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在死人!重点在死人!重点在死人!说三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48:33
现在的舆论引导很奇怪,拼命把注意力往嫖上引

一会儿又打飞机啊,一会又带套没有啊
一会儿又DNA啊,一会又小姐现身说法啊
一会又零容忍啊,一会又没有执法仪啊

这些都不是重点!这些都不是重点!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死人了!

别说去小店里做大保健,就是在王府井大街上凸凸凸,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别说门口埋伏,就是抓了光屁股现行,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别说国资委,研究生,就是一个没有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农民工,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别说是要跑要跳车,就是真要跑,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扯那些细枝末节有什么用?
原因?过程?致死行为?责任人?

《肖申克的救赎》里面,典狱长就是故意派人把一个小伙引到监护围栏外面,假装谈心,然后狙击手开枪,“砰” 。
原因:他要逃跑现在的舆论引导很奇怪,拼命把注意力往嫖上引

一会儿又打飞机啊,一会又带套没有啊
一会儿又DNA啊,一会又小姐现身说法啊
一会又零容忍啊,一会又没有执法仪啊

这些都不是重点!这些都不是重点!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死人了!

别说去小店里做大保健,就是在王府井大街上凸凸凸,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别说门口埋伏,就是抓了光屁股现行,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别说国资委,研究生,就是一个没有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农民工,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别说是要跑要跳车,就是真要跑,就可以把人打死了?

扯那些细枝末节有什么用?
原因?过程?致死行为?责任人?

《肖申克的救赎》里面,典狱长就是故意派人把一个小伙引到监护围栏外面,假装谈心,然后狙击手开枪,“砰” 。
原因:他要逃跑
现在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已经死了

是需要昌平警察站在被告席上辩护“不是我打死”的时候了
大多数人根本就么有好好上过大学时的普法课,居然连现在警方是当事人的身份都么搞清楚,就在那里拿个所谓的“权威公布”得瑟。唉,他们真是拿着自己的屁股,糊了他们最心爱的习大大,习大大最讲究的“依法治国”一脸的臭狗屎
同意 ~~~~~~~~~~~~~~~~
我认为打死的可能性不大
人死了警察要举证自己没有过度使用暴力
限制人身自由期间 警方要对嫌疑人的安全负责的
也就是说 不管嫌疑人是自己有病病死 还是被打死 警方都要负责 责任轻重而已
从不泡妞 发表于 2016-5-12 15:06
我认为打死的可能性不大
人死了警察要举证自己没有过度使用暴力
警察现在说视频设备损坏(有无视频未知)
那么警察怎么证明没有过度使用暴力 当事警察之间互相证明的话 检察院法院肯定不信
看尸检结果。
是警察打死的吗?-----------------------
确实如此。重点是人命。
爱无限马甲2 发表于 2016-5-12 15:09
警察现在说视频设备损坏(有无视频未知)
那么警察怎么证明没有过度使用暴力 当事警察之间互相证明的话 ...
看尸检咯~~~~~~~~~

你要相信现在的医学检测这个不难

当然 信不信是另一码事

我觉得既然闹大了 警方应该有觉悟 心里没鬼 应该找公信力高 家属认账的一起会验
自从我们这里前年一个疑犯在看守所猝死后,现在被抓的人都被体检了~~~只是这次主角没有来得及~~
保证不会有真实的反映这个过程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5:13
看尸检咯~~~~~~~~~

你要相信现在的医学检测这个不难
昨天我就说了 那哥们跑 被逮回来 你觉得然后JC会怎么做呢??
这事警察脱不了干系 而且家属还看到死者身上的伤痕 警察怎么证明伤痕不是过度使用暴力造成的  尸检能证明那伤口不是警察造成的吗
警察有觉悟的话 赶紧和家属谈条件吧
爱无限马甲2 发表于 2016-5-12 15:21
昨天我就说了 那哥们跑 被逮回来 你觉得然后JC会怎么做呢??
这事警察脱不了干系 而且家属还看到死者身 ...
致命伤和皮肉伤区分出来应该不难

爱无限马甲2 发表于 2016-5-12 15:21
昨天我就说了 那哥们跑 被逮回来 你觉得然后JC会怎么做呢??
这事警察脱不了干系 而且家属还看到死者身 ...
我也觉得是

肥羊抓了还想跑?先教训你一顿再说
这事家属的想法是要警方给个说法,很正常一件事,就算是犯罪给打死了也得给个说法。可是从那些同学发帖开始就变成了各路公知吃人血馒头的盛宴,根本没人在乎死者以及死者家属了,加上官方宣传方面啥事都慢半拍,事越来越不受控了。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5:22
致命伤和皮肉伤区分出来应该不难
没区别啊 不论什么伤 警察能证明这伤不是警察打的吗
一句话管总 人死你手上 不管到底是怎么死 你负责
视频采访里有个记者还是啥模样的,诱导性地问那个洗头妹,以你的经验判断,他是不是经常去这种地方?当然不是明说。
洗头妹也不是吃素的,说不好确定。
这他妈都是群什么人,都问的什么问题!
一氧化碳 发表于 2016-5-12 15:23
我也觉得是

肥羊抓了还想跑?先教训你一顿再说
跟肥羊没关系 基层派出所那种作风 我知道的 你跑 抓回来好好收拾一顿再说 看你还敢跑
爱无限马甲2 发表于 2016-5-12 15:24
没区别啊 不论什么伤 警察能证明这伤不是警察打的吗
一句话管总 人死你手上 不管到底是怎么死 你负责
负责多少的问题咯

