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五千块的问题,你可能失去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57:36
不是五千块的问题,你可能失去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2015-8-3 17:20:53来源:新浪科技作者:举个栗子

        你喜欢的武媚娘被剪成了武大头,你出门乘坐专车随时可能迎来运管所的不速之客,而现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也面临险境了。7月31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部分人没仔细去研读管理办法,手机单日支付金额能否超过5000元成为讨论的焦点。随后另外一篇释疑稿件出来,网购限制5000元系误读,很多人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哦,其实也不要紧的。

     但是,多看几遍《管理办法》,才会有细思恐极的感觉。5000元根本不重要,如果这个《管理办法》不是在征求意见,而是已经正式出台,那你也许就可以跟支付宝、微信支付说再见了。

     掩藏在安全、保险等义正言辞的说法背后,《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基本是条条毙命的大杀招。大家经常拿一句话来安慰自己,上帝关上一扇门,一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是的,窗户是有,不过外面是高层,跳下去必死无疑。

杀招一:无限提高账户门槛

     按照《办法》规定第十六条,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的个人客户,以及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但通过五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看起来没问题,事实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在开账户的时候,只能实现两种外部实名验证,那就是身份证和银行卡,因为手机号并没有完全实名制,所以暂时无法作为第三种实名认证渠道。

     在执行过程中,很难想到第三种验证渠道可以低门槛覆盖所有人。如果采用不同的验证标准,那可以,你用毕业证,他用结婚证等等各种证明。然后第三方支付也要准备很多种验证渠道。

     结论是,在接下来,没有开通第三方支付的同学,你可能很难再开通账户了,这增加的第三种验证方式,会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无法应对,或者增加很多麻烦。流程的繁琐会让很多用户退却。就像在网银支付时代,不断跳转的链接,超过五六次的反复验证,一半的用户无法走完支付流程就放弃了。

     已经注册第三方支付的同学也不要太得意,《办法》规定,如果不合乎规定的,在半年内必须整改。如果第三方支付找不到第三种验证方式,无法帮助用户解决证明“我是我”的问题,或者,需要非常复杂繁琐的流程,那结局就是,用户放弃开通第三方支付的账户。

     如果你足够执着,对支付宝爱觉不累,那你可以准备好经过第三方验证的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或者经过民政局验证的婚姻证明,或者交管证明的驾驶证明,来开通支付宝账户。当然,这些流程比你直接去开个网银还要复杂。

     这就是央行真正的目的,就是把用户倒逼回银行。给你解决方案,但事实上你做不到,或者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第三方支付吸引用户的优势本来是便捷,但现在却戴上镣铐,流程比在银行更麻烦,自然被限制在原地。

     而建立账户是所有第三方支付产品的第一步,央行这次直接对着账户入手,基本是给第三方支付们建立了一个死局,尽管表面看起来不是这样。

杀招二:难以逾越的支付台阶

     假设账号问题解决了,那接下来就是支付问题。(觉得麻烦可以跳过条文,直接看翻译)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人话是如果想要像现在支付这么便捷,只输入六位手机密码,那每天金额不超过1000元,如果采用手机密码加短信验证的方式,不超过5000元。如果希望支付超过5000元,那就需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根据解释,数字证书需要另外的设备,不能用原网络、原设备。

     这意味着大部分人停留在5000额度以内,因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目前条件下很难逾越,当然,这个规定也许会催生出手机U盾这种奇葩产品的诞生。

     另外,规定指出,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超过额度,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这个才是核心啊。假定你过五关斩六将搞定了综合类支付账户,你的账户限额依然不够买一个苹果手机,超过的额度必须转换到你的银行APP或者银行网页支付上去。更何况,大部分人估计也就走到1000元的消费限额,多叫几个人一起吃饭就超过额度了。

     那么,我留着第三方支付干嘛呢?直接用银行支付好了,说的没错,这就是本次《办法》的藏得很深的真实目的。

     在央行和第三方支付的反复博弈中,我发现央行的做法越来越聪明。从之前被一边倒讨伐,到现在让《办法》停留在5000元的争论阶段,在操作中鱼龙混杂,杀敌于无形。

杀招三:大幅压缩互联网金融未来

     办法还规定,“第三方账户余额仅限其用于消费,不得通过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等形式进行套现或者变相套现。”除了之前的限制账户、限制支付之外,这基本是直接断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金融未来。

     即使这点在执行上可能有所松动,那么依据之前的规定,假设你要买10万理财产品,你需要每天5000元操作20天,想想也是醉了。当然,这基本停留在想象中,因为之前太多关卡,大部分人走不到这一步。

