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真是中国历史上最狡猾的胡人。相比之下蒙古人、日本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21:11


满清对汉地的入侵,是病毒寄生式的入侵,而且是直接攻击中枢神经的病毒入侵。通过对宿主的中枢神经的攻击控制宿主的大脑,令宿主无法思考,成为行尸走肉。比起蒙古人、日本人的纯暴力入侵高明多了。

满清能奴役汉人三百年的主要原因是,除了军事暴力入侵,满清还改造了中国儒家的传统思想,儒家传统思想的两根支柱是“华夷之辨”和“君臣大义”,如果原封不动的按儒家思想治国,满人就必须完全汉化,就像拓跋鲜卑。满清对儒家思想的改造是令“君臣大义”高于“华夷之辨”,这样满清就既可以享受汉人对满人统治的心悦诚服,又不用完全与汉人融合,仍然可以堂而皇之的进行民族压迫。

有了这个理论基础,千年传承的华夏衣冠说改也就改了;当年摄政王多尔衮强行剃发令的时候,孔子后人孔闻謤以孔子为招牌反对剃发令,多尔衮“大义凛然”地说:“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


满人皇室现在多在艺术界,说明这支胡人确实不同于蒙古人,心思狡诈!

满清对汉地的入侵,是病毒寄生式的入侵,而且是直接攻击中枢神经的病毒入侵。通过对宿主的中枢神经的攻击控制宿主的大脑,令宿主无法思考,成为行尸走肉。比起蒙古人、日本人的纯暴力入侵高明多了。

满清能奴役汉人三百年的主要原因是,除了军事暴力入侵,满清还改造了中国儒家的传统思想,儒家传统思想的两根支柱是“华夷之辨”和“君臣大义”,如果原封不动的按儒家思想治国,满人就必须完全汉化,就像拓跋鲜卑。满清对儒家思想的改造是令“君臣大义”高于“华夷之辨”,这样满清就既可以享受汉人对满人统治的心悦诚服,又不用完全与汉人融合,仍然可以堂而皇之的进行民族压迫。

有了这个理论基础,千年传承的华夏衣冠说改也就改了;当年摄政王多尔衮强行剃发令的时候,孔子后人孔闻謤以孔子为招牌反对剃发令,多尔衮“大义凛然”地说:“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


满人皇室现在多在艺术界,说明这支胡人确实不同于蒙古人,心思狡诈!
最大的短板是人口少,否则真正的鸠占鹊巢也是有可能的!
唯一能匹敌满清的只有奥斯曼土耳其了
鄂图曼帝国也赶不上满清帝国,一般来说西方史普遍把满清后期也看做是一直独立的政治力量,列强来看,大概类似于今天的印度,满洲勉强维持了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大的帝国,致使欧洲日本人始终对中国有贼心没贼胃口,消化不下去。

土耳其帝国是欧洲近东文明的一支,他的治国思想,和内政统治非常混乱,远不及满清之水平。在加上塞尔柱人有勇无谋,靠着吃拜占庭的老本勉强称雄了几十年,后来土耳其新军腐化叛变,直接导致了该帝国的衰落
现在的满族基本已经完全融入,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真有外敌入侵,或者绿教造反,满族照样扛枪上战场保卫国家。现在的满族除了少部分人能强迫部分汉族跪洗衣板之外,没什么不平等的事情
应该看到清朝武将的政治地位比明朝高一大节。八旗酋长本身就是武将。后来的军机大臣也有很多武将出身。明朝的内阁都是科举出身,搞维稳还行,外战就抓瞎了。
现在的满族基本已经完全融入,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真有外敌入侵,或者绿教造反,满族照样扛枪上战场保卫 ...
跪搓衣板大赞^O^
PS:兄台跪了没?
满清主要是把奴性强加到了中国人身上,这是最大的危害。其次是剃发易服,将汉人胡化。
明儒最多是“腐儒”,清儒则是“犬儒”,是真正的汉奸。
明朝海禁是统治阶级嫌麻烦,而且海禁政策也没有好好实行,到了隆庆帝在位,直接将海禁就解禁了。

