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看了涕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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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纪沉冤”的猝发与终结
顾金生 2003-8-11
  今年六月五日,杭州高级中学高宁老师一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高(原杭一中)教师刘舜华的无罪判决书立即打电话告诉上海的杭高校友李福天:你们的愿望终于实现了,祝贺你们,同时也祝贺杭高!手执话筒的李福天顿时热泪盈眶,半晌说不出话来……
   
  迟到的哀思

    刘舜华一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3年前,我分别收到上海704研究所研究员李福天和广西电影制片厂导演徐顺达的信,说他们上世纪五十年代曾在杭一中(今杭高)读高中,有一名叫刘舜华的语文老师因给“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胡风写过两封信,遭杭州市公安局逮捕。刘舜华被羁押两年后,法院才宣判其管制两年,随即押往劳改农场。李福天、徐顺达等同学认为,这是一件典型的错案、冤案,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理应受到纠正与平反。李、徐两人因曾见我写过一些“为人解忧”的文章,在刘舜华老师屈死40年后的今天,想让我助他们一臂之力,为刘舜华老师讨一个公道。
    信中,李福天还夹来了其发表在1998年5月20日的《杭高校友通讯》上的一篇文章《迟到的哀思》,大意如下:
    1955年我在杭一中读高二,语文老师叫刘舜华,28岁。起初,我们对刘老师的印象并不太好,在人人都穿列宁装、中山装的年代,他那身打扮当被视为异端:长发、长衫、羊毛围巾,喜欢在讲台前踱来踱去,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几乎不看学生而自我陶醉在讲课之中。但他那广博的学识、独到的讲课方式却令所有学生折服。他任课不久,同学们还惊讶地发现,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上署名“季野”的大块文章,许多论点,甚至语调都与刘老师相同。很快地,有同学就从校收发室的稿费单上发现“季野”就是刘老师的笔名,这就更令同学们敬佩不已。但真正使同学们敬佩的是他的讲课。他通常不采用解释词汇、分段、分析段落大意和主题思想等令学生乏味的八股模式,而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分析和写作能力。他讲《安娜·卡列尼娜》一书,听得我们如痴如醉……他还针对一位同学作文中“病人脸色像纸一样”的形容,补充了多位文学大师是如何形容病人脸色的片断作对比。更使我们难忘的是刘老师花了大量时间讲解了许多课本中没有的唐诗。于是,全班出现了争购《唐诗三百首》的热潮,竟把杭城书铺中的所有旧版《唐诗三百首》一抢而空,未购到或手头拮据的同学争相抄录。
    鉴于对文学的执著,年近而立的刘舜华一直未涉爱河,只知笔耕不辍,并立志要出版一本指导青年学生正确阅读文学名著的书籍。刘在当时是位典型的文学青年,出于对文艺理论家、诗人的敬佩,曾冒昧给胡风写过两封信,想求得点拨与辅导。但在胡风被批的一年后,他做梦也想不到,一场大祸突然从天而降……
    李福天在《迟》文中还写道,之所以引起这番哀思的缘由是他于1996年某日看了作家张抗抗的一篇叫《非黑》的纪实小说,里面有少量文字提及刘舜华老师,张抗抗的母亲朱为先因与刘老师见过一次面而受到“讲清楚”的牵连。于是,李福天通过亲友终于从
    张抗抗母亲那里得到,听说刘舜华早已冤死囹圄,可能至今未予平反的消息时,不禁悲怆欲绝、愤愤不平……清醒后的他发誓要为可敬而又可怜的刘老师鸣冤叫屈。
    从此,年近花甲的李福天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申诉”之路,他一边设法联络已分离40多年的同学、校友和原杭一中老教师,与大家一起回忆印象中的刘舜华,一边不断地找公安局、法院、监狱和律师查询刘舜华老师从被捕到病故的全过程。为觅师踪,为洗师冤,李福天魂牵梦萦、披肝沥胆!




http://http://www.zjol.com.cn/gb/node2/node802/node807/node164429/node164451/userobject15ai1740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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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纪沉冤”的猝发与终结
顾金生 2003-8-11
  今年六月五日,杭州高级中学高宁老师一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高(原杭一中)教师刘舜华的无罪判决书立即打电话告诉上海的杭高校友李福天:你们的愿望终于实现了,祝贺你们,同时也祝贺杭高!手执话筒的李福天顿时热泪盈眶,半晌说不出话来……
   
