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雷洋案:警方信息把事件引向揭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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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雷洋案:警方信息把事件引向揭人隐私



2016年05月1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丁永勋)公民雷某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全社会关注,这无疑是目前网上网下的热点事件,也引发了全民破案和众说纷纭的猜测。
  公众关注这件事,除了当事人的身份标签、涉嫌嫖娼的细节外,在更深层次上,还是对自身安全和执法公正的关切。即便一个人私德不检,哪怕是犯罪嫌疑人,其基本的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也应受到保护,不能不明不白死去。如果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对热点事件的舆论引导,有领导同志提出要及时回应。无论从舆情热度还是社会心理来说,对雷某事件都不能回避,需要有权威的信息发布。现在的问题是,应该发布哪些信息,谁来发布才是权威的。
  很显然,公众尤其是家属最关注的,是雷某从被“抓嫖”到死亡发生了什么,这对判断雷某因何而死,执法是否适当非常关键。而办案警方随后发布的公告和回应,花费很多笔墨来证明雷某涉嫌嫖娼,似乎还要证明他很熟悉那种场所。这样的信息发布,并无法回应关键疑问,反而跟着一些人的猜测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道德审判的方向。

  热点事件的权威信息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更不能落在舆情的对面。办案警方的回应和信息发布,显然没有达到明辨是非、一发定调的效果。再加上于执法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瑕疵,现场记录缺失,反而招来更多质疑。
  权威发布遭遇“老不信”,除了发布时机和发布技巧的问题,更关键的原因可能是,信息发布者本身就不够权威。在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雷某事件调查,当地警方已经不适宜公开发布与案情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雷某的死因,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检察机关的调查来确定。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和舆论应该有耐心,给真相一些时间;但前提是,这应该是经得起检验和追问的真相。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5-12/7868164.shtml新华社评雷洋案:警方信息把事件引向揭人隐私



2016年05月1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丁永勋)公民雷某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全社会关注,这无疑是目前网上网下的热点事件,也引发了全民破案和众说纷纭的猜测。
  公众关注这件事,除了当事人的身份标签、涉嫌嫖娼的细节外,在更深层次上,还是对自身安全和执法公正的关切。即便一个人私德不检,哪怕是犯罪嫌疑人,其基本的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也应受到保护,不能不明不白死去。如果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对热点事件的舆论引导,有领导同志提出要及时回应。无论从舆情热度还是社会心理来说,对雷某事件都不能回避,需要有权威的信息发布。现在的问题是,应该发布哪些信息,谁来发布才是权威的。
  很显然,公众尤其是家属最关注的,是雷某从被“抓嫖”到死亡发生了什么,这对判断雷某因何而死,执法是否适当非常关键。而办案警方随后发布的公告和回应,花费很多笔墨来证明雷某涉嫌嫖娼,似乎还要证明他很熟悉那种场所。这样的信息发布,并无法回应关键疑问,反而跟着一些人的猜测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道德审判的方向。

  热点事件的权威信息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更不能落在舆情的对面。办案警方的回应和信息发布,显然没有达到明辨是非、一发定调的效果。再加上于执法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瑕疵,现场记录缺失,反而招来更多质疑。
  权威发布遭遇“老不信”,除了发布时机和发布技巧的问题,更关键的原因可能是,信息发布者本身就不够权威。在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雷某事件调查,当地警方已经不适宜公开发布与案情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雷某的死因,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检察机关的调查来确定。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和舆论应该有耐心,给真相一些时间;但前提是,这应该是经得起检验和追问的真相。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5-12/7868164.shtml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雷某事件调查,当地警方已经不适宜公开发布与案情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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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意思 昨天昌平警方说的算什么??
赞一下新华社!虽然我对新华社一直不感冒,但这一篇,确实说了人民话。。。
再加上于执法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瑕疵,现场记录缺失,反而招来更多质疑。
  权威发布遭遇“老不信”,除了发布时机和发布技巧的问题,更关键的原因可能是,信息发布者本身就不够权威。在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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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赤裸裸的打了昌平警方的脸啊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雷某事件调查,当地警方已经不适宜公开发布与案情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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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是一方当事人的自辩
说的挺对。这事应该由上一级机关或公安局指定人员进行调查。
涉事民警现在的做法,真的像打击报复,当然,目的是为了转移视线,洗脱嫌疑。
所以我说嘛。重点在死人了!其余什么抓嫖戴套打飞机那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
公安无权辩驳,只能接受网络质问。。。。

咱们等上级机关调查吧。。。哪怕最后都是造谣但警察已经成乌鸦了。。。。
这篇文章算是写出重点了。
gzxys 发表于 2016-5-12 15:41
可以算是一方当事人的自辩
自辩也要有点水平啊
他嫖娼
他暴力拘捕
他摔坏视频设备
他咬人
他跳车
他死了
我没和他有暴力接触
手机摔坏了。。。。。。。。
所以我说嘛。重点在死人了!其余什么抓嫖戴套打飞机那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
为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嫖娼被抓很正常。警察是正常执法。
危机公关太差,警方后面的表现完全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这么多年没一点长进。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5-12 15:57
为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嫖娼被抓很正常。警察是正常执法。
被抓很正常,死人就不正常了。
量子时代 发表于 2016-5-12 15:57
危机公关太差,警方后面的表现完全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这么多年没一点长进。
正是如此,每次都是被拨一拨动一动,关键信息遮遮掩掩,对于已经被长期的各地党政机关失信弄得毫无信任感的人们来说,做的火上浇油一般。
被抓很正常,死人就不正常了。
死人不正常就去查实好了。猝死又不是什么绝无仅有的事情。
有一些隐私分明是家属自己公布的
新华社这篇文章是有道理的,这个案子的焦点应该是警察有没有暴力执法、过度执法导致嫌疑人死亡,前面的嫖娼不是重点。

