经验的人,比如妇女遇到攻击更容易造成不可控制结果的问题。

二者的区别就是:前者遇到武力抢劫者攻击,可能仅造成对方轻度挫伤或关节扭伤,就控制住对方,
而后者要想达到有效防卫,造成对方重伤甚至死亡的比例远高于前者。

不过好在法律给了一些罪行的受害者“无限防卫权”。
alex182 发表于 2010-3-13 11:31
我支持分别处理的方式,但怕就怕在现实中不是这样处理。
比如某天偶不得不走偏僻的夜路。偶不是有钱人,请不起保镖,为了自身安全偶揣把尖刀就出门了,谁知还真遇到持刀打劫的了,偶在反抗中掏出自己的刀子把对方那个啥了。这个到了公安局里,怕就怕在会给我揣把尖刀在身上的行为当成有预谋的行为,因为偶有预谋的怀揣管制刀具用来防身(其实这个偶个人当然反对,我怎知道(具体)哪个人要来打劫我呀?我预谋谁了呀?),这样很可能我就因为身上带管制刀具而对正当防卫的判定有很大影响。这时候我就不解了,那时候我被持刀劫匪打劫了,难道我因为自己带刀的行为不当并且使用它会有更大后果而舍刀不用,偏用空手拿自己命跟匪徒搏吗?
回复 31# alex182


    不好意思,漏了几句,即刑法关于正当防卫五条件中,限度条件中,有注明,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的理解,如果面对这些行为,使用管制刀具防卫,应该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我就想表达这个意思。

同志~~~
不是我不懂装懂,而是一下子漏写了而已。
不用一下子上纲上线批判这么严重吧。
正当防卫P事没有,管制刀具罚两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