  迟到的哀思

    刘舜华一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3年前,我分别收到上海704研究所研究员李福天和广西电影制片厂导演徐顺达的信,说他们上世纪五十年代曾在杭一中(今杭高)读高中,有一名叫刘舜华的语文老师因给“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胡风写过两封信,遭杭州市公安局逮捕。刘舜华被羁押两年后,法院才宣判其管制两年,随即押往劳改农场。李福天、徐顺达等同学认为,这是一件典型的错案、冤案,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理应受到纠正与平反。李、徐两人因曾见我写过一些“为人解忧”的文章,在刘舜华老师屈死40年后的今天,想让我助他们一臂之力,为刘舜华老师讨一个公道。
    信中,李福天还夹来了其发表在1998年5月20日的《杭高校友通讯》上的一篇文章《迟到的哀思》,大意如下:
    1955年我在杭一中读高二,语文老师叫刘舜华,28岁。起初,我们对刘老师的印象并不太好,在人人都穿列宁装、中山装的年代,他那身打扮当被视为异端:长发、长衫、羊毛围巾,喜欢在讲台前踱来踱去,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几乎不看学生而自我陶醉在讲课之中。但他那广博的学识、独到的讲课方式却令所有学生折服。他任课不久,同学们还惊讶地发现,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上署名“季野”的大块文章,许多论点,甚至语调都与刘老师相同。很快地,有同学就从校收发室的稿费单上发现“季野”就是刘老师的笔名,这就更令同学们敬佩不已。但真正使同学们敬佩的是他的讲课。他通常不采用解释词汇、分段、分析段落大意和主题思想等令学生乏味的八股模式,而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分析和写作能力。他讲《安娜·卡列尼娜》一书,听得我们如痴如醉……他还针对一位同学作文中“病人脸色像纸一样”的形容,补充了多位文学大师是如何形容病人脸色的片断作对比。更使我们难忘的是刘老师花了大量时间讲解了许多课本中没有的唐诗。于是,全班出现了争购《唐诗三百首》的热潮,竟把杭城书铺中的所有旧版《唐诗三百首》一抢而空,未购到或手头拮据的同学争相抄录。
    鉴于对文学的执著,年近而立的刘舜华一直未涉爱河,只知笔耕不辍,并立志要出版一本指导青年学生正确阅读文学名著的书籍。刘在当时是位典型的文学青年,出于对文艺理论家、诗人的敬佩,曾冒昧给胡风写过两封信,想求得点拨与辅导。但在胡风被批的一年后,他做梦也想不到,一场大祸突然从天而降……
    李福天在《迟》文中还写道,之所以引起这番哀思的缘由是他于1996年某日看了作家张抗抗的一篇叫《非黑》的纪实小说,里面有少量文字提及刘舜华老师,张抗抗的母亲朱为先因与刘老师见过一次面而受到“讲清楚”的牵连。于是,李福天通过亲友终于从
    张抗抗母亲那里得到,听说刘舜华早已冤死囹圄,可能至今未予平反的消息时,不禁悲怆欲绝、愤愤不平……清醒后的他发誓要为可敬而又可怜的刘老师鸣冤叫屈。
    从此,年近花甲的李福天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申诉”之路,他一边设法联络已分离40多年的同学、校友和原杭一中老教师,与大家一起回忆印象中的刘舜华,一边不断地找公安局、法院、监狱和律师查询刘舜华老师从被捕到病故的全过程。为觅师踪,为洗师冤,李福天魂牵梦萦、披肝沥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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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慰藉