互联网+悼词:我来过,我很乖,我走了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相关产品运用的具体技术,应当持续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网络支付业务相关产品运用的技术尚未形成国家、金融行业标准的,支付机构应当全额承担该产品相关风险损失。

      看到这条我会心的笑了,用落后于现状的标准来为银行做背书,而把风险完全扔给支付机构。这段管理翻译过来就是,我有标准,我错了那是因为标准问题,你不符合我的标准,你犯错就得自己负责。就像专车和出租车一样,我出租车有一堆停留在纸面上的安全规定,所以就有安全保障了,你专车没有按照我的标准,就是不安全的。

      在今天关于《办法》的讨论中,知名金融行业自媒体人康宁认为“第三方支付已经有了银行的体量,所以应该接受银行级别的严格监管。”其实不是第三方支付接受不接受监管的问题,而是监管应该基于可行性来制定。而非以监管之名,行“拉偏架”之实。

      本次《办法》,基本是在把第三方支付逼到死路的节奏。开账户困难重重,开完账户支付也困难重重,理财产品则直接断掉未来。这其实不叫监管,这叫侵略,这叫收果子。

      这种做法让人感到绝望,所谓的互联网+先行者,其实有可能就在给传统行业探路,前途未卜的时候,互联网+先探路,等前景看明朗了,传统行业可以跟着走了,就可以“卸磨杀驴”。支付行业目前是走的时间最久的,也可能最快被看到结局。

      也许数十年后,很多互联网+的产品都留在了历史中,悼词是“我来过,我很乖,我走了”。不是五千块的问题,你可能失去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2015-8-3 17:20:53来源:新浪科技作者:举个栗子

        你喜欢的武媚娘被剪成了武大头,你出门乘坐专车随时可能迎来运管所的不速之客,而现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也面临险境了。7月31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部分人没仔细去研读管理办法,手机单日支付金额能否超过5000元成为讨论的焦点。随后另外一篇释疑稿件出来,网购限制5000元系误读,很多人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哦,其实也不要紧的。

     但是,多看几遍《管理办法》,才会有细思恐极的感觉。5000元根本不重要,如果这个《管理办法》不是在征求意见,而是已经正式出台,那你也许就可以跟支付宝、微信支付说再见了。

     掩藏在安全、保险等义正言辞的说法背后,《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基本是条条毙命的大杀招。大家经常拿一句话来安慰自己,上帝关上一扇门,一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是的,窗户是有,不过外面是高层,跳下去必死无疑。

杀招一:无限提高账户门槛

     按照《办法》规定第十六条,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的个人客户,以及支付机构仅以非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但通过五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看起来没问题,事实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在开账户的时候,只能实现两种外部实名验证,那就是身份证和银行卡,因为手机号并没有完全实名制,所以暂时无法作为第三种实名认证渠道。

     在执行过程中,很难想到第三种验证渠道可以低门槛覆盖所有人。如果采用不同的验证标准,那可以,你用毕业证,他用结婚证等等各种证明。然后第三方支付也要准备很多种验证渠道。

     结论是,在接下来,没有开通第三方支付的同学,你可能很难再开通账户了,这增加的第三种验证方式,会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无法应对,或者增加很多麻烦。流程的繁琐会让很多用户退却。就像在网银支付时代,不断跳转的链接,超过五六次的反复验证,一半的用户无法走完支付流程就放弃了。

     已经注册第三方支付的同学也不要太得意,《办法》规定,如果不合乎规定的,在半年内必须整改。如果第三方支付找不到第三种验证方式,无法帮助用户解决证明“我是我”的问题,或者,需要非常复杂繁琐的流程,那结局就是,用户放弃开通第三方支付的账户。

     如果你足够执着,对支付宝爱觉不累,那你可以准备好经过第三方验证的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或者经过民政局验证的婚姻证明,或者交管证明的驾驶证明,来开通支付宝账户。当然,这些流程比你直接去开个网银还要复杂。

     这就是央行真正的目的,就是把用户倒逼回银行。给你解决方案,但事实上你做不到,或者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第三方支付吸引用户的优势本来是便捷,但现在却戴上镣铐,流程比在银行更麻烦,自然被限制在原地。