满清时,海禁政策被严格执行,是因为闭关锁国对满清统治中国是生死攸关的政策。如果让汉人学到了洋夷的奇巧淫技,“坏了人心”,必然导致满清统治不稳。
历朝历代,满清文字狱最重,被奉为圣君的康熙是始作俑者。
满清对汉地百姓的期望,和印度婆罗门对其他种姓百姓的期待是一致的,就是希望他们永远沉睡,自己也就永远可以保持统治地位。
要不是英国多次一举,打破各土邦的统治格局,印度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
满清的国策就是尽可能拖延中国人民觉醒,所以要大兴文字狱!
连“天工开物”这样的书都是禁书。清末中国人才从日本了解到,原来中国人还写过这样一本书。

秦始皇焚书坑儒,烧的都是政论的书,也没烧技术书籍!
四库全书,是以修书为名,一次大规模的毁书运动!
汉化越严重越狡猾。
明朝有所谓“数十万宗室”这个财政包袱。满清时,汉人百姓可扛着“几百万旗人的铁杆庄稼”。那一朝百姓负担更重?见仁见智。

所谓“永不加赋”,是满清将能收上来的正项杂费都收上来了,某些理论上可以逐年增加的赋税,因为生产力无法进一步发展,本来就不可能增加了。干脆宣布“永不加赋”。只是粉饰太平的手段!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9699911/
 明末赋税和清初赋税的对比
  
  
  之前在网上搜索某个东西,无意中见到安徽国税局的政府网站中国古代税收历史的页面中有中国清代税收,里面提到清虽然表面废除了明的三饷,实质上并没有废除,今天想找了发上来,结果没找到,倒是找到了这篇文章。此文虽然有忿忿之意,但是文章中作者所引文字、数字都详实,说服力强,故帮其改了个标题。