    经过4年的不懈努力与奔波,2000年3月,李福天终于收到浙江省监狱管理处的来函,证实刘舜华1962年1月27日病死金华十里坪监狱,并说明刘是“因反革命罪于1955年7月13日逮捕”的。李福天这才清楚,刘老师因“胡风反革命集团”被抓,事后却发现刘与胡风案件无关,即无罪。无罪为何未获释放呢?于是,李福天及校友徐顺达、俞次平、汪世铭等联名写信给司法机关,要求予以解释和澄清,却始终未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福天突然想到了杭高校友、著名女作家张抗抗以及家乡的媒体记者,数次致函致电请求帮助。其间,他们的母校,一个以“弘扬科学与人文精神”而著名的杭州高级中学,从领导到普通教师,对刘舜华一案也给予莫大关注。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历史教师、校报主编高宁不断地为李福天等人提供各种援助。
    2001年初春,乍暖还寒,李福天偕同校友汪世铭专程赶赴杭州,与杭高领导委派的高宁老师和笔者委托的记者小何一起去杭州下城区法院走访。算是有幸,大家看到了刘舜华当年的案宗。案宗记载,公安机关在查实刘舜华与胡风无关的同时发现了其系地主家庭成分,且有两项“现行事件”可重立罪名:一是将被管制老母亲的户口迁入杭城,二是在土改后有“倒租”行为。因这两项“现行罪”,刘舜华被判管教两年。但在法院宣判时,刘的羁押期已超过24个月。为何“超期”服刑呢?其“理由”实在令人费解,说刘态度恶劣,不肯认罪。
    从案卷中,李福天等发现“季野”在《浙江日报》上的作品《挤》、《幸福的使者与人类的死敌》、《从“红楼梦”研究工作想起的二三事》等歌颂党和新中国以及在当时看来是非常进步的好文章。与此同时,他们还找到了刘在解放前发表的进步诗歌《拉纤曲》和《给国民大会作歌》,前者是控诉旧社会劳动人民的疾苦,后者是直接抨击国民党的腐败。这两首小诗的作者如若被国民党当局发现是要上断头台的。种种事实证明:刘舜华不是“反革命”,也从未反过革命。
    在案卷中还发现,刘舜华在1957年5月4日写给“吴书记”的一封信,信中写道:当政府怀疑我逮捕我时我诚心接受,政府审查我时我积极提供线索,争取政府了解。在长达两年的监禁中,我一直相信政府的政策,相信政府的干部。但是现在,问题已经明白,我确实感到走投无路了,因为有罪与无罪、怀疑和明白,对我都是一样的。当初怀疑我有罪时,逮捕审讯,现在证明无罪时,也没有释放,而且往牢里一扔就不管了。不管什么要求都不理会,我实在无路可走,决心向你提出申诉和要求,让负责处理的部门给我一个结论……刘舜华怎能想到,这是一封无法发出的信,它在案卷中整整躺了40多年。事实证明,刘舜华每一次微弱的抗争,招来的是更大的灾难与恶运。就因为“态度不好”,他除了无条件地“超期服刑”外,还被一次又一次地转狱,从乔司农场到西三盐场再到金华十里坪。
    不久,李福天等人终于获得了为刘舜华解释“不是反革命”的两条重要依据,一、刘是为供养无劳力的老母才将其户口从家乡迁往杭州的。户口的迁入和迁出,显然是需政府批准的,怎能加罪于刘?二、几家农户在土改后曾向刘的姑姑返回过一头骡及一些大洋,这起“倒租”,刘无直接责任,其时,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中学生。
    在为刘舜华申诉的过程中,杭高无疑是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2月20日,杭州高级中学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复查刘舜华案的报告》,报告称:刘舜华(季野)系本校语文教师,籍贯江苏,河南大学中文系毕业,上世纪50年代初执教本校。1955年因受“胡风反革命集团”之冤案牵连被杭州公安局逮捕,经查实无据后仍未获释。1957年被下城区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两年管制,1962年在十里坪农场去世。据其当年的学生和同事回忆,刘是拥护党和政府的,也未参加过任何反动组织。根据对其案件的翻阅,校友发现一些问题(即李福天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笔者注),认为当年的判决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影响,希望学校能提请法院对当年刘案的判决予以复议。由于其家庭成员已无处查找,故无人申诉。本着对历史负责和对其个人负责,学校及其当年任教过的学生为此提请有关部门对刘案予以复查,给其公正的结论,如确系错判请予彻底纠正。
    2001年10月的最后一天,李福天和校友北京的赵治培、南宁的徐顺达、大庆的张江、深圳的田永镐等,联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书》,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旧案也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及对历史负责和党的有错必纠的政策,对刘案予以复查,并给以一个公正的结论。
    2001年11月1日,张抗抗在浙江省政协主办的《联谊报》发表了近万字的文章《难以缄默》,文中写到:李福天和他的同学校友,为刘老师的不幸遭遇而痛惜、而愤慨,他们公开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态度——如此冤案至今不得正名,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实事求是的方针是绝对不相容的。如果我们对刘舜华老师无端地被扣上“反革命”的恶名无动于衷,我们还能算是这所赫赫有名、“百年光荣”的杭高学生吗?……由于我远在北京,很难为推动刘的复查具体尽力,只能委托我父亲(注:张白怀先生)想办法。我父亲是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他怀着一个老新闻工作者的正义感到处探寻当事人,居然找到了当年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刘案的审判长霍植林和辩护律师许国强。许律师清楚地记得:刘是一个高个子,蛮帅气的,很有学问,也很倔强,庭审时昂着头,丝毫没有低头认罪的样子……现在应该是还其一个清白的时候了。霍审判长说:当时,我这个审判长不过是执行上级的决定,对案件并不是很了解。像刘舜华这样的青年教师,搞成这个样子是很可惜的。我很赞成对这个案子进行复查,真心支持平反冤假错案。
迟到的判决

