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乘客“差点死在南航飞机上”谁之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15:12:59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 ... /223523891975.shtml


评论:乘客“差点死在南航飞机上”谁之过?

  茶座

  【专栏】乘客“差点死在南航飞机上”,谁之过?

  刘畅 智春丽 蒋雪婕

  辽宁电视台张先生在南航飞机上的惊魂时刻让很多人惊出了一身冷汗。高空发病,结果航空公司、机场、急救系统,各方协调不畅、漏洞百出,几至生命垂危。其实,这样的体验,我们都或多或少经历过,办事难、遭遇推诿扯皮,并不新鲜,只不过这次是人命关天。

  而最让人心惊在于,这一幕,很有可能就会是你我。那些平时看上去周密完美的制度条文,危急时刻是否能成为生命防线?还是,根本上,制度条文上的衔接都未理顺?

  1.谁该把病人抬下飞机?

  笔者11月25日联系到当事人张先生,他说,尽管南航和机场方面都已经道歉,但他的疑问仍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到底谁该抬他下飞机?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有可能仍然是糊涂账。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以及搬运、护送患者。

  《客运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该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点评:两个规定都没有强调“必须”搬运或救助,而使用“可以从事”和“应该尽力”表述,那么在现实情况中如果患者难以自己移动,没有人帮助搬运,最终责任落到谁头上?

  2.万一在搬运病人下飞机过程中发生意外,谁将承担责任?

  张先生的微博讲述了这样一个细节。“南航的负责人在我家时,我曾问,如果空姐扶了我,如果我受了伤,如果我人品极差还反咬一口索赔,这个钱是南航赔还是空姐赔?如果是空姐赔,那么不扶我就不能怪空姐。南航负责人答:他们回去会研究一下。”

  这个问题,恐怕也是在场无人敢扶的关键所在。机组人员认为,假设在帮助张先生下飞机时,采取并不妥善的方法,或是不专业的抬扶姿势,稍有不恰当都极有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应该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医疗救护人员来帮助张先生下飞机送医院进行治疗。

  为此,笔者采访了曾在美国救助过倒地旅客的唐子人先生,据他介绍,相同情境下,美国有一部《好心人法》,只要在施救、帮助时是出于良好动机,就能规避掉一些不必要的担忧。

  点评:如果空姐搀扶乘客属于职务行为,即便发生赔偿,也理应由所在公司承担。“回去研究”这一回答,显然并不足以保障下一次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时,空乘人员会挺身而出。

  3.为什么首都机场救护车进不了市区?

  据了解机场情况的人士介绍,因为急救车要进入停机坪等区域,因此必须实行场内管理,也就是说社会车辆不能随便进入机场危险区域,否则会干扰航空秩序。而实行场内管理的车辆,也不能随意进入社会道路,必须在划定区域内行驶。

  为此,我们联系了首都机场客服热线,接话员也确认,能够进入航站楼的急救车必须隶属于航站楼急救站。像首都机场,三个航站楼都有自己的急救站。而机场急救中心内部急救车辆,一般悬挂机场牌照,有固定的行驶区域。

  因为这一原因,悬挂机场牌照的急救车不能驶入市区内,只能去首都机场医院。

  机场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如有转院需要,再从该院联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进行转运救治。

  点评:如果能够进入机场航站楼和停机坪急救的车辆必须是机场急救中心挂有民航牌照的车辆,那么在突发恶劣病情时,就得先将患者送到机场医院,再与北京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对接,中间耽误很长时间。那么是否应该建立合理的变通之策呢?

  4.999究竟是什么?

  现在,北京道路上比较常见的急救车,一类是120,一类是999。120隶属于北京市急救中心,是政府管理的急救系统,999由北京红十字会管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依法举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

  点评:也就是说,目前999和120并行在规定上是合理的。

  5.999急救车为什么没有直接把他送到三甲医院?