  原题为:对明末赋税过重的指责的反驳
  清代官修的《明史》记载明朝农业税每亩不过一斗,也就是十斤稻谷。商业率三十取一,即3.3%。不过20两的小本生意免税。明代后期有所谓的‘三饷’加派不过每亩‘九厘’银。而清代税收“推丁入地”,各地不同,八旗免税,旗人每人每月得8两旗银。向统治下的其它民族收杂税。税率从6%-9%不等,有些地方甚至更高。税种比明朝大大增加。除田赋之外,有耗羡、平余、落地税、牙税、帖捐、等等。
  满清的康乾减税相当于卖衣服一样,先把价值叫高了,再减下去,看起来少了很多了。
  对明末赋税过重的指责的反驳
  阎崇年教授关于明代万历崇祯时期赋税过重,竭泽而渔的指责,我认为也值得商榷。阎教授说“万历时,加赋白银520万两;到崇祯时不够,又加辽饷900万两,剿饷330万两,练饷730万,总数是2480万两。钱从哪儿来?当然还是从百姓身上出。这样做不就是竭泽而渔吗?不就是逼民造反吗?”
  这种说法当然也是由来已久的传统观点。但实际上已经有一些历史学家对这种长期以来被人们深信不疑的观点提出质疑和反思。
  陈支平所说:“明代后期有所谓的‘三饷’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会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赋加收了,但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无论是明人、清人、或是今人,好象都认为明代的灭亡,三饷加派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当国家发生战争时,适量的增加赋税并非全无道理”
  黄仁宇教授也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明确的质疑“在现代,王朝周期循环理论最主要的倡导者是王毓铨,……按照他的观点,明朝的崩溃是因为‘向农民征收过重的田赋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就明代的税率而言,这种指责得不到证实。17世纪早期政府加征‘辽饷’和‘剿饷’等,一年最多可有2100万两白银,……在1623年,国家筹集的额外军费为白银666万8677两,其中有449万1481两摊入土地,其余部分则来自财政节流、官产出卖及杂色税收,还包括典铺税。即使将2100万两白银全部滩入土地,对于纳税人来说,当然是很高的负担,但也不象王毓铨所断言的是绝对无法忍受的事情。17世纪初期通货膨胀导致物价水平上升了40%,这就意味着税收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假现象。而后的清代继续沿用明代的税率,这一事实更加确证了这一点。尽管王毓铨认为清代一直声言减税,但在清朝初期并没有这方面的财政记录。新朝税收水平一如前朝,税率接近,这一税率也就是王毓铨所谓的‘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的税率”[1]
  其实有一点是足以让人思索的,象明朝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所征收的赋税居然连应付国防开销,都如此吃力,如此紧张!历史上许多比明朝小得多的国家,进行更大规模的连年军事行动都尚且游刃有余。战国时期的那些国家就不必说了,赵国、秦国,许多次战争都动用几十万大军,以后的如三国时期,五代十国时期等等都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说这样这样连起码国防需要都不能满足的赋税收入算高,是很令人怀疑。
  为了能说明问题的话,我们可以把崇祯时期赋税收入和清朝建立初期做个对比。
  清朝入关的时候很做了一番漂亮文章,比如顺治元年七月,多尔衮下谕:“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2]
  这当然是冠冕堂皇,但是实际情形又如何呢?
  “然而,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9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应当指出的是,占“三饷”总额1/3的辽饷停征未久,即‘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也就是说,在实际执行中被停征的仅剿饷、练饷而已”[3]
  这里说练饷只是一度加征,所以没算进去,但其实是应该算进去的,否则的话,崇祯也只不过是一度加征而已。关于加征剿饷的情况,顾诚的南明史中是有所提及的“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4]。此外清朝还多了一个名目,就是沿海迁界把“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的濒海几十里的沿海地区全部扫荡成白地,且不说这些沿海地区本身人力物力财力的灭绝性损失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光是这些地区被扫荡成白地后,本身的赋税也被转嫁到其他地区,仅仅福建广东两省农业赋税加起来每年就在五十万两以上,如果把所有商业赋税(其中盐税是重头)以及所有其他沿海省份损失的税收加起来,两百万是比较保守的数字,“清政府采取了责令界内居民摊赔的办法来弥补部分缺额。‘其(界外)四十里之岁课,同邑共偿之。至有所偿过于其土著者。……自江南达东粤数千里,盐场在界内者勿论,其界外缺额商赔之’。‘惟以浙、闽、山东等处因迁而缺之课额均摊于苏、松不迁之地,曰摊派,而盐课之额极重矣’。”[5]
  此外清朝通过抢劫掠夺这种方式隐性方式收取的军饷更是难以衡量,根据《中国农学史》“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6]