但是,说警方信息引导人讨论私德,貌似是倒打一耙,因为私德的讨论是媒体先发起的。

媒体一开始是简单报道疑似嫖娼的雷某死亡,随后,媒体就翻了天,甚至说警方污良为嫖,而警方这群媒体应对经验不足的,就陷入这个方式了:他确实是嫖娼了,你看这那这那……

我对国内媒体历来是鄙视的,关注的是有没有话题可炒,最后伤害的是谁,他才懒得管呢,这个雷某的详细信息,如果不是媒体会暴露么?
斗地主 发表于 2016-5-12 16:01
被抓很正常,死人就不正常了。
现在不是正在查吗?被警察打死的又不是什么绝不仅有的事。
gzxys 发表于 2016-5-12 15:41
可以算是一方当事人的自辩
这个自辩程序违法
lvchunyou 发表于 2016-5-12 15:50
公安无权辩驳,只能接受网络质问。。。。

咱们等上级机关调查吧。。。哪怕最后都是造谣但警察已经成乌鸦 ...
公安是辩驳吗?
昌平公安是以权威发布的身份发表意见的好吗?

只不过人家上头也有人而已
你有傅局长,我有习主席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5-12 15:57
为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嫖娼被抓很正常。警察是正常执法。
抓嫖娼没人至于,假如真的嫖娼而不是为了创收搞的活动的话,
但是!但是,抓的过程中,规范不?合理不?
量子时代 发表于 2016-5-12 15:57
危机公关太差,警方后面的表现完全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这么多年没一点长进。
我之前就提出来过舆情的问题,
警版有人居然拿刑诉法法定不公开来说事,
我不得不告诉让他多跟领导汇报思想。
发布个人隐私的似乎是死者的老婆和同学们吧。
发布个人隐私的似乎是死者的老婆和同学们吧。
也就说,家属和公安都闭嘴,网名人肉是正道。
为什么这么多人关注,关键是警方的执法不够透明,嫌疑人又不明不白的死了,谁知道会不会哪天以执法的名义,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才是主要的,人人自危。
这篇文章我感觉不论立场还是程序方面都是正确的
但愿死者能安息,生命为大
我之前就提出来过舆情的问题,
警版有人居然拿刑诉法法定不公开来说事,
我不得不告诉让他多跟领导汇报 ...
让失足女上电视公开指证时怎么就没有想到有法定不公开这回事呢?
这家人还在往网上发消息,怪罪涉事警察不该自辩,应该交由检察机关处理。那不就结了,你还在那里发表什么?不是你自己要警察公布情况的吗?公布了就受不了,早干嘛去了
如果不是名校毕业的,估计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想想当年杭州70码事件,如果遇害者不是浙大的
估计警察早就嚣张的富2代被钱搞定了

强大的校友资源还是很重要啊,特别是名校
昨天说办案不透明的人今天不准公开办案信息,逆转的可真快
linbiaoyzy 发表于 2016-5-12 18:13
公安是辩驳吗?
昌平公安是以权威发布的身份发表意见的好吗?
警方是司法执行机构,谈不上权威。。。这种是参与方一面之词而已。。
公安是辩驳吗?
昌平公安是以权威发布的身份发表意见的好吗?


昌平公安现在是犯罪嫌疑人好不?要不检察院来干嘛的?
如果执法记录仪的内容一开始就公布,如果不是这么自相矛盾的说辞,何至于大家这么疑问。
如果执法记录仪的内容一开始就公布,如果不是这么自相矛盾的说辞,何至于大家这么疑问。
泄露隐私可是犯法的哟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5-12 15:57
为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嫖娼被抓很正常。警察是正常执法。
是很正常雷家现在愿意交罚款,那几个便衣准备如何放人
昨天说办案不透明的人今天不准公开办案信息,逆转的可真快
  公开了对自己不利难道还会支持公开?
大道理是没错,但嫖娼绝不是隐私吧,新华社民粹了点啊
有趣。
警方不说话吧,你说人家掩盖真相;
警方说话了,你又让人家闭嘴。
呵呵。
泄露隐私可是犯法的哟
果然是蒸兔大骇吃多了,脑筋都塞住了。如果家属同意公布的信息都要算做侵犯自己的名誉权,那我劝你以后还是别人道了哦,那可是强奸啊,你可悠着点
大道理是没错,但嫖娼绝不是隐私吧,新华社民粹了点啊
还么审讯人就死在半道上了,现在就算是嫖娼,公安手里的证据可信度都成问题了,因为人一死,警方从执法者变成当事方了,说了算的只能是检察院了,只有检察院才是权威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