     而建立账户是所有第三方支付产品的第一步,央行这次直接对着账户入手,基本是给第三方支付们建立了一个死局,尽管表面看起来不是这样。

杀招二:难以逾越的支付台阶

     假设账号问题解决了,那接下来就是支付问题。(觉得麻烦可以跳过条文,直接看翻译)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人话是如果想要像现在支付这么便捷,只输入六位手机密码,那每天金额不超过1000元,如果采用手机密码加短信验证的方式,不超过5000元。如果希望支付超过5000元,那就需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根据解释,数字证书需要另外的设备,不能用原网络、原设备。

     这意味着大部分人停留在5000额度以内,因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目前条件下很难逾越,当然,这个规定也许会催生出手机U盾这种奇葩产品的诞生。

     另外,规定指出,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超过额度,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这个才是核心啊。假定你过五关斩六将搞定了综合类支付账户,你的账户限额依然不够买一个苹果手机,超过的额度必须转换到你的银行APP或者银行网页支付上去。更何况,大部分人估计也就走到1000元的消费限额,多叫几个人一起吃饭就超过额度了。

     那么,我留着第三方支付干嘛呢?直接用银行支付好了,说的没错,这就是本次《办法》的藏得很深的真实目的。

     在央行和第三方支付的反复博弈中,我发现央行的做法越来越聪明。从之前被一边倒讨伐,到现在让《办法》停留在5000元的争论阶段,在操作中鱼龙混杂,杀敌于无形。

杀招三:大幅压缩互联网金融未来

     办法还规定,“第三方账户余额仅限其用于消费,不得通过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等形式进行套现或者变相套现。”除了之前的限制账户、限制支付之外,这基本是直接断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金融未来。

     即使这点在执行上可能有所松动,那么依据之前的规定,假设你要买10万理财产品,你需要每天5000元操作20天,想想也是醉了。当然,这基本停留在想象中,因为之前太多关卡,大部分人走不到这一步。

互联网+悼词:我来过,我很乖,我走了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相关产品运用的具体技术,应当持续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网络支付业务相关产品运用的技术尚未形成国家、金融行业标准的,支付机构应当全额承担该产品相关风险损失。

      看到这条我会心的笑了,用落后于现状的标准来为银行做背书,而把风险完全扔给支付机构。这段管理翻译过来就是,我有标准,我错了那是因为标准问题,你不符合我的标准,你犯错就得自己负责。就像专车和出租车一样,我出租车有一堆停留在纸面上的安全规定,所以就有安全保障了,你专车没有按照我的标准,就是不安全的。

      在今天关于《办法》的讨论中,知名金融行业自媒体人康宁认为“第三方支付已经有了银行的体量,所以应该接受银行级别的严格监管。”其实不是第三方支付接受不接受监管的问题,而是监管应该基于可行性来制定。而非以监管之名,行“拉偏架”之实。

      本次《办法》,基本是在把第三方支付逼到死路的节奏。开账户困难重重,开完账户支付也困难重重,理财产品则直接断掉未来。这其实不叫监管,这叫侵略,这叫收果子。

      这种做法让人感到绝望,所谓的互联网+先行者,其实有可能就在给传统行业探路,前途未卜的时候,互联网+先探路,等前景看明朗了,传统行业可以跟着走了,就可以“卸磨杀驴”。支付行业目前是走的时间最久的,也可能最快被看到结局。

      也许数十年后,很多互联网+的产品都留在了历史中,悼词是“我来过,我很乖,我走了”。
讲问题的时候,不要诉诸情感。
五千块对于个体是完全够用的,但对于小商户来说就不够,总之就是,你们什么余额宝支付宝不用手续费,让我银行吃什么?

银行是大大小小官老爷的钱袋子,宝宝是几个老爷的钱袋子,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啊
这个不是好消息。国有银行不想到国际上竞争了?光靠政策保护,能长大吗?
这完全是马云和银行之间在撕B,和普通消费者关系并不大,我们干嘛要参与其间……
caoyi455 发表于 2015-8-3 18:19
这个不是好消息。国有银行不想到国际上竞争了?光靠政策保护,能长大吗?
为什么要去国际上竞争?行长都说国内利润太高到不好意思说,外国老百姓水深火热能给中国银行存几个钱?
支持国家!不能再受资本家的剥削掠夺了!反正我也不用!
起码银行是国有企业,我宁愿钱被国企挣走,也不愿被私人资本家挣走!看看马云发财后都干啥了?建会所,拜大师,我呸!
反正超过500元的支付我是一定要通过网银渠道支付,拿台手机就能进行大额支付的隐藏风险我暂时还不能接受。
caoyi455 发表于 2015-8-3 18:19
这个不是好消息。国有银行不想到国际上竞争了?光靠政策保护,能长大吗?
这完全是马云和银行之间在撕B,和普通消费者关系并不大,我们干嘛要参与其间……
  这才是真相。
支付宝支付,可以选择支付顺序,这个支付顺序,包括了绑定的银行卡,这个过程用户由用户来选定,而支付过程对用户是透明的,用户是感觉不到是由支付宝支付还是由银行卡支付。