  “满州贵族对汉人的统治是极其野蛮的,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到处劫掠烧杀,破坏生产,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又大量圈占土地共达168-527顷,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还不在内。许多汉人被满州贵族强迫为耕奴”[7]
  清兵所到之处,许多地方是被烧光,杀光,抢光,由此折合成的赋税最保守估计也在千万两级别以上(其实远远不止,可能在亿两白银以上了)。
  但现在所有这些我们都先不去考虑,我们只来算一笔简单的帐,假设清朝在不加辽饷,不加剿饷,不加迁界摊赔的情况下,仅仅征收万历时期原额赋税的情况下,给人民造成的实际负担是一个什么结果。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的介绍,清朝建立统治之后,全国的耕地面积比起明朝时期有急剧的减少(至于由人口死亡造成的农业人口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8],考虑到崇祯时期由于辽东陕西等地的战争,耕地减少一亿亩的话是比较合理的估算,那么即便到崇祯末期,全国耕地仍应在10亿亩左右,而顺治十八年相比崇祯时期,耕地损失在50%左右。(有些省份,比如四川在清朝的屠戮之下,几乎是全部抛荒,“民无遗类,地尽抛荒’,“康熙六年,四川总督苗澄在奏疏中写道‘蜀省自屠戮以后,百里之内绝无人烟’”,被某些人说成是屠四川凶手的张献忠死掉的时间已经离苗澄写这个奏疏二十多年了!还有如河南云南贵州这些省市这些地区都有非常巨大的损失)
  而清初征收的农业赋税有多少呢?顺治九年,清朝的财政收入为“2428万两白银”[9],到了顺治十八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10]
  上面顺治九年的数字应该还不包括另外征收的粮食食物,因为根据《清前期财政概述》一文所说“清前期田赋以征银为主,也征收一定的米、麦、豆、草等实物”。[11]
  所以我们这里就拿顺治十八年的这个税入与明朝对比一下。“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12]
  如果按照粮一石价值银子一两来计算,则清朝这一年征收的赋税可达到2800多万两,比明朝经济最发达的万历初期征收的赋税还要多。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总体上出入应该不大(实际上按照一石一两银计算已经把粮价估计的很高了)!
  以相当于以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而承受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仅仅按此计算清朝时期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已经是明代正常时期的一倍多了,而崇祯时期,即便是增收赋税最多的年份,也从来没有真正达到过这样一个比例。
  如果再考虑清朝通过其他途径搜刮剥削的百姓财产,比如沿海迁界,屠城抢劫,圈地,逃人追捕等等更是难以衡量。
  沿海迁界可以看《南明史》中的相关记载。究竟什么是沿海迁界呢?简单来说,它就是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具体点,满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濒海三十里左右,到濒海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总之,让距离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在这期间,如果清廷统治者觉得迁海的距离太近,还会继续下令,迁的更远一点,他们对海洋的恐惧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按照《南明史》的记载
  “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
  也就是迁的时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过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
  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至于为什么要砍树,要对果树松柏都斩尽杀绝,大约意思也是为了防止海上的反清复明力量利用吧。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这些描写可能有夸张的地方,但也可以想见惨况确实空前了。
  关于追捕逃人,这里不妨引用《清代经济简史》中的一些话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由于逃人‘关系到旗下资生使唤’,清官方视之为‘清朝第一急务’。严惩逃窝,广事株连。所谓‘一捕十家皆灭门’,丧身亡家的不知几千万人,‘地方各官革职降级的不计其数’”[13]
  “从清初逃人律的内容可以看到,对逃人的惩治较入关前‘四次逃者方行处死’为重;对窝主的惩治较对逃人为重大,不但首次即正法或流徙宁古塔,家户入官。而且殃及邻里,甚至殃及佣工、赁房、留宿之家”[14]
  光是罗列数字,可能大家对清朝初期的情况还不能有一个形象的认识,我们不妨引用一些当时人的记载。看看请初百姓的负担究竟重到了何等程度
  “康熙十九年(1680年)顾亭林指出关中情况‘以今所睹国维人表,视昔(指崇祯末)十不得二三,而民穷财尽,又信徙而无算矣。……有六旬老妇,七岁孤儿,挈米四升,赴营千里,于是强者鹿挺,弱者雉经,阖门而聚哭投河’”[15]
  注意这是发生在康熙十九年时候的情况,这个康熙盛世的关中情形,居然比崇祯末还要惨。
  再看看叶梦珠《阅世编》的记载
  “清初‘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
