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如果使用管制刀具实施防卫,算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29:47


除了使用的工具是管制刀具(比如一把小小的折刀),其他条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还算正当防卫吗?
因为最近比较关注折刀,恰好有看见坛子里晒刀的和讨论刀刀的同学比较多,所以想问问这个一直困惑我的问题。
另外,前些年家中进贼,差点出事儿,想着后怕,所以后来家中添置了一些刀和棍,这些东西从来不带出门,家中进贼之后使用这些器具是否算是正当防卫?(跟折刀一样,除开所用器具,其他条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

除了使用的工具是管制刀具(比如一把小小的折刀),其他条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还算正当防卫吗?
因为最近比较关注折刀,恰好有看见坛子里晒刀的和讨论刀刀的同学比较多,所以想问问这个一直困惑我的问题。
另外,前些年家中进贼,差点出事儿,想着后怕,所以后来家中添置了一些刀和棍,这些东西从来不带出门,家中进贼之后使用这些器具是否算是正当防卫?(跟折刀一样,除开所用器具,其他条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
不让JC叔叔知道就算正当的,让他们知道了,搞不好罪过比歹徒还大
按照现在的法律。很有可能最后还得倒赔对方钱。
家中最好准备一根一米长的木棍
管制刀具的规定,本来就有弹性,呵呵。
几年前朋友送了把汉剑(手工打造的花纹钢,刃60厘米,柄20厘米,有血槽,未开刃),带回来的时候,机场几个警察合议了半天,还是以证书为准放行托运了。
刑法中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并没有规定使用什么物品,只要符合构成要件即是防卫,只不过可能会被追究持有、使用管制器具相关法律条款。
真要对付入室歹徒,抓到什么用什么,呵呵。
alex182 发表于 2011-9-13 21:43
刑法中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并没有规定使用什么物品,只要符合构成要件即是防卫,只不过可能会被追究持有、使用 ...
多谢版主解答,那看来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用菜刀。。。
superdirex 发表于 2011-9-13 21:27
管制刀具的规定,本来就有弹性,呵呵。
几年前朋友送了把汉剑(手工打造的花纹钢,刃60厘米,柄20厘米,有 ...
我的瑞士军刀也在机场被搜出来过,安检妹妹说了句:又是把小瑞。然后跟身后的同事商量了一下就放行了。
我一个律师朋友说过这个问题:1)你要证明那把刀的合理性,比如是菜刀就要说是搏斗中从厨房拿来的.是水果刀就说是放桌上削果皮的.要是在街上随身的刀就比较难解释了,螺丝刀就比较好解释了.2)就是你要证明对方对你有伤害的行动.比如你身上有伤一类的.
我记得是这样 只要满足条件就是正当防卫 至于你使用的是什么 单独追究
你要是拿一54把人打死了满足正当防卫的话 打死人不用承担责任 但是你非法持有枪支 这个就得追究了
个人认为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持有管制刀具是跑不了了。。
alex182 发表于 2011-9-13 21:43
刑法中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并没有规定使用什么物品,只要符合构成要件即是防卫,只不过可能会被追究持有、使用 ...
但是中国司法部门的那些所谓法律精英,可能解读的方向方式又是不同。这一段时间以来的实例多了,偶就不多说了。
正当防卫与携带管制刀具是两个不相干的事。

你用什么正当防卫,都是可以的。携带管制刀具是另行处理,与正当防卫没有因果关系。

前一段子深圳还是广东不就出了个案子,两个拦路持刀抢劫的被受害者用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给刺死了。最后就是正当防卫。。

如果在家里就更没有关系了,管制刀具是指在公共场合管制,不是你在家里放着也受管制。比如武士刀或古刀剑,都不能在公共场所携带,但在家里放着谁也不会管你。
记得原来DISCOVERY频道有个纪念李小龙的节目,说《龙争虎斗》在美国公映后,洛杉矶曾经把双截棍列为危险武器禁止携带,说实话那玩意电影里耍的好看,实际练习起来想运用自如挺难的
先判后缓
Flanker-D 发表于 2011-9-13 21:59
多谢版主解答,那看来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用菜刀。。。
马扎、板凳、板砖这类东西被警察抓了,也告不了。