    2001年12月,杭州下城区法院致函杭高,说刘案是经区市二级判决的,故要求学校向市中级法院递交复查报告。12月20日,学校遂向市中级法院提出复查申诉。后又传来消息说,中院又要求下城区法院立案复查。几次反复,使李福天等人焦虑不安,并不断地请求北京的张抗抗、杭高领导及浙江媒体再助一把力。2002年1月,极富正义感的张抗抗又将《难以缄默》一文送至《检察日报》上发表。2002年4月11日,《联谊报》转载了《杭高人》刊发的李福天纪念刘舜华的文章《魂牵梦绕寻师踪》,这两篇文章对刘案的复查起了一定的舆论推动作用。
    转机终于出现,2002年7月17日,杭州下城区法院对刘案复查完毕,并上报市中级法院裁定。眼一眨又是几月过去,却始终不见任何消息。李福天等人急了,杭高的校领导也急了。同年11月,杭高校长葛锦发在评议各单位满意不满意活动中以市党代会代表的名义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意见,请求回答刘案的复查结论迟迟未出的原因。中院答复:由于目前大案要案多,历史遗留问题一时无法提至议事日程,请求理解。

    漫长的煎熬又开始了……

    2003年2月,杭高获悉张抗抗回杭过年,书记、校长和高宁老师专程前往张抗抗家中探访,一则拜年,二则就是商量刘案复查一事。张抗抗表示,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作为新当选的政协委员的她拟在会上递交一份提案,内容就是关于刘案事宜。
    3月5日,张抗抗在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分递交了《为母校杭州高级中学教师刘舜华1955年受“胡风反革命集团”之冤牵连致死的平反事宜》的提案。提案组在复议确认后立马转至浙江省相关部门。张抗抗当即将此好消息告诉李福天等人。
    每日里在家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平反消息的李福天等待了两个多月后,实在耐不住寂寞,又执笔写下了《旧案复查应争朝夕——再谈刘舜华案》一文,并在2003年5月15日的《联谊报》上全文发表。
    5月中旬,当笔者正确获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同意为刘舜华平反的消息后,便与上海的李福天通了电话。他激动地说:高宁老师已告诉我了,但判决书还未最后下达,希望你能关注一下此事的进展,一有消息就尽快告诉我。这些天的我实在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
    6月3日,笔者专程赴杭高校与高宁老师会晤。高老师欣喜地告诉我:法院已正式通知学校,刘舜华的冤案已彻底昭雪,“无罪判决”的文件已安排打印。高老师对李福天等校友正义和正直的精神以及非凡的爱师之心敬佩不已,更对刘舜华老师的不幸遭遇给予极大的同情,他说:这么多年了,还有那么多学生记住他,还有那么多白发老人要为他鸣不平,充分证明刘舜华老师在学生的心目中是位好老师。同时,刘舜华老师的平反成功,充分证明了杭高百年积淀的科学与人文精神在新时期的弘扬,也是新时期杭高人又一笔深重而绝好的精神财富。
    两天后,一份传真件赫然出现在笔者案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杭刑再字第2号)文件上清楚地写着:一、撤销杭州市下城人民法院(57)杭法刑字第10号及本院1957年度刑上字第88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刘舜华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笔者立马拨通上海李福天的电话,告知刘舜华老师无罪判决的法律文书已经下达。他显得无比激动,他说:谢谢、谢谢了!这一天终于如愿以偿,大家这几年的心血总算没有白废。刘老师的在天之灵终于得到安慰了!
    就这样,一个48年前的冤假错案,在李福天等数名花甲老人长达七载的奔波努力下,终于完成了“拨乱反正”的历史使命!
    现在,刘舜华惟一的亲人妹妹刘舜英又在何方?当年那些杭高的老学生们多么希望这位很可能在后来的时代风浪中历尽磨难、如今已白发苍苍的老人能通过本文得悉其兄已获平反昭雪的消息,以慰其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