  叶梦珠是上海人,他记录的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情况,“‘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在清朝的搜刮压迫,横征暴敛之下,不是赋税征收多少比例的问题,而是“家业荡然,性命殉之”,崇祯时期的江南,以我所见并没有类似的记载!
  有人说:明江南田赋虽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销案如孟森所说“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处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如某探花(叶方蔼)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16]
  这样的事情在明代崇祯时期是很难想象的!明朝拖欠赋税几乎是家常便饭,名义上是那么多,真正能收上来的有限,而清朝的话,你要敢拖欠一丁半点,那就对不起来,屠刀马上就悬在你的脖子上。
  清朝雍正编写的《大义觉迷录》中还记载了吕留良的一句话“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这句话本是作为吕留良大逆不道的罪状被雍正愤愤无比的提及,但无意中却也保留了当时人的一些真实记载。吕留良主要生活在明末到康熙这段时期,他说的今日自然是指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所生活的康熙时期。明朝灭亡的时候,他似乎和少年英雄夏完淳同岁,是十四岁还是十六岁,说“羲皇以来”自然是有些夸张了,毕竟他出生以前的时代,他也没亲眼见过,无从比较,但至少崇祯时代他是经历过的,康熙时代他也是亲身经历,所谓“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有一点大概是肯定的,在吕留良眼中,这个所谓康熙盛世其实是比他青少年时代见过的崇祯时期要穷的多!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百姓在清朝统治下生活之穷困之艰苦!
  如果我们说清朝从顺治中期到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百姓所承受的各种负担各种名义的赋税以及被抢劫掠夺的财富总计起来,平均应该在崇祯时期的数倍左右(对个别地区就不是几倍的问题了,而是全部财产乃至生命都彻底损失的问题),这应当不是夸张的说法。然而这样的负担显然并没有让清朝政府因此垮台,反而是使他们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我的观点是明末的赋税不是如阎崇年教授说的那样过重,而恰恰是过低,导致政府缺乏足够的财政收入,无法发出足够的军饷,导致饥兵叛乱,当一些地区(主要是北方特别是陕西河南地区)发生灾荒的时候,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进行救济,导致饥民叛乱,饥兵与饥民合流最终推翻了明朝的统治。这是赋税过低造成的,而不是赋税过高。这里没有足够的篇幅展开论证这个观点,所以放在这里仅作参考。但从引用诸多学者的质疑,以及清初情况的对比来看也足以表明阎教授说明末赋税过重的观点可能是过于简单化了。
  一、对明末赋税过重的指责
  阎崇年教授关于明代万历崇祯时期赋税过重,竭泽而渔的指责,我认为也值得商榷。阎教授说“万历时,加赋白银520万两;到崇祯时不够,又加辽饷900万两,剿饷330万两,练饷730万,总数是2480万两。钱从哪儿来?当然还是从百姓身上出。这样做不就是竭泽而渔吗?不就是逼民造反吗?”
  这种说法当然也是由来已久的传统观点。但实际上已经有一些历史学家对这种长期以来被人们深信不疑的观点提出质疑和反思。
  陈支平所说:“明代后期有所谓的‘三饷’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会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赋加收了,但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无论是明人、清人、或是今人,好象都认为明代的灭亡,三饷加派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当国家发生战争时,适量的增加赋税并非全无道理”
  黄仁宇教授也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明确的质疑“在现代,王朝周期循环理论最主要的倡导者是王毓铨,……按照他的观点,明朝的崩溃是因为‘向农民征收过重的田赋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就明代的税率而言,这种指责得不到证实。17世纪早期政府加征‘辽饷’和‘剿饷’等,一年最多可有2100万两白银,……在1623年,国家筹集的额外军费为白银666万8677两,其中有449万1481两摊入土地,其余部分则来自财政节流、官产出卖及杂色税收,还包括典铺税。即使将2100万两白银全部滩入土地,对于纳税人来说,当然是很高的负担,但也不象王毓铨所断言的是绝对无法忍受的事情。17世纪初期通货膨胀导致物价水平上升了40%,这就意味着税收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假现象。而后的清代继续沿用明代的税率,这一事实更加确证了这一点。尽管王毓铨认为清代一直声言减税,但在清朝初期并没有这方面的财政记录。新朝税收水平一如前朝,税率接近,这一税率也就是王毓铨所谓的‘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的税率”[1]
  其实有一点是足以让人思索的,象明朝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所征收的赋税居然连应付国防开销,都如此吃力,如此紧张!历史上许多比明朝小得多的国家,进行更大规模的连年军事行动都尚且游刃有余。战国时期的那些国家就不必说了,赵国、秦国,许多次战争都动用几十万大军,以后的如三国时期,五代十国时期等等都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说这样这样连起码国防需要都不能满足的赋税收入算高,是很令人怀疑。