用户还可以自己选择,选择将银行卡绑定或者不绑定。如果绑定了银行卡,就不存在不能支付的可能性,除非你银行卡也没钱。不绑定银行卡,那么就只用支付宝里的所有的余额支付。

用户所损失的功能,只是向他人转账,只要有网银存在,向他人转账也不是问题。

微信本身功能就不强,而且,它也可以学支付宝,让用户安排好支付顺序。微信更加是没什么可损失的。

真不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银行明的搞不过了,就来玩阴的。
不公平竞争,明的搞不过搬政策过来了。
哥本哈根 发表于 2015-8-3 21:10
不公平竞争,明的搞不过搬政策过来了。
交通部打击专车,央行限制第三方支付,证监会限制股民交易,但它们用的词都是“法律”“规范”。
而文件口号里,全是鼓励创新,减少审批,支持互联网+,进一步深化改革。一声叹息!
cshjh302703 发表于 2015-8-3 18:20
这完全是马云和银行之间在撕B,和普通消费者关系并不大,我们干嘛要参与其间……
你错啦。
是某些集团和李大总管在撕。
weiyuandao 发表于 2015-8-3 19:59
这才是真相。
真相个头。
现在是各大利益集团相互之间建立“新常态”的过程。
让利?让你个大头鬼啊。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5-8-3 21:49
你错啦。
是某些集团和李大总管在撕。


谁和谁撕和普通人有多大关系吗……
额  不是说不可以评论 只是有些人搞得那么 义愤填膺干什么呢……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5-8-3 21:49
你错啦。
是某些集团和李大总管在撕。


谁和谁撕和普通人有多大关系吗……
额  不是说不可以评论 只是有些人搞得那么 义愤填膺干什么呢……
cshjh302703 发表于 2015-8-3 21:58
谁和谁撕和普通人有多大关系吗……
这个问题,就如同问我“把曾母暗沙那个小点点丢掉和普通人有多大关系吗?”
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
这个问题,就如同问我“把曾母暗沙那个小点点丢掉和普通人有多大关系吗?”
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
拿少数人的利益和国家领土相题并论 我倒还不需要你的回答……
卡士 发表于 2015-8-3 21:39
交通部打击专车,央行限制第三方支付,证监会限制股民交易,但它们用的词都是“法律”“规范”。
而文件 ...
专车有个过渡问题,不能让一批人得益的同时,又把另一批人(的士司机)推向深渊。

第三方支付问题。主要是针对支付宝好像没错,支付宝规模最大,而它的p2p资金,都存在以支付宝公司开的银行帐户里,这笔资金非常庞大,涉及3亿用户,但支付宝公司不是银行,逃避者金融监管,内部沉淀资金怎么运作,没人知道。一个企业出事倒闭,只承担有限责任,而非银行,用户资金不能得到最多50万的赔付,造成的后果,却要政府承担,这样风险极大。因此,央行规定了第三方支付资金要由银行去托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而银行托管,就要保证资金渠道功能的单一性,支付功能帐户,就做支付功能,资金不是流入商户的银行帐户,就是流回客户的银行帐户。限定规模,就是控制沉淀在支付宝公司里的资金规模,防止它挪用庞大资金。对于一般的支付,我在13楼已经讲过,剁手党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不能支付的问题。你想支付几百万都没问题,只要你绑定的银行卡有钱就可以了,支付过程与用支付宝余额一样。

这些,本身就是为了让互联网+能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yewenyewu 发表于 2015-8-3 22:20
专车有个过渡问题,不能让一批人得益的同时,又把另一批人(的士司机)推向深渊。

第三方支付问题。主 ...
少将同志是个明白人,这就是金融监管的规范问题,把钱拿到明处,看得到,管得着。现在有人就知道瞎掰呼,有人是故意搅混水,混淆视听。
为什么要去国际上竞争?行长都说国内利润太高到不好意思说,外国老百姓水深火热能给中国银行存几个钱?
这个,鬼佬真没几个钱,在海外存钱的大多是华人
支付宝和微信,我都没股份,和我没关系。
现在基本货到付款 不要支付宝了
专车有个过渡问题,不能让一批人得益的同时,又把另一批人(的士司机)推向深渊。