持有管制刀具不违法,但带出门就不行了。所以在家里伤了嫌疑人只要证明对方侵犯了你的合法利益就应该没有问题。当然要把握好度,不要过。

持有管制刀具不违法,但带出门就不行了。所以在家里伤了嫌疑人只要证明对方侵犯了你的合法利益就应该没有问题。当然要把握好度,不要过。
红十月 发表于 2011-9-14 06:44
但是中国司法部门的那些所谓法律精英,可能解读的方向方式又是不同。这一段时间以来的实例多了,偶就不多 ...
司法部门的那些年轻的法官检察官 尤其是东南沿海的 素质之高超乎你的想象
限于中国的这个独特的体制 也是无奈
Flanker-D 发表于 2011-9-13 21:59
多谢版主解答,那看来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用菜刀。。。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友情提醒:用菜刀也是范法的

http://lt.cjdby.net/thread-1225854-1-1.html
还是拿把205军锹吧,大杀器,不违法
见过几次,腰插几把长刀的藏族苗族。。。同胞,在摆摊或者四处晃悠,警察同志视若无睹,呵呵。
superdirex 发表于 2011-9-13 21:27
管制刀具的规定,本来就有弹性,呵呵。
几年前朋友送了把汉剑(手工打造的花纹钢,刃60厘米,柄20厘米,有 ...
是不是柄很轻那种?
不是,号称工艺品,制式汉剑,材料用的是钢,但依旧保留了青铜剑厚实的剑脊,重量2。5公斤左右。
剑柄可以双手握持,缠绕的是防滑麻线,手感不错。
真巧,刚刚电视播了一条新闻,深圳的一青年的女友被两名酒店保安调戏,青年与其发生争执,这两名保安与另外两名保安一共四人用铁棍殴打该青年,致其头部受伤,青年拔出水果刀反抗,致一死一伤。法院最终说水果刀与铁棍预计造成的伤害不对称,判定该青年为故意伤害罪,6年有期徒刑!

筒子们,为了避免劳狱之灾,偶们还是一起做歹徒吧!!!
Flanker-D 发表于 2011-9-13 22:00
我的瑞士军刀也在机场被搜出来过,安检妹妹说了句:又是把小瑞。然后跟身后的同事商量了一下就放行了。
郁闷。我带的也是瑞士军刀,怎么机场小妹就不放我走?讨厌,人家的虽然大了点,但也是瑞士军刀嘛。我带的是 德国军官 单开刃
我的小瑞在南京火车站和北京军事博物馆被查出过
真遇上了紧急情况,恐怕没时间给你考虑是否管制刀具了,就是真如上面所说,事后惹出官司,也比自己当场重伤或者挂了强不是?呵呵。
superdirex 发表于 2011-9-14 20:38
真遇上了紧急情况,恐怕没时间给你考虑是否管制刀具了,就是真如上面所说,事后惹出官司,也比自己当场重伤 ...
恩,情急了确实只会顾着家人和自己的性命。
我发这贴的本意是想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选择出杀伤力最强的防卫武器。
情况已经危险到这个地步了?呵呵。
家里能用做武器的不少,不算武术、体育器械,很多晾晒的架子的横档都可以抽出来做武器-----长1。5米左右、直径3厘米的不锈钢压力管,衣服叉子也类似。
真要发现入室歹徒,个人认为绝不能手软,这个对家人危害太大了。
各种钝器!锤子,镐头,撬棍!都是大杀器!!!价格便宜量又足有木有!敲上一下轻者骨折重者脑浆飞溅有木有!!
射钉枪!!!
家中进了贼直接弄死,然后手里给他塞上一把刀
如果那老先生那把水果刀,你拿把大砍刀,你还是好好考虑怎么让警察叔叔相信你是正当防卫吧。
路见不平不吭声 发表于 2011-9-14 18:50
真巧,刚刚电视播了一条新闻,深圳的一青年的女友被两名酒店保安调戏,青年与其发生争执,这两名保安与另外 ...
看看5毛怎么说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家里遭贼的感觉相当难受。
95年前后吧,新婚不久,有天傍晚和太太散步回来,一进家门就感觉到不对劲----地板上几个潮湿的泥巴脚印(太太有轻微洁癖,这个和工作有关,家里向来是干净的很的),当时就把太太给推出门外;然后就看到一个身影从卧室冲出来,奔卫生间去了;当时头脑反应相当快,直接关上房门(我已经退到门外了)然后反锁了房门,然后拉着太太跑到楼下,按了警铃。
最后就是保卫部门四处封锁路口,搜查可疑人员,在我楼下没等到下来的歹徒,却在楼顶抓到了(他沿着排水管从我房子卫生间小窗进的家,然后原路退出,没敢下去,往上爬了,但楼顶到楼梯的门是封闭的)。
事后清点损失倒是不大,东西都从抽屉和柜子里倒在了地上,还没来得及拿走。
不过那种遭贼的感觉太差了,尤其是太太,总感觉有人进家,最后只好给卫生间窗口装了防盗网,门窗都加了防盗报警器(这东西太灵敏,门窗一点位移就告警,虚惊不少,刮风下雨的时候更是麻烦----海边没风的时间太少了,后来加了个有红外感应的智能防盗器才解决问题),然后随着时间流逝,这个紧张的心理才慢慢消失。
sunlibo1986 发表于 2011-9-14 09:28
司法部门的那些年轻的法官检察官 尤其是东南沿海的 素质之高超乎你的想象
限于中国的这个独特的体制 也是 ...
说的是呀。
比如有人身上带有管制刀具,发生劫案,又跑不掉,只能伤了劫匪后,最后弄到法庭,公诉人以事先携带管制刀具的事实,说是有预谋的(画外音:谁打劫我,我哪知道呀,我预谋个谁呀?冤枉呀我,哭……)。
然后再配合一个精英级的法官,那结局可就有得受了。