  为了能说明问题的话,我们可以把崇祯时期赋税收入和清朝建立初期做个对比。
  清朝入关的时候很做了一番漂亮文章,比如顺治元年七月,多尔衮下谕:“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2]
  这当然是冠冕堂皇,但是实际情形又如何呢?
  “然而,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9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应当指出的是,占“三饷”总额1/3的辽饷停征未久,即‘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也就是说,在实际执行中被停征的仅剿饷、练饷而已”[3]
  这里说练饷只是一度加征,所以没算进去,但其实是应该算进去的,否则的话,崇祯也只不过是一度加征而已。关于加征剿饷的情况,顾诚的南明史中是有所提及的“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4]。此外清朝还多了一个名目,就是沿海迁界把“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的濒海几十里的沿海地区全部扫荡成白地,且不说这些沿海地区本身人力物力财力的灭绝性损失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光是这些地区被扫荡成白地后,本身的赋税也被转嫁到其他地区,仅仅福建广东两省农业赋税加起来每年就在五十万两以上,如果把所有商业赋税(其中盐税是重头)以及所有其他沿海省份损失的税收加起来,两百万是比较保守的数字,“清政府采取了责令界内居民摊赔的办法来弥补部分缺额。‘其(界外)四十里之岁课,同邑共偿之。至有所偿过于其土著者。……自江南达东粤数千里,盐场在界内者勿论,其界外缺额商赔之’。‘惟以浙、闽、山东等处因迁而缺之课额均摊于苏、松不迁之地,曰摊派,而盐课之额极重矣’。”[5]
  此外清朝通过抢劫掠夺这种方式隐性方式收取的军饷更是难以衡量,根据《中国农学史》“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6]
  “满州贵族对汉人的统治是极其野蛮的,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到处劫掠烧杀,破坏生产,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又大量圈占土地共达168-527顷,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还不在内。许多汉人被满州贵族强迫为耕奴”[7]
  清兵所到之处,许多地方是被烧光,杀光,抢光,由此折合成的赋税最保守估计也在千万两级别以上(其实远远不止,可能在亿两白银以上了)。
  但现在所有这些我们都先不去考虑,我们只来算一笔简单的帐,假设清朝在不加辽饷,不加剿饷,不加迁界摊赔的情况下,仅仅征收万历时期原额赋税的情况下,给人民造成的实际负担是一个什么结果。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的介绍,清朝建立统治之后,全国的耕地面积比起明朝时期有急剧的减少(至于由人口死亡造成的农业人口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8],考虑到崇祯时期由于辽东陕西等地的战争,耕地减少一亿亩的话是比较合理的估算,那么即便到崇祯末期,全国耕地仍应在10亿亩左右,而顺治十八年相比崇祯时期,耕地损失在50%左右。(有些省份,比如四川在清朝的屠戮之下,几乎是全部抛荒,“民无遗类,地尽抛荒’,“康熙六年,四川总督苗澄在奏疏中写道‘蜀省自屠戮以后,百里之内绝无人烟’”,被某些人说成是屠四川凶手的张献忠死掉的时间已经离苗澄写这个奏疏二十多年了!还有如河南云南贵州这些省市这些地区都有非常巨大的损失)
  而清初征收的农业赋税有多少呢?顺治九年,清朝的财政收入为“2428万两白银”[9],到了顺治十八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10]
  上面顺治九年的数字应该还不包括另外征收的粮食食物,因为根据《清前期财政概述》一文所说“清前期田赋以征银为主,也征收一定的米、麦、豆、草等实物”。[11]
  所以我们这里就拿顺治十八年的这个税入与明朝对比一下。“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12]
  如果按照粮一石价值银子一两来计算,则清朝这一年征收的赋税可达到2800多万两,比明朝经济最发达的万历初期征收的赋税还要多。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总体上出入应该不大(实际上按照一石一两银计算已经把粮价估计的很高了)!
  以相当于以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而承受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仅仅按此计算清朝时期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已经是明代正常时期的一倍多了,而崇祯时期,即便是增收赋税最多的年份,也从来没有真正达到过这样一个比例。
  如果再考虑清朝通过其他途径搜刮剥削的百姓财产,比如沿海迁界,屠城抢劫,圈地,逃人追捕等等更是难以衡量。
