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迷收藏真仿枪被刑拘 卧室犹如军火仓库(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20:14
军迷收藏真仿枪被刑拘 卧室犹如军火仓库(图)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5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图为警方从蒙某住处缴获的真仿枪。



  “军迷”南宁市民蒙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日里遵纪守法,只是热衷于军事装备,家中收藏了几支真仿枪和几千发真仿枪所用的BB弹,却被警方刑事拘留了。据了解,因收藏真仿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这在南宁尚属首例。
  卧室犹如军事仓库
  9月20日,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得到一条消息,称辖区内有人在网上购买真仿枪。在掌握了买主的信息后,民警立即着手寻找买主进行调查。
  22日晚10时许,兴宁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符春带领几名民警,终于敲开了蒙某所租房屋的房门。
  当民警们走进蒙某的卧室,只见眼前这间小小的卧室已经俨然一间军事仓库,各式真仿枪支、BB弹、迷彩服装、头盔、护目镜、子弹袋、护膝……房间里整套的装备一应俱全,甚至连专业的真仿枪修理工具也配备齐全,5支真仿枪整齐地排列摆放在蒙某的床边,被擦得锃亮。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们当即扣押下了室内的5支真仿枪、5000发BB弹及11支弹夹,并依法对蒙某治安传唤。
  3年投资5000多元购“军火”
  蒙某向民警坦承,自己是一名军事发烧友,被缴的5支真仿枪中,有3支是他分别从网上及市内某市场购得,其余两支则是其他发烧友拿来请他帮忙修理的。
  据蒙某称,从2006年开始,他便开始喜欢上了玩真仿枪,短短3年内,蒙某不仅为购买这些真仿枪等军用装备,先后投入了5000多元,他还花了不少心思在修理真仿枪上。如今,由于修理技术精湛,蒙某在圈内已小有名气。
  由于是第一次遇到此类案例,治安大队立即向分局法制科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蒙某的行为已经明显触犯了《刑法》的第182条——即“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因此可以对蒙某追究刑事责任。为慎重起见,治安大队又联合法治和预审部门进行了研究,同时将5支被缴获的枪支拿到刑侦技术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显示:5支被缴枪支均为真仿枪。
  随后,兴宁警方经向兴宁区检察院请示,于10月13日正式对蒙某刑事拘留。
  部分“军迷”不知收藏真仿枪违法
  据了解,像蒙某这样的发烧友还专门在QQ上建立了一个群作为交流平台。据蒙某称,该群成员多达两三百人。然而,据警方介绍,自从蒙某被抓的消息传开后,这个群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具有中专文化水平的蒙某表示,平时,该群里的成员经常在网上相互交流心得,逢周末休息,大家还经常相约到郊外,以“AA制”包下一个山头作为基地,进行野战娱乐。
  符春告诉记者,与蒙某同时被查的,还有某制药公司驻南宁办事处的经理周某。符春介绍说:“7月中旬,周某从网络上以4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MB-01型真仿枪和BB弹80发,但直至被抓获时,他还不知道自己购买收藏真仿枪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当蒙某得知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也十分吃惊。”
  警方建议收藏者上缴枪支
  符春说:“我们缴获这批真仿枪后,曾自己做了一个实验,即在5厘米的距离内,用真仿枪对一只铁罐进行射击,结果是,铁罐的表面被打凹进去达5厘米之深。如用真仿枪来射击人,在近距离内是可以危及性命的。”
  符春向记者介绍,这次蒙某因收藏真仿枪,被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事拘留,这在南宁市尚属首例。同时,周某也已被兴宁区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行政拘留。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第182条规定:“凡非法持有、收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非法持有、收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其它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另外,根据《治安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军事爱好者:切勿私藏、购买真仿枪。如家中有真仿枪,也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上缴。符春还建议道:“南宁市有几家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野战娱乐场所,都是经过严格审批的,不论是所采用装备的安全性还是管理人员的资质都比较高,所以如果想过过打仗瘾,可以到那些合法场所去玩,而不是私藏真仿枪。”




http://mil.news.sina.com.cn/2009-10-15/1532570236.html军迷收藏真仿枪被刑拘 卧室犹如军火仓库(图)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5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图为警方从蒙某住处缴获的真仿枪。