可能象征性的给点抚慰 可能脱衣服 也可能进大牢
要维护昌平公安系统的颜面,
必须保证那几个警察执法是合理合法的,只能这么办了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5:28
负责多少的问题咯

可能象征性的给点抚慰 可能脱衣服 也可能进大牢
责任上来讲 往重里说暴力执法致人死亡  往轻里说玩忽职守 看检察院最后怎么处理
只要家属不闹 一般不会太重  搞太重了 以后谁还干活
linbiaoyzy 发表于 2016-5-12 15:31
要维护昌平公安系统的颜面,
必须保证那几个警察执法是合理合法的,只能这么办了
不是昌平公安,是外地专门小组的,昌平公安都不知道这个事儿
你怎知道打死的?为啥不是自己发了病?
爱无限马甲2 发表于 2016-5-12 15:34
责任上来讲 往重里说暴力执法致人死亡  往轻里说玩忽职守 看检察院最后怎么处理
只要家属不闹 一般不会 ...

往请说也有可能纯属个人体质问题啊

目前缺失的就是20分钟 我觉得21:50被抬上金杯车到22:10到达医院  雷某再次被刑讯殴打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前面的过程 都基本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 只是被按住铐住而已
张口就说打死的。楼主你有证据?没证据就说是打死的,你算不算造谣?
oxak47 发表于 2016-5-12 15:49
你怎知道打死的?为啥不是自己发了病?
在押期间,就是自己发病死了,警方也有责任,警方也得自证这个“发病”不是由于使用暴力而引发的

所以,别抵抗了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5-12 15:54
张口就说打死的。楼主你有证据?没证据就说是打死的,你算不算造谣?
你有证据不是打死的你拿出来啊?
有视频放出来啊?
有TF卡,SD卡拿出来啊?

没有证据不是打死的,你废什么话?
歪嘴和尚念歪经啊!重点是死人?死了人就有理了?
重点是怎么死的!!!
一氧化碳 发表于 2016-5-12 15:42
不是昌平公安,是外地专门小组的,昌平公安都不知道这个事儿
昌平其他辖区的
一氧化碳 发表于 2016-5-12 15:56
在押期间,就是自己发病死了,警方也有责任,警方也得自证这个“发病”不是由于使用暴力而引发的

所以 ...
不是使用暴力

而是非法的使用不必要的暴力 那才有责任

你自己不配合检查 被按倒被铐 那是暴力 但是自找的 警方也无需负责

你有证据不是打死的你拿出来啊?
有视频放出来啊?
有TF卡,SD卡拿出来啊?

你开贴说警察打死人。
你应该提出证据证明你的说法不是造谣。
而不是你先造一个谣,然后要别人辟谣。
你这等于说你造谣有理。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6:01
不是使用暴力

而是非法的使用不必要的暴力 那才有责任
多读法!
无需负责?看看主贴里的《肖申克的救赎》那个段子,看过么?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5-12 16:02
你开贴说警察打死人。
你应该提出证据证明你的说法不是造谣。
而不是你先造一个谣,然后要别人辟谣。
你不需要等我辟谣,你只需要等着昌平警方放出视频来就可以了

在此之前,一切都是可能
一氧化碳 发表于 2016-5-12 16:08
多读法!
无需负责?看看主贴里的《肖申克的救赎》那个段子,看过么?
你还不如说头天打死胖子的那个段子呢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6:01
不是使用暴力

而是非法的使用不必要的暴力 那才有责任


已经有律师解释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不可能具有合法传唤雷某的手续,更加不可能具有强制传唤的权利。

所以警方如果存在强制行为,那一定是非法拘禁。理论上可以正当防卫的。也就是说雷某的反抗甚至对警察的伤害反而是合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有违法行为现行情况下(比如你正在拍某人砖),警方才有口头传唤的权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从才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警方自己说违法行为已经结束了他们才盘查的。。。。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6:01
不是使用暴力

而是非法的使用不必要的暴力 那才有责任


已经有律师解释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不可能具有合法传唤雷某的手续,更加不可能具有强制传唤的权利。

所以警方如果存在强制行为,那一定是非法拘禁。理论上可以正当防卫的。也就是说雷某的反抗甚至对警察的伤害反而是合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有违法行为现行情况下(比如你正在拍某人砖),警方才有口头传唤的权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从才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警方自己说违法行为已经结束了他们才盘查的。。。。
zhepro 发表于 2016-5-12 16:15
你还不如说头天打死胖子的那个段子呢
没被发现,都可以编个借口完事儿,甚至掩盖个几十年成为历史悬案最后一笔勾销

被发现了,那就得讲事实讲证据了,“你得证明不是你打死的”

昌平警察就栽在这上面
一氧化碳 发表于 2016-5-12 16:18
没被发现,都可以编个借口完事儿,甚至掩盖个几十年成为历史悬案最后一笔勾销

被发现了,那就得讲事实 ...
这个基本不用争论什么 谁先举证的问题

我觉得尸检会给出明确的答案  

当然 关键是你要信
你不需要等我辟谣,你只需要等着昌平警方放出视频来就可以了

在此之前,一切都是可能
问题是你的帖子说的不是可能,而是警察打死人。
btzhy2012 发表于 2016-5-12 16:17
已经有律师解释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不可能具有合法传唤雷某的手续,更加不可能具有强制传唤的 ...
不是堵在黄窝门口么  也不能盘查

是不是只要提上裤子 就可以大摇大摆的不理警察了?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5-12 16:21
问题是你的帖子说的不是可能,而是警察打死人。
我的帖子说的是“原因?过程?致死行为?责任人?”
看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