  沿海迁界可以看《南明史》中的相关记载。究竟什么是沿海迁界呢?简单来说,它就是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具体点,满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濒海三十里左右,到濒海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总之,让距离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在这期间,如果清廷统治者觉得迁海的距离太近,还会继续下令,迁的更远一点,他们对海洋的恐惧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按照《南明史》的记载
  “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
  也就是迁的时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过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
  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至于为什么要砍树,要对果树松柏都斩尽杀绝,大约意思也是为了防止海上的反清复明力量利用吧。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这些描写可能有夸张的地方,但也可以想见惨况确实空前了。
  关于追捕逃人,这里不妨引用《清代经济简史》中的一些话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由于逃人‘关系到旗下资生使唤’,清官方视之为‘清朝第一急务’。严惩逃窝,广事株连。所谓‘一捕十家皆灭门’,丧身亡家的不知几千万人,‘地方各官革职降级的不计其数’”[13]
  “从清初逃人律的内容可以看到,对逃人的惩治较入关前‘四次逃者方行处死’为重;对窝主的惩治较对逃人为重大,不但首次即正法或流徙宁古塔,家户入官。而且殃及邻里,甚至殃及佣工、赁房、留宿之家”[14]
  光是罗列数字,可能大家对清朝初期的情况还不能有一个形象的认识,我们不妨引用一些当时人的记载。看看请初百姓的负担究竟重到了何等程度
  “康熙十九年(1680年)顾亭林指出关中情况‘以今所睹国维人表,视昔(指崇祯末)十不得二三,而民穷财尽,又信徙而无算矣。……有六旬老妇,七岁孤儿,挈米四升,赴营千里,于是强者鹿挺,弱者雉经,阖门而聚哭投河’”[15]
  注意这是发生在康熙十九年时候的情况,这个康熙盛世的关中情形,居然比崇祯末还要惨。
  再看看叶梦珠《阅世编》的记载
  “清初‘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
  叶梦珠是上海人,他记录的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情况,“‘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在清朝的搜刮压迫,横征暴敛之下,不是赋税征收多少比例的问题,而是“家业荡然,性命殉之”,崇祯时期的江南,以我所见并没有类似的记载!
  有人说:明江南田赋虽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销案如孟森所说“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处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如某探花(叶方蔼)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16]
  这样的事情在明代崇祯时期是很难想象的!明朝拖欠赋税几乎是家常便饭,名义上是那么多,真正能收上来的有限,而清朝的话,你要敢拖欠一丁半点,那就对不起来,屠刀马上就悬在你的脖子上。
  清朝雍正编写的《大义觉迷录》中还记载了吕留良的一句话“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这句话本是作为吕留良大逆不道的罪状被雍正愤愤无比的提及,但无意中却也保留了当时人的一些真实记载。吕留良主要生活在明末到康熙这段时期,他说的今日自然是指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所生活的康熙时期。明朝灭亡的时候,他似乎和少年英雄夏完淳同岁,是十四岁还是十六岁,说“羲皇以来”自然是有些夸张了,毕竟他出生以前的时代,他也没亲眼见过,无从比较,但至少崇祯时代他是经历过的,康熙时代他也是亲身经历,所谓“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有一点大概是肯定的,在吕留良眼中,这个所谓康熙盛世其实是比他青少年时代见过的崇祯时期要穷的多!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百姓在清朝统治下生活之穷困之艰苦!
  如果我们说清朝从顺治中期到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百姓所承受的各种负担各种名义的赋税以及被抢劫掠夺的财富总计起来,平均应该在崇祯时期的数倍左右(对个别地区就不是几倍的问题了,而是全部财产乃至生命都彻底损失的问题),这应当不是夸张的说法。然而这样的负担显然并没有让清朝政府因此垮台,反而是使他们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我的观点是明末的赋税不是如阎崇年教授说的那样过重,而恰恰是过低,导致政府缺乏足够的财政收入,无法发出足够的军饷,导致饥兵叛乱,当一些地区(主要是北方特别是陕西河南地区)发生灾荒的时候,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进行救济,导致饥民叛乱,饥兵与饥民合流最终推翻了明朝的统治。这是赋税过低造成的,而不是赋税过高。这里没有足够的篇幅展开论证这个观点,所以放在这里仅作参考。但从引用诸多学者的质疑,以及清初情况的对比来看也足以表明阎教授说明末赋税过重的观点可能是过于简单化了。
  二、关于明清皇位继承制度的对比