  张先生说,首都机场医院的接诊医生在做了初步检查后,曾建议转院到朝阳医院或者协和医院。但是前来接病人的999急救车,却把他拉到了999急救中心。而首都机场医院和999急救中心同样都是二甲医院。到了999急救中心之后,他又重新做了多项检查,医生没有提出有效的治疗方案,怀疑他是“吸毒”。在没有有效治疗方案、病人痛苦加剧的情况下,也没有主动提出转院。这个过程,贻误了病情。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9月公布,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调度人员应当根据患者情况,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在不影响救治的情况下,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指派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据了解,首都机场医院距离999清河急救中心约27公里,距朝阳医院约22公里,距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微博]人民医院约28公里。

  点评:根据首诊就近原则,第一次急救车把张先生送到首都机场医院做排查无可厚非,但第二次转诊时,999急救车却忽视医生提出送至较近的朝阳医院或协和医院(均为三甲医院)的建议,而是将张先生拉至更远的999急救中心(二甲医院),就令人费解了。

  (本文出自人民日报总编室微信公众号“一撇一捺”,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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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乘客“差点死在南航飞机上”谁之过?

  茶座

  【专栏】乘客“差点死在南航飞机上”,谁之过?

  刘畅 智春丽 蒋雪婕

  辽宁电视台张先生在南航飞机上的惊魂时刻让很多人惊出了一身冷汗。高空发病,结果航空公司、机场、急救系统,各方协调不畅、漏洞百出,几至生命垂危。其实,这样的体验,我们都或多或少经历过,办事难、遭遇推诿扯皮,并不新鲜,只不过这次是人命关天。

  而最让人心惊在于,这一幕,很有可能就会是你我。那些平时看上去周密完美的制度条文,危急时刻是否能成为生命防线?还是,根本上,制度条文上的衔接都未理顺?

  1.谁该把病人抬下飞机?

  笔者11月25日联系到当事人张先生,他说,尽管南航和机场方面都已经道歉,但他的疑问仍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到底谁该抬他下飞机?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有可能仍然是糊涂账。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以及搬运、护送患者。

  《客运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该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点评:两个规定都没有强调“必须”搬运或救助,而使用“可以从事”和“应该尽力”表述,那么在现实情况中如果患者难以自己移动,没有人帮助搬运,最终责任落到谁头上?

  2.万一在搬运病人下飞机过程中发生意外,谁将承担责任?

  张先生的微博讲述了这样一个细节。“南航的负责人在我家时,我曾问,如果空姐扶了我,如果我受了伤,如果我人品极差还反咬一口索赔,这个钱是南航赔还是空姐赔?如果是空姐赔,那么不扶我就不能怪空姐。南航负责人答:他们回去会研究一下。”

  这个问题,恐怕也是在场无人敢扶的关键所在。机组人员认为,假设在帮助张先生下飞机时,采取并不妥善的方法,或是不专业的抬扶姿势,稍有不恰当都极有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应该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医疗救护人员来帮助张先生下飞机送医院进行治疗。

  为此,笔者采访了曾在美国救助过倒地旅客的唐子人先生,据他介绍,相同情境下,美国有一部《好心人法》,只要在施救、帮助时是出于良好动机,就能规避掉一些不必要的担忧。

  点评:如果空姐搀扶乘客属于职务行为,即便发生赔偿,也理应由所在公司承担。“回去研究”这一回答,显然并不足以保障下一次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时,空乘人员会挺身而出。

  3.为什么首都机场救护车进不了市区?

  据了解机场情况的人士介绍,因为急救车要进入停机坪等区域,因此必须实行场内管理,也就是说社会车辆不能随便进入机场危险区域,否则会干扰航空秩序。而实行场内管理的车辆,也不能随意进入社会道路,必须在划定区域内行驶。

  为此,我们联系了首都机场客服热线,接话员也确认,能够进入航站楼的急救车必须隶属于航站楼急救站。像首都机场,三个航站楼都有自己的急救站。而机场急救中心内部急救车辆,一般悬挂机场牌照,有固定的行驶区域。

  因为这一原因,悬挂机场牌照的急救车不能驶入市区内,只能去首都机场医院。

  机场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如有转院需要,再从该院联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进行转运救治。

  点评:如果能够进入机场航站楼和停机坪急救的车辆必须是机场急救中心挂有民航牌照的车辆,那么在突发恶劣病情时,就得先将患者送到机场医院,再与北京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对接,中间耽误很长时间。那么是否应该建立合理的变通之策呢?

  4.999究竟是什么?

  现在,北京道路上比较常见的急救车,一类是120,一类是999。120隶属于北京市急救中心,是政府管理的急救系统,999由北京红十字会管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依法举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

  点评:也就是说,目前999和120并行在规定上是合理的。

  5.999急救车为什么没有直接把他送到三甲医院?