路见不平不吭声 发表于 2011-9-14 18:50
真巧,刚刚电视播了一条新闻,深圳的一青年的女友被两名酒店保安调戏,青年与其发生争执,这两名保安与另外 ...


这里面有个危险界定问题。如果对方用铁棍打你,然后嘴里说要打死你。你感觉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那你拿刀自卫就没有问题。
如果人家只说要教训教训你,没说要打死你。那你直接上去就捅死别人,那就是防卫过当。

危险界定有术语和环境介定的,在国外至少是这样的,在国内不知道。
比如说,你能证明对方是职业格斗高手,那你就可以完全防卫。
你问一句:“你当过兵就了不起?”对方回一句:“是呀!”那你就证明了对方是职业格斗训练过的。
杀伤力是超越常人的,那你就可以使用不对等的器具自卫。

上面我举那个例子,是拿刀劫路,这时候你拿刀自卫,是对等的武力自卫。
如果对方拿个木棍,那你就不能直接拿刀刺死对方。

路见不平不吭声 发表于 2011-9-14 18:50
真巧,刚刚电视播了一条新闻,深圳的一青年的女友被两名酒店保安调戏,青年与其发生争执,这两名保安与另外 ...


这里面有个危险界定问题。如果对方用铁棍打你,然后嘴里说要打死你。你感觉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那你拿刀自卫就没有问题。
如果人家只说要教训教训你,没说要打死你。那你直接上去就捅死别人,那就是防卫过当。

危险界定有术语和环境介定的,在国外至少是这样的,在国内不知道。
比如说,你能证明对方是职业格斗高手,那你就可以完全防卫。
你问一句:“你当过兵就了不起?”对方回一句:“是呀!”那你就证明了对方是职业格斗训练过的。
杀伤力是超越常人的,那你就可以使用不对等的器具自卫。

上面我举那个例子,是拿刀劫路,这时候你拿刀自卫,是对等的武力自卫。
如果对方拿个木棍,那你就不能直接拿刀刺死对方。
LS......
记得以前一个帖子说过,要做到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必须有武林高手的本事。老实说刑法该改一下了,现在把入室盗窃和普通的盗窃视为一种行为的做法并不合理。
JUSTFORGUN 发表于 2011-9-15 03:01
这里面有个危险界定问题。如果对方用铁棍打你,然后嘴里说要打死你。你感觉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那你拿 ...
实在是不能认同阁下的说法,有多少故意伤害致死并非出自施暴者的本意,在情绪激动中不能完全控制行为的程度。还有真要想打死人一定会口头说“打死你”吗?如果按你的说法,此案中自卫青年也没有说“打死你”,也可以理解为他想刺伤正在施暴的保安,使其暴力行为终止。按您的说法,这位青年应该怎么做呢?任其女友被调戏?还是任其铁棍击打自己的头部?如果您的理论是正确的,那我遇到这样的事我将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做一名歹徒,那样的话,我伤害了别人可以逍遥法外,别人伤害了我,法律可以为我讨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