  阎教授说“皇位继承制度,清朝比明朝高明一些。清朝的“三祖三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当时是选优的,顺治虽不是选优,摄政王却是选优的;康熙、雍正、乾隆三帝,都是在皇子当中选优的。明朝皇位继承是嫡长制。”
  这种观点,也有问题,前面说过了明清的政治制度,皇帝权力都是不一样的,清朝入关以后可以说建立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君主独裁制度,所以整个政权的重心焦点都在皇帝上,而明代则重心更多是在一整套文官系统上。在明朝而论,皇位更多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所以采用尽量没有纷争的长子继承制度,皇帝本人也要遵守这个制度,不是皇帝个人偏好,喜欢哪个儿子,或者觉得哪个儿子更有能力就选择谁来当皇帝。制度的注重不是让皇帝多么有能力,然后一切都围绕皇帝中心为转,一切以皇帝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是注重在一个公认的权力中心之下,整个政府系统能够尽量发挥士大夫的协同作用而运转,皇帝自身能力并非是关键性的因素。中国古代政治理想皇帝只需要垂拱而治,和这种制度安排也是有关系。清朝的制度本质上是趋向独裁专制的倒退,而并非如阎教授认为的那样更合理更高明。更何况被阎教授称许赞颂的这种皇位选优制度,在实际也没有比包括明朝在内的以前朝代显示出更多优秀性。从鸦片战争以后,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溥仪等人不但谈不上出色,就是比起明代中晚期的嘉靖,万历,崇祯来,无论是个人能力,道德修养还是抵御外敌上都差了许多。拿清朝建立初期的几个皇帝和明朝晚期的进行对比,这种做法来证明清朝所谓选优制度的高明,实在并不令人佩服。
  三、对黄宗羲言论的歪曲
  阎教授在万历部分说“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的那样:‘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黄宗羲又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这不正是万历皇帝的画像吗?”
  在《明亡清兴六十年》的最后一讲《兴亡之鉴》里又言之凿凿的说,黄宗羲说的就是明朝的皇帝过于专制,所以导致灭亡。
  其实只要看过《明夷待访录》的人都知道,黄宗羲是把批判的矛头指向所有的皇帝,尤其是那些一直称为明君圣主的开国皇帝,而绝不是特指某个特定的皇帝,他提到一个特定的皇帝的言论作为批判对象的是汉高祖,“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
  倘若硬要把他的批判矛头锋芒指向特定的皇帝,那也绝不是万历或崇祯,而是他写文章的时候,正在位的清朝康熙。而真正符合“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的也确实就是清朝的这几位皇帝,圈地逃人,屠城抢掠,沿海迁界,乃至奏销案之类,无不极尽残酷之能事,黄宗羲对这些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黄宗羲始终以明朝遗民自居,自己坚决不出仕清朝,即使弟子出山,所为的也是修《明史》,而且坚持布衣身份。而在阎教授笔下,硬可以把他批判一切皇帝尤其是清朝皇帝的言论当成是针对万历崇祯,这个歪曲的实在有些太大了
  四、对阎教授明亡清兴原因简单质疑
  阎教授总结明亡清兴的原因是:明朝灭亡就是“分”,民族分,官民分,君臣分;而清朝则是民族合,官民合,君臣合。
  我认为这样的总结虽然很简明,但可能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从民族关系来说,清朝实行的是赤裸裸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对汉族压迫奴役,圈地逃人,以及剃发易服,这些都是彰明昭著的事实,对其他少数民族也同样存在暴力压迫蹂躏的行为,把这种建立在暴力压迫之上的民族关系称之为民族合是不正确的。
  以官民关系来说,清朝建立统治的过程中几乎充满了掠夺屠杀的行为,如顾诚教授在南明史中所说“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
  这样一种人民基本生命权力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怎么能说官民合?
  至于君臣关系,明代的大臣更有个性,也更有自己的人格,喜欢进行争吵,喜欢指摘皇帝的过失,而清代的大臣则是奴才,驯服工具,这样进行比较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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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不仅没有将明朝的正项赋税减免,还把不属于正规税收的地方杂派,全部合法化为正税。
满清对亲民官的考成,钱粮必须十成收足才算合格,而明朝只是六成,收到七成就算优异。
明朝国策,亲民官不得滋扰乡间,甚至出县城都不允许。这条祖制始终掐着朝廷控制地方。就财税而论,满清比明朝挖得更深。明朝留给地方的税收还在三成左右,而满清给地方的存留不过一成。
又来了累不累啊,这是有年终突击任务还是平时太懒年底搞突击?
最得力的手段就是剃发令,把全国都过了一遍,刺头全部杀光,剩下的就都是顺民了。
满人皇室现在多在艺术家,说明这支胡人确实不同于蒙古人,心思狡诈!
鄂图曼帝国也赶不上满清帝国,一般来说西方史普遍把满清后期也看做是一直独立的政治力量,列强来看,大概类 ...
清朝是一国两制发明者

回部,蒙古,满洲,西藏,统治方法都不同,各种管理而保证稳定
满人皇室现在多在艺术家,说明这支胡人确实不同于蒙古人,心思狡诈!
难怪,我说怎么那么多清朝电视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