  张先生说,首都机场医院的接诊医生在做了初步检查后,曾建议转院到朝阳医院或者协和医院。但是前来接病人的999急救车,却把他拉到了999急救中心。而首都机场医院和999急救中心同样都是二甲医院。到了999急救中心之后,他又重新做了多项检查,医生没有提出有效的治疗方案,怀疑他是“吸毒”。在没有有效治疗方案、病人痛苦加剧的情况下,也没有主动提出转院。这个过程,贻误了病情。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9月公布,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调度人员应当根据患者情况,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在不影响救治的情况下,兼顾患者及其家属意愿,指派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院内医疗急救机构。

  据了解,首都机场医院距离999清河急救中心约27公里,距朝阳医院约22公里,距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微博]人民医院约28公里。

  点评:根据首诊就近原则,第一次急救车把张先生送到首都机场医院做排查无可厚非,但第二次转诊时,999急救车却忽视医生提出送至较近的朝阳医院或协和医院(均为三甲医院)的建议,而是将张先生拉至更远的999急救中心(二甲医院),就令人费解了。

  (本文出自人民日报总编室微信公众号“一撇一捺”,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


东拉西扯这么一大坨。其实很简单:对生命的不够尊重,社会冷漠。希望这件事以后,能对生命更尊重些。在对其他人的安全不构成威胁的情况下,突破繁文缛节、特事特办,然后再完善完善程序。物质生活提高啦,人文关怀也随之提高。但严防圣母化。
南航的负责人在我家时,我曾问,如果空姐扶了我,如果我受了伤,如果我人品极差还反咬一口索赔,这个钱是南航赔还是空姐赔?如果是空姐赔,那么不扶我就不能怪空姐。

显然,当事人不是一味的抱怨,对社会现实有足够的理解。
大胃王 发表于 2015-12-1 11:22
南航的负责人在我家时,我曾问,如果空姐扶了我,如果我受了伤,如果我人品极差还反咬一口索赔,这个钱是南 ...
看这次事件的前前后后,这个记者还不是妓者。
给大家看个笑话吧,999对此事的回应,其中第一段就亮瞎狗眼了
http://news.sina.com.cn/c/zg/2015-12-01/doc-ifxmaznc5811398.shtml

999急救中心自2001年成立以来,与“120”共同承担了北京市民日常急救任务,目前急救工作量占全市急救任务的50%,为城市的安全和市民的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国际人道主义组织,999在做好城市医疗急救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任务,先后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救援中成绩突出,两次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2013年作为中国红十字国际救援队赴菲律宾参与国际救援,圆满完成任务,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为国争光。999作为首都红十字救援机构,主动承担重大国事、要事、赛事的医疗急救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大庆、2015年世界田径锦标赛、9.3阅兵等重大活动医疗急救保障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需求的提高,率先在全国开展专业航空医疗救援,实现空中与地面、长距离与短距离相结合的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为推动我国医疗急救现代化迈出了创新发展的重要步伐。作为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在积极应对传统危机的同时,遵循国际人道法,按照国际惯例,999在应对非传统危机中,积极发挥着人道主义组织独特的作用,已成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南航事件发生后北京市红十字会及999相关领导密切关注,市红十字会领导要求999积极配合市卫计委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调查。999本着对患者负责,对公众负责的态度,认真调取、核实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员,还原了事件经过。首先向患者张先生表示慰问,祝早日康复。其次,对所有热心关注999的公众及网民们表示感谢。

  2015年11月9日12时07分, 999指挥中心接到首都机场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报警,一位腹痛患者转院需使用救护车,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就近救护车赶往现场,在去往首都机场急救中心途中,车组人员与患者电话取得联系,了解病情,同时讯问患者转诊哪家医院,患者表示自己是外地人,不知道去哪家医院,未明确转诊医院。救护车组人员12时21分到达首都机场急救中心急诊大厅,当时患者张先生看到急救人员问“是不是接他的”,急救人员与患者核实信息后明确任务对象,随即与首都机场急救中心医务人员进行交接,几分钟后999急救人员与首都机场急救中心的保安共同将患者张先生扶上救护车离开。