  “军迷”南宁市民蒙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日里遵纪守法,只是热衷于军事装备,家中收藏了几支真仿枪和几千发真仿枪所用的BB弹,却被警方刑事拘留了。据了解,因收藏真仿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这在南宁尚属首例。
  卧室犹如军事仓库
  9月20日,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得到一条消息,称辖区内有人在网上购买真仿枪。在掌握了买主的信息后,民警立即着手寻找买主进行调查。
  22日晚10时许,兴宁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符春带领几名民警,终于敲开了蒙某所租房屋的房门。
  当民警们走进蒙某的卧室,只见眼前这间小小的卧室已经俨然一间军事仓库,各式真仿枪支、BB弹、迷彩服装、头盔、护目镜、子弹袋、护膝……房间里整套的装备一应俱全,甚至连专业的真仿枪修理工具也配备齐全,5支真仿枪整齐地排列摆放在蒙某的床边,被擦得锃亮。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们当即扣押下了室内的5支真仿枪、5000发BB弹及11支弹夹,并依法对蒙某治安传唤。
  3年投资5000多元购“军火”
  蒙某向民警坦承,自己是一名军事发烧友,被缴的5支真仿枪中,有3支是他分别从网上及市内某市场购得,其余两支则是其他发烧友拿来请他帮忙修理的。
  据蒙某称,从2006年开始,他便开始喜欢上了玩真仿枪,短短3年内,蒙某不仅为购买这些真仿枪等军用装备,先后投入了5000多元,他还花了不少心思在修理真仿枪上。如今,由于修理技术精湛,蒙某在圈内已小有名气。
  由于是第一次遇到此类案例,治安大队立即向分局法制科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蒙某的行为已经明显触犯了《刑法》的第182条——即“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因此可以对蒙某追究刑事责任。为慎重起见,治安大队又联合法治和预审部门进行了研究,同时将5支被缴获的枪支拿到刑侦技术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显示:5支被缴枪支均为真仿枪。
  随后,兴宁警方经向兴宁区检察院请示,于10月13日正式对蒙某刑事拘留。
  部分“军迷”不知收藏真仿枪违法
  据了解,像蒙某这样的发烧友还专门在QQ上建立了一个群作为交流平台。据蒙某称,该群成员多达两三百人。然而,据警方介绍,自从蒙某被抓的消息传开后,这个群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具有中专文化水平的蒙某表示,平时,该群里的成员经常在网上相互交流心得,逢周末休息,大家还经常相约到郊外,以“AA制”包下一个山头作为基地,进行野战娱乐。
  符春告诉记者,与蒙某同时被查的,还有某制药公司驻南宁办事处的经理周某。符春介绍说:“7月中旬,周某从网络上以4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MB-01型真仿枪和BB弹80发,但直至被抓获时,他还不知道自己购买收藏真仿枪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当蒙某得知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也十分吃惊。”
  警方建议收藏者上缴枪支
  符春说:“我们缴获这批真仿枪后,曾自己做了一个实验,即在5厘米的距离内,用真仿枪对一只铁罐进行射击,结果是,铁罐的表面被打凹进去达5厘米之深。如用真仿枪来射击人,在近距离内是可以危及性命的。”
  符春向记者介绍,这次蒙某因收藏真仿枪,被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事拘留,这在南宁市尚属首例。同时,周某也已被兴宁区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行政拘留。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第182条规定:“凡非法持有、收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非法持有、收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其它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另外,根据《治安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军事爱好者:切勿私藏、购买真仿枪。如家中有真仿枪,也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上缴。符春还建议道:“南宁市有几家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野战娱乐场所,都是经过严格审批的,不论是所采用装备的安全性还是管理人员的资质都比较高,所以如果想过过打仗瘾,可以到那些合法场所去玩,而不是私藏真仿枪。”




http://mil.news.sina.com.cn/2009-10-15/1532570236.html
这个,哎。
真仿枪?真仿枪?真枪?