第三方支付问题。主 ...
没错。支付宝里的钱出来问题,肯定是同一堆人跳出来喷政府监管不力


楼主完全没有搞懂支付系统和银行系统的区别,银行系统是包含支付系统的,可以对支付系统加以监控,脱离银行系统,支付系统就脱离监管了,支付本来就是有限制的,就好像你坐飞机随身行李重量是有规定的,超过就要托运,为什么?飞机安全需要。

又没有不让阿里开银行,也没有不让你大额购物,只是要大额购物必须走银行,以便监管,至于你要把钱放在哪个银行随便你,你完全可以把钱存到阿里银行。一点不影响你使用支付宝购物。

再怎么创新也不能脱离监管,那不叫创新,叫不要金融安全。

普通人为巨量金流试图摆脱监管叫屈,简直是不要命了

楼主完全没有搞懂支付系统和银行系统的区别,银行系统是包含支付系统的,可以对支付系统加以监控,脱离银行系统,支付系统就脱离监管了,支付本来就是有限制的,就好像你坐飞机随身行李重量是有规定的,超过就要托运,为什么?飞机安全需要。

又没有不让阿里开银行,也没有不让你大额购物,只是要大额购物必须走银行,以便监管,至于你要把钱放在哪个银行随便你,你完全可以把钱存到阿里银行。一点不影响你使用支付宝购物。

再怎么创新也不能脱离监管,那不叫创新,叫不要金融安全。

普通人为巨量金流试图摆脱监管叫屈,简直是不要命了
防洗钱防脱监,写文章的作者不懂装懂,金融监管金融风险是首要问题,支付宝余额宝现在监管有漏洞,等漏洞补上再放开
起码银行是国有企业,我宁愿钱被国企挣走,也不愿被私人资本家挣走!看看马云发财后都干啥了?建会所,拜大 ...
我和你看法相同,钱让国有银行挣了,起码是肉烂在锅里
哦哟,资本家开始鼓动群众了?在中国干啥都行,搞这事就是作死了
linghu 发表于 2015-8-4 09:16
我和你看法相同,钱让国有银行挣了,起码是肉烂在锅里
就怕总有人打着国家的旗号,弄到各种二代三代的兜里,然后还是一样弄出国。
赵本山缺席座谈 发表于 2015-8-3 18:25
支持国家!不能再受资本家的剥削掠夺了!反正我也不用!
晕。。。一个不收你手续费,一个收你手续费。。。

收你的反而要支持了

不收你的反而是剥削掠夺了

支持国家!不能再受资本家的剥削掠夺了!反正我也不用!
你不用,不代表别人也不用。就拿我为例,发工资一个银行卡,房贷又是一个卡。远离县城40公里。必须把工资卡的钱转到支付宝,再从支付宝转到另一个房贷卡。没有支付宝,就得打车去县城,柜台排队。一天就报销了。
lowa 发表于 2015-8-4 09:57
你不用,不代表别人也不用。就拿我为例,发工资一个银行卡,房贷又是一个卡。远离县城40公里。必须把工资 ...
房贷卡不能银行卡转?为什么银行卡不开通支付功能?那你平时的现金从哪里来?
就怕总有人打着国家的旗号,弄到各种二代三代的兜里,然后还是一样弄出国。
需要打旗号也比连旗号都不需要打直接弄出国要强
至于怎么防范你说的那种情况,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央行做法肯定是平衡风险与创新的。问一下支持支付宝无边界创新的人,万一支付宝倒了怎么办?支付宝发展至今管理的资金近万亿,又没有任何救济措施,这个风险太大了。央行新规明确了支付宝的通道作用,支付场景中的快捷支付、网银支付是最多的吧,只有这两种不足情况下,才会用余额支付,对剁手族基本没有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支付宝本身拿的是支付牌照,不是银行牌照和投行牌照,这会很多人就不谈依法办事了。
楼上几位朋友都扯到监管问题,可关键是人家阿里一直张开双臂欢迎银监会监管,而央行出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提到任何监管措施的规定和改进。
这个事情很麻烦
房贷卡不能银行卡转?为什么银行卡不开通支付功能?那你平时的现金从哪里来?
好多问题,没有接触的人就想当然了。在内蒙偏远的地方,离县城几十公里,不怎么花钱,去县城采购的时候取点现金。基本没事也不去,交通不方便。银行老爷设置的各种门槛,只能我等小民想办法翻墙。