  在救护车上,患者张先生问“去协和还是朝阳医院”, 因999急救人员已接到指挥中心通报11月9日09时59分协和医院医务处来电请求的通知(内容为:“我们急诊爆满,麻烦您帮我们协调一下,减减压。”)。由于恰逢周一,急救人员及时通过手机查阅高德地图,通往朝阳医院、协和医院的道路交通拥堵,转诊时间较长,同时患者无家属陪同且行动不便,无人陪同挂号和协助检查,按照就近、就急、就能力和遵照患方意愿转诊原则,建议其转诊急诊抢救中心并征求患者张先生的意见。(根据百度地图搜索证明相同时段首都机场急救中心至协和医院、朝阳医院、急诊抢救中心,虽然到急诊抢救中心比其他两家医院远几公里,但时间最短)张先生表示同意。随后急救车组上报999指挥中心开辟接诊绿色通道。转运途中患者张先生与多位朋友电话联系后再次向救护车医生明确转诊至急诊抢救中心,并签字确认。在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密切观察病情,随时询问患者身体状况并不断安抚患者。

  患者于13:00到达急诊抢救中心,急诊科根据指挥中心开辟绿色通道的通知,提前安排医护人员接诊,患者到达急诊后立即给予了吸氧、心电监护、询问病情、查体,医护人员为其挂号并协助患者陪同进行相关检查,检查结果回报后,请普外科、内科主任联合会诊,初步诊断:腹痛原因待查,不完全肠梗阻不除外。对患者进行禁食水、补液、甘油灌肠、下胃管行胃肠减压等治疗后,患者排便一次。

  根据会诊意见:患者下腹部压痛,无反跳痛,无腹肌紧张,肠鸣音存在,无气过水声。结合辅助检查,排除急性阑尾炎、急性胰腺炎、胃肠穿孔及内科疾病,考虑有不同程度的肠梗阻,建议收住院进一步治疗,必要时手术开腹探查。但随后患者不配合治疗,自行拔出胃管,多次强烈要求注射止痛针,一再干扰医生对病情的诊治。根据患者所述症状与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不相符时,会考虑少见病、疑难病,包括再次追问特殊既往史,如吸毒史等,以协助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在诊治过程中,患者朋友到达急诊抢救中心,医生将患者张先生病情向其朋友详细告知,其朋友与患者商量后要求转院,并拨打999急救电话,于15时43分将患者转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针对患者的病情演变过程,所以急诊抢救中心对患者的检查是恰当的,也是符合诊疗规范的。

  如果患者张先生对999的处置过程有异议,存在医患矛盾,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我们相信法律会对该事件作出客观的评判。当前是法治社会,对同一事件,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应当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应该误导社会舆论,加剧医患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们通过该事件也将不断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的要求,继续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

  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北京市人大院前急救条例立法,建议进一步依法和规范完善北京市院前急救体系,在充分发挥政府医疗急救主体作用的同时,重视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作用。

  针对目前北京特大型城市医疗急救新期盼、新要求的实际,借鉴国外医疗急救经验和做法,建议将接诊任务按紧急和非紧急进行分别区分调派,以发挥120和999的各自优势,共同编织城市医疗急救网络,满足各类医疗急救需求,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更完善的急救服务。
看来演习还是很必要的。全流程不演练一遍,追问细节,发现不了问题。
看来演习还是很必要的。全流程不演练一遍,追问细节,发现不了问题。
演习99%是发现不了这种问题


距离机场最近的是地坛医院,华信医院,望京医院,中日医院

距离机场最近的是地坛医院,华信医院,望京医院,中日医院
感觉整个故事就是一个重新分蛋糕的局。。。。。。
bigbluetooth 发表于 2015-12-1 10:23
东拉西扯这么一大坨。其实很简单:对生命的不够尊重,社会冷漠。希望这件事以后,能对生命更尊重些。在对其 ...
别了 不管是厂内牌照能上社会道路 还是社会车辆能开进机场停机区  都是要命的 是会造成安全威胁的
应急措施不到位,出了事又敷衍了事,不是以积极处理去面对
999急救中心官方八股写的不错嘛,但是有没有吸取教训,我就呵呵了
我对这事一直有点奇怪,沈阳去北京坐高铁多好,非得坐飞机?没必要
背时。谁叫你只是个不知名记者啊,做个官二代不好吗
xmel 发表于 2015-12-1 14:05
我对这事一直有点奇怪,沈阳去北京坐高铁多好,非得坐飞机?没必要
沈阳到北京的高铁最快的一班也得4个小时,大部分是5个小时左右,比起飞机没有压倒性的优势,更何况每个人的出行有不同的时间点的要求,还有居住地出行怎么走最方便的不同,哪里能一概而论,不然你自己去查查北京到沈阳的飞机航班有多少,难道那么多乘客都是因为没有你聪明才去坐飞机的?
沈阳到北京的高铁最快的一班也得4个小时,大部分是5个小时左右,比起飞机没有压倒性的优势,更何况每个人 ...
你说的是有道理,但就此事而言,参考一下那位乘客的情况呢,我想那位乘客不会才得病的,肯定是有既往病史的,如果在火车上,可以在下一个停车站的时候,将他送往医院,而不是困在飞机上,差点没命的。空中包括机场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肯定不如在陆上方便。
xmel 发表于 2015-12-1 14:50
你说的是有道理,但就此事而言,参考一下那位乘客的情况呢,我想那位乘客不会才得病的,肯定是有既往病史 ...
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这个乘客正是想快点结束旅途才选择的飞机, 每个人都无法预知未来,赌一把是谁都会做的事
我对这事一直有点奇怪,沈阳去北京坐高铁多好,非得坐飞机?没必要
人家是电视台记者
人命关天,救人要紧,一切规矩在救人面前都要让路,这才是硬道理,哪天做到了,哪天就可以自称文明社会了。