糊涂了……
真仿枪跟真仿枪有什么不同?
怎么定义的?
5厘米的距离内,用真仿枪对一只铁罐进行射击,结果是,铁罐的表面被打凹进去达5厘米之深。如用真仿枪来射击人,在近距离内是可以危及性命的。”

好吧  我用一把大点的弹弓在5厘米的距离内 杀伤力也不比这个小吧
收藏假的也不行,这方面打假力度挺高
某少数民族上街必带管制刀具。。。。这个时候为啥JC蔫了。。。。。
因为他们有两少一宽的法门
悲剧。
警方提醒广大军事爱好者:切勿私藏、购买真仿枪。如家中有真仿枪,也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上缴。
======================================================
广大军事爱好者的悲剧啊……
不少国人这一生都没有机会摸到枪....
悲剧啊
5厘米深是什么概念.......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胡闹!收缴真仿枪的规定一多半是因为全国曾多次发生持真仿枪进行抢劫的犯罪案件,上面认为这是一大社会隐患,这才是被禁的决定因素。至于杀伤力问题还是别提出来显眼了。弹弓的威力都比它大!
如果一个眼睛仔掏出一把发令枪抢劫,我会乖乖给钱...
如果一个眼睛仔掏出一把带皮轨小握把ACOG狼眼的AR...

如果一个眼睛仔掏出一把发令枪抢劫,我会乖乖给钱...
如果一个眼睛仔掏出一把带皮轨小握把ACOG狼眼的AR...
seth_chen 发表于 2009-10-15 22:59


我去抢他的ar……
如果一个眼睛仔掏出一把发令枪抢劫,我会乖乖给钱...
如果一个眼睛仔掏出一把带皮轨小握把ACOG狼眼的AR...
seth_chen 发表于 2009-10-15 22:59


我去抢他的ar……
我曾自己做了一个实验,即在5厘米的距离内,用餐刀对一只铁罐进行穿刺,结果是,铁罐的表面被完全穿透。如用餐刀来袭击人,在近距离内是可以危及性命的。因此,我决定要求中国议会(如果有这个组织的话)立法禁止普通公民拥有餐刀等一切类似刀具。
zeus 发表于 2009-10-16 14:22
菜刀这种大杀器,ZF已经注意很久了:D
真实悲剧啊
汉民要自宫以后再自己剁掉双手双脚土鳖才能安心啊
真是瞎扯蛋的事,连玩具枪都要禁的国家。
我们这里新疆人 偷东西的都带刀 就算被抓住了 关个几个小时又出来了  有王法没
广大军事爱好者的悲剧啊……
老子还天天带枪上街晃哦 大肉枪  随时准备fuck贪腐公务员的闺女 :D
zeus 发表于 2009-10-16 14:22
你的ID是台湾的摩托头盔呢.
我曾自己做了一个实验,即在5厘米的距离内,用牙签对一只易拉罐进行穿刺,结果是,易拉罐的表面被完全穿透。如用牙签来袭击人,在近距离内是可以危及性命的。因此,我决定要求中国议会(如果有这个组织的话)立法禁止普通公民拥有牙签等一切类似尖锐物品
悲剧
我感兴趣的是那个罐子,被打进去5厘米之多居然没穿,韧性很好哦
JCSS,WZ小偷嚣张我就不讲了,我家两辆自行车被偷报案都几年了您能抓紧给个说法否?
悲剧……

可惜在河蟹国,执法是看统治阶级意志的,而不是看法律条文。hoho
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