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席大法官描绘未来法律体系蓝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9:53:19
【香港《凤凰新闻》消息】最高法院院长肖扬8日在此间举行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作主旨发言时说,中国当前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他说,这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将包括七个方面。首先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它们是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根本依据。他说,中国宪法经过几次修正,已经确立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私有经济和私有财产保护的原则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等,使宪法进一步融入了现代法治精神。其次是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他说,中国在多年实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正在加紧制定统一的民法典。
  第三为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是中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肖扬说,中国目前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等一批行政管理法。他认为,中国从依政策行政到依法行政,标志着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第四为经济法,是通过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肖扬表示,中国目前正在积极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和补贴法等,以进一步完善国家调控市场运行的法律体系。
  第五为社会法,是保障劳动者以及失业、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法律。第六为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第七为诉讼和非诉讼法,这部分法律对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意义重大。他表示,目前,中国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已经齐备,形成了完整的诉讼程序法律体系。肖扬说,经过20多年的努力,目前中国已经形成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是否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准,而法治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香港《凤凰新闻》消息】最高法院院长肖扬8日在此间举行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作主旨发言时说,中国当前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他说,这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将包括七个方面。首先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它们是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根本依据。他说,中国宪法经过几次修正,已经确立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私有经济和私有财产保护的原则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等,使宪法进一步融入了现代法治精神。其次是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他说,中国在多年实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正在加紧制定统一的民法典。
  第三为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是中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肖扬说,中国目前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等一批行政管理法。他认为,中国从依政策行政到依法行政,标志着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第四为经济法,是通过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肖扬表示,中国目前正在积极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和补贴法等,以进一步完善国家调控市场运行的法律体系。
  第五为社会法,是保障劳动者以及失业、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法律。第六为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第七为诉讼和非诉讼法,这部分法律对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意义重大。他表示,目前,中国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已经齐备,形成了完整的诉讼程序法律体系。肖扬说,经过20多年的努力,目前中国已经形成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是否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准,而法治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楼主还没睡醒!!!!!!!
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进了政治局常委会再说!
[B]以下是引用[I]天策府[/I]在2005-9-12 20:32:00的发言:[/B][BR]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进了政治局常委会再说!

政法委书记就是分管公检法的政治局常委。
法制社会的建立和法院院长进不进政治局没甚么关系。
需要制度完善和公民法制意识的提升,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吧。
[B]以下是引用[I]lumuyu[/I]在2005-9-12 20:37:00的发言:[/B][BR]!
政法委书记就是分管公检法的政治局常委。
法制社会的建立和法院院长进不进政治局没甚么关系。
需要制度完善和公民法制意识的提升,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吧。

您说的很好,一个政法委书记管着公检法三家!而根据宪法和三大诉讼法,法院检察院应该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基本是诉讼法原则。看看现实当中多少依法应该立案审理的案件被这个政法委枪毙了。现实中我们很尊重法官,也很同情法官,可看看那么多案件依法应由法院自行处理,而他们却不得不时时向政法委汇报请示,,,我相信很多法官是信仰法律的,但他们对这种状况感到悲哀,甚至耻辱,,,耻辱,这是他们有些人的真实感受,您明白么?
用不着提什么三权分立这些大而不当的学说,我只希望中国共产党自己制订的法律能够得到有效实行,这根本上是有利于他自己的统治的,也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老百姓。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我希望中国的司法能够让人们感到希望,而不是总是被一个莫名其妙的政法委监护下的长不大的未成年人。作为中国的法律人,我没有太高的奢望,我只希望法官的地位更高些,至少不是连一个公安部长都不如。法官地位高了,人民会认为,法律的地位兴许也高了呢?
当然,从理论上讲,法官进不进政治局和法制社会没有必然关系,因为法官只须遵守法律就足够了,可问题是,这是在中国!
中国是法制社会吗?严重怀疑[em03][em03][em0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2 22:56:48编辑过]
感觉是棒子上的胡萝卜。
帮子上的胡萝卜,也是引导马儿向前跑!
这............也有蓝图?法官的意淫吧?
我觉得胡哥走的是法制道路,不过还要观察。
司法不独立

基本白搭
古人说法行于贱,止于贵。
现在也差不多。
法制,在中国还远着呢
政法委是必然会取消的,这不用怀疑。法学界对此早已有了共识。我个人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也许2010年?)这会实现的。
英国人花了 600 年去建立法治社会, 中国也要花点时间. 这些事欲速不达, 最快也要几代人. 人的思想很难转变, 幸好是人会老, 会退出, 新人接上, 就和上一代完全不同. 今天的年青人对法治社会的看法和上一代就不同.
这种事情不能急的,欲速则不达,急也急不出的。
现在的法律意识比二十多年前如何?以后当然和今天也不一样。
如果中国能在一百年内,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起到规范性的作用,就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宪法不都是顶格球吗?gcd不可能让法律凌驾于自己头上的。
那样的话可能要倒台滴!

[em01][em01]
说点题外话,我看到大家比较喜欢用“法制”一词,个人认为还是“法治”比较妥当,在法理的通说认为,法制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指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涵义要更为宽泛。而且法治对比人治这样更加贴切。
什么时候有陪审团了再说。
法制慢慢来吧~~已经比以前好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