“999由北京红十字会管理”

这是亮点吧。
【出事都是别人的责任,自己没毛病。】

对,就是这副嘴脸!
人家是电视台记者
电视台记者怎么了?
xmel 发表于 2015-12-1 16:36
电视台记者怎么了?
新闻要求时效性。
没出事的时候吹嘘制度完善,设备先进。
一有事,就是制度存在盲区。
大胃王 发表于 2015-12-1 11:22
南航的负责人在我家时,我曾问,如果空姐扶了我,如果我受了伤,如果我人品极差还反咬一口索赔,这个钱是南 ...
本职工作都没做好,谈什么社会现实是不是太不要脸了
红十字会再次暴露
新闻要求时效性。
这个这个,有点冷
人家是搞运输的,非要人家搞医疗。你在公车上,在火车上,都能遇到这样的问题,运输方承担适当的救治义务就行了。一味着为低概率事情做大量的准备,严重浪费资源并加大社会成本。空姐人家不学医,机场应该也只有有限的救治能力,这是很正常的。按你这么说,飞机上还得配个主治医加俩护士加手术室才叫完备???典型的分蛋糕的意图不纯的狗屁报道!!!!!
遇到这事。自己先承担百分七十的责任再说,你的身体状态你自己都不关心不负责,自己先承担主要责任。一般只要求心肺复舒和心脏病突发的紧急初步应对能力。
这是个例,如果社会对个例每个细节都追求完美的责任,那么整体责任将不复存在。就是说你想什么都办好,结果一定是什么都办不好。
人家是搞运输的,非要人家搞医疗。你在公车上,在火车上,都能遇到这样的问题,运输方承担适当的救治义务就 ...
非常赞同,现在的妓者写文章的角度就像日本那个躺在下水道男的角度。
“999由北京红十字会管理”
难怪。
任何交通工具,机构,大楼,马路,公厕等,都应具备一流三级甲等医院的能力,否则出了问题就告他,赔死丫的
999这就是草菅人命的节奏

改法律吧。出于良好目的施予帮助,如果是在被救助者的要求下的行为,出事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被救助者当时没有能力表达意见,出事的话施救者应当减免大部分责任。总之没有责任我就敢救,敢救肯定就有“救”死的,救死了也是你活该,谁叫你有病来着?把这个逻辑理顺了,就没人见死不救了。
999这就是草菅人命的节奏
乃确信乃当时在现场?
乃确信乃当时在现场?
你的意思是不在现场的就不能判断咯

那红会找到那个999救助专家信誓旦旦说救援没问题凭啥啊

他也没在现场
其实一看999是红会办的

就知道什么德行了

楼里还是有明白人啊。
这件事,窃以为记者自己起码要负70%的责任。他对于南航已经首都机场方面的指责似乎有求全责备的嫌疑。肠梗阻的发作一般情况下病程不会太急,沈阳飞北京的整个时间也不是很长,所以我不太相信上飞机前他没有任何不适的症状,飞行过程中突然急性发作到他自己描述的程度。
hillsboro 发表于 2015-12-1 12:33
距离机场最近的是地坛医院,华信医院,望京医院,中日医院
说个题外话,望京医院真心不靠谱,特别是晚上的急诊。我有个朋友腹痛去望京医院挂急诊,那医生一会儿胰腺炎一会儿阑尾炎,去了中日一查就是尼玛普通急性胃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